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一 村庄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基本单元是村庄。传统中国的大地,除京师和省府州县治所所在地以有城墙为特征的“城”以外,就是广大乡村地域,而在乡村地域中自然形成大大小小的人口聚居地。从魏晋南北朝隋唐逐渐形成以“村”称乡间聚落以来,乡间的大小聚居地通常都可称为“村落”,或称为“村庄”。它既是农村人口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的出发点和基础,又是“省、县(市)、乡、村”行政系统中的最基层单位。因此,村庄研究无疑是中国乡村社会史研究的重要内容。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村庄几度成为学术界的研究热点,人类学、历史学、地理学、社会学、政治学、民族学等不同学科都对村庄投入了浓厚的研究兴趣,虽然不同学科的研究重点、研究旨趣以及研究方法各不相同,但都大大拓展了村庄研究的领域与视野。
关于村庄研究的价值和学术意义,许多学者都有过论述。如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一书中指出:“村庄是一个社区,其特征是,农户聚集在一个紧凑的居住区内,与其他相似的单位隔开一段距离,它是一个由各种形式的社会活动组成的群体,具有其特定的名称,而且是一个为人们所公认的事实上的社会单位。”为什么要研究村庄?费氏认为,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把研究的空间范畴限定在一个微型的社会空间里,有利于对人们的生活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其二,20世纪以来,相对隔离的传统村庄与外部的世界越来越多地构成一种动态关系,通过对单个村庄社区的实地调查和研究,可以进一步探讨有关中国在现代世界中的命运的大问题。
怎样通过村庄研究而理解“中国社会”?这也就是所谓研究村庄,超越村庄。一些学者揭示了村庄与国家关系的发展过程,说明了村庄研究的重要地位。如有学者认为,从地方性的“社”到国家时代的“社稷”,是早期文明史的核心过程,而这个过程是在由“社”转向“社稷”的仪式制度过程中得到具体实现的。“社是一社群,是原始祭神鬼的,凡上帝、天神地祇及人鬼,无所不祭。后来社祖分开,在祖庙祭人鬼祖先,在后郊社又分立成为四郊,以祀上帝、天神和地祇。最后社以土神与谷神为主,故又可称为社稷。”他们认为一个是自下而上的,村庄的公共空间——它的公共祭祀场所和共有财产,逐步演变成城市以至宫廷及士大夫礼仪制度的历史。另一个是自上而下的。晚古的士大夫、朝廷、国家将礼仪制度推向民间的历史。这两个历史过程都与村庄紧密相关,可见村庄在历史上所具有的重要而特殊的地位。
研究中国近现代历史也同样离不开对村庄的关注。中国乡村的结构性变革始于20世纪初,在此后整整一个世纪的发展进程中,乡村社会变迁始终是中国历史变迁的主体内容,这不仅因为在中国广阔的大地上乡村占据绝对的多数,而且因为乡村的生活模式和文化传统,从更深层次上代表了中国历史的传统。即使对于整个近代史而言,近代化或城市化进程,本质上也是乡村社会变迁的过程。近代中国历史变革的走向、规律及其独具的特征,如果不从乡村社会研究入手,就很难真正获得符合中国实际的具有认知价值的认识。而村庄是洞察中国乡村社会运行特征的重要切入点,乡村研究的基础是对具体、众多的村庄大量、深入地剖析和探究。只有深入研究不同区域里村庄的景观与形态、村庄结构、村庄组织、经济活动、宗教信仰以及村庄与环境的关系、村庄与国家的关系等内容,才能深刻认识中国乡村社会及其近代转型的特征。只有通过对村庄变迁的微观研究,才能更细致深入地揭示明清以降中国乡村社会变迁的具体内容、表现形式和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