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合会)自贸区构建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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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前言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一 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今全球经济发展的两大主要趋势,正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世界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以下简称FTAFTA有两层含义,一是自由贸易协定,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体之间设定自由贸易安排;二是自由贸易区,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体彼此间在实质上取消关税和其他限制性措施而组成的一体化区域。),尤其是双边FTA是目前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要方式之一。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促使双边FTA进一步成为各国抵御经济波动或危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大大增强,并始终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和推进区域经济合作,稳步发展FTA,取得了一系列实质性进展。作为“和平崛起”的新兴大国,自2000年提出建立“中国—东盟FTA”的设想开始,我国开始逐步踏上FTA建设之路。2006年3月,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和自由贸易区谈判”是政府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这是我国首次将FTA建设纳入政事议程。2008年,党的十七大将FTA建设纳入到国家战略层面,并将其确定为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深化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之一。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推动同周边国家互联互通”。至此,FTA建设作为新时期中国对外贸易主要政策的方向之一被提到了战略高度。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标志着中国自贸区建设全面提速,积极从“旁观者、跟随者”向“参与者、建设者”的角色转变,希望以此促进国内改革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有效规避和削减各种贸易摩擦的风险,并进一步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扩大自身在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2014年12月5日,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快FTA建设进行的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要加强顶层设计、谋划大棋局。

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以美国为主导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TP)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TIP),试图构建全球最大的两个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组织,并将中国最主要的贸易伙伴全部涵盖其中,却有意将中国排除在外。TPP和TTIP的达成,将使包括中国在内的金砖国家在全球经济贸易格局中处于不利地位。从这一视角看,中国也需要积极构筑自己的FTA网络,从而避免被边缘化。

现阶段,中国正在绘制一份面向全球的FTA战略地图,上述网络将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并最终面向全球,从而构筑起我国FTA战略的基本框架。尽管中国的FTA战略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截至2015年1月,我国已签署并生效12项FTA协定;中韩(国)FTA谈判、2014年11月10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韩国总统朴槿惠在北京举行会晤,双方共同确认中韩自贸区结束实质性谈判;2015年2月25日,中韩自贸协定启动签署流程,英文版协定已出炉,官方签署协定以前将翻译为中韩两国文字。中澳(大利亚)FTA谈判2014年11月17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澳大利亚总理阿博特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举行会谈,双方共同确认实质性结束中澳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会晤后,在两国领导人见证下,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和澳大利亚贸易与投资部长安德鲁·罗布,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署了实质性结束中澳FTA协定谈判的意向声明。均已结束实质性谈判阶段;此外,还有8项正在谈判和研拟中——中国的FTA建设伙伴已涵盖亚洲、非洲、拉丁美洲、欧洲和大洋洲。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进一步强调,要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统筹多双边和区域开放合作;加快实施FTA战略,尽早签署中韩、中澳FTA协定,加快中日韩FTA谈判,推动与海合会、以色列等国家或地区的FTA谈判,力争完成中国—东盟FTA升级谈判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RCEP由东盟首次提出,是以东盟为主导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RCEP的主要成员国计划包括与东盟已经签署FTA协定的国家,即: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韩国和印度。),力争建设亚太FTA。

2013年9月访问哈萨克斯坦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演讲,首次提出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宏伟战略构想;同年10月,在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习总书记又提出了与东盟国家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同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加强与周边国家的互联互通,积极推进“一带一路”“一带一路”分别指“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东连亚太经济圈,向西进入欧洲经济圈,贯穿欧亚大陆。英文名称:“the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and the 21st-Century Maritime Silk Road”,简称“the Belt and Road”,英文缩写“B&R”。它不是一个实体和机制,而是合作发展的理念和倡议。初步估算,“一带一路”沿线总人口约44亿,经济总量约21万亿美元,分别约占全球的63%和29%。建设。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简称:亚信会议)上指出,中国将联合周边各国,加快推进“一带一路”的建设步伐,并提出尽快启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倡议。“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将东亚、东南亚、南亚、中亚、欧洲南部、非洲东部的广大地区有机联系在了一起,构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的区域性市场。2013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额已占到中国外贸总额近1/4。但是,如果没有一个以FTA为基础的自由贸易协议的存在,“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或许只能推进自己所谓的区域发展计划、设想或战略,而不能在彼此约束、相互尊重和保障各自或共同权益的前提下形成合力。对于中国而言,“一带一路”构想寄托着多层次的区域合作愿景。2013年10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扩大贸易、投资合作空间,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新格局”。http://news.xinhuanet.com/2013-10/25/c_117878944_2.htm。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商务部早在2013年年末就提出了用好FTA这一区域合作平台,加快沿线地区FTA建设的目标构想,即: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改革市场准入等管理体制,加快投资保护等新议题谈判,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FTA网络。国内沿线省份也积极参与其中,在相关部门就“一带一路”建设征求意见时,新疆、宁夏分别提出了建设中国—中亚FTA和中海FTA先行区的设想。众所周知,WTO所代表的全球多边贸易体系进展缓慢,而FTA建设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取得较大进展,这也是FTA产生并得以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所在。作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着力推进的并不是核武器系统的升级与更新,而是继续推动对外开放战略的实施。为此,中国有必要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合作对象,实施国家层面的FTA战略,以带状经济、走廊经济、贸易与投资便利化、技术援助、经济援助、经济一体化等各种可供选择的方式与沿线国家共同推进欧亚区域经贸发展,建设我国基于“轮轴—辐条”结构的全面开放的FTA体系,使欧亚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更为紧密,相互合作不断深入,发展空间更加广阔。继“中国梦”、“亚洲梦”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11月9日出席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时又从容提出了“亚太梦”——“中国将集中精力做好自己的事情,也要努力使自身发展更好惠及亚太和世界。中国将奉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和睦邻、富邻、安邻的周边外交政策,贯彻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愿意同所有邻国和睦相处”《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开幕式上的演讲》, http://www.wenming.cn/specials/zxdj/xjp/xjpjh/201411/t20141109_2280445.shtml。——因为,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中国将有更大的能力和意愿来促进区域经贸合作,所以中国提出了“一带一路”的宏伟战略构想,并积极促进落实,争取为推动区域合作发展的进程,为地区的互联互通、共同繁荣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从这个意义上讲,推动贸易与投资便利化以及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既是“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FTA战略的支点。目前,商务部正在研究确定“一带一路”沿线65个国家的FTA战略布局。与此同时,中国也在积极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谈判,并争取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所有实质性谈判。构建“一带一路”就是要建立以中国为核心、亚欧大陆为依托的新贸易轴心,打通亚、欧、非三大洲,实现“旧大陆”全球化时代的经贸一体化,构筑“一带一路大FTA”,并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国内有关省市建立相应的自贸园区(FTZ)或者经济合作区,形成一个亚欧大陆经贸合作的闭环,实现贸易、技术、服务、劳务自由流动,进而恢复和重建新型亚欧伙伴关系。“一带一路”是走出去战略,FTA是对外开放战略,二者相辅相成。“一带一路”可以以FTA形式推动,经由国内自贸园区(FTZ)和国际自由贸易区(FTA)建设的加速而逐步落地,从而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中海FTA中的“海”指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Gulf Cooperation Council, GCC,简称“海合会”)。海合会成立于1981年5月,其成员国包括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以下简称“阿联酋”)、沙特阿拉伯(以下简称沙特)、阿曼、科威特、巴林、卡塔尔等六国。海合会各成员国的经济社会状况如表1.1所示。海合会自成立以来,在中东地区乃至阿拉伯世界发挥了重要作用,是该地区最为重要的区域性组织之一。海湾合作委员会简介: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8198/144752/144861/8754348.html。

表1.1 海合会各成员国基本经济社会状况(2013年)

数据来源:笔者依据世界银行等数据库数据整理得来。

中国与海合会六国的直接贸易往来由来已久,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进入较快发展阶段。2004年7月,中海双边签署了“经济、贸易、投资和技术合作框架协议”,并宣布正式启动建立中海FTA的相关谈判。潜旭明:《“一带一路”战略的支点:中国与中东能源合作》,《阿拉伯世界研究》2014年第3期。2005年4月,首轮谈判在沙特首都利雅得举行,4轮谈判后却一度中断;2009年6月,双方重启中海FTA谈判,在货物贸易谈判大多数领域达成了共识,并启动了服务贸易谈判;中国同大多数海合会国家签订了经济贸易与技术合作协议,建立了经济贸易混合委员会,并签订了投资保护协议和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但FTA谈判至今未果。首次中国—海合会战略对话部长级会议于2010年6月4日在北京举行,双方签署了《中国和海合会成员国关于战略对话的谅解备忘录》。2011年5月2日,双边举行了第二次战略对话,同意继续保持战略对话,希望能尽早完成FTA谈判。2013年9月23日,中国外交部部长王毅在纽约联合国总部集体会见海合会轮值主席国巴林外交大臣哈立德、下任轮值主席国科威特副首相兼外交大臣萨巴赫和秘书长扎耶尼时表示,中国新一届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同海合会的关系,愿与海方共同努力,促进中海合作关系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推动中海FTA谈判早日重启。此后,加快推进中海FTA谈判成为中海双边合作努力推动的重点工作之一。2014年1月17日,中海第三轮战略对话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会见了参加对话的海合会代表团并指出,中方始终重视与海合会国家的双边关系,中海FTA谈判历时已有10年之久,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应该加快双边磋商步伐,早日签署协定。习近平会见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代表团,《世界知识》2014年第3期。会后发表的新闻公报中,亦突出强调了要加快中海FTA谈判进程。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4年3月14日在北京表示,中国愿与沙特等海合会成员国一道,趁热打铁,尽快重启中海FTA谈判,争取达成高水平、互利双赢的协议;并于2014年6月3日在人民大会堂同科威特首相贾比尔举行会谈,希望科方积极推动重启中海FTA谈判并促进最终协议的达成,促进中阿战略合作关系不断向前迈进。赵成:《李克强同科威特首相贾比尔会谈》,《人民日报》2014年6月4日,001版。

尽管近年来双方领导人均纷纷表示要加快中海FTA的谈判进程,但新一轮磋商至今仍未开始,相比犹如井喷般爆发的中海经贸发展形势,中海FTA谈判的历程显得过于漫长。余泳:《中国与海湾合作委员会关系研究(1981—2010)》,上海外国语大学,2011年。随着近年来中海贸易额的迅速提升,以及中阿合作论坛和中阿经贸论坛(已更名为中阿博览会)的成功举办,重启中海FTA谈判的时机已经成熟。中海建立FTA不仅能够密切双方的经贸合作关系,也有利于双边的安全稳定。此外,中海FTA的最终建成,还将有利于保障我国的石油安全,增进和巩固我国在中东的战略地位,回避在中东地区经济和政治领域被“边缘化”的风险,使我国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也将为我国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经济合作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

2014年6月5日,中阿合作论坛第六届部长级会议在北京召开。“一带一路”建设成为此次会议的重点议题之一。《中海FTA谈判有望加快推进》,《中国证券报》,2014年6月5日,A02版。在此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作了题为《弘扬丝路精神深化中阿合作》的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中阿是共建“一带一路”的天然合作伙伴,弘扬丝路精神,就是要坚持合作共赢,不断深化全面合作、共同发展的中阿战略合作关系,既要登高望远、也要脚踏实地,构建“1+2+3”“1+2+3”合作格局中的“1”是指以能源合作为主轴,深化油气领域全产业链合作,维护能源运输通道安全,构建互惠互利、安全可靠、长期友好的中阿能源战略合作关系;“2”是以基础设施建设、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两翼,加强中阿在重大发展项目、标志性民生项目上的合作,为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建立相关制度性安排;“3”是指以核能、航天卫星、新能源三大高新领域为突破口,努力提升中阿务实合作层次。合作格局。习总书记特别强调,脚踏实地就是要争取早期收获,只要中阿双方有共识、有基础的项目,如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自由贸易区、中国—阿联酋共同投资基金、阿拉伯国家参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筹建等,都应该加快协商和推进,争取成熟一项实现一项;“一带一路”建设越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就越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引领和示范效应。上述讲话精神是新一届中央政府对我国与阿拉伯国家重要关系的首次政策宣示,也是我国全方位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出了中阿共建“一带一路”、进一步扩大双边合作的重点领域,为中阿关系未来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应加快消除中国与海合会FTA建设中的阻碍,为建立中国与阿拉伯国家自由贸易区做准备”亦被纳入《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2014年至2016年行动执行计划》。“一带一路”战略是中国全方位开放格局建设新的重要抓手,也将为中国与海合会国家加强贸易合作创造有利契机。“一带一路”战略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将有利于稳固中国与海合会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释放中国和海合会国家外交关系和谐健康发展的“战略红利”;有利于提升中国与海合会国家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促进两地统一大市场的形成,最终实现区域经贸协同发展。中海FTA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有望加快推进。

中国与海合会国家有着广泛的经济、政治与地区安全上的共同利益,中海间建立FTA是大势所趋。新制度经济学与新经济增长理论认为,制度作为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是新经济增长模型中的内生变量。中海经贸关系的快速发展和双方政治外交关系的日益改善,为进行双边经贸关系的制度创新奠定了良好基础,中海FTA正是基于共同利益而提出的战略构想。目前,这一制度创新还停留在谈判层面,要把它变成现实,还需排除经济、政治及历史等多方面的制约因素,也有必要对构建中海FTA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

二 研究意义与目的

中海FTA的建立不仅能够增强双边贸易总额、提高双边经贸水平,还能密切双边的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交流,进一步稳固双边石油合作。此外,中海FTA的建立对提升彼此在全球政治与经济中的地位,扩大成员国在世界经济中的话语权也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在此背景下,建立中海FTA不仅经济意义重大,同时也体现出了跨时代的战略意义。

本书的研究意义就在于分析如何在中海经贸关系快速稳定发展的形势下,充分利用中海间经济结构互补及牢固的政治基础等有利因素,建立中海FTA的可行性、预期效应、障碍及推进战略,为推动中海FTA建立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为实现中海经贸关系的战略升级尽学界的绵薄之力。从另一层面看,就当前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现状而言,无论是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如欧盟),还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其经济一体化合作都相对较为成功,相形之下,发展中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一体化进程还相对缓慢。因此,本书对于发展中国家之间进行区域经济合作所进行的拓展性研究,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有助于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相关研究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