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合璧:城市婚礼(中外新视野婚礼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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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西风东渐:民国时期传统婚礼向现代婚礼的过渡

到了清朝末期,“六礼”规制下的传统婚礼遇到了真正的挑战。辛亥革命之后,中国社会逐步开放,西方的资本主义经济模式以及科学与民主的文化思想日益广泛传播,对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都产生巨大冲击,看似牢不可破的传统婚礼模式也开始发生变化,呈现向现代过渡的趋势。各种明显受西方文化影响的新式婚礼逐渐出现,并在大城市里流行起来。当然,传统婚礼并没有消亡,依旧在中国社会占据主导地位。城市婚礼出现新旧交融、中西杂糅的局面。

(一)从“父母包办”到“婚姻自主”

清末民初的时候,中国社会在政治、经济以及国民的价值观等方面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和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得传统的小农经济受到极大影响,商品经济大行其道。建立在农业生产之上的以传统宗法制度为根本的社会结构受到冲击,牺牲个体婚姻从而维护家族利益的社会基础开始松动。与此相适应的是,传统的婚姻价值观受到挑战,始于西方的婚姻自由的思想蓬勃发展起来。中国各大城市由于地理区位和人口密度的原因,变化程度尤甚。

在城市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让未婚青年男女不再像农业社会那样生活在封闭的社区里。他们有机会到学校接受教育,有机会走出家门找一份工作,自己谋生。经济上的独立让他们不再那么依赖父母,对家族集团的依附性也在减弱。再加上社会新思潮的影响,青年人开始向往一种没有父母干预的爱情和婚姻。与此同时,新成立的民国政府也颁布法律,对传统的婚姻制度进行改良。政府大力推行一夫一妻制原则,主张婚姻当事人有结婚和离婚的自由,肯定男女在婚内的平等地位。政府的行为在政治上和法律上加速了传统婚姻制度的解体。

经济和政治的发展为新式婚姻的出现打下了基础,而城市精英对西方婚恋观的鼓吹加速了城市民众对新式婚姻的认识和接纳。近代以来的历次思潮变革中,儒家学说的统治地位屡屡遭到质疑,旧式的婚姻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都受到严厉批判。新文化运动时期,这种批判更是激烈。知识精英反对不以个体意志为主的传统婚姻制度,认为其泯灭个性、扼杀爱情。他们提出了更具西方文明色彩的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主张,得到了受过新式教育的城市青年的热烈拥护。以婚姻自主为核心的新型婚姻观念在中国各大城市中传播开来,逐渐改变着民众尤其是青年男女对婚姻的认识。受到新的政治、经济、文化观念熏陶的城市青年开始在婚事上反抗父母的权威,并强烈要求破除旧式婚俗,实行更为民主和平等的婚姻制度。在这样的背景下,被视为中国人“礼仪之本”的婚礼,也无可避免地被更为西化的婚姻自主的新思潮、新风尚、新文化所改变。

(二)标榜文明的新式婚礼

1.“文明结婚”

民国时期,人们对于新式婚姻的追求最终导致了婚礼仪式的变革。这种变革最突出的是清末出现的“文明结婚”。

“文明结婚”是受西式婚礼影响的一种新式结婚仪式,最初在沿海大都市及通商口岸,如上海、广州、天津等地兴起,然后传播到内地的一些大城市。“文明结婚”在清末刚出现时,其基本礼仪也只是个雏形。由于当时社会上旧式的婚礼仍然风行,“文明结婚”从婚礼形式到婚礼内容都不免新旧参半,经常出现四人抬的花轿,加西乐队前导,或汽车前边是几个传统式的吹鼓手的情况。民国成立后,尤其是新文化运动后,这种新旧参半的结婚方式又被进一步改革,一些传统的内容被放弃,而西式婚礼的内容越来越多,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仪式规范。

“文明结婚”大致包括订婚、通告和结婚几个部分。与传统的婚约缔结过程相比,“文明结婚”在婚约的订立上,均得到新郎新娘的同意。有些新人是经由自由恋爱而决定结成婚约的,他们结婚与否全凭自己做主,这一类结成婚约的方式可以称为“自由结婚”。有些新人是经过介绍人牵线搭桥,双方在倾慕和好感的基础上,由经父母同意而结成婚约的。也有的是由父母介绍,征得新人同意后,父母准许,再结成婚约的。这一类方式可以称为“自主结婚”。无论“自由结婚”还是“自主结婚”,新人作为婚姻当事人都有权利决定是否成婚。王歌雅:《中国婚姻伦理嬗变研究》,黑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6月,第231页。婚约结成简单,订婚仪式的过程同样就简单。一般而言,男女双方订立婚约时只是交换婚帖即可。婚帖上写明男女当事人姓名、年龄、籍贯,愿与某人订婚,并署上日期,由当事人及证婚人签字盖章。这与过去由父兄出具婚帖的方式有很大不同。这样的婚帖,又被称为“订婚证书”,日后双方若想解除婚约,只要相互交回即可。而若遇婚约纠纷,婚帖亦可以作为婚约的证据。传统婚礼中由男方送给女方的名目繁多的聘礼,在文明结婚中也一概免去。待订婚完成后,男女双方选定结婚日期,并通知亲戚、族人和朋友,邀请证婚人、介绍人、司仪、傧相等人,请帖由双方主婚人出具姓名。有的新郎、新娘也会自己出面邀请朋友,这在传统婚礼中是不可能的。有的城市里,男女双方还会一同登报发布结婚启事。

结婚当日的典礼同样不再因袭过去烦琐的程序。典礼的参加者除新郎、新娘以及双方父母外,还有司仪、介绍人、主婚人、证婚人以及作为来宾的亲朋好友。证婚人一般由具有一定社会地位和社会威望的长者担任,并且是男、女双方共同邀请的。主婚人则是新郎、新娘的家长。结婚典礼可以在家里举行,也可以在旅馆、饭店、礼堂里举行。典礼当日,新郎或长衫马褂,或西装革履,新娘则头戴白纱,身着旗袍或褂裙等中式礼服。西式婚纱流行后,新娘也改为穿着婚纱礼服。迎娶时,放鞭炮、敲锣鼓为乐队演奏所取代,喜轿仪仗也改为马车或轿车结彩。新郎到达女家后,新娘由伴娘搀扶着,手捧鲜花束,由两个小孩拉着头纱,在乐队伴奏下踏过红毡子上车。到典礼举行地后,新郎向新娘三鞠躬。新娘下车后,来宾们即撒彩色纸屑或纸片,以示祝福和庆贺。整个典礼的大致流程为:乐队奏乐;来宾入席;主婚人、介绍人、证婚人入席;新郎新娘入席;介绍人报告经过情况;证婚人宣读结婚证书;新郎新娘相对而立,行鞠躬礼,交换信物(戒指),新郎新娘、介绍人、主婚人、证婚人在证书上盖章;证婚人致训词;来宾致辞;主婚人答谢词;新郎新娘向证婚人、介绍人、来宾等鞠躬致谢;拜见亲族,对尊长行鞠躬礼;礼成,新郎新娘、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及来宾依次退场。蔡利民:《掀起你的红盖头:中国婚礼》,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73页。整个结婚典礼既没有旧式传统婚礼的繁文缛节,又不铺张浪费,讲究的是简洁而不失庄重。

由于这种新式的结婚方式与中国传统婚礼相冲突,经常遭遇旧派人物的攻击和社会各界的怀疑和抵制,最初仅在知识分子和留学生中流行,后来也为一些富裕的市民所接受。民国成立以后,城市精英对传统婚姻礼俗的变革越发迫切,“文明结婚”在沿海大中城市更加流行起来。在知识精英的宣扬下,人们婚姻自主的意识逐渐增强,婚姻自由观念不断得到强化,文明结婚地域范围和流行圈子不断扩大,不仅沿海的大中城市中越来越多的人们采用文明结婚,而且内地一些中等城市和县城也出现了文明结婚的事情。

上海可谓是“文明结婚”的发祥地。根据上海名士王韬日记的记载,早在1859年1月,他就参加了其好友黄春甫的婚礼,亲眼目睹了中国人结婚采用西式婚礼的场景:“前日为春甫婚期。行夷礼。至虹口裨治文室,往观其合卺。裨妇女鼓琴讴歌,抑扬有节。小异亦在。其法:牧师衣冠北向立,其前设一几,几上署婚书、条约;新郎新妇南向立,牧师将条约所载一一举向,傧相为之代答,然后望空而拜。继乃夫妇交揖。礼成即退,殊为简略。”方行、汤志钧整理:《王韬日记》,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11页。新郎黄春甫,是当时上海著名华人西医,他与新娘都是信奉基督教的中国青年教徒。

“文明结婚”兴起后,越来越多的上海人都开始采用新式婚礼。1905年8月17日上海的《时报》报道了上海一对青年人举行的新式婚礼。“秀水张君鞠存、王女士忍之,于十一日三时假爱文牛路沈宅举行结婚礼。先由女士某某唱祝歌,此由介绍人褚君幼觉报告结婚之缘由,此由主婚人陶君哲存宜读证书。两新人及介绍人、主婚人签名毕。主婚人为两新人换一饰品,两新人相向两揖,复同谢介绍、主婚人,叩谒男女家尊长,男女又各同致贺。末由马相伯先生及穆君纾斋、沈君步洲演说,两新人各致答词。礼毕,拍掌如雷动。两新人同车出,男女客亦即赴一品香宴饮,尽欢而散。张君仍入复旦肄业,王女士亦即拟入务本研究学术。”周武、吴桂龙:《上海通史》(第五卷·晚清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31—532页。

一个月以后,也就是1905年9月1日,刘驹贤、吴权在上海味莼园举行婚礼。由著名的文明书局创办人廉泉主持,婚姻介绍人为上海和无锡的实业界大亨周舜卿、薛南溟。婚礼举行当日,他们在《时报》上刊登了《文明结婚礼式单》,这份礼式单内容包括婚礼的进行过程、结婚人的情况、婚礼的时间地点,以及结婚证书的格式与内容,从中可以看到上海人当时“文明结婚”的概况:


文明结婚礼式单

盐山刘千里茂才,为现任长沙府仲鲁大守之公子,博学多闻,于泰东西文字所得尤深。现将随侍留学欧美,先期过沪,与桐城吴小馥女士结婚。女士为桐城吴馥荪先生之女、金匮廉惠清部郎之内侄女。此次举行婚礼,由部郎夫妇主持一切,参用东西各国文明规则,择吉于光绪三十一年八月初三日上午十一点钟,假张氏味莼园安第成礼,请张叙和观察为主婚人,周舜卿观察、薛南溟为介绍人。兹将是日所行礼式酌定如下:

第一节行结婚礼。

第二节行见家族礼。

第三节行受贺礼。

行结婚礼

新郎由证婚男客伴送,新娘由诸女客伴送,届时至礼堂,北面立定,主婚者西南面立,展读证书,新郎、新娘对换一饰品(如戒指、时针之类),即对立行鞠躬礼,主婚人读颂词,新郎、新娘谢主婚人,次谢介绍人,均鞠躬退。此时宾客均拍手欢呼。

行见家族礼(略)

行受贺礼(略)

结婚证书

结婚男子刘驹贤,字千里,年十九岁,直隶省天津府盐山县人。

结婚女子吴权,字小馥,年十八岁,安徽省安庆府桐城县人。

因周舜卿、薛南溟君之绍介,遵守文明公例,两愿结婚,订为夫妇。谨择于光绪三十一年八月初三日在上海味莼园安皑第公请张权和主持,行结婚礼,永谐和好,合立证书。

光绪三十一年八月初三

结婚男子 刘驹贤

结婚女子 吴权

绍介人 周舜卿

薛南溟

主婚人 张书和

主婚人颂词(略)

男客颂词(略)

女客颂词(略)

新人答词(略)周武、吴桂龙:《上海通史》(第五卷·晚清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32—534页。


这种新式婚礼不仅在沿海大城市里流行,而且其影响也波及到边远地区的一些小城镇。同样是沿海的山东省,很多县城都出现了“文明结婚”。《民国续修广饶县志》就记载了当地的“文明结婚”仪式,其特点是用新式婚柬,不迎亲,结婚设礼堂。整个仪式过程包括:一、司仪人入席。二、奏乐。三、男女主婚人入席,向外立。四、介绍人入席,对面立。五、男女宾入席,相向立。六、奏乐。七、新妇舆临门,傧相引新妇登堂。八、新郎登堂,内向并立。九、主婚人率新郎新妇祀祖上香,晋爵供馔,三鞠躬。十、祀毕焚燎,外向三鞠躬。十一、奏乐。十二、新郎新妇相向立,行结婚礼,三鞠躬。十三、介绍人读证书。十四、新郎用印。十五、新妇用印。十六、介绍人用印。十七、介绍人为新郎新妇交换饰物。十八、奏乐。十九、行见家族礼。二十、男女主婚人及尊长外向立,新郎新妇内向三鞠躬(或分二次)。二十一、平辈右向立,新郎新妇右向立,二鞠躬。二十二、小辈内向立,新郎新妇外向立,一鞠躬。二十三、介绍人向主婚人致贺,二鞠躬。二十四、男宾向主婚人致贺,二鞠躬。二十五、女宾向主婚人致贺,二鞠躬。二十六、男女主婚人率新郎新妇向介绍人致谢,二鞠躬。二十七、男女主婚人率新郎新妇向男宾致谢,二鞠躬。二十八、男女主婚人率新郎新妇向女宾致谢,二鞠躬。二十九、男女主婚人退。三十、介绍人退。三十一、男宾退。该县志甚至还提供了一个结婚礼堂图:丁世良、赵放:《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东卷》,书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191页。

在东北,据《奉天通志》记载,新式的文明结婚从晚清便开始出现,到民国时期更为流行。“有清光、宣之季,以迄民国,欧风东渐,新礼制迄未颁定,于是搢绅之族损益繁缛,酌剂中西仪节,谓之 ‘文明结婚’。两家婚约既成,先以指环及饰物为聘。婚期多在上午。男女两家家长为 ‘主婚人’,并合亲族戚友萃于一堂,延年高望重者一人,曰 ‘证婚人’,通两姓之好者二人,曰‘介绍人’,即媒妁也。届行礼时,先由证婚人宣读婚书(书以彩笺印成,填注男女姓名、籍贯、年庚并主婚、证婚、介绍诸人及结婚年、月、日、地址),自主婚、证婚、介绍诸人及新夫妇俱铃章讫,新夫妇交换指环,后相向行三鞠躬礼;依次向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行礼毕,由证婚人、主婚人各致训辞,来宾致祝词,主人致谢辞。礼成摄影,新夫妇偕归男家。此近时婚礼,通都大邑,无论汉、满、蒙族绅宦之家,大率通行,惟民间则尚多沿旧制。”丁世良、赵放:《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东北卷》,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9页。在河南信阳,“入民国,男女自由结婚。新郎新妇同御车马,周历通衢。拣一公共地址饰作礼堂,植国旗,集齐主婚二人、证婚二人、介绍二人及来宾行礼,新郎新妇相向鞠躬,向主婚、证婚、介绍人三鞠躬,向来宾等均一鞠躬,分别致演说词、贺词,礼毕宴客。谓之文明结婚。其余旧仪,一概免除。”丁世良、赵放:《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227页。即便十分边远的四川省,文明结婚也都在很多地方流行。在武阳镇,“民国初年以后,提倡新式婚礼,称 ‘文明结婚’。婚礼由男女双方合办。行结婚仪式时,新郎穿西服,新娘身穿旗袍,披白纱,双方胸前佩戴红花,行鞠躬礼,邀请地方知名人士作证婚人,双方家长为主婚人,媒人称介绍人。举行仪式中,亲友来宾要致祝词,由证婚人发结婚书。礼毕设宴招待宾客。”丁世良、赵放:《中国方志民俗资料汇编·西南卷·上卷》,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77页。广西柳州地区的武宣县的文明结婚十分有特点:“服色:新郎新娘均着现定礼服。迎亲:花轿一乘。彩幻一对或迎亲旗两面(灯旗),上写 ‘某姓某堂亲迎’等字。新郎新娘各带绣花一朵,或彩球一个于左襟。由介绍人导新郎至新妇家行奠雁礼。新郎向女宅祖堂行三鞠躬礼,向岳(丈、母)行三鞠躬礼。礼堂前交叉国旗。”丁世良、赵放:《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969页。

不可否认,即便“文明结婚”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已经波及全国各地的大中城市,甚至是边远乡村,但并未真正占绝对的主导地位,旧式婚礼仍旧是大多数中国人的选择。大城市尚且做不到以“文明结婚”为主,小城镇中的文明结婚就更少了。前述四川的武阳镇,“文明结婚当时仅机关公务人员及教育界人士举行,人数极少,一般人仍沿袭旧式婚礼。”丁世良、赵放:《中国华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西南卷·上卷》,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77页。而位于西南边陲的云南省,文明结婚“亦仅限于省城,若在外县,不特人不肯用,亦且无人识之为何种礼节也”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19页。

从文献的记载不难看出,新式的“文明结婚”一方面受西洋文化的影响,仪式过程有模仿西式婚礼的环节,如宣读婚约,交换戒指,行鞠躬礼,主婚人、证婚人致辞,唱结婚歌曲等,婚礼突出婚礼的简便和欢快的特点。另一方面,这种结婚方式也保留了中国传统婚礼的某些内容,如客人退后,新人要谒见双方的主婚人及全体亲属,要办婚宴等。不过,与传统婚礼相比,“文明结婚”还是突出了“婚姻自主”的性质。在订婚阶段,“文明结婚”的形式让父母不再能够单独决定子女的婚姻。虽然有些婚姻需要征得父母的同意,但如果儿女不愿意父母也不能强迫。“文明结婚”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父母之命”旧俗。同理,“媒妁之言”在“文明结婚”中也不再重要。媒人是传统婚礼的关键角色,传递信息、交换物品都要通过媒人来进行,而“文明结婚”的介绍人只是男女双方订立婚约时邀请的见证人。传统婚礼中的结婚仪式非常繁复,财力、物力和人力的花费十分巨大。整个婚礼的筹办要由男方的家庭甚至是家族来负责,女方为被动接受。仪式举行的地点就在男女方家中,参加的人员也多是男女方的亲戚、好友和邻里。这样的婚礼仪式处处体现的是家族集团的利益和安排。而“文明结婚”中的结婚典礼,手续大大简化,花费也大大减少。在筹办过程中,男女双方可以协商,新人也积极参与。仪式地点多在公共场所,参与人员也由亲友扩大到同学、同事、朋友等。这样的婚礼,凸显的是新人对自己的爱情和幸福的追求。

2.集团结婚

“文明结婚”的确是西方文化影响的产物,但其结婚仪式仍然复杂。一些富裕人家打着“文明结婚”的旗号,却照旧摆阔气讲排场,聘礼照送,嫁妆照给,婚宴照旧大操大办。而且,由于传统习俗的强大,烦琐冗长、铺张浪费的旧式婚礼在全国各地仍旧大行其道。到了20世纪30年代,很多民众开始反对婚礼的奢靡之风,呼吁节俭办婚事。在这样的背景下,“集团结婚”出现了。

1934年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发起了新生活运动,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社会风俗的改良。对于婚礼,新生活运动提倡节俭结婚,主张无须铺张浪费,只需告知亲族知交和公布社会承认即可。同年年底,上海市社会局在考察了各国婚礼之后,决定仿效意大利结婚办法,发起新生活集团结婚典礼。次年2月,上海市社会局公布了以简单、经济、庄严为宗旨的《上海市新生活集团结婚办法》。办法规定:凡上海市民举行婚礼者,均可申请参加集团结婚,每月第一个星期三为集团结婚日,在市政府大礼堂举行,市长与社会局长为证婚人;经社会局审核批准参加集团结婚者,需缴费20元,由市政府印发结婚证书。谷秀青:《集团结婚与国家在场——以民国时期上海的“集团结婚”为中心》,载《江苏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1935年4月3日下午3时,全国首届集团结婚典礼在上海市政府大礼堂举行。参加结婚的有57对新人。婚礼的大致过程为:证婚人首先登台,接着主婚人、介绍人入位,然后新人在军乐进行曲中手挽手步入礼堂,并立于规定位置。全体就位后,集体唱党歌。之后,司仪宣读新人名单,新人按照名单顺序依次登台行礼,先向孙中山像三鞠躬,再双方相互鞠躬。行礼完毕,证婚人给新人颁发结婚证书和赠纪念品,并致证婚词,新人向证婚人致谢。证婚人致辞完毕,由市长和局长分别训词。礼毕,奏乐,新郎新娘摄影留念。整个过程约两小时,既简单朴素,又不失隆重热烈。经莉莉:《民国集团结婚探微》,安徽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5月,第14页。

上海的“集团结婚”举行后,经新闻媒体推介,影响日广。许多大城市如北平、天津、南京、杭州、芜湖、广州、洛阳、宁波等纷纷效仿。例如天津共举办两次“集团结婚”,时间分别为1935年6月15日和10月12日,都是由青年会主办的,第一次有十对夫妇参加,第二次有六对夫妇参加。凡天津市二十岁以上的持有订婚证书的未婚公民者,只需缴纳十元(青年会会员五元,第二届集团结婚费用为十五元,会员为十元)杂费就可以参加集团结婚。婚礼仪式简单,由省市名人证婚,发给结婚证书,除缴纳杂费外无其他费用。薛凤:《新生活运动及其对国民生活的改造——以1934—1935年的天津市为考察对象》,天津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5月,第58页。而北平的首届集团婚礼是于1937年6月20日在怀仁堂举行的。当时聘请了李长洲、齐树芸、李英瑜、李昆源、张维勇、郁士元6位校长为知宾,专事接待宾客人,并请来了穿着红色古装的育才中学乐队。每对新人均在申请时获准领到了20张观礼券,以代替请帖来邀请自己的亲友前来观礼。婚礼进行的时候,铜管乐队演奏着结婚进行曲。新娘手持花束,穿着浅色的服装,戴着浅红网状的面纱,新郎们则穿着蓝色的长袍、黑色的马褂,每人都戴着一个鲜红的徽标。新娘从西侧、新郎从东侧拾级而上,随后两人一起走进圆形的前厅;沿着白色的大理石台阶进入大会议厅。会议厅的舞台被装饰成红色和金色,上方挂着一横幅,写着“百年之喜”。证婚人等在那里。每次每两对新婚夫妇同时从左边和右边分别上台,站在后面交叉挂着中华民国国旗和国民党党旗的孙中山博士的浮雕前。随后司仪宣布鞠躬,新郎、新娘先面向孙中山的肖像和党旗、国旗鞠躬两次,再相互鞠躬两次,最后向证婚人鞠躬一次。随后每对伴侣会领到结婚证书和一只由市长送的镌刻着李树花纹的银盾后离开舞台。这种仪式重复进行多次,直至全部完成后,新娘和新郎成双成对地列队由手执灯笼的仪仗队引导一齐走出大厅。北平的集团婚礼因为事前规定凡参加者不得再行铺张及分发普通喜帖,否则拒绝其参加,所以礼成后并无宴会。绍崇先:《近代中国的新式婚丧》,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79—80页。“集团结婚”的影响也波及到一些边远省区,如广西、云南、贵州、四川、甘肃等地的城市都出现了集团婚礼。

与传统婚礼甚至是“文明结婚”相比,“集团结婚”的最大特点就是手续简便,过程简单。“集团结婚”革除了旧式婚礼一切不必要的礼节和陋习。新人只需先到社会局之类的婚礼举办单位登记,并缴纳一定费用。婚礼举行时,新人和其他众多新人齐聚一堂,军乐队演奏进行曲,向孙中山像鞠躬,主办单位出面证婚,并发给结婚证书和纪念品,然后拍集团结婚照留念,由主办方欢宴新人。整个过程简朴庄重,又富有纪念意义。相较于传统婚礼和“文明结婚”,“集团结婚”也更加节省花费。“集团结婚”得以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旧式婚礼攀比之风盛行,奢侈铺张,花费巨大,往往婚礼举行后家庭也负债累累。而参加“集团结婚”,花费非常少,只需10—20元不等,不仅个人在经济上无压力,对整个社会而言也是一种节约。“集团结婚”虽然十分省俭,但同其他婚礼形式一样给人以庄严感。“集团结婚”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由政府统一组织,还有专门的管理。婚礼多在市政府大礼堂举行,整个礼堂的布置和装饰也显示出官办婚礼的味道,且政府要人也会作为证婚人出席婚礼,既严肃又不失体面。新人的婚礼着装必须统一,在婚礼过程中使用国民党党旗、党徽,唱党歌,并向孙中山像鞠躬,可见其庄严性。当然,“集团结婚”与过往所有婚礼形式最大的不同就是其官方主导性。以往的婚礼,一般都被视为新人家庭或家族的私事,多由家庭或新人来筹办,参与者是新人家庭的亲戚和朋友。“集团结婚”从一开始就由政府主导。政府最先提出“集团结婚”,并设计“集团结婚”的仪式程序,整个“集团结婚”组织和筹办由政府负责,甚至婚礼服、证书、纪念品、婚礼摄影等都由政府统一包办。参加婚礼的人员不仅有新人的少量亲友,还有政府要人和社会名流,甚至广播电台、电影公司都派人来观礼。谷秀青:《集团结婚与国家在场——以民国时期上海的“集团结婚”为中心》,载《江苏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整个结婚典礼不再是私人领域的家庭庆典,而成为一种公共领域的集体仪式,甚至是一种政治仪式。参看经莉莉《民国集团结婚探微》,安徽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5月,第20—26页。

从传统婚礼到“文明结婚”,婚礼仪式大大简化,而“集团结婚”进一步顺应了这一趋势,让婚礼仪式更加简单。当然,这两种新式的结婚形式未能完全改变中国传统的婚礼模式,有很多地区尤其是在农村,旧式婚礼仍旧占据着统治地位。但是,城市居民经过“文明结婚”和“集团结婚”的洗礼,其婚姻观被重新塑造。自主结婚、男女平等、一夫一妻、简化婚礼等新型婚姻观已经开始深入人心。总体而言,在民国时期,中国城市婚礼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正缓慢地从传统向现代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