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述评
第一节 理论基础
一 古典贸易理论
1776年,经济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批判重商主义的限制贸易政策过程中首创性地提出了分工学说,认为分工可以避免效率的损失,全球分工以及专业分工可以有效地提高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下的效率。亚当·斯密也由此成为自由贸易理论(Free Trade Theory)的鼻祖。以此为基础,亚当·斯密提出了绝对优势理论(Theory of Absolute Advantage),又称绝对成本说(Theory of Absolute Cost)、地域分工说(Theory of Territorial Division of Labor)。该理论将一国内部不同职业之间、不同工种之间的分工原则推演到各国之间的分工,从而形成国际分工理论。绝对优势理论是最早主张自由贸易的理论,为自由贸易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亚当·斯密的研究虽然在理论上具有重要意义,但其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不能解释所有国家间国际贸易的基础,特别是当某国所有产业的生产成本均处于绝对劣势,而该国参与到国际贸易中仍能获益的问题。
1817年,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在绝对优势理论的基础上进行拓展,形成了比较优势理论(Law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并在其著作《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进行了详细阐述——国际分工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多数情况下不同国家是生产技术存在相对差别,而非绝对差别,因而一国在选择生产产品时应遵循“两优相权择其重,两劣相权取其轻”的原则,从而实现各国收入和福利水平的最大化。比较优势理论一经提出便得到广泛重视,成为现代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基石,并为各国对外贸易政策实践提供了有效的指导。
通过不断发展,自由贸易理论成为国际贸易理论的主流学派,以及各国对外贸易实践追求的目标,对各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定产生了重要影响。自由贸易理论认为,自由贸易能够促进国际分工,并发挥不同国家的比较优势,有效促进要素的最优配置,促进技术的创新和社会资源的节约,强化自由竞争,减少垄断,提高经济效益,使参与贸易的双方从中获益。此外,各国根据本国的禀赋条件,通过商品进出口的调节,降低成本,也将有利于提高利润率,促进资本积累,提高真实国民收入水平。工业革命后,绝大部分西方国家开始推行自由贸易的相关政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全球化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也因而得到了迅速发展。
二 新古典贸易理论
伴随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古典经济学向新古典经济学的过渡,国际贸易研究也由此开辟了新的领域,获得了新的分析工具,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新古典贸易理论,其基本模式是要素禀赋理论(H—O理论)。
1919年,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Eli F. Heckscher)指出,要素禀赋差异是国际贸易产生的基本原因。1933年,俄林(Bertil Gotthard Ohlin)对其老师赫克歇尔的研究进行了全面拓展,并形成了要素禀赋理论(H—O理论)。要素禀赋指某国所拥有的不同生产要素的相对比率。该理论认为,在相同的技术条件下,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要素价格差别造成了产品的成本差异,要素的价格差异又是由于不同国家各种要素的拥有程度,即生产要素的相对丰裕程度不同所造成的。由此可以推理得出,某国各种生产要素的相对丰裕程度决定了该国贸易产品的相对优势,因而不同国家在进行贸易时,应进口较密集使用本国稀缺要素的商品,出口较多使用本国丰裕要素的商品。若所有国家均按照上述原则进行贸易,那么各国的要素都会得到有效配置,福利水平也将得到提高。因此,要素禀赋将决定一个国家的比较优势,进而极大地影响着国际分工与贸易结构。
H—O理论与比较优势理论一并成为解释国际贸易发生机理的主流理论,也成为主张自由贸易的重要理论依据。二战后,一些经济学家利用经验数据对该理论进行检验,以考察其结论是否符合国际贸易的现实。然而,若干检验结果却并不支持H—O理论,其中最早亦最具影响力的检验是里昂惕夫(Wassily W. Leontief)所进行的检验,即著名的里昂惕夫之谜。整体来看,H—O理论很好地解释了各国在比较优势的条件下进行自由贸易的原因,即各国存在资源禀赋的差异。但二战后,技术差异和规模经济也成为了解释国际贸易发生的重要原因。
1941年,斯托尔珀(Wolfgang Stolper)和萨缪尔森(Paul A. Samuelson)在H—O理论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拓展,由此得出了斯托尔珀—萨缪尔森定理。该定理指出,在进行国际贸易的条件下,一国拥有丰裕要素的所有者的收入将会得到提高,反之则会减少——事实上已隐含提出了国际贸易增长与收入差异扩大之间的关系。1955年,雷布津斯基(Rybczynski)在分析了生产要素增长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后,提出了雷布津斯基定理。该定理认为,在生产技术、商品相对价格和需求偏好不变的前提下,一种生产要素的增加会导致密集使用该要素产品产量的增加,另一种产品产量的减少。这里的产量变化主要强调了一般均衡状态下的均衡产量(由最优生产点代表)的变化,不同于上面提到的生产能力(由生产可能性曲线代表)的变化。
三 当代贸易理论
1.新贸易理论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新技术革命以及各国经济体制的变革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巨大变化——产业内贸易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贸易类项,跨国公司占据了国际贸易的主体地位,国际贸易的市场结构也由战前的以完全竞争市场为主转变为以垄断竞争市场为主。上述现象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构成了挑战。为了解释这些新的国际贸易现象,以迪克希西特(Avinash K. Dixit)、克鲁格曼(Paul R. Krugman)、雷蒙德·弗农(Raymond Vernon)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学说,学界将其统称为新贸易理论。
新贸易理论认为,产业内贸易以及发达国家的贸易发展已逐渐取代要素禀赋和技术优势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基础。1977年,迪克希特(Avinash K. Dixit)与斯蒂格利茨(Joseph Eugene Stiglitz)共同建立了迪克希特—斯蒂格利茨模型(Dixit-Stiglitz Model,简称D-S模型), 后经克鲁格曼(Paul R. Krugman)的发展,形成了规模经济理论。该理论认为,贸易并不一定就是技术或要素禀赋差异造成的,而应该是市场扩大以获取规模经济的一个内生动力,国际自由贸易可以形成一个世界性的一体化市场,能够有效地扩大市场规模,规模经济也将成为国际贸易的动因和基础。1961年,林德(Staffan Linder)提出了代表性需求理论(亦称重叠需求贸易理论),认为需求和产品差异是产业内贸易产生的重要原因。某国的代表性需求就是该国平均的收入水平,生产者要想实现规模经济,必须专门生产满足代表性需求的产品,而在国际贸易中收入水平越是相似的国家之间,其产业内贸易也就越多。同年,波斯纳(Richard Allen Posner)提出了技术差距贸易理论,认为不同国家间存在技术差距是造成贸易中比较利益差异的重要因素,如果一国在某种产品上具有技术优势,那么当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后,该国将获得更多的贸易收益。弗农和威尔斯(L. Wells)则将比较利益学说发展成为动态学说,并提出了产品生命周期的四阶段模型(如图2.1所示)。该理论认为,正是由于不同国家技术进步贡献的差异,才导致了产品生命周期的产生。该理论既很好地解释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产业内贸易,同时也有效地解释了发达国家之间的产业内贸易。
图2.1 国际贸易产品生命周期的四阶段模型
2.战略性贸易保护理论
战略性贸易保护理论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1985年,芭芭拉·斯宾塞(Barbara J. Spencer)和杰姆斯·布兰德(James A. Brander)认为,政府应注重贸易政策的单边激励效应,争取从不完全竞争市场中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其理论经不断发展,最终形成了战略性贸易保护理论,主要包括利润转移论和外部经济论,其中:利润转移论包括战略性进口政策、战略性出口政策以及进口保护促进出口的政策,认为在国际贸易中,国家应从战略性角度出发,积极运用干预性的贸易政策,通过研发补贴或出口方面的补贴来促进出口;通过进口关税的调节来维护本国厂商的利益;通过制定一系列贸易政策,扶持本国企业和产业的发展,从而获得竞争优势,增加本国的经济福利。外部经济论又包含技术性外部经济和收益性外部经济,认为对于存在外部经济的产业,国家应予以扶持,从而提高该产业的规模与国际竞争力。此外,战略性贸易保护理论还认为,消费者在某种程度上也属于一种资本,对价格有着重要的影响。从既有研究来看,国家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确具有较强的贸易促进效应,但是对其效应评价的差异也很大。为此,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主张应当仅针对对本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的战略性产业进行扶持补贴。
新贸易理论还认为,贸易利益不仅来自于比较优势,规模经济性、增加了不完全竞争产业的竞争程度抑或是产品的差异性,都有可能影响到国家的贸易效益。因此,参与国际贸易并不一定总能获益。
3.新新贸易理论
古典贸易理论、新古典贸易理论甚至新贸易理论往往都以企业的同质化为假设前提。然而,作为国际贸易的实际行为主体,企业的差异性必将对国际贸易产生一定的影响。2003年,梅里兹(Melitz)在其研究中提出了异质性企业模型,将企业生产率的差异性引入成本中,分析企业不同的生产率对其选择利益最大化的影响,并分析了开放经济与贸易自由化的影响。同年,安特拉(Antras)构建了企业的内生边界模型,探讨了在不完全契约的条件下,如何确定企业组织形式的问题,即跨国企业的内生边界问题。上述两个模型共同构成了新新贸易理论(New -New Trade Theory)。该理论以异质性企业为基础,对当今世界贸易中的结构、模式等问题具有较强的解释力。
异质性企业模型和企业的内生边界模型的出现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探讨,其后的研究工作主要从两种途径对该理论进行完善:其一是对模型的拓展,梅里兹和安特拉的建模思想吸引了许多学者对异质性企业的研究,如非对称国家的异质性企业贸易模型、异质性企业的动态模型、内生异质性企业贸易模型等,这些模型均将企业的异质性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分析其在贸易中的作用;其二是对各国实际数据进行计量检验的经验研究,如洛克(Nocke)和耶普尔(Yeaple)(2007,2008)分析认为,对于异质性企业而言,由于各国差异性的生产成本,在直接投资的选择上,高生产率的企业倾向于绿地投资,低生产率的企业倾向于跨国并购;鲍德温(Baldwin)和弗斯里德(Forslid)(2010)认为,可变贸易成本以及固定贸易成本的下降,都可以促进贸易的自由化,并提供总体福利;新新贸易理论以国际贸易中的微观主体企业为核心,研究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作用,也开启了国际贸易研究的新领域。
四 区域经济一体化相关理论
1.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类型
1961年,李普西(K. G. Lipsey)在其《国际一体化:经济联盟》一文中指出,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依程度划分为优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以及经济完全一体化等几类(表2.1)。在最初的贸易一体化阶段,各国之间取消对商品贸易流动的限制,并进入要素一体化阶段(各国间的资本、劳动力、原料以及技术等要素能够自由流动),进而进入政策一体化阶段(各国执行相对协调一致的经贸政策),最终实现区域经济的完全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类型的主要划分依据是区域内各要素的流通程度,其特征如表2.1所示。
表2.1 经济一体化的类型
2.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经济效应
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认为,一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可以获得静态效应与动态效应。静态效应源于生产边际重置和自由贸易引发的消费模式变更所产生的收益,包括贸易创造(trade creation)和贸易转移(trade diversion)两种效应产生的净收益以及贸易条件的改善;动态效应则与自由贸易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有关,通常用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测量,包括资本流动、竞争和收入效应、要素市场一体化所产生的收益等。
20世纪30—40年代,关税同盟理论发展成为当时主要的区域一体化理论。1950年,美国经济学家维纳(J. Viner)出版了《关税同盟问题》一书,该书的出版标志着关税同盟理论的正式形成,该理论亦作为研究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贸易效应的核心内容,开启了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发展的序幕。该理论的核心观点是各国通过建立关税同盟,出口具有本国比较优势的产品,从而给本国带来更多的贸易福利。关税同盟的建立将会产生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两种效应,即:在建立关税同盟后,由于成员国相互间关税水平的下降,使其相互出口的商品总量得以增加,进而给成员国创造了新的贸易收益;同时,由于对外实行统一关税,相对而言,成员国更愿意从关税水平较低的成员国进口本国所需商品,而不再从非成员国进口,从而使得贸易福利由非成员国转移到了成员国。具体分析如下:
如图2.2所示,PA为封闭条件下A国某商品的均衡价格,PB、PC分别表示B国和C国该商品的价格,假设A国对B、C两国均征收关税t, PB’为B国该商品出口到A国的税后价格。由图2.2可知,PB<PC,说明B国是世界上生产X商品最有效率的国家;PB'<PA,所以关税同盟成立前,A国从B国进口该商品,数量为Q1Q2,并征收关税t, A国国内的价格为PB',关税同盟成立后,A国和B国间的关税被取消,此时,A国以更低的价格从B国进口更多的X商品,由此产生了贸易创造效应,也提高了A国的福利水平。图中,关税同盟成立后,A国的消费者剩余由△NFE变为△NHG,增加了梯形EFHG的面积;生产者剩余则由△EIJ减少到了△GKJ,减少了梯形EIKG的面积;由于同盟内关税的免除,A国的关税减少了IFML,贸易创造效应使得A国增加了ILK和FHM面积的净福利。
图2.2 关税同盟的贸易创造效应
若C为世界上生产该商品最有效率的国家,关税同盟会通过将A国与C国间的贸易转移到A国与B国之间,给A国带来福利损失,这就是贸易转移效应。如图2.3所示,在关税同盟成立前,A国对B、C两国的该种商品征收关税t,由于PC<PB,所以此时A国将选择从C国进口该商品,进口的数量为Q1Q2。关税同盟成立后,A、B成员国之间的关税被取消,使得PB<PC',此时A国转向B国进口数量Q3Q4的该种商品,A国的消费者剩余由△NFE增加为△NHG,净增加梯形EFHG的面积;生产者剩余从△EIJ减少为△GKJ,减少了EIKG的面积;政府税收减少了IFSR的面积。因此,净福利为三角形ILK与三角形FHM的面积之和减去长方形LMSR的面积。
经过不断发展,关税同盟理论已成为一套较为完善的理论,广泛运用于国际贸易实践的分析之中。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学者开始从要素自由流动、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等前提出发,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收益问题,即关税同盟的动态效应。在建立关税同盟之后,关税降低使得成员国国内厂商面临来自其他成员国高效率厂商的竞争,迫使本国厂商提高自身的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高了消费者福利——这就是关税同盟的竞争效益。规模经济效益则是指,关税联盟的建立使各国市场得以联合,整体市场规模得以扩大,从而有利于生产厂商扩大生产规模,实现规模经济效益。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空间的扩大,既可以有效降低投资的风险,促进国内投资者加大投资规模,还有利于吸引同盟内其他成员国的投资,有效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此外,由于关税同盟的建立,使得区域内商品等要素实现了自由流动,也使得经济资源在区域内得到了更好的配置与利用。
图2.3 关税同盟条件下贸易的转移效应
3.有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其他理论
①大市场理论
1958年,西托夫斯基(Tibor Scitovsky)通过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分析,提出了大市场理论。该理论以共同市场为考察对象,着重从动态角度分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经济效应,认为区域市场的大小直接决定了区域整体的竞争强度,即:在区域性经济组织成立之前,为维护本国利益,各国倾向于实行贸易保护政策,由此引致各国市场孤立狭小和缺乏弹性;通过组建统一的大市场,将各成员国的小市场联系起来,则可实现规模经济效应,并激化竞争,而上述两种效应也正是大市场理论的重要核心之所在。伴随经济一体化演进至共同市场,区域内不仅实现了商品贸易的自由化,也使得要素能够在区域内自由流动,进而形成一个大市场,从而有利于促进区域内市场的竞争,加速技术革新的速度,也有利于形成规模经济效应。与此同时,区域内市场的自由流通,也使得生产要素流向边际生产效率相对更高的地区,进而优化区域内的资源要素配置,促进区域内生产的增长和发展。而在这个“滚雪球”的过程中,整个区域经济也由此得到了进一步的快速扩张。
②新区域主义
新区域主义(new regionalism)在分析区域经济一体化时,将区域内各国的经济规模差异纳入到福利效应的分析中,很好地解释了双边FTA的快速兴起、FTA的非对称协定等经济现象。
20世纪90年代以来,区域经济合作中出现了一种新的现象——“新区域主义额外支付”(side payment)——为了加入区域组织,许多小国往往做出较大国更多的让步,即:在FTA的谈判过程中,大国关税水平下调的空间十分有限,而小国关税则有较大的下调空间,所以小国会做出更多让步;小国通过单方面让步与大国签订非对称的贸易协定进而实现其加入到双边FTA中的目的。从收益来看,小国与大国的FTA协定不仅能够避免自身被边缘化,减少其他双边或多边FTA对本国的影响,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能够逐步构建以本国利益为核心的FTA体系,增强与第三方的谈判能力。对于大国而言,一方面可以获得贸易利益,增强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也能提高自身的国际影响力和在贸易谈判中的话语权。
③轮轴—辐条理论(Hub-and-Spoke)
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全球FTA的数量不断增长,不同的FTA在同一区域范围内交织,即形成了轮轴—辐条式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模式。该模式包含了一个处于中心地位的轮轴国,以及多个围绕在其周边的辐条国,轮轴国与外围辐条国之间存在FTA协定,而辐条国之间却不一定存在FTA协定。一般而言,在贸易实践中,大国更容易成为轮轴国。但当某一小国一旦成为众多大国竞争的对象时,其成为轮轴国的可能性就会极大提升。无论是大国还是小国,只要成为轮轴国,多米诺骨牌效应就会进一步巩固这种地位。在区域经贸合作中,处在轮轴地位的国家无论是在商品贸易还是在吸引国际直接投资方面均占据极大优势,其产品可以通过FTA协定自由进入所有辐条国市场,也更加容易吸引外部资本的进入;而处在辐条地位的国家,其产品因受原产地规则等限制无法随意相互进入。正是由于轮轴国与辐条国之间存在利益分配上的差异,使得这种模式对双边会产生一些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区域一体化理论的发展与全球的贸易实践紧密相连,作为最早的区域一体化理论,关税同盟理论较好地解释了建立关税同盟的福利效应,FTA理论在其理论基础之上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更好地解释了越来越多的FTA协定被签订的现象。新区域主义则解释了大小国之间的FTA,也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双边自由贸易合作提供了理论依据。
五 FTA收益的相关理论
1.建立FTA的传统收益理论
FTA是国际经济一体化组织中最基本、最一般的形式。各国通过缔结FTA协定,逐步实现零关税和消除其他非关税壁垒,进而实现区域内的自由贸易。1998年,英国经济学家罗布森(Robson)将关税同盟理论中分析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运用到FTA福利效应的分析之中,认为在一定条件下,FTA仍然能够产生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的福利效应,同时还具备贸易偏转的效应(trade deflection), 即:FTA的成员国从其他最低关税的非成员国进口其产品,再以较高的价格出口给区域内的各成员国,从而可以为本国带来更多的福利效应。与此同时,他还具体分析了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认为南南型区域合作同样会给双边或多边带来极大的贸易福利。因而,FTA的建立能够促进成员国之间商品的自由贸易,降低区域内的关税水平,提高成员国的福利水平。具体而言:
(1)福利效应
从a国角度看FTA的福利效应。如图2.4所示,P1Ta和P1Tb分别为a、b两国的关税,P1Ta>P1Tb,即a国关税水平高于b国。P2代表了国际市场的供给价格。Da表示a国的需求曲线,Sa则表示a国的供给曲线。基本假设:①a、b两国在建立FTA以前,实行禁止性关税和封闭式的贸易政策,在这种环境下,a国的国内生产量为Q2; ②FTA建立后,双边的供求曲线不变,两国的供给曲线叠加形成曲线Sa'; ③双边建立FTA后,a国仍作为一个净进口方,FTA整体关税水平下降至b国关税水平,而a国的产品价格水平是大于或等于Tb。因此,在不考虑运费的情况下,a国将进口b国价格较低的产品。当a国产品价格为Ta时,其国内的生产量为Q2,当国内需求量大于Q2时,a国将从b国进口以满足国内需求。当FTA的总消费量达到Tb时,区内的总供给量为E时,b国将其生产的全部产品出口到a国,再从FTA以外进口。此后,随着a国国内消费量的不断增加,a国产品价格将逐渐上升,区内生产量将进一步增加,直到产品价格达到Ta,此时FTA的产量达到最大值G。如果a国的消费量超过Q4,则需要从FTA以外进口。在FTA建立的前后,a国产品价格分别为Ta和Tb,由b国进口的商品数量为Q6-Q2,这部分商品替代了a国国内相对成本较高的生产,从而产生了生产效应A,商品价格的降低导致了消费者剩余B,由此产生了消费效应A+B,此即为FTA建立的福利效应。
从b国角度看FTA的福利效应。如图2.5所示,b国加入FTA将受益于消费效应D。此外,由于b国不得不将一部分国内资源用于生产额外的产品,由此将产生负的生产效应C。在FTA建立之前,a、b两国均为自给自足;FTA建立之后,FTA作为一个整体从FTA以外的国家进口商品,从而增加了FTA与区外国家之间的贸易量,使世界范围内的贸易量得以增加。
图2.4 FTA对a国的福利效应
(2)规模经济效应
在FTA建立之前,a、b两国可能都生产某种商品,可能都不生产,也可能是其中一国生产,而另一国不生产。现就上述三种情形分别探讨其规模经济效应,其中:a国的生产数量为Qa,价格为Pa, b国生产数量为Qb,价格为Pb,且b国关税水平较低,为PwPb(如图2.6)。
图2.5 FTA对b国的福利效应
若a、b两国都生产。双边FTA一旦建成,b国因其产品成本较低,将会占领整个区域市场,因此b国的生产量将由FTA的总需求曲线与平均成本曲线的交点N来决定。这使得FTA建成后的价格PFTA,较之前a、b国两国的价格都要低。相应地,由于价格的下降,使得a、b两国的需求量上升至Qa’和Qb'。a国要从b国增加进口,进而产生贸易创造效应;而b国因具备成本优势带来了生产福利c; a国国内价格降低的同时也增加了国内需求,进而产生了消费福利m。因此,各种福利的加总,减去贸易的成本,就是FTA的净福利。b国因成本低廉而使得商品出口增加,上述现象被称之为“成本降低效应”,包括生产效应和消费效应,即:由低廉成本的生产代替高昂成本生产而形成了生产效应e,由于商品价格下降及消费者剩余增加而产生了消费效应d。b国以PFTA的价格向a国出口产品,从中获得额外收益,在图中为f。若两国生产同一种商品,b国是净收益者,a国则可能存在一定的损失,如果b国对a国进行一定的转移支付则可能实现双赢。若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商品,a、b两国可以通过协议分工,使双方均可从规模经济中获益,从而提高了FTA的整体福利。
若a、b两国其中一国生产,并假设a国生产b国不生产。在这种情形下,通常a国不会有针对此商品的进口关税,其国内价格就为Pb。FTA建立之后,由于b国生产成本高于PFTA,其生产的产品无法在a国销售,a国只得从区域外进口产品,由此便不存在FTA的规模经济效应。但若双边在该产品上形成保护性关税,a国将在区域内进口该商品,此时将会产生如同第一种情形的规模经济效应。
a、b两国都不生产。在FTA建立之前,两国的价格是一致的,而建立FTA之后,若对区域外的产品征收保护性关税,那么FTA还是会产生跟之前论述一样的规模经济效应,若没有保护性关税,那么两国均可能从区域外进口,因而不会产生规模经济效应。然而,在国际贸易实践中,由于易引起他国的贸易报复,对区域外商品征收保护性关税的情况并不多见。
图2.6 FTA的规模经济效应
(3)竞争促进效应
FTA的建立能够有效消除区域内存在的贸易障碍,促进区域内各种要素的流动,进而形成一个更大的市场,从而有利于促进成员国之间同类企业的相互竞争,迫使企业追求技术创新和规模经济,且竞争的促进效应对于发展中国家更加明显。
若a国的市场结构为不完全竞争市场,生产的商品以及进口商品均是同质且完全替代的。如图2.7所示,假设其边际成本线MC是固定不变的,在FTA建成以前,该国的均衡价格为P1,均衡数量为Q1。当a国参与到FTA后,需求曲线弹性增大移至D',边际收益曲线随之发生变化移至MR',此时形成新的均衡点B,需求量随之增至Q2。但此时区域内的其他国家将会争先进入a国市场去获取超额利润,从而加剧该国的市场竞争程度,使商品价格逐步下降,直至该国生产厂商存在的超额利润下降为零。因此,FTA的建立加剧了国内市场的竞争强度,也提升了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2.建立FTA的非传统收益理论
20世纪80年代后期,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欧洲朝着一体化方向迈进,在国际贸易政策上实行了单一法案,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国际贸易;而以美国、日本为首的国家则在国际贸易中积极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建立区域经济组织。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1950—1989年的近40年间,全球共产生区域贸易协定75个,而在1990—1998年的短短八年时间里,全球实施的区域性贸易协定就有82个,区域主义掀起了全球化的热潮。学术界也开始关注这一现象,并将其与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区域主义相对比,称之为新区域主义(new regionalism)。新区域主义很好地解释了双边和多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兴起、贸易大国与贸易小国在区域贸易协定中的成本与收益、区域经济一体化与成员国改革及投资的关系、FTA网络化发展等现象。这一时期的区域合作并不单纯是国家间的自由贸易,更多是建立在地区基础之上的国与国之间全方位的合作,包括经济、民主、人权、反恐以及环境保护等各个层面的内容。许多学者开始从更加广泛的视角来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带来的收益,由此也形成了建立FTA的非传统收益理论。
图2.7 FTA的竞争促进效应
弗拉姆(Frahm)(1995)以瑞典等国加入欧盟为例分析认为,FTA具有保险的效应。尽管这些国家在加入欧盟后,其在贸易上并未得到更多的福利,但是因为拥有作为欧盟成员国的身份,使得这些国家在其他利益方面得到了更好的保障。也有研究显示,签订区域一体化协定可以有效推动国内制度改革进程以及贸易的自由化进程,同时也能保障政策的连贯性。拉夫(Raff)和惠利(Whalley)(1996)的研究结果表明,美国和加拿大通过签订美加自由贸易协定,有效地防止了两国因贸易战而造成的损失。费尔南德斯(Fernandes)和波特斯(Portes)(1998)通过对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地区经济一体化浪潮的具体分析,系统地提出了非传统收益理论的内容,包括促进国家政策的连贯性、发信号、保险效应、增强讨价还价的能力等非传统收益。斯科夫(Maurice Schiff)和温特斯(L. Alan Winters)的研究表明,区域一体化协定具有重要的外部效应,能够提高成员国相互之间的安全。一系列研究成果的发表,尤其是费尔南德斯以及斯科夫等的研究,系统地梳理了非传统收益理论的背景,提出了非传统收益理论的基本内容,标志着非传统收益理论体系的形成。非传统收益理论的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几部分:
①保持政策的连贯性,提高政府信誉(Time Inconsistency)
区域贸易协定有助于保持协定成员国政策的稳定性与连贯性,进而提高政府的信誉。尽管政府掌握着政策的制定权,但往往会因为部分诱导因素而改变政策初衷,使得政策不稳定或不具有连贯性,而这些诱导因素可能来自于某些集团,也有可能是政府的相机决策,这就是经济学上所谓的“时间不一致性”。政府政策的不连贯会使得某些企业或集团的利益受损,也会导致政府的信誉受损。签订PTA协定,则可有效增强政府的外部约束力,促使政府保持政策的连续性,进而提高政府信誉。具体而言,当某国政府签订了FTA协定,该协定就既是一个约束惩罚机制,同时又是一个激励机制——它要求区域内成员国必须遵守协商一致的规则,一旦某国违反了共同的规则,必将遭到其他成员国的集体惩罚,从而造成贸易上的损失,也使该国在国际上失信,对于该国来说是一个极强的惩罚机制,能够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如果某国各届政府间的政策连贯性较好,那么它就更容易被FTA协定的其他国家所接受,也就更容易加入到新的FTA协定中去。与此同时,政策的连贯性还能够为该国营造一个相对稳定公平透明的投资环境,有利于该国吸引外资,促进本国发展。
②发信号(Signaling)
FTA协定能够为成员国提供一个向外界发出信号的平台。一旦某个国家加入到FTA协定中,这本身就是在向外界发出信号。这种信号可能包含多个层面的信息,可能是表明本国贸易立场的信号,也可能是发出本国与区域间国家政府关系的信号,还有可能是发出国家经济发展状况的信号。这种发信号的机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该国在国际领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入区域经济组织能够很好地向外界传递信号,让外界了解该国政府的政策趋向、贸易立场以及改革决心等等,有助于该国建立良好的国际关系以及吸引广泛的贸易和投资,促进国内经济的发展。因此,区域一体化协定能够为国家带来信号传递的作用,进而为国家带来更多的非传统收益。
③保险(Insurance)效应
FTA的建立能够为各成员国提供保险效应,防范可能的经济金融风险,进而提高各国的福利。一旦某国加入到FTA,能够为该国提供稳定的外部环境,也使得该国在面临外部风险时具有更大的防范能力。FTA所具有的保险效应尤其能解释为什么小国更热衷于参与到FTA中去,甚至于做出更大程度的让步。因为加入到FTA中,能够为该国带来区域市场的优惠政策以及避免受到国际贸易争端或是国际经济危机等因素的影响,无异于给小国一个强有力的保护伞,使小国拥有一个稳定发展的外部环境以及提高该国防范风险的能力。由此可见,FTA的建立既能为成员国提供有利的外部发展环境,同时整体实力强大的FTA协定也能为成员国提供更好的保险。
④增强讨价还价能力(Bargaining Power)
增强讨价还价能力也是建立FTA重要的非传统收益,也是不同的国家寻求加入区域组织的重要原因之一。FTA作为一个整体,能够在贸易、投资、政治、文化、环境、人权等方面提高成员国的话语权。对成员国而言,相互之间的利益交集或政策一致性会更大,因此区域内成员国之间很容易达成共识;对区域外国家而言,各成员国往往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国际事务的谈判,由此将提升整个区域对国际规则的影响能力,使得各成员国在未来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上占据更大的优势。对于大国而言,积极推动区域经贸合作,不仅能够取得区域合作的内部收益,同时因为掌握着区域合作组织的主动权,能够将区域内的主导权扩大并获取更多的外部利益,实现在国际政治经济领域更大的话语权;而对于小国而言,其主张在区域内能得到一定的响应,在区域外,因为作为区域经济组织整体的一部分,也会因为区域组织的强大而提高自身的话语权,进而获得更好的外部收益。
⑤建立协调一致机制(Coordination Device)
FTA建立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通过建立协调一致的机制,为区域内成员国带来更多的非传统利益:一方面,FTA本身就是将支持自由贸易的国家聚集起来,因而容易形成内部互惠的协调机制,减少各成员国参与全球自由贸易造成的损失以及不确定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为获取更多利益,FTA成员国会自觉对外形成一致的政策机制,在区域外争取更多的话语权以及利益,从而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总之,协调一致的机制是FTA成员国防范自由贸易风险的最佳举措,各国建立协调一致的机制,制定共同的经贸、文化、环境等方面的政策,有利于为成员国带来更大的社会福利。
⑥改善成员国的安全(Safe of Members)
希夫(Schiff)和温特斯(Winters)指出,建立区域经济组织能够有效地改善成员国的安全,增强成员国的相互信任,这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外部效应。从区域内部来看,通过签订区域经济贸易协定,能够有效消除成员国相互之间的战争安全威胁,也能够对本国国内的安全威胁起到很好的抑制。以巴西、阿根廷为例,两国历史上关系始终不甚稳定,政治军事冲突几率较大。1986年,两国签订了“一体化和经济合作计划(PICAB)”,大大缓解了双方的不信任关系,改善了双方的安全状况,为区域合作奠定了政治基础。从外部来看,区域性合作关系的建立也有利于消除区域外部的安全威胁。以海合会为例,该区域组织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避免了来自于伊朗、伊拉克的潜在威胁。此外,随着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出现,区域经济组织能够在打击恐怖主义、毒品犯罪、环境危害等各个领域加强合作,为本国以及区域内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⑦其他非传统收益
首先,区域经济合作能够有效减弱经济波动带来的影响。当经济波动呈现区域化或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时,区域经济组织能够更有效应对经济波动带来的影响,通过联合行动和共同的内外经贸政策,削弱经济波动对本国经济的影响。
其次,区域经济合作能够实现谈判收益的最大化。国与国之间的合作往往是共同利益的合作,一国参与到区域经济组织也是基于其对国家利益的考量。由于全球性的国际经济组织往往涉及较多国家,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沟通成本较高,交易费用的过高也不利于实现本国利益的最大化。而双边或多边FTA合作的利益关系相对简单,能够较快推动实质性的合作进程,使得本国谈判利益最大化。既有研究也表明,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以通过减少内部交易费用,进而提高区域内各国经济社会收益。
最后,通过区域经济合作可以获取更多的政治收益。在区域一体化的进程中,各成员国还能够在人权、民主制度及文化等方面开展合作,与区域外的国家进行政治谈判,从而获得更多的政治收益。但由于政治利益颇为敏感,只有当区域经济组织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才能够为成员国带来更多的政治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