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建设环南中国海海洋经济区的基本路径
近年来,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双方经贸合作领域越来越广、规模越来越大。特别是近期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相继出访东南亚国家后,双方未来的经贸合作将进一步升级。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了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演讲。演讲中,习近平全面阐述了中国对印度尼西亚和东盟的睦邻友好政策,提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战略构想,中国愿同东盟国家加强海上合作,使用好中国政府设立的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发展好海洋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指出,中方高度重视印度尼西亚在东盟的地位和影响,愿同印度尼西亚和其他东盟国家共同努力,使双方成为兴衰相伴、安危与共、同舟共济的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携手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历史的经验证明,正是中国和东盟的合作,增加了双方在应对2008年以来的金融危机的抗风险能力。如果没有这种合作,双方都会受到伤害。之所以讲“命运共同体”,是要强调和平与繁荣的重要性,维护这一地区稳定的重要性,维护文化的多样性和保护环境、尊重差别的重要性等。同时,也是要加强经贸、能源资源、人文之间的各种交流,加快地区一体化进程,才能把一个有差别的地区统摄于一个命运的共同体内。
(一)建立南中国海海洋资源区域市场管理—配置—开发共同体
南中国海海洋资源、能源作为地区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容占据着非常突出的位置。特别是在当前世界各种资源供需矛盾突出、能源安全形势日益复杂多变,而使海洋资源、能源领域合作成为中国及南海周边各国共识的今天,积极推进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在海洋渔业、油气、矿业等资源的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加快整个南海海洋资源体系的管理、开发合作,实现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共同利用与开发海洋资源,构建紧密的经济生命共同体保障能源需求,对保障双方的能源安全和经济利益,以及改善双边关系具有深远的意义。
近十多年来,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在以油气为代表的海洋资源、能源开发合作迈出了较大的步伐。目前,采取的合作方式主要以直接贸易为主,但是随着南海周边国家经济规模的增长,自身对资源的需求量也逐渐增加,再加上受到国际经济政治关系和各国的贸易政策的影响,以往单纯依靠贸易进口方式获取资源已不能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未来需逐步加强对外投资合作开发,鼓励本国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投资和参与南海周边国家海洋资源的勘探、开发和生产,充分发挥珠三角地区的资金和技术优势以及南海周边国家的资源优势,灵活采用长期贸易协议和参股开发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形成一个包括政、经、商多维互动的海洋资源管理、开发区域化体系,通过区域资源、能源市场一体化建设,构建紧密的经济命运共同体以保障各国经济发展的能源安全。
为了深化我国南部省份和南海周边国家在南海海洋资源、能源领域的合作,加快形成区域市场一体化,可以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做出努力:
1.政府层面
(1)以制度创新深化合作
借助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的制度创新和市场化运作,通过市场整合,将整个环南海区域整合成为更加富有活力的经济发展区。我国南部省份与南海周边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经贸合作对话协调机制,努力寻求在南海周边各国建立经贸合作开发区,积极探索建立深化合作的各个产业集群模式。以此带动海洋石油、天然气开发、海洋矿产、海洋生物、水资源利用以及能源二次开发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合作。
(2)提升政府支持与服务的作用
一是充分利用我国南部各省份与南海周边国家政府间的外交优势以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契机,加强政府的号召作用,宣传推介“泛珠三角”的企业和优质产品,逐步扩大企业在南海周边国家的影响力,为我国企业“走出去”营造国际氛围。
二是要发挥政府对企业投资导向与服务的职能。一方面,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中国驻南海周边各国的商务机构与南海周边国家的相关部门之间互通信息的渠道,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科研机构、高校及重点企业对南海周边国家的国情联合调研等渠道获取信息,并在分类整理后传递给相关企业。另一方面,加快信息交流中心的建设,开设专门服务于企业的互联网站,为双方企业提供各国最新的政治、经济、法律、产业政策等多类型、多层面的信息,形成信息层面的“互联互通”,为企业提供各国的产业发展导向与信息服务。
三是积极鼓励支持海洋资源、能源的投资。首先,强化政府的引领作用,积极鼓励国有、民营企业加大向南海周边国家的海洋资源及矿产勘察、开发投资,特别是在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文莱、泰国、越南等国的优势能源、矿产项目上,在原来的资源产品购销基础上逐步向合资开发推进,最终建立稳定的资源、能源矿产供应基地。在海洋风能、潮汐能等海洋新能源、清洁能源开发上与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国开展合作,利用新加坡的科技与技术管理优势。其次,建立对南海周边国家的联系渠道,促进海洋资源、能源投资在技术与合作方面交流。
四是在政策层面,从外汇、海关、税收、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到南海周边国家投资的企业以政策方面的优惠,为企业开展与南海周边各国在海洋资源、能源领域合作创造更有利的投资软环境。
在金融服务方面,可利用当前人民币汇率稳定及人民币汇率调整逐步市场化背景下,人民币已成为区域主体清算货币的地位开始初步确立的发展机遇,鼓励我国的商业银行积极拓展与南海周边各国的国际合作业务,为跨国合作的双方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扩大双方本币互换的规模和范围,扩大跨境贸易本币结算试点,减低贸易和投资的汇率风险和结算成本。
在财税政策支持方面,应设立海外投资基金,建立与完善基金支持体系,对海洋资源、能源类的国际合作项目给予资金、税收减免等多种手段支持。
2.企业层面
企业“走出去”投资,应制订切实可行的投资计划,做好充分的资金、人才、风险应急等方面的准备,加强对目标市场的自然资源、投资环境、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市场准入、经济发展水平、法律法规、市场竞争程度等方面的跟踪调查研究,制定周密的应对策略,同南海周边的国家开展海洋资源合作并非同步推进,应抓住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文莱、越南等国为重点,“以点带面,梯度推进”,注意以海疆矛盾不存在或可控制的国家为投资重点,对矛盾显现化的国家则以贸易为主,以期规避风险,获得较好的效益。
(二)海陆一体化的现代物流网络建设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陆路交通建设起步非常早,进展迅速,但海上通道建设在自由贸易区中未占多大的分量。从当前南海周边各国的物流发展水平来看,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拥有发达的海运和著名的国际型港口,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虽然拥有亚洲最为古老的铁路系统,然而却是依靠沿海航运进行其国内的主要运输业务,马来西亚和泰国拥有相对完备的公路和航空系统,越南、缅甸、老挝和柬埔寨则由于长年的战争导致各种物流设施老化、损毁,整个物流水平处于非常低的运作状态。
无论是中国还是南海周边国家,对外贸易均是以海上贸易为主。随着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入,建设海上通道是双方贸易的关键着力点。华南地区的广东省拥有与南海周边国家之间海上运输距离最短的地缘优势,在港口群建设方面已具备一定的基础,广东已初步形成了以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湛江五大港口为枢纽港,佛山、东莞、中山等中小港口作为支线或补给港的运输港口格局。为了加快推进环南中国海海洋经济区的建设,广东和港澳地区要加强和深化与南海周边国家的港口合作,以港口物流推动与各国经济合作。双方要加快建设运输通道并做好通关、运输、仓储等配套发展和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加快建立统一的物流信息平台“海港网络”,把船运界、港口界和有关政府机构联系在一起,运用机器光学识别、信息科技、无线通信和网络技术,建立现代物流园,提高工作效率。采取降低各种港口费用的政策措施来吸引往来货船,并大力发展与港口配套的铁路和公路系统,形成海陆一体化的现代交通运输体系。随着南海周边各国外来加工型经济的飞速发展,港口的改造和建设及大力发展海运业的导向性政策已成为各国普遍采取的策略,各国纷纷调整国外企业对其港口投资和经营的限制性政策,并大力采取优惠政策吸引国外投资者的进入。广东的企业可充分发挥资本及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南海周边国家相关港口工程建设和物流服务等合作,通过在这些国家选择那些区位优越、交通便利、基础雄厚、科技发达及劳动者素质较高的地段附近优先建立港口,同时充分发挥当前沿海港口城市的现有优势,构筑多层次、全方位开放的海陆交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