第1章 寂静下的狂躁
站在吧台内,一手将酒瓶利落的摆好,一手仍是握着电~话,那端警笛还在响,嘈杂一片,清爽的男中音急促敷衍,“陌琪,我今晚还有案子要查,不回去了,你把餐厅收拾好,早点休息。”
“必维斯,你已经一周没有回过家了……”
我的话没有说完,那边已经传来嘟嘟的断线音,心头笼罩一片孤寂,没来由的鼻中酸涩,气急败坏的将电~话摔在地上,看着地上支离破碎的电~话零件,呆滞了一下,走向门口,将作息标牌翻转过去,拖着巨大的pop牌立到墙边。
仍是盼着比我大三岁的表哥必维斯能回来,没有关掉门外的灯,如果他回来,看到灯光会觉得温暖一点。
就像每次给他打电~话,尽管他总敷衍说不回来,能够接通,说明他还安然无恙,这足以让我觉得欣慰,世上还有一个亲人去挂念,我还算幸福。
站在大街上,像是寻觅等待,又像是眺望,路蜿蜒下去,一直没有尽头。
夜晚的阿维庸渗透出古今相融的诡异味道,远处那些古旧的建筑掩映在现代霓虹中,清冷神秘,360度的古城墙,将市中心的教皇宫与这里隔断,游经普罗旺斯的人,都会去看看那座在十四世纪时辉煌鼎盛的宫殿。
相较之下,我站立的位置,更像是某个荒野的偏离小镇,凌晨的天空沉暗阴郁,街上行人稀落。
街角的石阶上有年轻的流浪歌手在弹吉他,一首沉绵低缓的歌越发让我觉得不舒服,在这偏僻的城郊,晚上除了有些混混们胡闹,便没有人欣赏这样超脱的艺术。
路灯打下一束光,他用卫衣的连帽遮挡着整张脸,破旧的牛仔裤映衬着修长的腿,手指在弦上轻巧灵动。
走过去,才看到他的手指上戴了一枚硕大的蝙蝠戒指,指尖脏兮兮的,或许他已经弹了一整天吧,可是,我清楚的记得中午出来时,没有看到他在这,随手将塞在口袋的小费拿出来,抽了三张给他放在盒子里。
走到门口时,忽然听到一阵诡异的嘶叫,像是飓风划过头顶。
回头看去,路灯下已经没了人影。或许,是我疲劳过度精神恍惚了,拉上防盗门,又锁好里面的玻璃门。
餐厅不太大,一共十三张桌子,三个服务生,三个厨师,此时他们都下班返家了。
自从母亲和姨母、姨父相继去世后,必维斯就变得特别迷信,三是他的幸运数字,但是,十三却绝对不是个幸运的数字,他在意的是后面的三,我在意的确是整个十三,有时,我不得不怀疑,每周一次的遇上那些无业游民打架,是不是和“十三”有关系。
橙黄色的灯罩将灯光束缚,打在在黄色的桌面上,像是已经凝固。与白天的喧闹相比,此时寂静的可怖,只留了一盏灯亮着,打了个哈欠,准备去楼上休息。
“砰!”刚准备关灯时,突兀的传来窗子被骤然拉开的声音。
我真是猪脑子,竟然忘了锁窗子?!
一阵冷风袭过,戒备的转身,循声看去,窗子早已被关上,而一个浑身血痕的黑衣人蜷缩在桌子底下——他的动作真是快的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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