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行政体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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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设立的理论依据

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性质和形式角度来说,主要有以下三种理论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

一 一般系统理论

系统是物质存在的方式。世界上没有离开系统的物质;也没有离开物质的系统,系统论是科学研究的出发点。系统论作为一门科学,学界公认是美籍奥地利生物学家贝塔朗菲 ( L. Von. Bertalanffy) 提出的。其代表作是1968年公开发表的专著《一般系统理论基础、发展和应用》。早在1937年他就提出了一般系统论原理,但迫于压力,其论文《关于一般系统论》到1945年才公开发表。

(一) 什么是系统

贝塔朗菲把“系统”定义为:“相互作用的诸要素的综合体。”转引自霍绍周编著:《系统论》,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24页。朴昌根将系统定义为:系统是诸要素的集合 ( S),其中诸要素之间存在着某种关系 (R),而这种关系是对于预先确定的性质 ( P) 而言的。用数学公式表示为:

(1) S=defR[(E)P]或者 (2) S=def[R(E)]P,

其中,S表示系统,R表示关系,P表示性质,E表示要素e1、e2…ex的集合。朴昌根编著:《系统学基础》,四川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116页。

根据以上定义我们知道系统是由若干相互关联的要素以一定结构形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任何系统都是由要素、结构、功能、环境四个元素组成的。要素是系统的组成部分,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总和就构成系统的结构。功能是系统与环境相互关系中所表现的属性、所具有的能力和所起的作用。要素、结构是功能的基础,功能是要素、结构的表现并反作用于结构。霍绍周编著:《系统论》,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43页。

系统是多种多样的。按人类干预的情况可划分天然系统、人造系统;按系统与环境的关系分为封闭系统、开放系统;按学科领域就可分成自然系统、社会系统和思维系统;按要素组成的性质分为物质系统和概念系统;按范围划分则有宏观系统、微观系统;按状态划分就有平衡系统、非平衡系统、近平衡系统、远平衡系统;按其相对规模大小可分为大系统、中系统和小系统,等等。

(二) 一般系统论的原理

1.整体性原理

系统整体性原理是指,系统是由若干相互关联的要素以一定结构形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这个整体具有各组成要素本身所没有的新的性质和功能,即整体不等不于部分之和的原理。整体性原理说明系统与各要素的关系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非线性关系。

整体性是系统最鲜明、最基本的特征。系统就是由许多部分所组成的整体,所以系统的概念就是要强调整体,强调整体是由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各个部分所组成的。钱学森等:《论系统工程》,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2年版,第204页。一般系统论的创始人贝塔朗菲指出:“普通系统论是对‘整体’和‘完整性’的科学探索。”[奥]L.贝塔朗菲:《普通系统论的历史和现状》,载《科学学译文集》,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314页。整体性是一个系统区别于另一个系统的特质,因为系统是由若干要素组成的有机整体,这个有机整体具有各个要素本身所没有的新的性质和功能。世界是由各种小系统组成的大系统,只有从整体出发,才能抓住系统的本质属性。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抓不住整体的联系,就会纠缠在一个接一个的矛盾之中。”[德]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神州国光出版社1949年版,第146页。

系统的整体性表现在系统、要素和环境的有机联系当中。系统之所以作为整体发挥特定的功能是因为系统中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是非线性相互作用,非线性的相互作用说明整体并不是部分的简单线性相加,而是有多种关系。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分为三种情况:第一,整体等于部分之和。这种情况下,系统只是由要素机械地构成,它们之间的联系是不紧密的。第二,整体小于部分之和。这种情况说明系统内要素之间有内耗,要素之间互相遏制。第三,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这种情况下系统中的要素互相配合协同,形成有机统一整体。

2.结构与功能统一原理

“结构”与“功能”是系统学的一对基本概念。结构是系统中各种要素内在的联系与组织方式。也就是说,结构指的是系统各元素的相互作用中比较稳定的方式、顺序和强弱。霍绍周编著:《系统论》,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37页。结构反映了系统的内在规定性,每一特定系统都有自己特定的结构。系统结构是系统内各要素分布关系的总体。

同时,系统的结构是以系统内部的要素为基础的,但结构并非简单地由要素的性质来决定,而是同时取决于各要素及其分布关系。如石墨和金刚石都是碳元素构成的,但不同的分布关系却形成了截然不同的结构。结构既有稳定性也有层次性。同时,结构与要素之间的关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的。要素的改变会影响到系统内部的结构,而系统结构的变化又会影响到系统的整体,使系统整体发生某种改变,但变化达到一定的值域时就会产生突变。

功能是指系统在和外界环境发生相互作用和联系时表现出来的属性、能力和功效,是系统内部结构的外在表现和特征。系统内部的规定性决定系统外部的特征,而外部特征又体现系统内部的规定性。要素、结构是功能的基础,功能是要素、结构的表现并反作用于结构。霍绍周编著:《系统论》,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43页。

因此,结构与功能互为前提,互为因果;结构与功能是统一的。

所以,系统功能的优化是和系统结构的改变联系在一起的。只有系统内部的结构合理,系统功能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系统论不仅是反映客观规律的科学理论,同时又是科学方法论。贝塔朗菲对此曾作过说明,他认为英语System Approach,直译为系统方法,也可译成系统论,因为它既可代表概念、观点、模型,又可表示数学方法。他说,我们特地用Approach这样一个不太严格的词,正好表明这门学科的性质特点。

系统论反映了现代科学发展的趋势,反映了现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所以它的理论和方法能够得到广泛的应用。系统论的理论和方法为我国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提供了强有力支持。因为我国经济体系的改革必然要与其环境进行输入、转换和输出的交流,以维持系统与环境的平衡,现在由于经济体系的改革是在动态进行的,社会大系统要保持和谐的平衡状态,必然要对政治系统、文化系统等进行变革以求平衡,必然要用整体的观念看待改革。而结构与功能统一的原理让我们知道,在政治或行政子系统中,只有进行合理的结构优化,才能更好地发挥政治或行政系统的经济、社会管理功能。

当然,一般系统论只能在宏观上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提出依据,微观层次的综合配套改革还要以协同理论为依据。

二 协同理论

协同学是在一般系统论的基础上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可以广泛应用的现代科学。曾健、张一方:《社会协同学》,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9页。协同学 (Synergetics) 一词来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协同工作之学”。协同学由德国著名物理学家哈肯 ( H. Hake) 创立,他于1970年在斯图加特大学的演讲中首次引入“协同学”一词,1971年发表《协同学:一门协作的学说》一文,正式宣告协同学的诞生。1976年出版《协同学导论》一书,系统地论述了协同理论。1983年出版《高等协同学》一书,使协同学走向成熟。

协同学的目的是建立一种用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复杂系统的概念和方法。同上。协同学和耗散结构理论虽然都研究远离平衡的状态和非平衡相变,但协同学比耗散结构理论研究的范围更广。协同学研究对象主要是在由大量子系统相互作用所构成的复合系统之中,子系统间如何通过非线性作用产生协同作用,使系统形成具有一定功能的、自组织的、有序结构的理论。哈肯在研究这种协同作用的过程中,以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突变论等为基础,采用统计学和动力学相结合的基本方法,为各种类型系统从无序到有序的自组织转变建立一套数学模型和处理方案。

由于协同学和各种新兴学科、理论密切相关,具有综合性。它既能反映各种类型系统有序结构形成过程的共同特征,又能结合具体现象描述出它的转变规律,因此应用非常广泛。潘开灵、白烈湖:《管理协同理论及其应用》,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年版,第28页。目前,协同学对物理学、生物学、生态学、经济学、社会学以及管理科学等领域的影响非常深刻,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协同学处理复杂系统的概念和原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 协同

协同是指系统内子系统之间或组成系统的要素之间的相干能力,表现了系统或要素在整体发展过程中协调与合作的性质。协同性就是相干性,这种相干性所产生的结果可称为协同作用。这种作用是指开放系统中大量子系统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整体效应。协同学认为,我们生活的世界存在着结构千差万别的系统,存在着有序和无序现象,无序就是混沌,有序就是协同,有序和无序状态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协同现象在各种类型的系统中都普遍存在,没有协同,系统就不可能存在。

不管在系统间,还是在系统内部,均存在着协同作用。如果各子系统在运动中不发生任何相互作用,说明这是不存在协同作用的“混乱”或“无序”状态。可是绝对没有协同作用的系统状态客观上是不存在的。在动态开放的系统中,当系统与环境中的物质和信息交流或聚集到某个临界值时,子系统或要素之间会产生相干性,即协同作用,这种作用使系统在临界点发生相变,从而使系统从无序的混沌状态变为有序的协同状态,产生自组织的某种稳定结构。

(二) 相变与序参量

“相”是具有相同成分及相同物理、化学性质的均匀物质部分。一般意义上,物质从一种相转变为另一种相的过程叫相变。人们最早认识的相变是水的气态、液态和固态之间的转变,即气相、液相和固相之间的转变。同一固体可以有多种不同的相。协同学中的相变是指子系统间具有不同聚集状态之间的转变。不同的相具有明显不同的有序或无序性。曾健、张一方:《社会协同学》,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0页。系统的相变是突然发生的,即系统达到一个临界点之后就会形成一种新的稳定结构。

标志相变出现的参量就是序参量。在系统相变过程中,如果某个参量从无到有地发展演化,并能指示出系统新结构的形成,这个参量就是序参量。序参量表示系统的有序结构和类型,它集中体现了子系统或要素介入协同运动的程度。如,磁化强度就是铁磁体磁化过程中的序参量,生产率就是企业生产系统中的序参量。

序参量来源于子系统之间的协同作用,当系统在相变之前处于无序的初始状态时,各子系统之间联系很弱,是无规则的独立运动。但是当控制参量不断变化接近临界点时,子系统间的关联胜过独立运动,成为主导作用,形成协同运动,促使宏观的结构或类型的出现,序参量就形成了。序参量反映了系统的内部状态,它一旦形成,便成为系统的控制中心,支配着整个系统的有序结构、功能行为和演化过程。

(三) 绝热消去原理和役使原理

协同学认为,在一个系统中对临界行为产生的系统参量分为两类:大多数参量对系统的演化过程、临界特征和变化趋势不起明显作用,它们临界阻尼大,仅在短时间内起作用,衰减很快,被称做快驰豫参量,也叫快变量;另外少数参量或只有一个参量,在系统演化过程中始终起着重要作用,它们临界阻尼小,且衰减得很慢,起着支配子系统行为的主导作用,被称为慢驰豫参量,也叫慢变量。

绝热消去原理就是为了抓住在系统演变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慢驰豫参量,忽略快驰豫参量的影响,令快驰豫参量对时间的导数等于零,将得到的关系代入其他方程,从而得到只有一个或几个慢驰豫参量的演化方程,即序参量方程。绝热消去原理使原来难于求解的难题简单化,使临界过程的实质内容更加清晰直观。这是协同学处理复杂问题的一个强有力的方法。绝热消去原理推广后被称为役使原理 (slaving principle)。

役使原理是协同学的代表性名称。役使原理的基本思想是,在系统演变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序参量一旦形成,其他参量就会成为序参量的被役使的变量。曾健、张一方:《社会协同学》,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0页。如果在系统演变中同时有几个序参量起作用,它们中的每个都会包含一组微观组态,对应着相应的宏观结构,当这些序参量势均力敌时,它们之间便会形成合作,协同地支配整体系统,此时,序参量之间的协同合作决定着系统的有序结构。但是,当外界环境发生变化,处于合作状态的序参量之间的关系地位也会发生变化,出现竞争状态,系统达到临界点后,就会出现只有一个序参量主导的格局,其他序参量就成为被役使参量。

役使原理使系统的信息量被压缩提炼,使复杂的问题被大大简化,从而容易处理。

(四) 自组织原理

自组织理论是协同学的核心理论,序参量就是通过自组织状态来维持的。当大量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处于无序的混沌状态时,各子系统之间关联性很弱,相对独立运动,不存在协同作用,只能形成阻尼大衰减较快的快驰豫变量;而当系统即将达到相变临界点时,子系统间产生密切关联,形成协同作用,临界阻尼小且衰减慢的慢驰豫变量形成。序参量形成后,便成为系统的控制中心,支配各个系统的行为。子系统伺服于序参量以及序参量之间的竞争和合作,这就是系统中非平衡相变的过程,而这一过程正是系统的自组织过程,相应的描述就是自组织理论。协同学是形成自组织结构的最根本的内在动力学机制。

如果说系统论为综合配套改革提供宏观的理论支持,那么协同论为综合配套改革中的子系统行政体制系统的改革提供了依据。

因为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对行政系统提出的社会公共需求是不同的,行政系统的职能定位也不同。在改革开放初期,社会公共需求表现在除去旧体制的束缚上,政府的改革变更多的是表现在机构的简单精简上,机构是政府管理功能的载体,撤去直接管理经济的机构,便解开了经济体制的绳索,斩断了政府与企业的直接联系。但是我国的机构改革经历了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三次大的恶性循环,其最根本的原因是没有认识到行政系统自身的协同性,即社会的公共需求决定了政府的职能定位,职能定位决定政府机构设置,而政府的机构设置是否合理又反过来会影响机构功能的发挥。忽视政府职能转变这个核心因素,只简单进行机构的合并或重组,势必会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恶性循环之中。因此,协同学在综合配套改革中对行政体制改革与构建的理论支持,主要表现在试验区的行政体制的构建一定要使综合配套改革的性质、任务与行政体制自身中的职能定位、组织结构、行政权力配置与运行、行政权力运行的规则协同起来,使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协同起来,使人类的发展与自然界的可持续发展协同起来。

三 增长极理论

增长极理论是20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针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平衡性和非平衡性问题,法国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 ( F. Perroux) 提出的。他在研究区域工业发展时发现,“增长并非同时出现在所有地方,它以不同的强度首先出现于一些增长点、区域增长极上,然后通过不同的渠道向外扩散,并对整个经济产生不同的最终影响”,结合经济发展学的观点,提出“增长极”概念。后来法国经济学家布代维尔(J. B. boudeville)、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 (John. frishman)、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 (gunnar myrdal)、美国经济学家赫希曼 (A. O. hischman) 分别在不同程度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这一理论。佩鲁认为,“一个增长极(或发展极) 是一个与周围环境结合的增长诱导单位。在这个紧密相连、充满活力的环境中,由于主动单位,即新的企业的建立而产生广泛的各种积聚和互补效应”[法]弗朗索瓦·佩鲁:《略论增长极概念》, 《经济学译丛》1988年第9期。。佩鲁的增长极理论具有抽象性,他认为增长极是一种抽象的空间场中的优先启动和推动核心,它通过极化效应和扩散效应影响经济的发展。正是因为这种理论上的抽象性,使得增长极理论具有很强的解释力。

在其后的发展中,增长极理论被具体化为“空间增长极”理论,增长极被理解成具有聚集特点的优势区位和推动型产业集合体的地理空间。增长极是由主导部门和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在某些区域的聚集发展而形成的经济活动中心,具有吸引或辐射效应,在促进自身发展的同时,能够推动其他部门和地区的经济增长。王家庭:《建立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理论基础与基本条件探析》, 《城市》2007年第11期。该理论认为:实现经济平衡发展只是一个国家的理想,现实中的经济增长通常是从一个或几个推进型产业或增长中心逐渐向其他部门或地区扩散的,并最终带动整个经济发展。因此,应选择具有条件的地理空间作为增长极,以拉动整体经济的发展。

增长极是一种抽象的空间场中的优先启动和推动核心,它通过极化效应和扩散效应影响经济发展。郝寿义:《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研究》,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58页。这种效应是通过和周围腹地环境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相互作用时产生的,在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其效应作用强度也有所不同。在初级阶段,增长极的作用以极化效应为主,当增长极形成并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扩散效应会逐步增加并占据主导地位,推动周围地区经济发展并缩小地区差距。

极化效应指增长极吸纳周围区域资源要素和经济活动主体,积累自身经济能量的过程。也就是说,增长极利用自身的优势条件,如主动产业和创新企业的建设和发展,对周围地区产生强大的吸引力,促使和诱发这些地区的人力、物力等资源要素、产业项目和企业向增长极移动,进而使增长极经济实力快速增强。极化效应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产生区位经济效益。区位经济的实质是通过地理位置的靠近而获得综合经济效益。增长极由于本身的优势条件,可以吸引从事某项经济活动的若干企业或联系紧密的某几项经济活动集中在同一区域,这样可以共同培养与利用当地熟练劳动力,加强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可以形成较大的原材料等外购物资的市场需求和所生产产品的市场供给,从而使经济活动活跃,获取累积良性因果循环效应;二是产生规模经济效益。这样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管理成本,减少分摊广告费和非生产性支出的份额,使边际成本降低,从而增强区域外部竞争力;三是产生外部经济效益。外部经济效果既是增长极形成的重要原因,也是其重要结果。区位经济和规模经济往往可以使一些厂商以较低成本获得某些产品和劳务,从而获得整体收益的增加。极化效应是增长极形成的基本标志。

扩散效应是指人力、物力等资源要素、产业项目、企业、制度创新等由增长极向外围地区扩散并由此带动腹地经济发展的过程,这是增长极带动周边落后地区经济迅速发展的过程,是使落后地区逐步缩小与先进地区的差距的过程。扩散效应是因为以下原因引起的:一是增长极通过自身优势影响周围腹地经济,使其演变为从属于区域总体发展目标和对增长极的发展有利的地区;二是为了限制增长极的无限发展并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必须疏导或扩散一部分发展要素,转移到周围地区。扩散效应的作用结果加快了周围经济的发展速度,缩小了地区发展差距,带动了大范围区域经济的增长,促进了区域均衡协调发展。这也是国家建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最本质目的,即将试验区建设作为新的增长极,其制度创新既需要服务于本地区经济的发展,更需要对其他区域起到辐射、扩散作用,通过相应的制度创新示范和传导,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高进田:《增长极理论与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 《财经问题研究》2008年第6期。

增长极理论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设立的“合法性”提供了最有力理论支持。首先,增长极理论是经济学领域针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平衡性和非平衡性问题而提出的。而我国在改革开放中,由于中央改革开放政策的不同和区域资源结构的不同,在整个经济发展中出现了非平衡性。增长极理论使我们认识到这是经济发展中的特定阶段,既要认识到在增长极形成初期的极化效应的负面作用,也要认识到增长极形成后的扩散效应的正面作用,要合理地加以宏观调控和指导,避免区域经济发展中非均衡性的社会风险。其次,增长极理论中的扩散效应并不会简单地局限在经济领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经济领域的变革或增长势必会引起制度层面的改革或创新。这种制度创新往往是内生性的,对区域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不同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同的人文地理环境使区域的资源禀赋结构大为不同,不同的资源禀赋结构直接影响制度层面的创新,而不同的制度又将影响区域经济社会的深层发展和需求。因此,无论是在经济领域,还是在制度层面,增长极都会发挥其本身的极化效应与扩散效应,影响其周围地区,带动周围地区的经济增长和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