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女性体育在中国的历史演进
古代汉语并不存在“体育”这一词汇。“体育”这一概念,自晚清由日本传入近代中国之后,在跌宕起伏的社会变迁中不断衍生着丰富的内涵与外延。一方面,它与个体化的休闲、娱乐、游戏等概念密切相关;另一方面,又和组织化、建制化的竞技比赛相交。鉴于学术界相关“体育”概念的众说纷纭,为了减少歧义,我们试着将体育看作一个概念区间,主轴的一端是娱乐游戏的活动类型,在另一端则是高度建制化的竞技比赛,在这个区间中的身体活动,均存在着体力付出或松或紧的规则和竞争等共同特点。故本章节中的体育活动,将剔除一贯被视为“体育”的棋类和纸牌游戏,因为它们并无明显的体力付出。我们依据古代中国、近代中国和现代中国的分期,将女性体育活动的发展演进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论述。
一 古代中国女性的体育生活
体育运动的产生,是人类生存和生活需求的产物。原始人类在狩猎、采集、防御和战争中的奔跑、跳跃、投掷乃至搏斗厮杀中,不断增进着对身体运动能力的认识;在祭祀、祈祝以及娱乐活动中对身体表现力的重视,也日益凸显出各种身体素质的重要性。在原始人类发展自我、壮大群体、教育后代的活动中,体育的萌芽开始茁壮成长。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原始社会生产方式由狩猎、采集发展到农业和畜牧业,女性占据着社会生产和生活的主导地位。“望门而居”的社会生活中,女性在自我部族养育子女,传授生活、生产技能,各种身体素质的锻炼与发展是主要内容。神话传说中的“女娲补天”和“精卫填海”的故事,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一时期女性的身体素质状况。而1973年青海省孙家寨墓葬出土的“舞蹈纹彩陶盆”上的女子集体舞蹈,则显示出女性对于借由身体活动表达思想和信仰的认知。
随着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尤其部族之间愈发频繁的战争,凭借身体优势,男性逐步取代女性占据了社会主导地位,历史由此进入父系氏族阶段。“一夫一妻多姬妾”的婚姻模式逐步确立和私有财产的出现,标志着女性社会地位的降低。尽管这一时期“男尊女卑”的观念渐趋呈现,女性仍然在社会发展中承担重要角色,如抚育子女后代、发展他们的身体素质,以更好地适应各种生存与社会竞争;如担任巫觋高级职位,运用各类知识以及舞蹈等身体活动以沟通鬼神等。
(一)先秦时期女性的体育生活
夏商周三代,呈现着浓厚的血亲色彩,也是由父系氏族步入阶级社会的阶段。这一时期,生产力持续进步、封建制逐步确立,战争频仍、部族融合,体育也获得了飞速发展。军队规模的壮大及战争的频繁,使得各类身体素质的锻炼和武器操演的渐趋体系化;社会生活中祭祀与宴乐中的身体运动,如舞蹈和射礼等,也日益建制化;射箭、驾车及舞蹈,也成为官学和私学教育系统中的重要内容。在已经开始“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的社会分工模式下,男性主导了显著性的身体活动,并成为体育运动的社会主体;女性参与各类体育活动的权利和机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
商周的封建宗法礼制,对女性在政治、教育和体育权利上的有限制,但对其参与体育活动的束缚并不严重。上层社会的女性尽管受礼乐文明的影响,但各种活动依然十分普及,并与生产、宗教、教育、娱乐、社会参与等密切联系。她们的体育活动也颇有特色。例如,女性仍然被视作通灵的媒介,在商、周的宗教祭祀活动中担当乐师和巫师等角色,以歌舞的仪式娱神通灵、禳灾降福;女性舞蹈还是贵族娱乐的重要方式。舞蹈专业训练队伍很庞大,“昔者桀之时,女乐三万人、晨噪于端门,乐闻于三衢”。此外,女性仍参与领导和进行战争。商王武丁的妾妇本领强大,既能主持祭祀,又可领兵作战。史载:“辛巳卜,争贞:今载王登入呼妇好伐土方,受有佑”, “辛巳卜,贞:登妇好三千,登旅万,呼伐羌。”下层社会女性却因“礼不下庶人”的社会规范,而相当程度上保持了体育活动的自主性。《诗经》中记载:“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显示当时女性游水活动开展得比较普及。起自北方部族山戎的荡秋千活动,“后中国女子学之,乃以彩绳悬木立架,士女炫服坐立其上,推引之”,而逐步得以流行起来。《吴越春秋》载越王勾践请“生于深林之中、长于无人之野”的越女讲解教授剑术的故事。越女提出击剑中的“道、意、阴阳、开闭、内外、形神、呼吸、纵横”等一系列理论范畴,阐明了其中动与静、快与慢,攻与防、虚与实、内与外、逆与顺、呼与吸等矛盾双方的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东周时期战争的频繁使得技击斗剑风行于民间,女子也成为重要的参与者。
图2-12 战国宴乐渔猎攻战铜壶击磬舞女图(局部)
(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二)秦汉帝国女性的体育生活
自秦以来,中国步入官僚制集权帝国时代。秦汉帝国政治体制的变革,在推动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同时,也深刻影响着女性的身体活动。一方面,董氏儒学为政治所吸纳上升为官方意识形态,“男尊女卑”“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的社会观念得到强化,进一步抑制了女性参与竞技类的体育活动;另一方面,岁时节令活动的规制化及上层社会女性的非生产化,使得女性更为青睐休闲性的体育游戏,使得女性休闲娱乐活动获得较好的发展。
宫廷及贵族的休闲娱乐活动本来自于民间社会,却又引领着社会的休闲娱乐风尚。这一时期,宫廷及贵族的娱乐活动中的舞蹈开始多元化和复杂化;很多舞蹈技艺高超的宫廷乐人和嫔妃因获得皇帝宠幸而提升地位。姣好的容貌身材和高超的舞艺,成为一些平民女子改变命运的重要资本。这种社会风气促进了女性舞蹈的推广与发展。《史记·货殖列传》记载:“山东、中山的士众,多美物,为倡优,女子则鸣琴,蛅屣,游媚富贵,入后宫,遍诸侯今夫赵女、郑姬,设形容,鸣琴,揄长袂,蹑利屣,目挑心招,出不远千里,不择老少者,奔富厚也。”同时,皇帝等政治权威人物的爱好也极大地影响着社会娱乐的选择。在东周时期开始出现的女性相扑、摔跤和蹴鞠,迨至汉朝已流行于宫廷。汉武帝与光武帝均喜欢观赏这一活动,致使“宫廷伎人,拥而佼之”。三国时期东吴末帝孙皓曾“使尚方以金作步摇假髻以千数,命宫人着以相扑,朝成夕败、辄命更作”。蹴鞠在东周时期的齐国就很盛行,汉朝初期,刘邦在西京专造蹴鞠设施并招聘人员,以供其父玩耍娱乐。此后的汉武帝、元帝、成帝等皇帝,都喜欢此类身体对抗性的比赛活动,这也引发宫廷及贵族女性进行蹴鞠活动。建于东汉延光二年(123年)河南嵩山上的三阙建筑,其中少金阙和启母阙上绘有大量女子踢足球的壁画,南阳发现的汉画像石中也有三幅女子踢足球的画像,其中描绘的女性云髻高盘,长袖衣,双脚踢动两球,人随球起舞,形态娇娆,轻捷灵巧,造型优美。
社会中上层家庭中的女性不事生产,亦有更多闲暇时间游戏娱乐,活动多局限于家族庭院或郊外,呈现出自我娱乐及轻快柔和的特点。其中,投壶、秋千、跳绳、蹴鞠和棋类等较为盛行。在岁时节令中,进行的出游、登山、放风筝活动也很是普及。1974年,湖南马王堆西汉墓中出土帛画《导引图》。该画有44位男女老少在做各种导引动作,通过肢体动作和呼吸配合以增进健康,这表明社会上的女性已经普遍地练习导引动作。
图2-13 《导引图》
(图片来源:《中国古代体育》中国传统文化资讯摘录)
社会下层的女性苦于为生活奔命,除了孩童时的跳绳和踢毽等活动游戏,极少有常规化的、群体性的身体休闲生活。社会下层一些女性为生计所迫成为专职艺人,如舞姬和百戏表演者(倒立、柔术、走索、跳剑、弄丸等),依靠苦练的技艺表演谋生。此外,在男性兵丁匮乏时,女性也被训练征招入军。汉朝边疆不定之时,西北边郡百姓“颇习兵事,妇女犹戴戟操矛,挟弓负矢”。在“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东汉末年,曹操也曾令妇女守营,男子设伏破敌。故特殊时期军营服役的女性,也有军事体育训练的内容。
(三)魏晋唐宋时代女性的体育生活
魏晋唐宋之际,是中国文化昌盛、经济繁荣的时代。魏晋南北朝的社会动荡在破坏经济的同时促进了民族融合,在瓦解董氏儒学的同时也解放了社会风气。隋唐帝国的经济和文化繁荣、开放的对外政策、相对平等的性别意识,为女性社会生活的丰富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两宋时代对南方的开发、民族战争的减少,造就了超过前代的经济水平和城市文化,也为体育的发展创造了极好的条件。在唐宋文明的润泽下,女性体育活动也有了长足的发展和普及。
唐宋时期,蹴鞠发展为民众在节令期间的户外娱乐性活动,而且女性参与群体较为广泛。唐代女性蹴鞠的方式方法多样,例如,几个女性轮流单独踢,以花样多者取胜,这种踢法称为“井轮”;二人或多人对踢,称为“白打”,而“白打”又可分为二人对踢的“打二”、三人互踢的“转花枝”,等等。诸如“寒食内人长白打,库中先散与金钱”,以及“蹴鞠屡过飞鸟上,秋千竟出垂杨里”等描写女性踢球的诗句,徜徉于唐人的普遍见闻中。两宋时代,除了常见于宫廷及贵族庭院的娱乐游戏,蹴鞠活动还以丰富的比赛表演形式流行于市民的生活休闲中,并获得了女性的青睐。在宫廷中,蹴鞠为王朝礼仪的重要内容:“春秋三大宴,其节十二,蹴鞠。……册命亲王大臣,教坊月供六十五人,及百戏、蹴鞠、角抵次第迎接。”在城市蹴鞠表演和比赛中,常有女性的身影。陆游曾作诗曰,“寒食梁州十万家,秋千蹴鞠尚豪华”。在宋代一些日用器具上,如铜镜、奁盒、陶瓷枕等,常刻绘有女子蹴鞠的图像。中国历史博物馆有一面宋代的蹴鞠纹铜镜,铜镜背面刻绘着一对青年男女对踢足球的图像。从这些日用生活物品可以看出,两宋时代女性蹴鞠的现象在社会上较为常见。
源自大食(今伊朗)的击鞠(马球)沿丝绸之路传入中国,风行于唐一代。皇家贵族、富商大贾、军中将士等群体中击鞠相当流行,这样影响到其附属女性群体的娱乐爱好。五代时期花蕊夫人“自教宫人学打球,玉鞍初跨柳腰柔”的咏诗,以及和凝“两番供奉打球时,鸾凤分厢锦绣衣。虎骤龙腾宫殿响,骅骝争趁一星飞”的诗句,正反映了宫廷女性击鞠活动的情形。此外,由于骏马疾驰的危险性,女性更倾向于骑驴击球。两宋时期,击鞠更为流行、开展更为广泛。宋徽宗曾组织成立了技艺高超绝伦是宫廷女子击鞠队,每逢佳节组织比赛观赏。《东京梦华录》对此记载:“一朋头(马球队长)用杖击弄球子,如缀球子,方坠地,两朋争占,供与朋头,左朋击球子过门入孟为胜,右朋向前争占,不令入孟,互相追逐,得筹谢恩而退。续有黄院子引出宫监百余,亦如小打者,但加之珠翠装饰,玉带红靴,各跨小马,谓之‘大打’。人人乘骑精熟,驰骤如神,雅态轻盈,妖姿绰约,人间但见其图画矣。”宫廷贵族的击鞠比赛表演,成为女性观赏和参与的重要社会娱乐活动。女性中盛行驴鞠的同时,很多女性倾向于徒步击球的活动,形成唐代的“步打球”。此类游戏在宫廷、贵族及社会中上层女性中较为流行,在唐末时候演变成为两宋时代极为流行的“捶丸”——一种类似于当今高尔夫球的竞技游戏。
唐代的舞蹈极为兴盛,成为朝野人士生活中的重要娱乐内容。女性舞蹈是宫廷宴乐和各种社交不可或缺的表演项目。上层社会的喜好追捧,加之良好的中外交流和民族融合,都使得舞蹈的类型和风格更为多样化。结合其他民族风格的舞蹈诸如霓裳舞、胡旋舞、剑舞等,在宫廷教坊中获得创新性的发展。在社会上的交流表演和娱乐中,女子剑舞、踏球舞等很风行;唐代诗人杜甫曾专此赋诗歌咏公孙大娘的剑器舞。在商品经济繁荣的两宋时代,宫廷乐舞倾向于叙事性,而民间的歌舞在城市休闲生活中大放异彩,呈现出“西湖歌舞几时休”的境况。
图2-14 唐代马球
(图片来源:Iwms.net)
唐宋发达的商品经济和丰富的市民生活,使得城市的女性体育表演活动十分兴盛。同舞蹈一样,百戏中表演性体育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也是女性,在宫廷和民间社会进行表演活动。宫廷中有教坊训练蓄养的女伎,民间有以表演谋生的伎班。社会中上层的各类庆典宴会,以及各种民俗节日庙会中,民间百戏团体多会应征进行表演助兴,如马伎、绳伎、戴竿、踢弄、跳丸、飞剑等。两宋时期的“角抵”(相扑)活动,较之唐代的更为兴盛,两两徒手互搏的技艺在军中及民间更加专业和精湛。在宋代的宫廷及城市瓦肆都有女子相扑表演,涌现出大批以相扑赛演为生的专职女艺人。除了宫廷女性及社会上以体育表演活动为谋生手段的女艺人,社会中上层女性体育生活中,极少高难度技艺方面的训练以及比赛活动,多为柔和的游戏性身体活动如舞蹈、荡秋千、放风筝、郊游踏青、划船等。而社会下层的女性的体育活动,史料记载则极少,这一方面或因为寻常事情而不值得记述,另一方面或因社会下层女性长期从事繁重的生产和家务活动,并无很多的闲暇时间和金钱进行各类运动技艺的练习和休闲娱乐。尤为值得指出的是,南宋中期以降,女性以缠足方式行娉婷的姿态取悦男性的现象开始流行,并渐成社会风气,这严重摧残了女性的身心健康,使得女性渐趋远离了体育活动。
与宋并立的政权如辽、夏、金以及其后80余年的蒙元,皆为少数民族所创立。少数民族不仅有重视身体素质和技能的尚武传统,其女性地位也较汉族女子为高,这些都使得女性能够广泛地参与各类体育活动。教育子女、参与狩猎乃至征战,是少数民族女性的重要事务,故女性的骑射活动极为普及,对于身体素质和各类技能的练习也极为寻常。例如,辽国女性拥有的崇高社会地位是其同期宋朝女性所无法比拟的,她们在体育内容、项目数量方面都较同时期其他少数民族和宋朝有了较大进步,体育活动的竞技意识较强、军事色彩浓厚、平等意识强烈以及娱乐性质鲜明。在与汉族政权及中原文明的折冲中,她们也学习了击鞠、蹴鞠等运动游戏,汉化的女性群体中也逐步流行舞蹈、赛舟、拔河、棋戏等文化娱乐活动。元代载有女性踢球的元曲诗词数量十分多,表明游戏化的蹴鞠已成为女性休闲娱乐的一种极为流行的方式。
(四)明、清女性的体育生活
明清两朝,是专制帝国时代的晚期。一方面,愈发强化的中央集权专制在稳定社会的同时,使得作为意识形态的宋明理学更进一步地钳制人们的思想和行为;鼓励贞洁和缠足现象由上层社会蔓延到下层社会,女性受到礼教宗法的严重束缚。另一方面,商品经济的进一步繁荣,推动着城镇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增强,城市生活更为丰富多彩;社会对于女性的主流审美观念更偏向于“白面纤腰、妖媚斯文、弱不禁风”。这些因素都使得明清时代的女性体育活动呈现出不同的面向。
这一时代女性们的休闲娱乐活动,并不似唐宋时代那样盛行。因为缠足的普遍存在,女性更是偏向于轻柔型、非竞技化的身体活动。尽管,在清代皇家的狩猎过程中有宫廷嫔妃参与射猎的记录,那也只是满族女性骑射传统的延续,且渐趋式微。以曾经广为流行的球类活动——蹴鞠为例,在宫廷颇为盛行;在民间主要以女性艺人卖艺、富贵家庭女子娱乐和青楼妓女陪客的方式而存在。元代的郭翼和明末的李渔,都有描写女子踢足球的诗词。明代崇祯皇帝的田皇妃是位“球星”,王誉《崇祯宫词》曾描述道:“锦骱平铺界紫庭,裙彩风度压娉婷。天边自结齐云社,一簇彩云飞便停。”但是,缠足的普及已经导致女性身体活动极度受限,具有对抗性的女子蹴鞠活动逐步丧失了其竞技特点,呈现出休闲娱乐的特质。迨至清代,蹴鞠只是妇女、儿童的体育游乐活动,史料记载也颇为少见,后期而渐趋为花样繁多、制作简单的毽子所取代,不为社会所传承。
图2-15 明朝蹴鞠:杜堇《仕女图》局部
(图片来源:Sohu.com)
所以,这一阶段社会中上阶层的女性中较为流行捶丸、踢毽子、荡秋千等活动。这类活动量不大、娱乐性强,是富贵人家闺房小姐和绣楼少妇的运动娱乐项目,并不常见于社会下层的女性生活之中。农村和城市的平民女性,虽然在人际交往与日常活动空间相对开放,但她们面对的是繁重的家务劳作,如照顾幼小、侍奉老人、洗衣做饭、饲养禽畜,以及生产劳动如纺纱、织布、采桑、养蚕、商业售卖等,只有在农闲或岁时节令时,方有群体性的户外体育娱乐活动,如秋千、跳绳、庙会游览、节日郊游等。有研究表明,受商业因素和社会风气的影响,部分女性改变以往深居简出、出门则乘车乘轿的生活,她们大胆地走出闺阁,勇于抛头露面,自由地参与到节日庆典和文化娱乐活动,并出游成习。明清时期,商业经济和城镇的规模化发展,以及人口流动的新变化,包括专制高压政策,都使得民间结社、宗教组织以及反政府组织迅速成长。这些组织多吸纳女性参加活动,给予身体素质方面的训练或功夫传授。例如,明代唐赛儿、清代王聪儿领导的反政府武装,均有大批女性参与;而白莲教、红灯照等宗教组织,也有更多女性群体参加武艺练习。同时,民间很多以身体技艺表演为谋生手段的各类社团也持续壮大;他们多招收女性,通过武艺或百戏活动进行商业性演出。
关于古代中国女性的体育生活,历史资料中并无系统的记载。我们只能从浩繁的史料中爬梳勾勒,将有关女性身体运动和休闲娱乐的资料作以归纳总结,得出上述基本认知。从女性史的角度讲,随着父权制度确立,古代中国男性主导了权力和经济以及社会文化导向,女性逐步成为男性的附属;两千多年来专制思想的逐渐强化,更是不断地禁锢着女性的主体意识和自我发展,造就着逆来顺受、委曲求全而又弱不禁风的古代女性形象。所以,古代中国女性的身体与精神,一直都在向“弱化”的方向演变。
从社会生活史的视角去体察古代女性体育运动,可以发现,中上层社会女性不事生产、生活条件较好、闲暇时间很多,以娱乐交际为目的的各种身体活动相对丰富,体育生活也较为多样;而下层社会的女性群体因家务操劳,无暇更无精力和资金进行各类体育活动的练习及娱乐,只有孩童时期的体育游戏玩耍和传统岁时节令中的民俗体育活动。此外,身体素质和体育技能的提高,可以成为古代女性提升社会地位或谋求生活的重要途径。一方面,因为社会风气和权势的喜好,部分女性能够凭其良好身体素质和优秀舞蹈技能而步入中上层社会;另一方面,随着商品经济与城市生活的发展,一些女性可以依靠身体素质训练和运动技能的卓越,而参与表演团体获得生活保障,如宋代的女子角抵社、百戏社等。
从性别文化视角去审视,可以看到,古代中国的意识形态和两性观念,通过社会习俗、家庭伦理深刻影响着女性的心理和行为,进而深入地影响着女性的体育活动参与。古代女性体育多局限于家族庭院,多为家族成员间小规模的竞技游戏,以娱乐放松身心为主,没有高强度的对抗性和竞争性,而常带有活泼、自由轻松的特点。而且古代农业社会的生产生活,主要依照时令与节气的变化而进行,故女性体育活动也多是围绕着岁时节令而进行。随着封建父权文化的逐步成熟与稳定,中国女性身体活动受到的限制、规范、禁锢也越强,这成为中国近现代女性运动爆发的源起。
二 近代中国女性的体育生活
近代中国,始自1840年清朝与英国的鸦片战争,终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在这一时期,先进的资本主义文明强势侵入,农业经济逐渐向工业经济转型,帝国的君主专制体制渐趋解体、民主共和制度艰难建立,传统意识形态趋于崩溃,进步思潮风起云涌;政局不稳、战乱频仍、社会巨变……处于几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的中国人,努力开眼看世界、不断学习先进文化。追求个体解放、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成为这一时代的主旋律。在社会变迁的深远影响下,中国女性也逐步改变了传统的身份与社会角色,在传统与现代的变革中挣扎奋斗,在复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扮演起新的角色,不断推动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鸦片战争后的中国国门洞开、西风东渐。伴随传教士、洋商、外交官和军人蜂拥而来的,除了战争、殖民、商贸、宗教和科学技术等西方文明,也有着独具特色的体育活动和训练。不同于传统中国的体育活动,这些西方传来的新式体育活动制度化、体系化较强,有着详细而公平的比赛规则,以及鲜明的竞技性和对抗性,对于活动的服装、器材、场地设施等均有明确的要求。这些带着“先进”标签的体育活动,开始不断地被中国政府及不同阶层引入,在军事、教育和社会生活领域中迅速传播,成为一种崭新的社会文化现象。古代中国女性以家庭为活动范畴,以柔弱为性别之本,各类身体锻炼活动极少,体育运动并非女性日常生活之必须。在一系列保种强国、女性解放、体育健美、体育救国、革命事业等近代思潮的影响下,近代开始普通女性与体育运动之间获得了较好的联系。在救亡图存、女性解放的社会呼声中,体育成为女性群体们追求理想和自我价值、获得社会认可的关键领域,也成为社会改变女性群体的重要方式。
(一)清晚期女性的体育生活(1840—1912年)
鸦片战争之后,外籍人士获得了在华传播宗教、创办医院和学校的权益。一些教会支持男女平等和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并创办女子学校。他们在女子学校逐渐开展课外游戏活动和体育课程,并引导女生们参与各类校内外的体育竞赛和表演。1900年教会调查资料表明,体操、音乐、地理、生理等是在华五所美国教会女塾的公共课。一些女校规定早上出早操,又列体操为正课,下午4点以后有45分钟的游戏。学生也有自己的体育组织——体育会。不仅如此,在城市社区和乡村,诸多宗教社团也积极建立组织传播宗教与卫生等公益。基督教青年会在城市中通过组织体育文化活动吸引教众,提倡德智体全面发展以养成完善人格,在近代中国获得极大的成功。他们在大中城市内设置机构吸纳男女青年以传播宗教思想,建立各类体育组织机构以宣传体育运动及卫生知识。而且,他们还广泛教授新式的体育项目、组织不同规模的体育比赛、培训运动员和教练,编写各类体育、医疗类的普及教材,采购器材修建体育场馆设施等,拓展了新式体育运动的影响。教会学校和教会组织的体育活动开展,令很多中国女性大为受益,对中国近代女子体育的兴起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国势衰微、列强环伺时局下,晚晴改革派们认为“保国”“保种”的根本,在于“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认识到“妇学为天下兴亡强弱之大源”, “中国之妇女深居闱阁、足不出户;此风一日不改则中国一日不强”。康有为在戊戌变法期间递呈《请禁妇女缠足折》,历陈缠足之害:“令中国两万万女子世世永永传此弱种,于保民非荣,于仁政大伤。”梁启超特别强调:“合四万万人而不能得一完备之体格。呜呼,其人皆为病夫…… ‘苟体育不讲,则男子不能服兵役,女子不能孕产魁梧雄伟之婴儿。人种不强,国将何赖?'”经元善认为,“我国欲图自强,莫亟于广兴学校,而学校本原之本源,成莫亟于创兴女学”。这些都明确指出,中国女性的康强与民族的强弱盛衰休戚相关,应该突破传统宗法伦理对于女性的压制和束缚,开放女性教育,在身体、智识与道德方面进行新的塑造。并且,教育革新者们进一步认识到男女平等、发展女性教育以及体育教育对于个体、民族和国家的意义,认为,“故女子之体魄一弱,关乎全国人种之问题……急救目前女子之方法,断自体育始”。他们也在社会中积极组织救亡运动,呼唤女性解放、倡导推动女性体育运动。在时代思潮的影响下,一大批私营新式学校在开埠城市成立,这既是仿学教会和西式学校的结果,也是先进的中国人力图革新教育、改变社会的重要尝试。1898年上海出现了近代中国第一所女子学校——经正女塾;1902年“务本女塾”和“爱国女学”又相继在上海创办。此后,江南地区相继成立育德女学、咸贤女学、旅宁第一女学,还有后来的南京金陵女子大学、福州华南女子大学等。这些学校都旨在“发展女子身心健康”,招收女生进行新式教育,设有体操课程以增强学生体质、精神和意志,并适时举行运动会。这些开风气之先的女性教育思想与实践,开近代女性体育教育的先河,对于改变传统的女性活动观念、发展女性体育实践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图2-161900年浙江温州女子学校学童
(图片来源:www.360doc.com)
同一时期,很多留学青年如秋瑾、许一冰、汤剑娥、蔡元培等,更是努力在媒体上启蒙民众的女权意识、宣扬女性体育活动的益处,并开办专业体育学校推广女性体育、培养女性体育教师,组织各类体育表演和运动会。1902年陈撷芬创办《女学报》,呼吁男女平权,提倡女性参与体育运动。燕斌主编的《中国新女界杂志》以及唐群英主编的《二十世纪之中国女子月刊》,以提倡恢复女权与女子教育、注重改良婚姻道德为宗旨。汤剑娥在1908年创办中国女子体操学校(后更名为中国女子体育师范学校),专招女生入学,除开设各类体操、拳术和军事操等技术课程之外,还包括伦理、国文、数学、音乐、体育学等理论课程;除正常的课程教学活动外,每年还举办学校运动会。《民吁日报》在1909年11月曾对该校运动会进行报道:“初二下午,该校开第二次运动会,男女来宾千余人。会中运动节目计有四大部。……其本校材料之新颖,操演之精确,平时练习之功可见。实为近来女校所罕见。即东方诸国女校,殆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日出而教授,于中国女界体育前途,裨益真非浅鲜也。”至1937年停止办学,中国女子体操学校共造就1751名毕业女生,她们大多充任各类学校的体育教员,为近代中国女性体育事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这些针对女性体育运动的讨论和体育培训、办学,在理论和实践上对中国女子体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国家局势危厄困顿、社会危机迭现的局面下,不满于改革派“新政”的保守不前,革命派主张武力推翻清朝专制统治、建立民主共和体制,实现民族和国家的富强。他们宣传讲求体育、强健国人体质,激扬国民尚武精神,要求对全体国民进行军事素养的身体训练,以求抵御外侮、救亡图存。而自西方传入的以军事体操为代表的新式体育运动,以及传统中国的技击性的武术,成为他们改造国民身体与精神、实现强民强国的重要手段。蔡锷、蒋百里、邹容、徐锡麟、孙中山、黄兴等革命志士纷纷利用报刊宣扬军国民教育思想,倡导民众进行体育训练、增强身体素质。为了号召更多女性投入革命事业,他们更是积极呼吁解放妇女、破除缠足陋习。在传播革命思想和体育运动价值的同时,他们还组织各种革命社团进行体育操练。例如,自1905年徐锡麟创办绍兴体育会后,江浙地区成立大量的类似体育社团,如杭州体育会、丽水体育会、嘉兴竞争体育会和宁波国民尚武分会等。1907年,谢逸桥等在广东组织了松口体育会,集中革命人士进行军事体育训练。这些革命党人主导的体育社团,不仅重视新式体育活动,如兵式体操、射击、单双杠、哑铃、跳高、木马等,还有中国的传统拳术技击;不仅重视男性会员的培养和体育训练,也招收女性进行体育运动的训练和革命力量的培育。
为了延续帝国的命脉,晚清政府不断地进行各类改革,在教育领域也革新尝试。1901年清政府推行“新政”,主张废除科举、兴办新式学校,并于1904年颁布实施《奏定学堂章程》。这是近代中国史上第一部具有现代化特征的学校教育制度,并一直沿用到1911年中华民国建立,它以法定形式将体育定为学校教育的正式内容,使得体育作为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一个重要方面而成为社会共识。1907年政府奏颁《女子小学章程》和《女子师范学堂章程》,将女子教育正式纳入国家学制系统。这承认了女子教育的合法地位,为女性体育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尽管清朝内忧外患,其专制中央集权政府作为一种国家机器,行政组织力量仍然是极为强大的,政令的颁布和推行仍可以贯通整个社会上下层。政府一系列有关体育教育和女性教育制度的颁布,有力地推动了女性体育教育在全国范围内的发展,也刺激了各级各类学校对于体育师资的需求,尤其对于女性体育教师的需求。很多体育师资培训学校纷纷招收女性进行体育专业教育,这些使得新式体育在学校系统中得以飞速地传播。
图2-171910年北京慕贞女校女学生做哑铃操
(图片来源:www.manzu87.com)
综合而言,清晚期是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转折时期,这个时期城市领域内女性体育也有了新变化。但是这些变化仅仅局限于城市中具有入学资质的中上层家庭的女性。绝大多数的城市女性和农村女性的日常生活仍然沿袭着传统的节奏。她们的运动生活,无论是西洋风范的新体育还是传统模式的旧体育,都是极为稀少的。只是受女性解放运动的影响,一些城市女性开始不再缠足;少数城市女童因为加入教会学校的缘故而接受了新式教育,包括体育游戏和训练活动,进而成为新式体育活动的主体。至于农村地区,缠足的传统依然风行,乡村女性依然沿袭着农耕时代传统的体育游戏娱乐;新式体育尚未扩展到乡村山野,更无法体现于农村女性的社会生活中。但是,社会的转型已经开启,革新的力量更是持续地突破、转变传统的社会心态和行为,加速了社会的变革。女性解放的呐喊已经首开社会风气之先,女性的新式体育运动开始为社会所接纳,随着帝国的崩溃和民国的建立、社会经济快速的发展以及文化启蒙运动的进一步蓬勃,女性体育的发展进入另一个阶段。
(二)中华民国时期女性的体育生活(1912—1949年)
1912年,沿袭2000多年的专制帝国终于崩溃,中华民国蹒跚而立。尽管民国时代军阀割据、战乱不已,但政治制度还是保持着从专制到民主的进路;经济也快速发展,持续着从农耕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型的趋向;社会文化更是彰显出自由和多元化的蓬勃态势,教育也不断地创新发展,培育出更多优秀的人才。女性在这一时期获得了更为广泛和深度的解放,在职业和生活的选择方面不断突破陈规,获取了更大权利与自由,并在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显示着女性的智慧、力量和贡献。而女性的身体与体育生活,在这一时期更是与政治、教育和社会运动密切相关,在剧烈的社会变迁中凸显着不同以往的特色。
图2-181919年上海丽则女校的球会会员
(图片来源:《妇女杂志》,1919年9月)
民国时期也是近代体育发展的黄金时代。政府相当重视体育事业的发展,相继在政府、党团和军队内均设立体育管理机构,推进国内赛事筹办和参与国外比赛,建立各项基本的体育制度,陆续颁布实施《国民体育法》、《国民体育实施方案》、《国民体育实施计划大纲》及《战时体育政策》等政令和法律,在教育政策中强调体育的功用和女子参与体育的重要性。这些政府举措对学校体育女性的推动起了极大的作用,同时,也对女性将体育纳入日常生活中的体育参与社会上的体育比赛和纳入起到了鼓励作用。
发轫于20世纪早期的新文化运动促进了近代中国女性的解放,也推动着近代女性体育事业的发展。这场社会启蒙运动对于民主、自由的呼喊,对封建礼教的抨击和女性解放的宣扬,将“根植于男权社会压迫中国妇女的种种传统首次进行了全面而彻底的清理,并在理论上阐明了建设新的社会风尚的标准和途径”。在其影响下的女性解放运动不断发展,使得女性的社会地位和个体权利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与提高,传统男尊女卑的两性关系也得到一些纠正。在新思潮的启蒙影响下,近代女性在教育平等与婚姻自由、人格独立和个体权利、职业发展及经济独立等方面,不断地与旧的家庭、家族伦理观念进行着抗争,努力摆脱家庭、家族及传统意识形态的束缚,作为独立的个体进入社会公共领域。知识界对于妇女解放和女权的主张,对于“裹足”与“束胸”传统陋习的批判,既迎合了接受新知识的女性群体们的文化需求,也为女性参加公共领域的体育活动提供了重要舆论认同。一方面,参加体育运动使女性的身体得到解放,塑造形体健康美丽的新女性,成为当时知识界和舆论界的共识;另一方面,女性解放运动对于生活中的传统价值观念、行为准则以及生活方式,也产生了重大影响,使人们逐步接受某些新的事物,公共领域进行的女性体育活动和表演逐步在城市中获得接纳和欢迎。女性体育的发展,由以晚晴时期“强国保种”理论为推展的基础,发展到以“推动女性个体自我觉醒和解放”的启蒙思想为发展基础。
20世纪30年代日本加剧侵华,中华民族危机大爆发,民族主义思潮再次激荡全国。以个人自由主义为基调的妇女解放运动开始注重民族群性,由呼吁女性个体自主转向以唤醒大众政治参与、激发民族责任意识的集体主义。随着“体育救国”思潮的涌起,体育也被寄望担负起救国的重任,中国女性也再次被纳入救亡的社会期待中,女性体育的推动和发展的目标,再次转向拯救民族和国家。
图2-19 第六届远东运动会中女子队球(排球)比赛(背对镜头的是中国队)
(图片来源:《妇女杂志》,1923年7月)
在政府重视体育和新文化运动推动女性解放的双重背景下,学校女性体育获得了飞速的发展。1912年6月,留日归国的李莲在广州创办私立广东女子体育学校,以培养小学体育师资为主。该校先后有毕业生300余人,其中优秀运动员如余碧霞等人,被选为中华女子排球员参加远东运动会。1914年教育改革家蔡元培在上海创办“女子爱国体育科”,招收女学员,修业年限为一年半,以培养合格女子体操教员为目标。该科前后共有12届毕业生600余人。1915年,美国基督教会的各个支派联合在南京创办金陵女子大学。该校设有16个四年级学科,包括中文、英语、历史、社会、音乐、体育、化学、生物、家政以及医学专科等。校方特别重视体育运动对于人的培养功能,在体育课程、课外活动和校队建设方面均取得很好的成就。其中,体育陆续开设有团体操、田径项目、射箭、跳远、击剑、体操、跳高、棒球、篮球、曲棍球、羽毛球、舞剑等项目。在美国获体育学士学位的陈英梅女士,于1915年在上海创办女子体育师范学校,传播美国的球类、田径、器械体操等项目。1920年,广州基督教青年会干事许民辉发明便于女子练习的低网排球,受到官方的重视。广东省教育会和基督教青年会共同制订了《低网排球规则》,并先后在广东女子体育学校、省立女子师范学校、真光学校、培道学校等教育机构中广泛推广。陆礼华于1922年在上海创办私立上海两江女子体育师范学校,办学直到1950年,共办了22届,毕业学生达1000多人。这些高质量的女性体育师资教育,为近代中国培养了大量女性体育专业人才,对于在女性中传播近代体育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这一时期,无论是作为救国的重要手段,还是作为个体自我解放的方式,抑或实现育人价值的重要途径,体育运动(不论是新式体育,还是传统的体育)都在公立学校、教会学校、私立教育或培训机构中获得重视,女性体育运动也得到极大的发展。
女性体育活动在学校中获得发展的同时,在社会公共生活中也获得了进一步推广。教育领域中女生广泛参与体育课程和体育课外活动,不仅推动了女性解放和体育救国运动的发展,也为社会上的各类体育竞赛和表演以及城市中的体育活动的进一步开展铺设了基础。1916年,江苏省运动会在扬州市进行,上海爱国女校的篮球队进行了篮球表演赛,女生们的表演引起了轰动的社会效应。1921年,广东举办第8届省运动会,女子低网排球比赛有5支队伍参加,队员都来自大中学校,培道女子中学获得了排球冠军。随着学校中体育运动队的确立和优异成绩的展现,女子体育受到社会更多的关注。1921年第5届远东运动会在上海举行,基督教青年会组织女中学生进行健身操表演,这是中国女子体育首次在国际比赛中露面。1923年基督教女青年会在北京主办第一次女子联合运动会。1923年中国女排赴日本参加第六届远东运动会,这是中国女性首次走出国门参加国际体育比赛。1924年第3届全国运动会上首次允许女运动员参加比赛,为女运动员设置了篮球、排球和垒球3个项目。此后,在各界全国运动会及省市运动会上,都开始发展女子体育项目。1924年,两江女子体育专科学校成立近代中国首支女子足球队。1931年两江女校篮球队8名队员远征日本,与多支日本女篮进行了10场交锋,获得9胜1平的辉煌战绩。1935年两江女篮又出赛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等国,捷报频传。1935年全国运动会召开时,在1649名选手中,女性有636人,参加项目从第4届的4个项目,增加到第6届的7个,涉及田径、游泳、篮球、网球、排球、垒球、国术。随着体育在近代中国的逐步普及,女性开始成为近代新式体育的重要参与力量。
学校体育的发展不仅促进了部分女性参加社会上的竞技体育,使得女学生在毕业后将新式体育纳入生活内容,也推动了女性对于传统体育的重视和参加。史料记载,新文化运动期间,四川成都少城公园的体育场上出现了女子打网球、皮球的现象;有诗云,“公园啜茗任勾留,男女双方讲自由;体育场中添色彩,网球打罢又皮球”。因为条件限制,大部分社会女性无法接触新式体育,她们多采用传统体育方式进行身体练习,或为国家政策、社会舆论所动员规训,或借此进行娱乐、寻找认同、呼唤解放,或只是闲暇时对于童年体育游戏的延续。传统体育如武术被尊为“国术”;太极拳、木兰拳、咏春拳等武术活动,在社会中下层女性群体中得到了较快的推广。许多无法聘请专业体育教师的学校,只能采用传统体育活动和游戏作为教学内容;尤其在20世纪30年代关于“土洋体育”的发展道路讨论后,传统体育活动在学校和社会上得到很快的推动与发展。近代精武体育会是民国时代卓越的民间体育组织,盛时会员达40万之众。他们认同男女平等,打破“传男不传女”的约规,认为女性应学习国术进行身体锻炼以肩负民族使命,而学校体操仅为枝节,女子应该学习技击。精武体育会组织了一系列女子习武组织,如女子精武会、精武女子模范团、精武女子精勤团等,招收了大批女性学生,推广传统体育。1928年成立的中央国术馆,“以提倡中国武术,增进全民健康”为宗旨,以“泛学博通”为教学原则,不但招收女生,还在于1933年举行的第二届国术考试中增加女子对抗比试,推动和鼓舞了更多女性参与传统体育的继承与发展。1936年赴柏林参加奥运会的代表团中,除了杨秀琼参加女子游泳外,尚有“中央国术馆”选派的刘玉华、傅淑云及翟涟源3名女性进行的武术表演。
近代学校女性体育的开展,促使部分女性能够积极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尽管女性体育在项目和地区方面发展都不平衡,但女性进入竞技比赛领域所获取的成就,使得女性运动员的社会影响力获得提高,也进一步鼓励更多女性参与体育运动。体育运动的不断普及,工商经济的发展和近代城市生活方式的改变,使得社会上层的一些女性将体育休闲活动纳入生活内容。竞技体育表演也逐步吸引着商业和媒体的关注;很多女性体育明星和女子体育表演,成为媒体和观众青睐的对象。这些社会新现象,对改变中国女性文化观念、推广女性体育运动起到了促进作用。
综上而言,在近代剧烈的社会变迁中,生产方式的进步、社会制度与结构的变化以及思想解放潮流的兴起,促进了女性的解放事业和体育运动的快速发展。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获得启蒙,不断觉醒着独立意识和女权思想。一方面,近代体育运动的发展给予中国女性群体的解放,尤其身体的解放以重要的社会展示途径,推动了女性的解放事业;另一方面,女性解放事业也进一步推动了更多女性参与体育运动。除此之外,近代中国不同政府对于体育教育的重视,有力地推动了女性体育运动的推广与普及。女性的体育生活,主要体现于女性在教育系统中所获得的体育(操)教育和活动。从学校毕业的女性,尤其具有专业体育教育背景的女性,成为社会上新式体育竞赛和表演的主力军。她们在公共领域的出现和媒体上的报道,较为有效地改变了中国传统的女性观念,为更多女性在生活中参与体育运动起到了示范作用。女性体育在教育中和社会上的逐步发展,逐步改变着传统的两性关系,提升着女性的社会地位和自我价值,改变着中国女性的历史,持续推动着近代社会的进步。
但是,也应该看到,体育并没有成为这个时期大部分女性生活中的必需部分,只是出现于城市少数精英女性的教育活动、职业生涯或个体生活之中。即使如此,也有研究发现,“民国期间从事体育活动的大多为女生,当女学生走出校门、嫁人之后很少在运动场上看见她们的身影;即使那些体育健将如杨秀琼、李森等人,在婚后都不再从事体育运动”。在近代中国工业化的进程中,社会中下层的部分女性逐步成为轻工业产业中廉价的劳动力,大部分女性仍然附着在农村小农经济之上。由于基础教育薄弱,政府投入较少,传统思想约束、难以触及开放舆论,背负家庭生产生活沉重压力等因素,大部分女性没有渠道、意识、资本去学习新式体育,更没有时间和精力经常进行传统体育活动。所以,无论是新式体育还是传统体育,都尚未被大多数的近代中国女性纳入日常生活之中;体育仍然作为“保种”“解放”“健美”或“救国”的工具展现在社会的“宏大叙事”中。
三 当代中国女性的体育生活
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同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大陆成立至今,中国进入当代范畴。在当代中国剧烈的社会变迁中,基于政府的积极促动和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女性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普遍地得到提升。而且,政府极为重视体育功能的开发,以强大的行政力量给予推动和普及。当代的女性体育,不论是学校系统中女生的体育教育,还是社会普通女性生活中的体育活动,抑或是体育职业中女性群体的体育运动,较之近代中国,都在量和质的方面获得了极大提高。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影响,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的女性也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着显著的提高。
(一)改革开放前女性的体育运动(1949—1978年)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主导了民族解放运动和妇女解放事业,也极为重视体育运动的“工具化”价值,将体育运动视为保卫红色政权、显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作为妇女解放和体育事业的会合领域,女性体育得到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获得了极大的发展。
早在新中国建立之前,中国共产党即号召打倒家族宗法传统、解放妇女权利。这一革命思想获取了中下层女性群体的强烈认同。被解放的女性在思想和行为上深烙着革命色彩:一方面,她们传承着古代社会中下层女性的坚韧品质,“吃苦耐劳”;另一方面,在“党和政府”的组织动员下热情地服务于革命需要,例如发展生产、锻炼身体、保卫红色政权、挽救民族危机,包括之后的“大跃进”及“上山下乡”等宏伟事业。1949年后,女性作为国家人口养育的伟大力量和社会生产的重要劳动力得到进一步重视,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获得了与男性平等的法定权利,在自我发展、政治权利、社会地位、社会参与等方面进一步获得法律与政策的支持与保护。这一时期,逐渐被从男权制下“解放”的女性“走出家庭,走向社会”参加生产劳动,在实现国家任务、推动社会发展方面做出了极大的付出与贡献。
1949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政治、经济及社会治理方面向苏联学习,以“计划经济”模式努力“赶英超美”,在体育方面也极力学习苏联模式,逐步建构起较为完备的体育发展策略。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提出“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号召,并推出“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群众性的体育运动,并逐步地使之普及和经常化”的群众工作方针。1956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发出《创新纪录的群众体育竞赛获得的通知》。随后,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颁发《劳动卫国体育制度》,以使得体育为“劳动生产和国防建设服务”。同时,提出“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要求,相继组建各个专业的国家队,发展竞技体育运动。在权威号召、政治动员和政府强力推动下,举国上下掀起参与体育运动、达标创纪录的热潮,体育运动获得了超乎异常的发展。有着“吃苦耐劳”与“服从权威”传统的中国女性,在体育运动中也积极投入。“由于对于体育的传统偏见,体育还不是一门令人羡慕的职业。但当时社会都提倡为党的事业做出牺牲,强调国家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因此,不少年轻女性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进入体育院校或运动队。”女性不仅在竞技体育“为国争光”的过程中凸显自身角色,在大众性体育活动中也成为身体力行者,担当起发展中国体育事业的时代任务。
图2-20 田野中的赛跑
(图片来源:腾讯体育)
体育工作成为国防建设和国家经济发展计划和国民教育的重要部分。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女性体育运动获得极大的普及。政府对于女性社会地位的重视,使得女性成为社会生产生活的主体力量。城市女性在工矿企业中得到有效组织,被动员参与到生产事业中去;农村妇女则被激励成为“半边天”,成为田间地头劳动生产的重要力量。就女性群体而言,一方面,她们把参与体育运动,尤其参加一些体育比赛并获得成功,看成是自我解放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很多女性希望通过体育活动的成功参与,获得肯定。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在政府机关中开展工间操和其他体育运动的通知》,自此,各机关团体,后来发展到乡村集体,在工作休息时做广播体操成为一种制度。在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运动中,“体育周”“体育月”的活动随处可见。乡镇、学校、企业、工厂和公社,甚至街道都办起来运动学校,运动学校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一时期女性的体育运动,不仅是传承自古代中国的传统体育,也不仅是接续民国时代的新式体育,还有结合苏联体育创造的具有浓厚政治意涵的集体舞蹈与体操,如秧歌、忠字舞、农作舞、劳动体操、广播体操、生产操以及集体运动竞赛等,在城乡女性群体中得到很大的普遍推行。而“文化大革命”中,群众体育运动成为神圣革命事业的一部分,很多女性参与体育运动,被视为参与集体生活、投身革命事业的行为。因为频繁的政治运动和逐渐衰落的经济发展,群众体育事业受到极大的限制。较之50年代的女性体育运动,六七十年代的女性体育处于衰落状态。
图2-211957年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苗族、侗族女子篮球队进行比赛
(图片来源:《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
在教育领域,因为政府贯彻男女平等的教育权,女童受教育的权利和实践受到重视与保护。而且,政府极为重视体育功能,例如,毛泽东曾做出“体育第一、学习第二”的最高指示,学校女性体育教育获得了很大普及。在学习苏联体育教育的基础上,各种体育教育的机构、规范和要求得到全面建立和推行;体育课的设置、劳卫制与青少年广播体操的全国性推广,以及课余运动竞赛的全面发动,使得学校女生体育运动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政治运动的促进和各种体育教学文件的更新和调整,使得学校女生参加大量的体育活动,运动成绩迅速提高。高校中也产生了大批体育成绩特别优异的女生群体。在1961年北京第24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前后,中国共产党、共产主义青年团和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号召女性参加乒乓球运动,使得全国出现女子“乒乓球热”。尽管封闭的政治环境致使国际比赛机会较少,但政府却很重视竞技体育的外交功能,对于发展竞技体育特别重视。专业体育院校也大量招收女生,对她们进行身体素质和竞技运动技能的训练。基于身体条件和体育运动的天赋,一些乡村女性能够借此逃离艰难的农村生活,一些城市女生以此躲避“上山下乡”。女性体育教育的发展,既深受政治动态的影响,也受到经济因素的制约。1959—1961年的“大饥荒”和此后的“文化大革命”,严重破坏了学校体育的正常运作,使得女性体育教育活动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以劳动、军事训练取代体育教育的作为被很多学校所接受。
在高水平竞技体育领域,竞技体育担负着提高红色中国国际地位的重要任务,也成为追求“赶英超美”的重要领域。政府借鉴苏联的高水平体育竞技体系,吸纳了大量的女性进行训练,使其与男子一样有参加各种体育训练和国际比赛的机会,以赶超世界竞技水平,显示制度的优越性。女性高水平竞技体育在这一阶段展现出曲折性发展的特征。国家积极鼓励女性参与体育运动。1962年,全国共有282名女性教练员,占教练员总人数的16%。1951年到1958年,共有161名女性运动员在35个项目上打破了全国纪录。20世纪50年代末期,我国女性在速度滑冰、乒乓球、射击、体操乃至篮球等项目上取得突破。1957年郑凤荣以1.77米跳高纪录成为我国第一位打破世界纪录的女运动员。1961年邱钟惠获得乒乓球世界锦标赛的冠军。
图2-22 女子乒乓球运动员邱钟惠
(图片来源:新华网)
尽管取到这些成就,应该看到,虚高的政治动员下很多冒进、浮夸、不科学的训练目标和手段和方法被广泛地推广着,导致很多女性因为大负荷、长时间的运动量和医疗的缺乏,出现大量的伤病状况,甚至一些女性运动人才因此夭折。这种现象,不仅在高水平竞技体育中出现,在普通的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教育中,也普遍存在。而此后的“文化大革命”期间,政府体育管理体系不能正常运转,各级运动队也被解散。为了满足凝聚内部认同、突破外交困境的政治需求,竞技体育事业在70年代得以重新发展,很多运动队和体育院校得以恢复。总体上讲,1959—1976年,我国女性体育事业虽然遇到众多困难和挫折,但仍有一些收获。而群众体育在没有强力政治的鼓动下,逐渐呈现衰落迹象。在此期间,我国运动员共获得22项世界冠军,其中女性占7项,占总数的31.8%;在获得的43个世界冠军头衔中,女性有13人,占30.2%。
综上,在党及政府的强力推动下,现代女性得以摆脱传统父权和族权的压制,获得了与男性同等的各种权利。虽然“被解放”的女性获得了很高程度的独立与自主,但她们在自我工作与生活方面,却受到国家政治形态的深刻影响与规训。此外,国家极其重视体育运动的“工具性”价值,自上而下进行推动,使得普通国民的体育运动和高水平的竞技体育都获得了飞速发展。但是,这种“发展”是外部强力所催化的、非常态的“发展”,而非民众内在地、自发地、自愿性地将体育运动纳入自我生活。这种依靠外部力量催化起来的发展,难以得到稳定长久的持续。体育事业常态发展的本质,在于国民发自思想意识领悟和意识到体育运动的功能与积极效应,切实地将体育运动纳入日常生活,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这种状态的呈现,与国民个体的经济状况、闲暇时间、对于体育的理解与认识、社区的体育设施器材、体育文化氛围、政府体育制度政策等因素息息相关。整体而言,这个时代女性群体的体育运动相较之民国时期的女性体育,有了极大的发展。但是,各种政治斗争和社会运动的频繁发生,以及因此导致的社会与经济的凋敝,使得包括女性体育在内的体育事业也遭受到很大的挫折。在政治的需要下,高水平竞技体育被国家持续提供资源予以有效支持,而一度轰轰烈烈的群众体育包括学校体育在内,都呈现出衰退的特征。
(二)改革开放以来女性的体育运动(1978—2014年)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政府推行的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政治民主和法治建设稳步前进,个体开始获得更多自由,创造性也得到极大释放,国民财富得到了极大的创造。这一时期,在政治和法律方面,有诸如《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的法规给予女性以保护,官方的全国妇联组织和其他民间社会对女性权益维护以扶持;女性在个体自由和独立方面获得了进一步的解放,在创造社会财富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是,由于市场经济条件对就业及工作的劳动力要求,与改革开放前的女性相比,女性社会地位在改革开放后在某种程度上呈现下降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十分强调高水平竞技体育的发展,通过“举国体制”投入巨量的资源给予支持,而给予普通国民体育运动的支持则相对较少。所以相比较而言,女性大众整体的体育运动状况,与女性高水平竞技体育的状况很不平衡。在女性大众体育运动方面,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的区隔,城市女性群体的体育活动参与,又远远好于农村女性群体的体育参与。尽管如此,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对外开放的影响下,女性自由与独立进一步增强,普通女性的体育运动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使得女童的受教育权获得了法律保障。在童年和青春期接受国家教育(包括体育教育)的女性数量获得极大的提高,男童和女童在入学率上的差异已基本消除。体育运动被视为学校教育实践的基础工作,在中小学教育系统中,学生每天有固定的课间广播体操,每周有正式的体育课程、课外体育活动以及建制化的学期体育运动会。在职业学校和大专院校系统中,体育课程是学校的必修课,学生被鼓励参加各类体育社团和各种校园体育比赛。学校体育事业在总体上发展的形势下,也呈现一些新的特征。一方面,各种体育教育创新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如快乐体育、健康体育等教育思想及各种教学模式在学校中的得以发展;另一方面,学生整体的体质水平却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女生的体质和健康状况也在逐步下滑。根据国民体质监测结果,我国青少年学生体能素质整体下降。2005年学生肥胖率检出比2000年增长近50%,小学生近视率为31%,初中生为58%,高中生为76%,大学生为83%。2005年与1995年相比,学生的柔韧性、爆发力、肌力、耐力、肺活量均呈下降趋势。其中,体能素质中的速度素质、力量素质已连续10年下降,耐力素质已连续20年下降。据调查,多数学校的体育课满足国家课程标准,但是,中小学生每天运动量远远不够1小时。2012年中国教科院的调查显示,国内高中阶段能达到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的学校不足50%,高三阶段学生每天做作业时间超过4个小时的达到70%。据调查,北京市中小学体育课教学在国内较规范,多数学校的学生都能达到每天一小时的体育运动。较之于普遍活泼好动、喜欢竞争的男学生,相对文静的女生群体在学校系统中的体育参与及活动量,明显低于男学生群体的体育参与及活动量。
面对学生体质下滑趋势和体育教育不被重视的状况,政府也做出相当多的努力。例如,1995年国务院颁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07年颁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发起《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2012年教育部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由于各方重视及干预,学生体能素质显现出下降速度减缓甚至部分好转等的趋势。2010年国民体质监测调研结果表明,我国国民体质总体合格率呈持续上升趋势,中小学生身体素质连续25年持续下滑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但学生中超重肥胖、视力不良等情况明显增加,大学生的耐力、速度、爆发力、力量素质继续出现下降。现代化的生活方式致使人类各种身体活动明显减少,对于智识和理论的过分重视导致学生课业繁重、运动时间缺乏,学校因“安全”考量而弱化高强度竞技性和风险性的运动项目,家庭及学校的成年人未能提供体育运动习惯及行为的模范引导,学校、家庭及社区更匮乏运动器材和设施的提供,学生将闲暇时间用在电脑与手机方面等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导致学生体育运动参与下降、体质下降。由于整体的社会环境未发生改变,这些政府的强力干预,在提高学生参与运动的兴趣与时间、养成体育锻炼的意识和习惯方面,效果并不算明显。除了以上因素影响男女学生的体育参与,就女生而言,还存在体育课程男女合堂上课,体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评价手段安排缺乏针对女生生理和心理特质的原因,导致很多女学生喜欢体育运动,却不喜欢体育课的教学过程。
在改革开放以来,竞技体育的发展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全力支持,而群众体育的支持力度则不足,发展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在相对落后的群众体育中,女性又是一个十分薄弱的群体,与竞技体育中女性取得的成就,形成了一个强烈的反差。学校女生在毕业后步入社会就业、工作并成立家庭,转变为社会女性。据调查统计,社会女性在参与群众体育人数比例不大,形势不容乐观。2000年,我国16岁以上城乡居民中有35%参与过一次以上的体育活动,其中女性占38.26%,占女性调查人口中的30.80%;有69.10%的女性在2000年没有参加过任何的体育活动。体育人口这一概念反映了男女不同性别体育的参与状况。中国体育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79.17%,和中国现阶段总人口性别比103.34%相比,高出75.83%。社会学者将其归结于社区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匮乏,政府职能部门组织服务不到位,女性在工作成家之后承受家庭和工作的双重压力,无暇进行体育锻炼等诸多原因。整体上讲,女性在学生时代所受到的体育教育和体育活动体验,并没能够很好地融入其日常生活。另一方面也说明,在失去国家权力的强力驱动下,群众体育恢复到其自然成长的本真状态,与改革开放之前那种被动员起来的、轰轰烈烈的群众体育状态反差很大。
应该讲,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依然强调群众体育的重要性,并试图推动发展。例如,1995年即启动《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逐步开启城市社区体育指导员制度,建设城市小区体育活动网点。只是,政府不再像改革开放前那样通过行政和舆论力量去强制性地“繁荣”体育事业,也不像对高水平竞技体育的资源投入那样重视群众体育运动。同一时期,政府单位制下组织和动员的体育运动的能力与意向也愈发弱化。随着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城乡人口流动的频繁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国民的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也日益得到提高,女性的闲暇时间整体上增多。女性虽然在就业工作中受到一定程度的歧视,但在经济发展中也获得更多的成功。女性经济的独立,不仅使得女性个体的独立观念增强,更在娱乐、健美方面的消费获得更多的话语权和选择权。同时,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更推动着中国体育市场化和商业化的飞速进步,女性逐步成为体育市场重要的消费群体。
城市化进程中的中国女性体育参与调查研究表明,具备较高收入、良好教育背景和开放意识的中产(白领)阶层女性健身意识强,成为引领中国女性体育参与及与此相关的体育消费的先锋。工人(蓝领)阶层女性体育参与率低,参加体育锻炼的意愿最弱,她们倾向于免费或低消费性的体育项目,如散步、打羽毛球、自由活动,以及被社会认可的传统体育活动,如太极拳和广场舞等。而失业(无业)群体女性多通过参与体育活动充实生活、扩大人际交往融入社会,她们多倾向于参加免费的运动。在城市女性中,离退休老年女性的体育健身活动最为活跃:在体育人口中,她们约占锻炼总数的一半以上。农村女性依然是中国体育事业中最为薄弱的群体。改革开放以来,因为政府长期重城轻乡的歧视性政策,广大农村地区青壮年选择弃地进城谋生。而固化的城乡二元体制及各种政府管制政策,使得妇女和儿童被迫留在农村,传统农村“男耕女织”的生存生活方式被打乱。农村形成以妇女、儿童和老人为主体的庞大留守群体。她们担负着从家务到种田到经营等繁重的生产劳动,身心劳累、闲暇时间偏少,在失去以前政治强力动员的情况下,极少参与体育活动。她们学生时代的体育内容几乎与其成人之后的日常生活毫无关系,只有在农闲或节庆时节,或有极少数女性参加民俗性的体育项目表演。随着近些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部分农村女性能够脱离繁重的农业生产,有时间参与广场舞之类的集体性体育活动。
作为展现政绩、凝聚认同、激励体育参与、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工具,高水平竞技体育一直是官方体育工作的重心所在,并得到“奥运争光计划”及“举国体制”强力的资源支持。改革开放以来,高水平竞技体育获得超常规的迅猛发展,在世界竞技领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而女性选手在高水平竞技体育中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女性撑起了中国高水平竞技体育的“半边天”。从1988年第24届奥运会到2012年第30届奥运会,我国共获得金牌186枚,其中女子获得了107.5枚,约占总数的58%,主要集中在跳水、举重、摔跤、柔道、乒乓球和羽毛球等项目上。从获世界冠军和超创世界纪录来看,1988年以后每年我国女子运动员获世界冠军数和超创世界纪录次数都远远超过了男子运动员。1988年到2005年,我国女子运动员获得世界冠军986个,占这一时期我国获世界冠军总数1638个的60%,打破和超过世界纪录786次,占这一时期我国超创世界纪录总次数967次的81%。这种女性竞技成就远超男性的状况被称为竞技体育的“阴盛阳衰”。
对此,学者卢玲认为,是由于社会对女性的期望阈值低于男性,传统“男强女弱”的刻板印象造成了“阴盛阳衰”的错觉。女性们在高水平竞技体育中所获取的成功,的确有效地强化了国民的凝聚力,激发了更多国民投入到体育运动中去。而卓越女运动员在运动比赛、商业包括公益方面的表现,为更多女性树立主体独立意识、摆脱各种传统思想观念束缚、进行自我解放起到了很好的启蒙作用。对于中国女性在高水平竞技体育中获取的卓越成就,很多学者也进行了探讨,主要有以下的共识:第一,政府大力推广男女平等政策和体育运动,动员大量女性参与体育运动,为女性竞技体育崛起打下了扎实基础。第二,改革开放后政府极为重视竞技体育的发展,调动各种资源支持“奥运争光计划”,并提供各种保障使她们全身心地投入训练,“举国体制”使得女性的运动潜质得以发掘。第三,中国女性“吃苦耐劳”“服从权威”的性格特点,使得女运动员训练刻苦投入、比赛顽强拼搏,更易于出成绩。
获取优异竞技成绩的女性获得了各种荣誉,并成为官方表彰的模范榜样。她们被官方任命为各类干部,参与到体育管理或其他政府事务去。例如,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女排在世界体坛上相继获得五次冠军,这些女排选手在退役后都被政府委以各种干部职位。作为享誉世界的“乒乓女皇”,邓亚萍被授予各种政治荣誉,2009年被擢升为共青团北京市委副书记,2010年后调任人民日报社副秘书长。但是,这种竞技体育“举国体制”也颇受社会诟病。例如,以计划经济模式通过大量的人力资源投入选拔出少数精英运动员,致使大量无法获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的职业转型相当困难;“全包干”式的运动员培养体系,忽视个性发展和需求;大量资源被耗费在争夺金牌而非投入民生或发展群众体育等。而从世界冠军邹春兰再就业成为搓澡工,到马拉松冠军艾冬梅摆地摊谋生无奈卖金牌,让人们思考在汗水、泪水凝结的鲜花、掌声和金牌之后,还存着另一种凄苦的人生,体制的弊端也昭然若揭。
综上所述,在当代持续巨大的社会变迁中,女性在党的带领下获得了极大的解放。在改革开放前,苏联的体育教育模式深刻影响着我国女性的体育教育,也影响着专业体育运动的各类管理体制。被解放的女性在政治的动员下投身到革命事业中去,也形成了声势浩大的群众体育运动。尽管这些群众运动的指令性与集体主义色彩相当浓厚,但这也毕竟使得很多妇女开始了解并参与到体育运动中去,并获得参与的益处。但是,这种国家力量驱动起来的群众体育运动,只是一种被动型的参与;体育运动并没有真正地、普遍地融入国民的日常生活中去,未能成为国民不可或缺的一种生活习惯。依照苏联模式发展的中国女性竞技体育,深受频繁政治运动的影响,呈现波动性的发展特征。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思想解放也不断深入,女性体育事业呈现出与此前迥然不同的特色。第一,义务教育的强制推行让女生普遍能够获得完整的学校体育教育,接受体育活动的女性数量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第二,女性的体育参与由被动转为主动,且数量和质量都在逐步提升。第三,中国女性在高水平竞技体育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在国际体育领域“为国争光”,在各类省运会、城运会、全运会方面为地方争光。
然而我们也看到包括学校女生及社会女性在内的普通大众的体育运动状况,仍有待于进一步发展,这里不仅需要政府资金、场地及宣传方面的支持,以及更多社会公民组织的宣传推广,更需要普通女性真切地认识到参与运动的价值,增强锻炼意识,自主地将体育运动纳入自我生活。在高水平竞技体育系统中的女性,需要进一步平衡运动竞技能力和文化素质的提高,进一步增强社会适应能力,以更好的素质接受退役后的各种挑战。
四 港澳台地区女性的体育运动
香港地区自1842年鸦片战争战败后为大英帝国所侵占,1997年回归中国后,仍维持其资本主义制度,享有高度自主权。澳门地区为葡萄牙人1553年所占,至1999年回归中国之后,同香港一样实行“一国两制”,享有高度自治权。1895年《马关条约》把台湾岛割让给日本,在经历日本殖民50年后于1945年回归中国。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后,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维系其国体。近代以来,由于港澳台是中西不同文化碰撞、交流与荟萃的前沿区域,又深受资本主义制度及其社会治理模式的影响,与社会主义的大陆相比,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方面呈现出不同的路径,在女性社会角色和体育运动发展方面,也存在不同的发展状况。故本章专辟一节介绍港澳台地区女性体育运动参与的状况。
(一)香港女性的体育运动
自英国占领香港后,英式体育运动即开始在香港出现,例如足球、板球、游艇等项目,参与人员多限于外国商人、军人和官员,华人较少。教会及私立学校中,设有少量体育课程供女生学习,而官方学校因依照英国的教育体系并没有开设体育课,仅有课外体育游戏活动。1890年,香港地区政府创办第一所女子学校——庇理罗士女校,以富家女子为主,课余时间有游戏活动。自20世纪初开始,基督教青年会及其他教会组织也在宣传推广体育活动。例如,1902年,香港中华基督教青年会成立,他们通过举办体育活动,如足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和网球等吸引华人认同基督教信仰。1908年南华体育会成立,以“研究体育、养成强健国民,并训练运动员赴远东运动会”为宗旨;其他各类民间体育组织也纷纷成立。1916年,南华体育会、基督教青年会及中华游乐会共同创立“香港中华业余体育协会”,吸纳其他民间体育社团发展本土华人体育运动;该会也照顾到女性群体的体育需求,推动女性体育的普及。
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兴起、女性解放运动的发展,戒缠足、反蓄婢的舆论扩大。民间体育社团也开始吸收女性成员,香港本土女性体育运动得到初步发展。1928年,南华体育会选手郭彩明参加全港公开女子渡海游泳赛并获得冠军,她在第十一届广东省运会上亦获得女子游泳冠军。1929年,南华体育会女子部成立,有女会员600余人,开展排球、游泳、篮球、绒球、田径等训练活动。该会在近代为中国培养了诸多女性体育精英,例如,其女子排球队球技卓越,曾代表香港地区参加1933年和1935年的第五、第六届全国运动会,部分队员曾入选中国女排代表队,参加1934年的第十届远东运动会。除排球外,该会的杨秀琼被称为“美人鱼”,创造多次中国游泳新纪录。在1931年第二届全港公开国术比赛中,南华体育会郑德志获得女子个人冠军。1947年,公民体育会成立,设有男女篮球、足球、乒乓球、田径、武术、自由搏击等运动项目和队伍。他们非常重视体育人才培养,其女子篮球队1948年应菲律宾华侨邀请,与当地女篮进行多场比赛,其全胜的成绩轰动菲律宾。
图2-23 南华体育会女子部职员合影(1929年)
(图片来源:香港《体育天地》)
20世纪60年代,港英政府认识到对于市民体质健康问题关注不够,转而重视体育运动保健、娱乐和凝聚认同的功能,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体育事业的支持。政府制定扶持性的社会体育政策,推广普及各类民众的体育活动,资助支持开建各类体育设施,发起运动休闲康乐及比赛活动,扶持资助社区体育俱乐部发展,建立各种有效的奖励机制,鼓励民众体育参与,并对民间各类体育团体予以拨款。这些努力发挥了极大的效果,能够充分调动起民众参与体育运动的积极性,各类团体因受到鼓励,开展的体育活动项目也丰富多彩,活动方式多种多样,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体育,尤其是社区体育的发展。此外,由于20世纪50年代以来香港经济高速发展,民众的生活水平也迅速提高,发展体育运动一方面具有了经济保障,一方面也成为民众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需求。此外,港英政府也开始关注华人女性在社会的权利,支持反纳妾、争取男女同工同酬的呼声;一些女性权益在法律和政府政策方面得到保护和支持。而香港女性积极参与社团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也获益颇多。
1978年,港府实施九年免费教育,14岁以下男女孩童必须入学;华人家庭女孩不上学、在工厂做工补贴家用的传统得以改变,女生获得教育平等权。因为依照英国的教育制度以及学校匮乏体育场地,香港学校并不强调必修体育课程。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体育课方得到重视,政府要求学生必修体育课,各校每周至少安排两节。在政府的资助与倡导下,各类学界体育组织所牵头运作的课外体育活动相当活跃,全港、区际、校际、社际、班际、兴趣小组等不同级别和规模的比赛十分丰富。没有上级官方的命令、动员与组织,也没有学校提供的教练,学生们自发地参与,利用学校和社会上的体育场地设施进行锻炼、训练或比赛。青年学生还参与社区的体育活动,并注册社会体育社团组织,成为其中的成员。
在普通民众体育繁荣发展的基础上,高水平的竞技体育也逐渐进步。1990年的亚运会上,齐宝华、陈丹蕾、陈淑媛、郑涛获得乒乓球女子团体亚军。1996年英国女皇授予陈丹蕾、齐宝华荣誉奖章。在水上帆板运动上,女性运动员李丽珊1990年获得该项目冠军、1993年获世界帆板锦标赛冠军、1996年获奥运会帆板冠军。
1997年,香港脱离英国回归中国。褪去殖民身份保持高度自治的香港依然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奉行法治、自由市场和资讯自由流通。近20年来,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香港自由而公平的经济环境,使其成为世界最活跃的金融中心和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在取得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香港女性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在参政、公共事务及就业方面所占比例不断提高。香港女性还成立了众多的妇女团体,或以慈善为目的,进行社会服务和社区教育,或旨在提升女性地位、积极参与政治活动。目前女性团体已日益发展壮大到300多个。她们在提高公众的性别平等意识、向政府争取妇女权益、开拓女性公共领域参与空间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2012年,700多万的香港人口中,女性超过男性30多万;女性平均寿命为86.7岁,位列全球之冠,这主要归功于更好的医疗服务和更强的健康意识及广泛的体育活动参与。
回归以来,香港的体育管理机构变更很多,但政府对于社会民众体育及高水平竞技体育(精英体育)的支持依然强劲。据2012年媒体报道,“特区政府在体育方面的整体经常性开支不断增加,从2007至2008财年到2012至2013财年增加了27%,达到34亿港元。特区政府本财政年度在群众体育方面的经常性开支约为30亿港元,约为精英体育开支的10倍”。政府致力于改善公共体育设施,尤其是室内体育馆、运动场及足球场,为市民提供免费体育运动场地,以推动社区体育参与、普及体育项目和运动队训练比赛。政府经常性地举办全民运动日、体育节等持续时间长的民众活动,鼓励港人参与运动、将体育活动融入日常家庭生活。此外,受益于香港法治及经济发展,在政府逐年递增的资助下,民间体育社团组织更为广泛和庞大,积极开展各类普及或体育培训活动,并参与精英运动员的训练和比赛。在政府与民间机构的支持下,越来越多的香港人有了良好的运动习惯。就女性来讲,年长女性因为经常地参与晨练等体育运动及其他保障因素,平均寿命为世界第一。然而,年轻女性因受时尚审美的误导,以骨感为美,倾向于瘦弱身材。香港大学一项研究发现,香港女性“高又瘦”,但却是瘦到影响健康的地步,其中有近四成年龄在20—29岁的女士BMI指数低于警戒线。
图2-242012年9月香港选手余翠怡在伦敦残奥会轮椅击剑中获得女子个人重剑A级冠军
(图片来源:新华网)
除了通过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投放资源与政策发展普通民众体育,香港政府也一直支持高水平竞技体育,通过香港体育学院和香港体育及协会暨奥委会为运动员提供高水平的培训、比赛以及学习和就业方面的帮助。在坚持“精英体育与群众体育并行发展不偏废”的政策下,香港女性在高水平竞技方面取得很好的成就。香港籍女子自行车选手李慧诗获2012年伦敦奥运会季军、2010年广州亚运会自行车500米个人赛冠军,并在澳大利亚举行的多项国际单车赛中连夺7面金牌。施幸余、孙嘉儿等人在女子游泳中多次为香港夺得亚运会和东亚运动会的奖牌。2012年9月余翠怡在伦敦残奥会轮椅击剑中获得女子个人重剑A级冠军。
(二)澳门女性的体育运动
澳门地处珠江口南侧,与珠海南部一水之隔,地域狭小、仅有陆地面积30余平方公里。16世纪中叶,葡萄牙人逐步侵占澳门并获得居住权,并将南欧的文化带到了该地,欧洲人的体育活动也出现在澳门地区。在葡萄牙人400多年的殖民统治中,澳门由一个沿海小渔村发展成为一个融合中葡文化、风貌独特的城市。1999年,澳门与香港一样实行“一国两制”的高度自治。
在葡萄牙人的治理下,澳门同附近的香港一样,成为西方文化与贸易输入近代中国的桥头堡。19世纪上半叶,西方的体育项目、体育组织和体育思想开始在澳门传播与发展。骑马、击剑、游泳、划船、舞蹈、拳击、板球等运动项目在生活于澳门的欧美群体中流行起来。葡萄牙裔的女性也参与户外的体育运动,如骑马、划船、自行车、滑旱冰等。1834年,在马礼逊教育会支持下,温施娣在澳门创办我国近代第一所普通教育女子小学。1837年,美国传教士布朗建立马礼逊学堂,此即澳门历史上第一所近代西方教育模式的正规学校。这些学校中初步设有课余的体育游戏活动。19世纪末,澳门各种学校开始快速发展。除了教会的学校和民间的私塾,在澳活动的维新人士及同盟会革命党等个人及团体组织,也先后在澳门创立起一些近代新式学校。他们传播新式教育,宣传男女同校思想,进行国民革命内容的教育。这些学校中,以强健学生体质为目的的体育活动得到开展,女性在学校中可以接受简单的体育训练。
20世纪初,澳门学校得到了较快的增长。新式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纷纷建立,会计、英语等职业专科学校也在澳门出现,男女同校也逐步开始普遍。官立学校获得澳门政府的资助,得以迅速发展。在学校体育发展方面,各校有专职体育教师,开设课程以篮球、田径、排球、乒乓球和羽毛球较为普遍。1919年,鉴于体育场地明显不足,澳门政府将澳督府花园的一部分借给利宵学校女部学生,作为运动场地使用。1922年,利宵中学的学生会组织了“校际体育活动周”,在澳门官立学校中开展校际体育比赛,包括自行车、越野、摔跤、足球和网球项目。这获得澳门政府的大力支持。1923年,澳门政府颁布《教育局体育运动场地规程》,将体育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给予支持,并重视过度运动造成的副作用。1924年,成立学校场地运动委员会,更好地推动学校体育运动发展。在政府的资助推动下,官立学校体育运动获得很大发展,利宵中学各种体育运动队实力雄厚,曲棍球、足球、击剑的运动队竞技实力很强,成为“生产澳门土生葡人著名运动员的工厂”。与官立的学校相比,华人私立学校无法得到政府很多的资源支持,其财政无法承负规模性的体育运动,故实力较弱。抗战期间,大批华人避难澳门,推动了华人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很多中小学的女子体育获得较好的普及和推广。
20世纪上半叶,澳门社会大量建立各类体育社团、专业体育协会及球队。澳门体育由比较单一的学校体育走向了全社会的体育运动。不仅很多政府和商业机构筹建体育会、成立球队,连社区街坊都成立了大小不等的体育运动组织。而且,这时候的体育运动主体,从以葡萄牙人和其他外国人为主,转变为华人与洋人共同竞争发展的局面。比赛也由此前的校内比赛,走向港澳、粤澳等城市间及和其他到访的国外球队之间的比赛。澳门的妇女团体有长久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它们在团结妇女、服务社会、推动妇女儿童福利事业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事务上,做了大量工作。澳门女性也积极参加社会体育组织,一方面增进了人际联系、娱乐身心和健康,另一方面也逐步提高了个体的独立性和主体意识。例如,1930年在澳门成立的华南体育会以乒乓球、足球和游泳队最为厉害,其中女子乒乓球队有梁福娥、邓碧莲、梁藕双、郑静轩等女子选手。圣罗撒女子中学的篮球校队,在澳门历次公开篮球赛中均荣获女子组的冠军。
20世纪50年代到90年代,澳门的体育由此前的社会团体自治转向政府管理。1987年成立的澳门体育总署,逐步强化了政府对民间体育社团的规范和管理。民间的体育活动,依然靠华人社团组织开展,例如澳门的工人公会联合会、街坊总会、中华教育会等。女性也被号召积极参加。70年代大量单项体育总会如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等逐渐成立。民间组织在政府的引导下成为发展体育运动的主力。在学校中,体育是必修课程,但并不作为升学必考的内容。体育课程由各校自行安排,并无统一教学大纲。女性学生多学习基本的体育技能,如篮球、排球、乒乓球和羽毛球等。她们也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初中女学生经常从事的运动项目有田径、羽毛球、篮球和排球,高中女生经常首选田径,排球次之。根据《澳门青少年体质调查综合报告》,大部分学生每周课余体育活动时间只有2小时,加上体育课,有一半学生每周的体育活动仅能达到3小时。为此,澳门教育暨青年局与体育发展局每年利用暑期举办青少年文娱体育活动。一系列活动达50多项,吸引了大量青少年参加。澳门经常举办国际体育赛事活动,并与旅游活动相结合,例如每年6月举行的国际龙舟节,就有很多女性参与,8月份的世界女子排球大奖赛,以及高尔夫球赛、马拉松赛事等也受到社会的欢迎。回归之前,澳门有很多交流赛、业余赛和联赛,得到体育组织、学校和政府部门的广泛参与,但是因地域及人口局限,澳门很难在国际型赛事上获得优异成绩,而武术项目却成为澳门的重要成绩点,武术的女性选手为澳门获得了很多荣耀。
图2-252003年澳门龙舟赛女队
(图片来源:中国新闻网)
1999年澳门回归中国后,保持其资本主义制度不变,各种社团组织依然保持其自治传统,而民众的体育活动和各种比赛也依然丰富多彩。政府更为重视女性社会地位,在婚姻与生育、公民与政治权利、就业平等及工作安全等方面,给予政策和法规的有力保障。自2008年起,澳门妇女委员会每两年进行一次澳门妇女现况调查,并发布相关报告。最近的调查结果表明,澳门特区妇女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男女平等状况亦位居前列,女性占就业人口比例的49%。而且,政府也加强了对社会团体发展体育事业的支持和资助力度,调整政府机构进行资源整合,以发展体育、关注群体健康。自2001年起,进行体质监测并发布报告。这些使得21世纪初期的澳门体育事业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
为了支持全面健身、大众体育和提高体育竞技水平,政府每年投入达1亿澳元,2004年增至1.2亿澳元,其中每年资助各体育总会及体育组织3000多万澳元。各体育总会及体育组织运作日益规范,会员发展不断创达,所开展的活动影响亦日渐扩大,从而在传播体育价值、促进体育参与、增进身体健康、培养体育后备力量、提高澳门竞技体育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澳门共有体育总会57个,除了这些体育总会开展的体育运动,还有其他社会组织,如工联总会体育委员会,街坊总会、澳门中华教育会、妇女联合会、学界联合会等组织,都采取不同形式,展开不同层次、规模的体育活动,为澳门体育的发展和各类人群参与体育创造了更多的机会,也为澳门女性参与体育运动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就学校体育而言,学校体育教师以女性为主,各个学校仍保持体育教学自主性。政府对学生体质关注增强,在体育训练和场地器材上予以支持。在高水平竞技方面发展迅速,特区政府开始着手资助多个单项体育总会开展青少年集训队和优秀运动员培训计划,从国内外聘请专职教练和陪练,选拔和训练本地的优秀运动员。在参加国内、国际赛事方面,澳门女性也开始有所突破。例如,澳门女性运动员黄燕慧2004年在缅甸举行的武术世界锦标赛上,以及2005年在澳门东亚运动会上夺得了武术的女子南拳赛的冠军。此外,举办观赏性的竞技体育成为澳门旅游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种赛车盛事、龙舟、曲棍球、高尔夫球、马拉松等为澳门带来大量游客。
(三)台湾女性的体育运动
台湾岛距离东亚大陆最近,与大陆相对隔绝。11世纪时,宋王朝正式驻兵将其纳入版图。此后,台湾历代皆属福建所管辖。因1895年清王朝甲午战争失败,台湾被割让给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被日本占据50年的台湾回归。1949年,国民党退守台湾岛。国民党在台湾实行资本主义社会制度,重视传统中国文化,对于推动女性解放和体育事业的发展,也有很多的贡献。
17世纪之前的古代台湾以原住居民为主。17、18世纪后,大量汉族迁入,融合后的台湾文化深受大陆的影响。“男主外、女主内”成为台湾社会的分工模式。家庭是女性的生活重心和最主要的活动空间,她们通过参加生产劳动如耕织、麻纺、采茶灯与社会发生联系,通过宗教祈祝活动和一些民俗节日活动获得游玩的机会,因较少礼教陈规的束缚,女性有相对多的开放自由空间。在清代台湾的体育活动中,以武术、划龙舟、秋千、陀螺、宋江阵、赛风帆车等为盛行,也有颇多女性参与和观赏。
日据时代50年,殖民地经济模式下的台湾亦获得了发展,经济进步和社会相对安定,很多新制度、新知识、新观念与新价值得以确立和发展,人民生活条件得到相当程度的改善。台湾人口在50年间呈现了倍增的状态。殖民政府推行政策如“废除缠足”、鼓励女性放足;推行女子教育,同时也兴办女学,设立公立托儿所。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影响和受教育女性的增加,台湾女性开始进入专业和公共领域,尽管男女同工不同酬,但女性社会地位相比以前已经有了很大提高。在政府开办的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中,男女同校,体操为必修科目,每周授课两小时,内容为普通体操、游戏、跑步、球技等。此外,殖民政府也有意识地通过推广、引导本国体育项目来同化、驯化被统治的台湾人,后期体育教学中被加入柔道、剑道、弓道等日本的传统体育项目。女性学生在学校中可以学习很多体育技能,并参与体育游戏和部分比赛。台湾女性大众体育的发展,基本上源自于学校体育教育。殖民政府在台湾也提倡体育运动,建立简单运动场所方便民众进行体育锻炼和比赛,并鼓励台湾与日本进行体育交流。1920年台湾体育协会也成立起来,游泳、水球等现代项目被逐步引入并在社会上流行开来,尤其是由日本引入的棒球运动。部分经济独立的女性能够在闲暇参与体育活动,而殖民政府动员下的社会体育活动也吸引了很多女性。
图2-26 台湾“日治”时期的女子运动会
(图片来源:台湾历史博物馆网站)
自1945年摆脱日本殖民统治归复中国之后,台湾岛内陆续成立各种妇女组织,它们主要传播女权思想、唤醒妇女自觉,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以保护妇女的人格和人权,争取女性的参政权利。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在法律上规定男女平权,由国民党和政府领导女性工作,推动成立一系列官方及民间的女性组织,如“妇女联合会”“保护养女运动委员会”“女童军总会”“台湾妇女发展中心”“现代妇女基金会”等;这些组织在推动女性权益保护的同时,也充满了政党的规训及党化色彩。1987年台湾戒严开启民主化进程之后,女性团体组织获得更为多元和迅速的发展,自发性的女性社团大幅增加,活动也更加频繁。在女性主义思潮的影响下,她们不仅关怀女性权益,而且倡导女性参与体育活动,通过运动展现女性自我价值。学校体育在民国政府的治理下获得极大的发展。教育部专设机构管理学校及社会体育,尤为强调学校体育的重要性。
台湾教育由教育部主管,各类学校必修体育课程;公立及私立学校均有体育主管部门,并设立学校体育委员会。幼儿教育以促进儿童身心健全为宗旨,以实施健康教育、生活教育和伦理教育为主,并与家庭教育相配合,达成维护儿童身心健康、养成儿童良好习惯、充实儿童生活经验、增进伦理观念、养成合群习性的目标。体育活动对于这一目标的达成,具有较大促进作用,故在儿童学校中颇得重视。此外,女性教师占幼稚园教师的98.81%之多,这对于开展女性体育运动是极好的运作环境。台湾亦实行义务教育及国民教育,以养成德、智、体、美、群五育均衡发展的健全国民为宗旨。学生每周保障有五个学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专职体育教师进行体操、游戏、田径、足球、篮球、垒球、跆拳道、舞蹈等项目的教学与活动组织,女生多喜欢修舞蹈、体操等课程。体育课程为大学教育中的学分课程,对于大学生而言,前两年为必修课,后两年为选修课。体育课程主要有田径、体操、舞蹈、武术、羽毛球、篮球、排球、足球、棒球、手球等。体育课程重视学生的个体差异和运动兴趣,女生所修的体育课程受到重点照顾。此外,早操和课间操为学校重视,女性必须参加。除了体育课程及课间、课余体育活动之外,政府还主导各种体育运动会,鼓励学生参与校际或国际上的比赛;其中,大专院校运动会为台湾相当重要的学校体育运动会。
近些年来,台湾学校女性体育教育也出现滑坡,学校女生并不积极参加体育课程,课余竞技性体育活动中女生参与度相当低。有台湾学者就此现象分析,认为“男主外女主内、女孩子应像淑女般安静于室”的传统观念,台湾体育系统中诸如领导者、教练、体育记者等职位上女性偏少,大众媒体偏于女性外观和身材而非运动技能和表现方面的报道,以及对于女性温柔、体贴、安静的刻板印象,都构成了阻碍台湾女性参与运动的因素。体育领域决策者应从运动界两性平权的角度去提升台湾的女性体育人口。
台湾大众体育中的女性运动参与,也深受学校体育的影响。国民党迁往台湾初期,很多退伍军人进入学校担任教练,篮球逐步取代排球成为女生最喜欢的运动。女子篮球以强身健体、保卫国家的名义在五六十年代的学校中得到很好的普及。很多学校球队的女生毕业走上社会后,依然会参与自己喜欢的运动。1951年,中学篮球教练蔡孝德将毕业的女生组成碧涛女子篮球队,成为台湾第一支民间自发组建的球队。同年,以“良友队”命名的女子篮球队成立,代表台湾与其他国家华侨进行比赛。1974年,以学校女生为主体组建的佩登斯女子足球队,战胜了香港女子足球队,获得“万寿杯”冠军。此后,在社会及政府的支持下,1975成立“木兰”女子足球队,这支民间队伍曾在1977年获得第2届亚洲杯比赛冠军以及1988年国际女足锦标赛的冠军。六七十年代,棒球扮演了振奋岛内民心、增进政权认同的重要角色。台湾地区的棒球和垒球通过与日本、美国的各种比赛,获得台湾地区居民的普遍热爱。开展棒垒球运动的女性也相当多。普遍而言,普通台湾女性对于体育参与,更多出于兴趣、娱乐和社交需求;而民间的女性业余球队,多受企业赞助,逐步形成健全的赛事体制,开启半职业化的比赛形态。
政府也通过体育协进会推广全民化的体育。他们通过发展计划推进社区体育,积极提倡民众从事休闲运动,以提高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90年代,政府通过推动“走出户外、迎向阳光、展现青春、亲子同乐、带来欢笑”等观念的《阳光健身计划》,各种系列活动和计划实施,调动群众参与健康休闲活动,同时认识到妇女体育被忽视,进而鼓励儿童、女性参与休闲运动,推广轻松活泼的家庭休闲活动。2013年,台湾当局还修正“体育法”,规定每年的9月9日为体育日,国家运动场地设施当免费开放为民众使用,并规定高中以下除了体育课程之外,每周都必须有150分钟以上的体育活动。
当前,台湾以棒球、垒球、篮球和游泳最为兴盛。为了保持健康和体型,女性更偏重于形塑身体和维持健康的各种时尚运动,如舞蹈、健美操、韵律操、瑜伽及健身单车等。据台湾当局“主计总处”统计,2012年台湾女性劳动参与率达到50.2%,改变了“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女性经济地位和独立性获得增强。调查研究表明,随着台湾民众愈来愈注重健康,上班族固定时间进行体育运动的比例渐有提高,尤其是过去不喜欢运动的女性上班族。为了保持窈窕健康的身材,有运动习惯的女性上班族,一周平均花10个小时运动,最常做的运动是去健身房、练习瑜伽和骑单车。但是,台湾女性参与体育运动的比例仍明显低于男性,女性运动人口明显偏低;尽管女性平均寿命为82.7岁,比男性75.1岁的平均寿命为长,但在健康状态下的寿命却比男性少1.3年。根据“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2013年的调查,台湾18岁以上的女性运动不足率高达75%,对照国际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OECD)34个先进国家标准,运动不足率高居第一。职业妇女多以带小孩“没时间”和“太累”为由而疏于参加运动,中老年妇女多有固定运动。
1949年后,出于政治、外交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需要,台湾当局非常重视发展体育运动,特别是竞技体育。受西方体育思想影响,台湾体育思想逐步多样化,体育法规法制逐步健全,体育事业取得一定成绩,在世界体坛上有较大影响。高水平女子竞技体育在台湾地区也获得了较好的发展。台湾地区曾承办过1982年世界女子垒球锦标赛和2011年亚洲女子垒球锦标赛。“中华足协”于1975年成立木兰女子足球队,在1977年、1979年、1981年三夺女足亚洲杯冠军;后木兰女足转战大洋洲,在1986年和1989年两次夺得大洋洲女足锦标赛冠军。在1990年的北京亚运会上,木兰女足获得第4名。而在1991年的女足世界杯上,她们更是历史性地挺进八强。台湾木兰足球联赛已于2014年开踢,成为台湾女子足球最高层级的赛事,有五支社会球队参赛。除此之外,女子甲组足球联赛也一直存在,参赛球队主要为台湾各级校队和业余俱乐部。女子篮球历来是台湾民众普遍关注的运动项目。60—70年代台湾的中华女子篮球队为亚洲强队,在1965—1974年的1—5届亚洲杯篮球锦标赛上均保持前三名的位置。台湾的华航、国泰、亚东三支女子篮球队在威廉·琼斯杯国际篮球邀请赛中取得很好的成绩。但是,同女足一样,女篮很难获得媒体、赞助商和政府持久的支持,而且受地域和人口的限制,球队后备人才主要来自大专院校,卓越选手较为匮乏。
图2-272008年苏丽文在北京奥运会跆拳道女子57公斤级铜牌争夺战中
(图片来源:新华网)
田径方面,纪政在第19届墨西哥奥运会上以10秒4的成绩获女子80米栏铜牌,成为奥运史上第一个获得奖牌的中国女子,她还以11秒5的成绩获得女子100米第7名。1969—1970年,她共破、平世界纪录8次。王惠珍曾获1991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及东亚运动会200米金牌,并在1990年北京亚运会及1993年上海东亚运动会上全部获100米、200米双料银牌,在1994年广岛亚运会上获200米金牌。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黎锋英夺得女子53公斤级银牌、郭羿含斩获女子75公斤级铜牌。跆拳道自1970年代引入台湾后,在台湾相当流行,也成为众多女性学习的重要体育项目。苏丽文在2002年、2004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上两次获得跆拳道锦标赛冠军,2005年获得世界跆拳道锦标赛银牌,2007年获夏季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女子跆拳道第五量级金牌。2004年在雅典奥运会上,陈诗欣夺得一枚金牌,为台湾完成“突破零金”的任务。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陈苇绫获女子48公斤级铜牌、卢映获女子63公斤级铜牌。曾雅妮凭其卓越的球技在2011年成为第6位登上女子高尔夫世界第一宝座的球员,也是华人高尔夫球界的第一位世界第一。
(四)港澳台女性体育运动之比较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处大陆东南沿海,自古属于中国政权的管辖区域,在民族、文化、民俗和社会关系方面,与大陆极为相似。近代以来,由于三地处于东西文化冲交流的重要位置,在社会经济与政治制度、官民关系、文化传统、社会习俗、生活方式等方面深受西方文明的洗礼和影响,形成了与大陆相似又相异的社会生态。在此背景下,港、澳、台女性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方式与大陆女性呈现出一定的不同。此外,资本主义制度下社会团体的自治模式和体育商业运营的特点,也使得港、澳、台体育运动的发展呈现出不同于大陆的地方。
在时代与社会的进程中,港、澳、台地区女性的体育运动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第一,近代以前的三地的女性体育生活,与大陆女性基本相仿。一样是传统的“男尊女卑”, “男主外、女主内”,女性除了孩童时期的体育游戏,以及成家之后庭院的休闲游戏和节日中的民俗体育活动,极少参与对抗性的体育比赛。第二,进入近代以来,港、澳、台女性在资本主义殖民体系下获得了一定的解放,自主性增强,能够在教育和社会娱乐交际领域进行体育活动,有些女性开始勇于参与到竞技运动中去。首先,在学校教育领域中,港、澳、台的地方政府更重视体育运动促进身体及心理健康、帮助学生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功能,给予女性学生更多的自由。其次,在社会公共领域,随着资本主义经济与社会文明的快速发展,女性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越来越强,愿意通过体育运动去进行休闲、娱乐、社交和自我形象的建构。她们对于体育运动的参与,逐步摆脱了以竞技运动为导向的形态,转向休闲娱乐。而女性团体组织更是借助体育运动提高女性的权利意识、发展女性的领导能力,推动女性进一步解放。工商业对于女性体育运动的介入和支持,为女性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外部支持。而政府通过创设各种有利条件,在场地设施、机构制度规则、人力组织等方面给予人们参与体育活动以方便。第三,港、澳、台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已经达到了现代发达国家的水平,两性关系相对平等,个体闲暇时间较多,女性对于生活满意度和健康极为关注,使得女性体育运动参与多元化。而民主制度下的政府具有很高的社会服务理念,它们为了迎合民众的需求和社会健康及地区与国家形象,在大众及竞技体育的发展方面做了相当多的努力,这些进一步推动了女性体育运动的发展。但是,由于快节奏的工作模式,以及现代电子产品对于民众闲暇时间的占用,女性对于体育的参与呈现出了一定程度的弱化迹象。
本章回顾了女性体育在中西历史文化中的演进过程,中国女性体育的发展与西方女性体育发展有着相似的路径:首先女性解放运动无疑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次,教育在女性体育的进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与西方女性体育的自醒性、自觉性相比,中国女性体育的发展似乎更多的是借用外在的“动力”,特别是近代以来,中国女性体育的演进印下了深深的民族主义、国家主义的烙印。因此在中国的政治文化环境下,女性体育并不仅仅是女性主义运动的产物,更是中国时代的产物。女性体育在历史发展进程中的演变过程不仅仅为我们当前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同时其反映了女性体育研究存在与发展的现实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