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养殖业技术创新联盟知识流动研究:基于知识网络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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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问题提出

一 海水养殖业技术创新联盟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为了能够对海水养殖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发展现状有一个深入全面的了解,笔者到山东省荣成市对海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现代海水养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进行了实地调研,与两个联盟的盟主单位好当家集团、寻山集团以及荣成市科技局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深入访谈。众所周知,荣成是全国渔业第一大市和“中国渔业硅谷”荣成市的现代海水养殖技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海洋食品、保健品、药品等领域的科研成果及产业化尤为突出,是国家级海洋综合开发示范区、国家“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全国科技兴海示范基地、国家海水养殖科教兴农与可持续发展综合示范县和省级海洋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基地。先后实施和转化国家“863”计划项目32项,拥有3个国家级、15个省级、21个威海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3个院士工作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拥有国家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9个,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59个,山东服务名牌6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个。2010年专利申请量达到876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653.6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34.17%,先后被授予“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市”、“全国科技实力百强县”、“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科普示范市”。数据来源:《荣成市蓝区发展规划》(见http://www.rcsfgj.gov.cn/showart.asp?id=1083)。,因此,荣成市的海水养殖业技术创新联盟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和典型性。通过调研得知,荣成目前拥有现代海水养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海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两大联盟成立时间分别为2009年12月和2011年4月。从两个联盟的成立宗旨和发展目标来看,前者涉及的技术领域为海水养殖,主要针对海水养殖与海产品加工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效集成行业内的技术创新资源,形成一批行业关键技术并开展产业化示范。后者重点针对海参这一养殖品种,旨在海参养殖模式、良种开发、精深加工等方面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加速创新成果的产业化。从两个联盟的成员组成来看,其骨干成员都包括獐子岛渔业集团、东方海洋、中国海洋大学、中国水科院黄海所、中科院海洋所等龙头水产企业、知名科研机构和大学 (见表1-2)。

表1-2 我国主要海水养殖业技术创新联盟

我国中长期渔业科技发展规划 (2006—2020年) 中指出,渔业科技创新的基本原则为“创新机制”、“项目拉动”,即实行“顶层设计与生产需求相结合”的立项机制,以国家大项目为切入点,带动渔业科技创新工作的开展。而作为推动渔业科技创新的主要组织模式——创新联盟,其运行和发展同样离不开来自国家及各级政府的项目支持。目前,国家科技部已经制定暂行规定国家科技计划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暂行规定 (国科发计〔2008〕338号)。(以下简称“规定”):国家科技计划 (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等) 积极支持联盟的建立和发展;经科技部审核的联盟可作为项目组织单位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因此,以项目为驱动整合联盟内产学研各方的创新资源开展合作创新活动成为海水养殖业技术创新联盟的主要运行模式。然而,我国海水养殖业技术创新联盟成立时间还不长,以联盟为平台申报的项目正处于项目运行阶段以现代海水养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为例,其参与组织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海水养殖与滩涂高效开发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起止时间为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联盟构建以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尚未充分地暴露出来。笔者仅能根据对联盟某些盟员的实地调研和与相关负责人的深入访谈所了解到的现状,以及联盟协议书等搜集到的资料文件,来总结和分析目前海水养殖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已经产生或者将来可能会产生的问题。

(1) 联盟成员对于联盟构建和参与联盟的目的存在认识误区。由于目前有许多来自国家、省级政府部门的扶持政策以支持联盟的发展,因此,加入联盟成为联盟成员就意味着可以获得更多的项目资金、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支持,甚至出现了构建联盟“为项目而项目、为课题而课题”的机会主义行为,各级政府部门对联盟发展所给予的大力支持正在沦为一场“资源争夺战”。这就引发了本书对联盟构建意义的思考。通常来说,构建海水养殖业技术创新联盟是为了在产学研各方之间建立起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着力突破海水养殖关键共性技术,提升海水养殖业的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但本书认为构建联盟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参与联盟的合作创新活动,使得涉渔科研机构和大学能够提升自身的科学研究水平,使得海水养殖企业能够提升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可以说,涉渔产学研各方能否通过参与联盟提升自身的技术研发水平,是海水养殖业技术创新联盟合作创新绩效的重要衡量指标,它直接决定了海水养殖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低。如果联盟成员、联盟组织管理机构以及相关政府部门能够从这一高度来认识联盟构建以及参与联盟的意义,那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提升联盟各项事务的运行绩效。因此,如何提升联盟盟员的技术创新能力就成为本书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

(2) 有关联盟的现有相关规定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规定”要求:应由联盟理事长单位 (俗称“盟主”) 代表联盟申报项目。以现代海水养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为例,对于该联盟参与组织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海水养殖与滩涂高效开发技术研究与示范”,按“规定”要求应由联盟的盟主——寻山集团牵头,由寻山集团负责组织联盟成员各方的研发思路并整合为基于联盟平台的申报材料。显然,联盟成员包括好当家集团等一些与寻山集团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养殖企业。理想情况下,这些竞争者能够将自己拥有的有关该项目的知识贡献出来,这将会提高整个项目的设计水平。而更多的情况则是,联盟其他盟员担心一旦将自己拥有的独特知识资源贡献出来,会被其他盟员据为己有,进而削弱自身的竞争力,因此它们不愿意共享自己拥有的知识。这样一来,由作为盟主的寻山集团牵头来申报项目的进程和质量将会受到负面影响,并进一步影响今后联盟成员合作过程中的信任水平。笔者在调研中还发现一个现象: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养殖企业,对于由谁出任联盟的理事长单位 (盟主) 都颇为关注;因为它们普遍认为,一旦成为联盟盟主,就可以比联盟成员更多地从联盟中获益,包括企业知名度的提升、对联盟各种资源的便捷利用等。综上可知,目前有关联盟组织管理方面的某些规定并没有消除联盟盟员之间封锁知识的短期行为,知识如果不能共享就很难创造新的知识。因此要凸显出联盟背景下合作创新的优势,寻找能够真正整合联盟创新资源的技术研发项目组织模式;一个科学有效的技术研发项目组织模式能够让即便是存在竞争关系的海水养殖企业也能很好地进行合作并愿意共享自己所拥有的知识。此外,还应设计完善的联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这对于理顺盟员之间关系、鼓励盟员之间知识共享进而创造知识至关重要。

(3) 联盟对于整个海水养殖业技术水平提升的带动作用尚不明显。海水养殖业技术创新联盟是整个产业的“知识高地”,在整个海水养殖业发挥着技术创新的“龙头”引领作用。一方面,中国海水养殖业技术创新联盟的成立时间还很短暂,从而导致其对整个产业技术水平提升的带动作用尚未显现。但另一方面,由于海水养殖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社会公益事业,联盟的技术创新成果具有公共物品属性,联盟内的合作创新成果特别需要在联盟成员之间以及联盟外各个行业主体中进行示范、推广和应用。因此,需要完善联盟内相应的组织体系和相关运行机制,以创造适宜的环境和条件发挥联盟“知识高地”对整个产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中国海水养殖业技术创新联盟的构建、运行与发展仍处于不断探索和积累经验中。在此过程中已经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重视并得到很好的解决,势必会偏离构建技术创新联盟的初衷,并制约中国海水养殖业技术创新联盟的进一步发展。

二 本书研究的现实意义

上述海水养殖业技术创新联盟构建与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都涉及联盟的知识流动:(1) 从联盟盟员角度来看,盟员要想通过参与联盟提升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就需要在合作研发活动中共享知识,并积极进行知识学习活动,提高对知识的吸收能力。这一系列知识活动的开展都涉及联盟内有关海水养殖科技知识是如何在产学研各方从业人员、合作研究团队、产学研组织以及联盟等各个层次之间流动和转化的。(2) 从联盟目标来看,关键共性技术的创新是原创性的基础性研究,其创新活动的难度和复杂程度非常高。要想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必须整合联盟内外各类创新资源,能够让联盟内产学研各方所拥有的知识充分流动起来,使得养殖科技知识在流动中进行创造性的整合,即知识创新,这是提高联盟合作创新绩效的关键。(3) 从联盟任务来看,联盟要发挥整个行业的“知识高地”优势,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是关键。而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过程实际上就是养殖科技知识的流动;要想提高成果转化率,就需要充分考察知识源和知识受体等各个影响知识流动的因素和环节。总之,联盟内高效顺畅的知识流动是联盟内涉渔产学研各方有效地开展合作创新活动的基础,是联盟的目标和任务完成的保障,是联盟成员从联盟合作创新活动中受益的关键。因此,本书选择以联盟的知识流动为研究对象,深入探讨海水养殖业技术创新联盟内知识流动的机制、过程和机理,摸清知识在联盟内各成员之间、各层次之间的转化关键环节。在探讨联盟微观的知识流动规律的基础之上,再来设计联盟的宏观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一方面,联盟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的设计为联盟知识流动的探讨寻找到了现实意义;另一方面也为更好地促进联盟内知识流动提供了制度保障。而本书之所以选择知识网络作为联盟的知识流动的研究视角,主要是因为知识网络能够为本书的知识流动机制、过程等分析提供一个系统的理论分析框架。

三 有关渔业技术创新联盟理论研究上的滞后

国内外的许多学者分别从理论和实证角度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做了深入探讨,并取得了颇有价值的理论成果。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运行机制研究,主要包括联盟构建过程中的伙伴选择刘林舟、武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合作伙伴多目标选择研究》, 《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年第21期。、联盟组织模式付苗、张雷勇、冯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模式研究——以TD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例》,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3年第1期。、技术创新联盟信任机制方静、武小平:《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信任关系的演化博弈分析》, 《财经问题研究》2013年第7期。、利益分配机制苏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和发展的机制分析》, 《中国软科学》2011年第11期。等方面的研究;(2)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绩效研究张瑜、菅利荣、倪杰、刘剑等:《江苏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灰评估研究——基于中心点三角白化权函数》, 《华东经济管理》2013年第11期。,主要包括技术创新联盟绩效评价研究、联盟绩效的影响因素研究;(3)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风险控制及其稳定性研究,主要包括联盟的风险管理研究殷群、贾玲艳:《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内部风险管理研究——基于问卷调查的分析》,《科学学研究》2013年第12期。、联盟稳定性的影响因素研究蒋樟生、胡珑瑛:《不确定条件下知识获取能力对技术创新联盟稳定性的影响》, 《管理工程学报》2010年第24卷第4期。等;(4)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的政府行为研究,主要包括联盟发展过程中的政府角色定位、政府行为以及相关支持政策等方面的研究邸晓燕、张赤东:《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分类与政府支持》,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1年第4期。; (5)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的知识活动研究殷群、王飞:《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内知识转移阶段特征分析》, 《现代管理科学》2013年第4期。,主要包括联盟组织中的知识创造、知识分享、知识整合及知识流动等方面的研究。

其中第 (5) 方面是最近几年学界比较关注的研究热点,也是笔者最为感兴趣的研究领域。通过阅读该领域的文献,笔者发现还存在诸多研究空白:首先,针对渔业技术创新联盟相关问题的研究几乎没有。与工业技术创新不同,渔业技术创新具有公共物品属性,对渔业技术创新活动规律的研究能够丰富和细化现有的技术创新理论体系,但这方面的研究还不多见,在联盟背景下探讨渔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文献很少。其次,从研究视角来看,虽然已有很多文献从“知识”的视角研究联盟内的创新活动,但研究内容大都聚焦于知识共享或者知识创造等某一项知识活动。从知识网络角度系统地研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内知识流动规律的文献还不多。最后,从研究的系统性来看,很少有研究将联盟内知识活动的微观机制与联盟宏观运行体系结合起来进行探讨。而笔者认为,联盟内顺畅高效的知识流动是提升整个联盟合作创新绩效的原始驱动力,联盟运行机制的设计和组织体系的构建必须以保障联盟微观层面的知识流动为出发点,并最终通过促进联盟知识流动来提高联盟的创新绩效。对该问题的探讨有助于更本质地把握联盟构建与运行中的关键问题。综上所述,借助知识网络这一理论工具,对海水养殖业技术创新联盟内的知识活动进行深入探讨,并以此为基础探究联盟的运行规律就显得尤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