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四个全面”的战略新布局
大国复兴靠战略,大国竞争拼的也是战略。战略好则事成,战略优则胜出。“四个全面”就是当代中国在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的战略构建。
从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再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以及紧随其后习近平在江苏考察时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三年时间“四个全面”的战略新布局一气呵成。
“四个全面”的战略新布局绝非话语的简单并列与排比,贯穿其中的是中国共产党人清醒的忧患意识与自觉的责任担当。
理解“四个全面”要与理解以习近平为代表的新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治国理政的战略思想结合起来,要与当代中国最伟大的梦想联系起来,要与当代中国发展呈现出来的“新常态”联系起来。
一个目标、三大举措是战略布局的基本内涵,中国梦是引领战略布局的战略愿景,发展新常态所呈现出来的精神状态、意志决心则是战略布局得以形成的战略自信。
具体而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是必须,非“全面”不足以成事,非“全面”也不可能成事。
——小康社会如果不“全面”,就会出现用平均数掩盖大多数的问题,就会出现“一俊遮百丑”的现象。而“全面小康”必须是一个都不能少,一项都不能缺。如果中国社会还有哪一个民族没有小康,还有哪一个群体没有小康,甚至在一定意义上还有哪一个人没有小康,都不能算是全面小康;如果只有经济数据的亮丽达标,政治发展、社会和谐、生态良好、人民富裕等方面还存在短板,也不能算是货真价实的全面小康。
——深化改革如果不“全面”,某些领域一马当先走出很远,其他领域坐而论道没有动静,不仅会让改革失衡、跛脚、事倍功半,甚至会使得改革发生变异,走向反面,成为一些人、一些群体攫取社会财富、中饱私囊的“护身符”,导致公平正义缺失、社会隔阂与对立加剧。
——依法治国成为治国方略已经17年多了,为什么尚与人民群众的期待有不小差距,也在于“全面”的功夫下得不够。再完备的法律体系也不会自我施行,没有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协同,法律沦为“橡皮泥”“稻草人”的现象就不可能得到根除,法治中国也难成现实。
——从严治党没有踏石留印转作风、雷霆万钧反腐败,就会“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没有严纪律、讲规矩、扎紧制度的篱笆,就走不出“一阵风”的怪圈;没有崇理想、重信念、永远不动摇信仰,就会得“软骨病”,会“失魂落魄”。吐故纳新、制度治党、固本培元,所有这些都是“全面”的题中应有之义。
不过,真正做到“全面”并不易,没有战略定力,不敢攻坚克难,不能自我革命,“全面”不会自己从天上掉下来。
兼顾方方面面,统筹各种关系,平衡不同利益,势必意味着不能抓住一点不及其余,不能只看“显绩”不要“隐绩”,不能“任内风光无限,哪管离任洪水滔天”。曾经引以为傲的高速度、好看的数字、漂亮的报表将不复存在。在这样一种发展新常态下咬定青山不放松,没有足够的战略定力是不可能挺得住的。
全面深化改革一定要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克服部门利益掣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定要改变已经习惯了的“人治”思维与行为模式,全面从严治党一定要刮骨疗毒、烈火焚金、浴火重生,但其中的雷区之险、骨头之硬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没有攻坚克难的坚强意志很可能半途而废。
更重要的是,这些“坚”和“难”又往往与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干部有关联,甚至某些党员干部就是这些“坚”和“难”自觉不自觉的后台。在人民群众还没有整体富裕的时候,他们中的一些人已经成了先富起来的人;在群众还为看病、上学、住房甚至柴米油盐犯难的时候,一些人已经“高大上”享乐奢靡成风;在群众已经越来越遵纪守法的时候,一些人却依然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习近平总书记讲,我们要“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自我革命就是其中之一。只是这自我革命好说不好做,意味着昔日的改革者要成为今日的改革对象,意味着要壮士断腕乃至洗心革面,意味着要在自己头上动刀子,非有大觉悟、大担当不能如此,也不敢如此。
所以,对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战略要求的清醒认知、对我们面临国际国内风险难题挑战的高度忧患和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使命的自觉担当,夯实了“四个全面”的实践基础,也构成了“四个全面”的实践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