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国家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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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说明

由于近年来东南亚国家在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变动中发挥的作用日渐彰显而日益引起世人关注,有关东南亚地区的研究也逐渐得到深化。中国云南由于与东南亚毗邻的地理条件以及双方交往的频繁、文化上的相通,为东南亚国家研究创造了更好的条件。我院自2006年开始,就开设了“东南亚国家法律制度”课程,作为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2011年法学院获批云南省“十二五”规划重点学科后“东南亚国家法律制度”又成为重点学科的3个重点研究方向之一,学院加强了这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在8年的教学实践中,我们除了参考已出版的各类专著和教材外,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翻译了一部分东南亚国家的法律文本,包括英文和柬埔寨文的法律文本,使东南亚国家的法律制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为了编写一本适合独立学院学生使用的教材,同时锻炼年轻教师的科研能力,也为了让更多的同行能分享我们翻译的东南亚国家法律文本,我们出版了这本书。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东南亚国家一共11个,其中由10个国家建立了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而东盟作为一个整体在世界舞台上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东盟也有不少法律文本,为了研究这方面的情况,我们专门写了一章“东南亚国家联盟法律制度概览”,同时,我们重点研究的是参加东盟的这10个东南亚国家,而没有参加东盟的东南亚国家东帝汶由于资料的缺乏我们研究较少,基于以上原因,我们认为,把书名定为《东盟国家法律制度》较为准确。

由于诸多原因,这本书从启动到最后定稿经历近3年时间,为了保证书稿的质量,我们尽了最大努力,数易其稿,又认真审稿数次,才完成书稿。我们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各种著作和网络资料,特此说明,并致谢意。对关心支持我们的学校领导和各方人士表示感谢,同时对给予我们大力支持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和任明编审的大力支持深表感谢。由于我们水平有限,书中错误疏漏之处难免,也真心希望得到同行和读者的批评指正。

本书分工如下。

陈兴华:主编,审稿。

刘晓华:副主编,撰写第4、9、10、11章。

卿娜:副主编,撰写第6、7、8章。

阮玲燕:撰写第2章。

安树昆:撰写第1、3章。

李剑文:撰写第5章。

陈兴华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