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集体与国家:国家与农民关系的六十年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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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一 新“三农”问题与“土地—治理—民情”的三重分析框架

如果我们要认识当代中国社会,总结中国发展和改革的历史经验,首先就要对中国农村有深入的认识。这是因为,农村人口自古至今都占据着中国人口的多数,乡土中国历史悠久、幅员辽阔、传统深厚,而中国农村近代以来发生的几次巨变对中国社会影响深远,尤其是1978年开始的农村改革是中国改革的起点,甚至可以说农村改革奠定了中国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方向。中国社会的发展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中国农村的发展。所以,我们有必要对中国农村60多年来尤其是30多年来的发展经验进行认真的总结和反思。

目前学界已经有一些总结当代中国农村改革的著述。这些著述绝大多数是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或农村政策层面入手的,参见蔡昉等《中国农村改革与变迁:30年历程和经验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陈锡文等《中国农村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黄季焜等《制度变迁和可持续发展:30年中国农业与农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张晓山等主编《中国农村改革30年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年版;韩俊《中国经济改革30年农村经济卷》,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陈锡文等《中国农村制度变迁60年》,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只有个别著述试图从社会学角度总结农村社会结构变迁,但也语焉不详,未能清晰展示出与那些著述不同的分析逻辑。王晓毅:《农村改革与农村社会变迁》,载李强主编《中国社会变迁30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要认识农民,仅仅靠经济学是远远不够的。事实上,对中国农民有着丰富而深刻见解的大多出自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学或历史学。如何结合学界对农民的这些重要研究成果来总结中国农村发展的60年尤其是农村改革的30年,这似乎还是一个新的课题。本书即是要扣住国家与农民的关系来展示当代中国农村发展与改革的历程。

关于当代中国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学界已有大量相关研究。总结起来,大体有这样几种基本视角。

1.以家庭为视角

这种视角重在分析国家和社会对农民日常生活的影响。参见王沪宁《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李银河:《生育与中国村落文化》,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麻国庆:《家与中国社会结构》,文物出版社1999年版;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龚小夏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版;吴飞:《浮生取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不过,对于大多数相关著述来说,它们更关注的是农民家庭生活本身的各种形态及其变化。而无论是吃穿住行,还是关系网络,或是生死爱欲,这些问题所关涉到的因素都甚为复杂,国家的影响只是一个比较模糊的背景,我们难以从中捕捉到国家正面的身影。

2.以治理为视角

这种视角以国家与社会关系范式为理论蓝本,分析国家与农民的政治关系。这种视角又可分为两个入手点,或可称之为国家与社会关系范式在中国农村政治研究中的两个摹本。

一个是所谓“重心下沉”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在有些学者看来,中国政治可以分为上层国家与基层社会,上层国家虽然多变,但基层社会尤其是农村基层却具有相当的稳定性乃至自主性,因此,研究的重点应该放在基层,以便从中发现社会自身的运转逻辑。Oi. J., State and Peasant in Contemporary Chin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9;徐勇:《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版。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先是村民自治研究成为一个学术热点,而后村民自治研究又进一步扩展为乡村治理研究,举凡与乡村治理相关的家族、合作组织、调解制度、水利政策乃至“灰社会”等都得到了较广泛的研究。近年来这方面的著述较多,我们不在此一一列举,可参见相关的文献述评,贺雪峰等:《乡村治理研究的现状与前瞻》,载高翔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学术前沿(2006—200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李德瑞:《学术与时势:1990年代以来中国乡村政治研究的“再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当然,因为那种对乡村社会功能性的描述缺乏历史的深度,所以又有学者倡导社区史的叙事构架。王铭铭:《社区的历程》,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朱晓阳:《罪过与惩罚:小村故事,1931—1997》,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

另一个摹本是基于结构和制度分析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虽然重心下沉状态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也涉及了国家与社会两造,但研究者的兴趣显然是在社会这一维度上。即使在解释国家的行为时,他们常常采取的也是社会中心论的视角,国家在这种研究中或者只是与社会对立、面目模糊的东西,或者被视为一个各阶层相互争斗的平台,研究者的兴趣在于社会对国家的“输入”和国家“产出”的分配效果,国家本身并没有被认真地看作是一个独立的行为主体,国家的思维逻辑与行为机制是并不清楚的。应星:《政府与社会管理:新的研究尝试及其问题》,载周雪光等编《国家建设与政府行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78—379页。一些学者显然不满意这种状况,而开始把焦点放在对国家行为逻辑的理解上。张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赵树凯:《乡镇治理与政府制度化》,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周雪光等编:《国家建设与政府行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周飞舟:《以利为利:财政关系与地方政府行为》,上海三联书店2012年版。其实,国外学者很早就开始注意到研究国家在基层运转逻辑的重要性。参见Shue. V., The Reach of the State,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8。其实,即使是在那些最初倡导“重心下沉”的学者中后来也意识到了,那种只见“社会”,不见“国家”;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见“描述”,不见“解释”;只见“传统”,不见“走向”的研究是存在问题的,因此,他们又开始倡导所谓“回归国家”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徐勇:《当前中国农村研究方法论问题反思》, 《河北学刊》2006年第2期;徐勇:《现代国家、乡土社会与制度建构》,中国物资出版社2009年版。

但无论是“重心下沉”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还是基于结构和制度分析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家庭在这种研究范式中都缺乏恰当的位置。家庭在前一种视角中被归入一个对中国研究来说似是而非的所谓“社会”范畴中,在后一种视角中则往往被忽略。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国家与社会关系范式源自西方,而家庭在西方现代话语中是全面萎缩的:从家庭问题的契约化到财产问题的个人化,从亲情问题的自我化到婚姻问题的法律化,“家”所特有的人伦关系在西方现代社会被全面还原为以个体为本位的关系,“家”所独有的意蕴以及这种意蕴的伦理力量被视而不见。孙向晨:《“家”在近代伦理话语中的缺失及其缘由——一个研究纲要》,《“中西文明比较视野下的家庭”会议论文集》2013年,打印稿。而家在中国社会尤其是乡土中国则具有特别的重要性。稍后将对此略加说明。

3.以“过程—事件”为视角,超越国家与社会的二分逻辑

尽管上述两类以治理为视角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都会涉及官治与自治之间的复杂关系,尽管这些研究都试图对国家与社会关系范式或国家政权建设理论进行某些反思、对话和修正,但由于它们自觉不自觉地把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理解为静态的结构,因而总是难以摆脱本土性视角与国家中心视角的对立。因此,学界又有人倡导“过程—事件”分析方法,即把国家与社会关系看成一种动态的过程,强调抓住重要事件、用细密的过程叙事来展示国家与社会之间极其微妙的互动过程。正是在这种过程中,无论是国家的因素还是本土的因素,无论是正式的因素还是非正式的因素,无论是结构和制度的因素还是文化的因素,都以一种复杂的方式交融在一起。孙立平:《“过程—事件分析”与当代中国国家—农民关系的实践形态》,《清华社会学评论》特辑,鹭江出版社2000年版;应星:《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吴毅:《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应星:《村庄审判史中的道德与政治——1951—1976年中国西南一个山村的故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版。

4.以“三农”问题为视角

“三农”问题最初是由温铁军等人在1990年代中期提出来的一个概念。在温铁军看来,中国历来没有纯粹的“农业”问题,而是包括农民权益问题、农村治理问题和农业可持续发展问题在内的“三农”问题。在中国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基本国情矛盾和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体制矛盾的双重制约下,土地首先作为中国农民最基本的“生存资料”,按人口平均分配,这体现出的是与市场经济的效率第一原则相对立的公平原则,大多数传统农区的非正式制度、非规范契约至今仍然是维系农村发展与乡村治理的制度文化基础。温铁军:《制约三农问题的两个基本矛盾》, 《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3期;温铁军:《“三农”问题与制度变迁》,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年版,第9、11、35页。“三农”问题这个概念在20世纪末被正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到今天已经被政策界和社会各界广泛接受。所谓“三农”问题,与传统农业经济学的一个关键差别,在于突出了农民问题,并把人口与资源的关系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的视角引入了对农村和农业问题的思考,深化了我们对乡土中国在走向现代化过程中所面临的基本境况的认识。但是,目前学界对这个概念的理解一直较为偏狭。尽管这些理解突破了传统农业经济学的视野,但还是将“三农”问题归入所谓经济基础的问题。比如,温铁军就明确表示“三农”问题与他后来提出的属于上层建筑的“三治问题”(村治、乡治与县治)是不同的。董筱丹、温铁军:《宏观经济波动与农村治理危机》, 《管理世界》2008年第9期;温铁军:《“三农”问题与制度变迁》,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年版。学界在阐释这个概念时的另一个缺陷在于将农业问题、农村问题和农民问题模糊地放在一起,很少真正厘清这三个问题的内在关联,很少用其他两个问题来理解另一个问题。

本书所要作的一个尝试是在某种程度上把在这些视角下分析的问题结合起来,即以农户为基本单位,以乡村集体为中间层次,以国家的逻辑为最高层面,对“三农”问题进行一种新的阐释,并用这种阐释搭建起一个三重分析框架,来提纲挈领地理解中国农村60多年尤其是30多年改革历程中的种种制度创举和问题。

在笔者看来,“三农”问题内含了相互关联的三个问题: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土地构成农业问题的核心问题,治理构成农村问题的实质问题,而民情构成农民问题的基础问题。这种理解看似简单,而实际上,它不仅把温铁军所说的“三农”问题与“三治”问题融为一体,而且还把以往研究者都忽略的民情问题纳进了视野中。西方社会理论家从孟德斯鸠以降,一直高度关注对民情(mores)问题的研究。在他们看来,要理解现代世界,不仅要从政治体制和市场体制的结构和性质来看,而且要从一个社会最基本的民情出发,来考察其经济贸易、社会流动以及政治民主所带来的核心问题,即民众的风尚秩序的变化。无论是马克思有关商品拜物教的分析,涂尔干有关社会失范的分析,韦伯有关宗教伦理的分析,都旨在从人们世俗生活中的心态结构和精神秩序出发来把握现代社会的奥秘。晚清民国一代的中国早期社会学家也非常重视这个问题。无论是李安宅对礼的研究,潘光旦对位育的分析,费孝通对差序格局的发现,都突出了把心性、人伦和民情放置在社会结构中去分析的思路。应星、周飞舟、渠敬东编:《中国社会学文选》下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四编前言,第777页。而我们要深入理解今天的乡土中国,就理应把民情问题带进来。

“三农”问题中的这三个问题不是含混并立的,而是有着极其紧密的内在联系。我们只有联系治理和民情问题,才能真正理解土地问题;同样地,我们只有联系土地和民情问题,才能真正理解农村治理问题;我们也只有联系土地和治理问题,才能真正理解村庄民情问题。

本书正是通过“土地—治理—民情”这三重分析框架来分析国家与农民关系的变迁。本书作为一个较长时段又涉及较大问题的概貌性的历史分析,难以按照以细节见长的过程—事件方法来展开,但仍然试图用过程性的视角来体现对国家与社会关系范式的超越。下面就对此分别作一些简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