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金砖国家金融合作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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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达国家与主要新兴国家之间的金融合作日益深化

一 石油是美国与沙特金融合作的焦点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消费和进口国家,沙特阿拉伯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储藏、生产和出口国家,两国在能源领域的互补性是双方经济合作的基础。两国间的金融合作也始终围绕着石油进行。

20世纪70年代,时任美国国务卿的基辛格曾说:如果你控制了石油,你就控制了所有的国家。经过几十年经营,美国于中东地区建立了绝对话语权。美国对于石油产地的控制,其最大意义其实是建立并巩固石油美元的国际秩序体系。

20世纪70年代中期,当以黄金储备为核心的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崩溃时,美国就引导石油输出国接受以美元作为国际石油交易的唯一计价及结算货币。美国同石油输出国组织中最有影响力的成员国沙特阿拉伯进行了一系列的谈判,并于1975年达成了一项协议,欧佩克承诺只用美元为石油定价。Jeddah, Saudi Arabia Joint Statement: US—Saudi Arabian Economic Dialogue, U. S.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这样,美国可以通过不断印刷美元,换取石油注入本国经济。世界其他国家则必须用商品从美国换取美元,然后购买石油。这样,美国不仅用石油保持了美元的稳定,还得以利用国内货币政策操纵国际油价,作为副产品,也可以轻而易举地解决贸易与财政赤字等问题,从而支撑美国经济。尽管在中东战争期间,以沙特为首的中东产油国几次使用“石油武器”,对美国、日本、欧洲等造成很大困扰,但是从未改变使用美元结算石油贸易。现在的美元不再和黄金挂钩,美国的经济总量也被欧元区超越,其仍然能够保持世界最主要流通货币的地位,根基之一就是沙特的支持。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美元失去了石油的支撑,美帝国也将不存在了。Krassimir Petrov, The Proposed Iranian Oil Bourse, http://www.informationclearinghouse.info/article11613.htm.因此,控制资源,维护石油美元的地位,显然是美国的核心利益。

美国与沙特的关于用美元为石油定价的协议也更进一步确立了美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其中之一就是石油美元。石油美元是指20世纪70年代中期石油输出国由于石油价格大幅提高后增加的石油收入,在扣除用于发展本国经济和国内其他支出后的盈余资金。由于石油在国际市场上是以美元计价和结算的,也有人把产油国的全部石油收入统称为石油美元。目前,全球石油美元估计有8000亿—10000亿美元,已成为国际资本市场上一支令人瞩目的巨大力量。

如此巨额的石油美元,无论是对石油输入国还是对石油输出国,甚至对整个世界经济,都有很大的影响。对石油输出国家来说,石油美元收入庞大,而其国内投资市场狭小,不能完全吸纳如此多的美元,必须以资本输出的方式在国外运用。对于西方工业发达国家来说,由于进口石油对外支出大幅度增加,国际收支大多呈巨额逆差,倘若采取紧缩性措施,或限制进口石油等来谋求国际收支状况的改善,则可能导致经济衰退,并影响世界贸易的发展。因此,工业国家大多希望石油美元回流——由石油输出国家回流到石油输入国家,这就出现了石油美元的回流。石油美元的回流,在最初期间,主要是流向纽约金融市场、欧洲货币市场等,其流入地区主要是美欧等经济体。根据欧佩克公布的年度数据,2011年沙特出口原油和其他石油产品收入增长了48%,原油及产品出口额为3185亿美元;2012年沙特石油收入达3470亿美元。由于国内经济规模过于狭小,沙特将一部分资金投向了美国,包括购买美国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的股份、大量购买美国债务等,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美国的贸易与财政赤字,支撑着美国经济的发展。

二 美国与中国进行多层次金融合作

基于中美两国已经成为拉动全球经济增长的双引擎,中美经济关系被认为是当前世界上最重要的双边经济关系,这其中就包括两国的金融合作与交流。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中美进行了多层次的金融合作,对两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一)初期金融合作是银行业的对口交流

中美在金融业的交流始于20世纪70年代,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两国银行业的对口交流富有成效。1980年10月,芝加哥第一国民银行在北京设立代表处。随后,大通银行、花旗银行、美洲银行、第一联美银行和建东银行等都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设立了代表处,部分代表处后来直接升级为这些美资银行在中国各地区的分行,金融业务大大扩展。1993年,花旗银行成为首家将中国区总部从香港迁至内地的国际性银行。2001年,中国加入WTO,为履行承诺,中国银行业实施了更为开放的举措,为外资银行提供了平等的发展环境,外资银行机构布局、业务经营和服务能力均得到良好发展。中国还修订和颁布了包括《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了中外资银行统一适用的审慎监管体系。截至2011年9月末,外国银行在华已设立39家外资法人银行(下设247家分行及附属机构)、1家外资财务公司、93家外国银行分行和207家代表处。林跃勤、周文主编:《金砖国家发展报告(2012):合作与崛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1页。这其中就包括不少美资银行。

在美国等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同时,中资金融机构也开始了对外扩张的步伐。1981年11月,中国银行在纽约设立了分行,并在纽约的中国城地区建立了一家支行,后来又在洛杉矶设立了分行。随后,其他一些中资金融机构也在美国设立了代表处。2007年10月,招商银行纽约分行在美国正式开业。2008年10月,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宣布正式开业。很明显,中资银行希望通过在美国开设分支机构建立起覆盖全球金融中心和中国主要经贸往来地区的经营网络。

与此同时,美资银行与中国金融机构也合作成立了一些中外合资投资银行类机构,业务范围涉及人民币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承销、代理及自营买卖业务、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等领域。

(二)中美通过战略与经济对话力推金融合作

2006年9月,中美两国发起了中美战略经济对话,这是中美现有20多个磋商机制中级别最高的一个。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始于2006年12月,每年两次,在宏观经济、环境保护、能源节约、贸易促进、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等领域取得了众多成果,尤其是在金融领域。

在2006年12月14日至15日举行的第一次对话中,中美双方同意在中国设立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代表处;在2007年5月22日至23日举行的第二次对话中,达成适度放开金融机构持股比例协议;在2007年12月12日至13日举行的第三次对话中,中美就在金融服务业领域合作达成协议;在2008年6月17日的第四次对话中,美国表态欢迎来自中国的主权基金;在2008年12月4日至5日举行的第五次对话中,中美就金融服务业签订了一系列协议,在金融稳定的问题上继续合作,加强金融监管方面的信息交流。

2009年7月至2012年5月,中美双方又进行了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取得了丰硕成果。在首轮对话中,双方同意将共同努力建设强有力的金融体系,并且完善金融监管。在第二轮对话中,中美双方同意加强金融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功能。美方承诺继续加强对“政府支持企业”的监管,确保“政府支持企业”具有足够资本和能力履行其财务责任。双方同意加强在跨境问题银行机构处置方面的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深化在存款保险、金融服务、倒闭金融机构处置及其他与金融稳定相关领域的合作,就包括保险资金运用在内的保险监管进展加强合作与交流。此外,双方同意加强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方面的合作。双方重申支持G20作为国际经济合作主要论坛,承诺按照伦敦峰会上确定的时间表,确保如期完成匹兹堡峰会确定的IMF份额改革目标。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在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全球税收透明度与情报交换论坛的合作。在第三轮对话中,双方同意在监管系统重要性机构、影子银行业务、信用评级机构、改革薪酬政策、打击非法融资等领域加强信息共享与合作,共同推进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美方承诺,继续对政府支持企业实施强有力的监督,确保其具有足够资本履行财务责任。在第四轮对话中,美方承诺加快审批有关中资银行在美业务申请,认同中国在综合并表监管(Comprehensive Consolidated Supervision)领域取得的显著进展。美方支持人民币在满足现有标准时加入IMF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