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插图全译本(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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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洛克·福尔摩斯回忆录

宝驹天门白

“看来,华生,我得亲自跑一趟了,”一天早晨,福尔摩斯和我吃早饭的时候对我说。

“跑一趟!去哪里?”

“去达特穆尔,金斯皮兰。”

我听了并不感到奇怪。实际上,我真正感到奇怪的是他竟还没有卷入到这桩奇特的案子里去显一番身手,这桩案子在英国可是已经到处谈得沸沸扬扬。我的伙伴整日闷头在屋里走来走去,双眉紧皱,烟斗里浓烈的黑烟丝换了一斗又一斗。抽个不停。我向他问点什么,讲点什么,他一概充耳不闻。送报的每天把各种报纸早早送来,他只是粗略一看就扔在了一旁。然而尽管他默不作声,我还是十分清楚,他在冥思苦想些什么。外界疑惑议论的问题,就是西撒克斯杯锦标赛的宝驹奇异失踪以及驯马师惨遭谋杀一案不得下文。这恰是他可以运用分析能力施展本领的大好机会。所以,他突然宣布打算亲自出马、登台亮相,也正符合我的想法、我的希望。

“我要是能和你一起下去,那就再高兴不过,只要对你没妨碍,”我说。

“我亲爱的华生,你能去,我真是不胜荣幸。我想,也不会浪费你的时间,因为本案有好多问题,颇有特点,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我想,现在时间正好可以到帕丁顿赶火车,路上我再把这事细细谈谈,讨论讨论。你最好把你那副高倍望远镜带上。”

就这样,个把小时以后,我坐进了头等车厢的角落里,飞驰在开往埃克塞特的路上。歇洛克·福尔摩斯,一张轮廓分明、神态急切的脸盘配着一顶护耳旅行帽,正抓紧阅览帕丁顿站上刚买到的报纸。我们过了里丁好久,他才把看完的最后一份往座位下一塞,将烟盒递给我。

“开得真快,”他说,望着窗外,看了看表。“火车现在的速度,每小时五十三英里半。”

“我没注意看距离标桩quarter-mile post,四分之一英里距离的标志路桩。,”我说。

“我也没看。沿线那些电报的电杆,每一档的距离是六十码,这么一算就很简单了。想必是,约翰·斯特雷克给谋杀、宝驹天门白告失踪,这案子你都知道了吧?”

“我是从《电讯报》、《新闻报道》上看到一点。”

“像本案这种案例,推理分析的艺术主要用来筛选案情细节,而并非再要寻找新证据。案情之悲惨是如此不同寻常,情况也相当完整,又牵涉到如此多人切身的利害关系,致使我们颇费苦心,无止境地推测、猜想、假设。困难在于,事实轮廓我们一定要清楚——绝对无可否认的事实——如何把事实从理论家和记者们添枝加叶的修饰中清理出来。然后,我们要立足于可靠的事实根据,看看可以得到什么结论,这个谜案的特点是什么,才是尽到了我们的责任。星期二晚上我收到电报,都是邀请我一起合作,一封是宝驹的主人罗斯上校,一封是警探格雷戈里,他正负责此案的侦破。”

“星期二晚上!”我惊呼道。“今天已经是星期四早晨。昨天你为什么不动身?”

“这是我犯的大错,亲爱的华生——我原就担心,我也容易犯错,这本是常事。可是你一给我写了回忆,形成人家对我不实际的想法。其实,问题出在我不相信那么杰出的良马在英国得以藏匿长久,特别是在达特穆尔北部如此人烟稀少的地方。昨天我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在等,希望听到已经给发现的消息,盗马贼同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该是同一个人。可是直到今天早晨,我才发现除了逮捕年轻小伙子菲茨罗伊·辛普森以外,毫无结果。这才感到该是我行动的时候了。从某方面说,我觉得昨天一天也不算浪费。”

“那你是得出结论了?”

“至少案子的主要事实都已给我掌握。让我一桩一桩给你讲一讲。案子自己清不清楚,看给别人讲得清讲不清就可以了。要是一开始我就无法把情况向你交代,那就难以指望得到你的合作。”

我仰后靠着椅垫,抽着雪茄,福尔摩斯则俯身向前,瘦长的食指在他左掌上不住点点画画,把此次旅程的缘由事件向我作一概述。

“天门白这匹宝马,”他说,“是索莫密种,祖先就是驰名良马,始终保持优秀记录。它已有五岁,赛马场上每次给他主人罗斯上校争得头奖,上校真幸运。在此不幸事件之前,这马一直是西撒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在它身上下的赌注虽是三一比指赢时只取对方一份,输时则给对方三份。,它仍然始终是众赌客最看好的马,从来不叫下赌注的人落空,所以不管那么悬殊的赌注比,大量的金钱照样往它身上押。结果引起许多人出于利害攸关的考虑,千方百计要阻止,不让这匹天门白参加下星期二的比赛。

“这件事在金斯皮兰都知道,上校的驯马场马厩那边,对这匹马就采取了各种保护措施。驯马师约翰·斯特雷克,原是罗斯上校麾下的赛马骑师,后来因为体重增加退了下来。他给上校当骑师有五年,当驯马师有七年,一直是个非常热诚忠厚的仆人。他手下还带着三个小马倌,马厩也不算大,一共才四匹马。一个马倌负责每天在厩里守夜,其他两个睡在饲料棚里。三个小伙子都是好品格。约翰·斯特雷克已婚,住一幢小别墅,离马厩大约两百码远。他没有孩子,雇一个女仆,日子过得蛮舒坦。乡下地方很冷清,北边大约半英里地,有几幢别墅,是塔维斯托克镇的一个承包商建造的,供病人疗养,也供有些愿意来呼吸达特穆尔的新鲜空气的人使用。塔维斯托克镇在西边两英里远,穿过荒野地,大约也是两英里远,是比较大的梅普尔顿驯马场,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管理人名叫塞拉斯·布朗。四面八方都是荒野,只有少数流浪的吉卜赛人居住。就是在这么个环境,星期一夜里发生案子。

那天傍晚,驯马、饮马,一如往常,马厩在九点钟上锁。两个马倌到驯马师家厨房一起用晚餐,那第三人,内德·亨特留下守夜。九点刚过没几分,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到马厩来给他送晚饭,有咖喱羊肉,饮料没带。因为马厩里有水龙头,照规定值班人只许喝水,不许喝别的。天黑看不见,还要穿过一片野地,女仆手里拎一盏提灯。

伊迪丝·巴克斯特到马厩还有三十码的时候,黑暗中过来一个人,招呼她停一下。她拿提灯一照,黄色灯光之中看见一个穿戴很体面的人,一身花呢的灰套装,一顶布帽。脚上是绑腿套,手里一根圆头重手杖。给她印象最深的,是这个人的脸色特别苍白,而且神态紧张。年龄,她看总有三十出头,不像三十以下。

‘请问这儿是哪里啊?’这个人问她。‘不看见你这盏灯,我想只好夜宿露天荒地了。’”

“‘这儿就是金斯皮兰马厩啊,’女仆说。”

“‘哦,是吗!真走运,还给撞对了!’他叫着。‘我知道有个马倌每天晚上一个人睡在那儿。你这带的,给他送晚饭的啰。我看得出来,让你有机会赚几个钱买新衣服,你总不会嫌弃吧?’他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叠的白纸。‘这个今晚一定要给小马倌,你就准可以有钱买最漂亮的衣裳。’”

“女仆陌陌生生给他这么突如其来吓坏了,紧跑几步不理他,来到了送饭的窗口;她一直是从窗口把饭递进去的。窗子已经打开,亨特正坐在里面一张小桌边。她刚开口告诉亨特遇到个什么人,那个陌生人也跑了上来。

‘晚上好,’他说,在窗口望着。‘我有话要同你讲。’姑娘后来发誓说,这个人说话的时候,她看见攥在他手里的纸露出一个小纸角。”

“‘你来这儿有什么事?’马倌问他。”

“‘有点事,让你腰包有钱鼓起来。’来人说。‘你们有两匹马,参加西撒克斯杯锦标赛——一匹宝驹天门白,一匹贝阿德。你透点儿风给我,你也吃不了亏。有没有听说同重量五弗隆furlong,长度单位,等于1/8英里,或201.17米。距离赛马,贝阿德可以甩掉天门白一百码,你们自己都把注押在贝阿德身上,有没有这个事?’”

“‘噢,原来你是赛马探子,混蛋!’小马倌叫起来。‘我叫你看看金斯皮兰怎么对付你们探子。’他跳起身来跑到马厩那头去放狗。姑娘赶快往家跑,离开的时候回头看了看,看见那个陌生人身子倚着窗口。一会儿工夫,亨特带着狗冲出来,他已跑掉了。亨特在屋子四周围找他,连个影儿也不见。”

“等一下,”我问,小马倌带狗跑了出来,门没锁啰?

“有见地,华生,有见地!”我的伙伴低声说。“这是个要点,引起我极大的重视,昨天我特地发电报到达特穆尔复核这个事实,问清楚了。马倌出来是把门锁上了的,还要附加提一提,那扇窗很小,人是钻不进去的。

“亨特一直等到另外几人都过来,叫他们给驯马师去报信,告诉他这里发生的事。斯特雷克一听说,很激动,虽然他好像不是太了解其中真正的用意。他隐约感到不安。斯特雷克太太半夜一点醒来,看见他在穿衣服,问他干什么,他回答说担心几匹马,睡不着觉,想到厩里去看看是不是都好着呢。太太劝他别去,因为听到外面下雨,雨点滴滴答答打在窗上,可是不听劝,自顾披上他的大雨衣出了门。

斯特雷克太太早晨七点醒来,见她丈夫没有回家。她赶忙穿好衣服,叫来女仆,到马厩那边去。马厩门开着,一看里面,亨特在椅子里缩成一团,完全昏迷不省人事,宝驹的槽档里空了,也不见驯马师人影。

另两个马倌,住在马料棚里,睡在马具室楼上,很快给叫醒。夜里他们什么也没有听见,这两个都是睡得很死。亨特明显受到药物强烈麻醉,怎么弄也弄不醒他,只好由他睡。两个马倌、两个女人一同跑向外面去找失踪的人、失踪的马。他们心存侥幸,驯马师会不会是什么原因牵马去晨练了吧。可是,他们走上屋旁一个土墩,瞭望四周野地,他们非但没找到宝马,倒是看见了什么东西,心中吃紧了,觉得大事不好。

大约离马厩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约翰·斯特雷克的一件大衣在荆棘丛里飘着。那里正是荒野上一个圆形凹陷的洼地,在底下发现了遇难驯马师的尸体。他的头颅被钝器严重击碎,腿股也受伤,有长条明显的刀口,是被利器划割。很清楚,斯特雷克曾经自卫,与凶手拼命搏斗,因为他右手里攥着一把小刀,血迹都凝到了刀柄上,左手里还抓着红黑两色的丝领巾,女仆认出来,正是昨晚到马厩来的那个陌生人戴的领巾。亨特一从昏迷中苏醒过来,也完全认定这条领巾是那个人的。他还肯定,也是这个陌生人,站在窗口的时候,往他咖喱羊肉下了药,这样马厩就没人看管了。马的失踪,泥地上全是证据,洼地里激烈搏斗那会儿,马也在场。可是从这个早晨以后,再也不见踪影。尽管重奖悬赏,全达特穆尔的吉卜赛人也留意,可始终杳无音信。最后还有一点,经过化验,小马倌吃剩下的晚饭里含有大剂量的鸦片粉,那晚上在家里的人吃的是同样的饭,都一点没事。

这就是案子的主要事实,我已经去掉了所有猜测,叙述尽可能按原貌。现在把警方处理本案的情况简略讲一讲。

警探格雷戈里,受命调查此案,是个很有能力的警官。他可能欠缺一点想象力天赋,否则早就晋升警场高位。他一到现场,立即排出最大嫌疑人,加以逮捕。抓他不难,他就住在一幢别墅里,我刚才讲到的几幢别墅那地方。他的名字,好像叫菲茨罗伊·辛普森。这个人出身、教养都很好。他的钱财都在赛马场上耗费光。现在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做个赌注登记,混口平淡安稳饭。一检查他的赌注记录簿,发现他把高达五千英镑的赌注押在天门白宝马的败北上。一被逮捕,他立即主动承认,他到达特穆尔是企图探听有关金斯皮兰驯马场的消息,也探探第二宝驹德斯巴勒的消息,这匹马养在塞拉斯·布朗的梅普尔顿驯马场。上面所说的那天晚上的事,他的行为,他没有意图要否认,但是他申明绝无罪恶目的,只不过想获得第一手消息罢了。当面给他出示领巾,他马上脸色刷白,怎么会出现在被害人的手里,他完全讲不清楚。他的湿衣服,说明那天风雨夜他外出了。他的手杖,山槟榔木,有重铅头,完全可以做凶器,不断猛敲,足以置人于死地,可把驯马师击毙。可是另一方面,在他身上,无一处伤痕,而斯特雷克手中小刀的情况,说明那个人攻击他,身上至少会有一点遭到反击的痕迹。难题来了吧,敲不开的硬壳果。华生,若是你能给我一些启发,我对你感激不尽。”

我怀着最大的兴趣听了福尔摩斯的讲述。他特别言简意赅、条理清晰,把案情摊在了我的面前。虽说大部分事实我原已知晓,但是不太认识其中某些方面的重要性,更不清楚彼此间的关系。

“会不会有可能,”我犹豫地说,斯特雷克腿部的刀割伤,会不会是脑部受创在痉挛性挣扎中引起的自伤?

“大有可能,十之八九的可能,”福尔摩斯说,“这样一来,对被告有利的主要几点,有一点排除掉了。”

“还有,”我说,“到现在我还摸不清警方是怎么个看法。”

“恐怕我们的推论同他们大相径庭,”我的朋友回答说。“据我所知,警方想象,菲茨罗伊·辛普森把看守马厩的人麻醉以后,用事先配好的钥匙打开马厩大门,把宝驹天门白牵出来。他的目的当然是来偷马,但是马辔头没有了,他就只好解下领巾来权充代替套在马嘴上。然后,门大开着,牵马到外面,不料半路遇到驯马师,也可能是驯马师把他追上,便势必冲突、搏斗。辛普森拿起重手杖把斯特雷克脑袋打碎。斯特雷克虽用小刀自卫,辛普森没有受到丝毫伤害。宝马要么给辛普森藏到了什么秘密地方,要么是打架的时候跑掉了,这会儿可能正逃亡在野地。就是这样,这是警方对案情的分析。那是不可能的,别的说法更加不可能。我只要一到现场,很快就会查出结果;照现在这点情况,我无法做进一步的解释。”

我们到达塔维斯托克小镇,天快傍晚。小镇位于达特穆尔一圈荒地的中央,像是凸起在盾牌上的雕饰。有两位先生在车站上等我们——一个是高个子,很有风度,留狮子鬈发,络腮胡子,有一对深邃明亮的淡蓝眼睛。另一位是小个子,神情机警,浑身干净利落,穿礼服大衣,裹绑腿罩,连鬓胡修剪得很整齐,戴单片眼镜。这一位就是罗斯上校,著名体育运动家。另一位就是格雷戈里警探,正崛起成为誉满英国警探界的人物。

“非常高兴你也来到这里,福尔摩斯先生,”上校说。“这位警长已尽了一切努力,但是我希望务必竭尽全力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把我的马找回来。”

“有什么新进展吗?”福尔摩斯问。

“我抱歉地说,我们没有获得什么进展,”警探说。“外面一辆敞篷车等着,想必你有意趁天黑前看看现场,我们一边走一边谈吧。”

没一会儿工夫,我们都坐定在舒适的四轮马车上,车轮辘辘地穿行在古风奇特的德文郡城。格雷戈里警探满肚子装的案情,滔滔不绝往外掏个没完,福尔摩斯偶尔插话,问个问题。罗斯上校抱臂身靠椅背,帽子斜拉到双眼。我颇感兴趣地静听两位侦探的谈话。格雷戈里一套套地搬他的理论,几乎和福尔摩斯在火车上预言的一模一样。

“法网已把菲茨洛伊·辛普森牢牢套住,”他说道,“我个人认为凶手就是他。同时,我得承认证据还嫌笼统,不免人云亦云,情况若有新的发展,可能会被推翻。”

“斯特雷克的刀伤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比较倾向的结论,是他倒地时候的自伤。”

“我这位朋友华生医生,在我们来的路上向我谈出这个意见。假如是这样的话,对这位辛普森是不利的。”

“那是当然的啦。他没有刀伤,没一点伤痕。但他的罪证却是很过硬的。他最是利害有关,盼望宝马完蛋。对小马倌下毒,他是大嫌疑。他毫无疑问,冒雨外出过。他的重手杖,是凶器。他的领巾,落在受害人之手。我看有足够证据把他提交给陪审团。”

福尔摩斯摇摇头。

“一个有头脑的律师可以驳得体无完肤,”他说道。“他干什么要把马牵出马厩呢?要把马害了,在那里下手不就得了?拿到他偷配钥匙的真凭实据了?哪家药房卖给他鸦片粉的?总而言之,他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外人,能把马藏哪儿去?还是这么一匹名马!说到那张纸,说是他要让女仆交给马倌的,他自己作怎样的解释呢?”

“他说是一张十镑的钞票,他钱袋里就发现一张。你讲的其他几个疑点都并不是那么站得住脚。对这个地方他并不是一点也不熟悉。天热的时候他到塔维斯托克来住过两回。鸦片完全可以从伦敦带过来。钥匙,用过以后目的达到就扔掉。马也许藏在荒地的哪个深坑底、矿洞里。”

“那条领巾他怎么说呢?”

“承认是他自己的,但说是丢失的。不过有个新证据可以用来说明是他把马从马厩里牵出来的。”

福尔摩斯侧耳倾听。

“我们发现有足迹,表明有一帮吉卜赛人星期一夜里在凶杀案发现场一英里以内地方扎营。星期二他们都走掉了。这就可以认为,辛普森同吉卜赛人有联络有关系,他被追赶就把马交给吉卜赛人,说不定马现在就在他们那里呢。”

“当然有可能。”

“现在我们到处在寻找这些吉卜赛人。我也检查了所有马厩和外屋,塔维斯托克镇上,半径十英里范围之内。”

“我听说,就在很近有一个驯马场?”

“有,当然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德斯巴勒,他们的马,是下注的第二名,他们也就指望宝马天门白出事。赛拉斯·布朗,他们的驯马师,大家都知道在这场比赛中下了很大赌注,他跟可怜的斯特雷克并不友好。可是,虽然我们检查了他们的所有马厩,还是没发现他同这事有关。”

“辛普森这个人同梅普尔顿马厩没有利益关系?”

“一点也没有。”

福尔摩斯靠在车厢椅背上,谈话中断。没几分钟,我们的马车停在路旁一幢整洁的凸檐红砖小别墅前。稍远处,过一个驯马场,有一长排灰瓦房屋。四面八方是铺满枯萎羊齿植物的古铜色荒野,低缓起伏的弧形地平伸展到天边,只被塔维斯托克镇上房屋的尖顶,也被远在西边的一溜房屋,时有遮断,那溜房屋就是梅普尔顿马厩。我们逐个跳下车,就福尔摩斯独自背靠椅子坐着不动,两眼直盯住前方空望,仍旧沉浸在他的深思之中。是我撞撞他胳臂,他才如梦惊醒,跳起来跨出车厢。

“对不起,”他说,转向嗔怪地朝他望的罗斯上校。“我在做白日梦。”他眼中闪着光彩,神态中有不露的激动与兴奋。我便备受鼓舞。一如以往的经验,这是说明他手已搭住脉搏、捏住了线索,虽然我无法想象他从何处发现线索。

“也许,你很愿意立刻到犯罪现场去,福尔摩斯先生?”格雷戈里说。

“我还是愿意先在这儿待一会儿,有一两个细节问题先搞搞清楚。斯特雷克给带回来了,我想是吧?”

“是的,就搁在楼上。明天验尸。”

“他在你手下服务好些年了吧,罗斯上校?”

“是的,我对他处处满意,没话说的。”

“他被害时衣服口袋里的东西,我想你都有登记啰,警长?”

“我把东西都搁在起居室,你要看就去看。”

“这就很好。”

我们一行鱼贯进入前屋,围着中央的桌子坐下,警官打开一只方形铁皮匣,拿出一小堆东西摊在我们面前。有一盒火柴,两英寸蜡烛头,一个ADP牌欧石南根的烟斗,一个海豹皮烟袋,装着半盎司切得细细的板烟丝,一只金表链的银怀表,五枚沙弗林金币,一个铝皮铅笔盒,几张纸,一把象牙柄细小的刀,刃口精致锋利,上面刻有伦敦韦斯公司字样。

“这把刀子不一般,”福尔摩斯说,拿在手里细细看了一会儿。“上面有血迹,我想就是他手里拿的那把刀。华生,这种刀是你们医生用的,没错吧?”

“就是,我们叫做眼翳刀,”我说。

“我没认错。精细的刀刃用于精细的手术。奇怪的是,冒雨外出,带这么一把细细的手术刀做什么用,而且,衣袋里还不能放。”

“我们在他尸体旁边找到这把刀的软木刀鞘,”警探说。“他妻子告诉我们这把刀是放在梳妆台上的,他出门的时候随手带上。这当做武器并不中用,不过当时他手边可能也没有更好的防身工具了。”

“非常可能。这纸怎么回事呢?”

“三张是卖草人的收据。一张是罗斯上校的字条,写的指示。还有这一张是妇女服装店发票,三十七镑十五先令,开票人邦德街莱苏丽尔夫人,抬头是威廉·德比希尔。斯特雷克太太告诉我们,德比希尔是她丈夫的好朋友,他的信有时候就寄到这里。”

“德比希尔太太倒很阔气,”福尔摩斯说道,看了看发票。“二十二几尼一件衣服可不便宜。就这样,没什么研究的了,现在我们下去,去看现场吧。”

我们走出起居室,有个妇女在过道上等着。她上前一步,手拉着警探的衣袖。女人面容憔悴、瘦削,脸上有着近日来所受惊吓的深深烙印。

“你把他们抓到了吗?把他们找到了吗?”她喘着气。

“还没有,斯特雷克太太。现在伦敦来了福尔摩斯先生,来帮我们破案,我们一起干,这就快了。”

“噢,没错,不久前我在普利茅斯一次公园舞会上见过你,斯特雷克太太,对吗?”福尔摩斯说。

“不,先生,你弄错了。”

“是吗!啊,我可以发誓没错。你是穿的一件鸽子灰鸵鸟羽绒边的衣服。”

“我从来没有这么一件衣服,先生,”这位女士回答。

“啊,这就是了,”福尔摩斯说道。他道了一声歉,就跟随警官走到外面。我们在荒野地上没走多远,就到了发现尸体的那凹地。沿边上是荆棘丛,那天看见大衣就钩在上面。

“据我知道那天夜里没有风,”福尔摩斯说。

“没风,可是雨很大。”

“那就是说,大衣不是给风吹上去的,而是被放在那里的。”

“是的,是给挂在那里的。”

“很有意思。我看看,这地上都是踩乱着脚印,星期一夜里到今天有多少脚印踩过了!”

“这儿边上铺着一张席子,我们都站在席子上。”

“很好。”

“这口袋里有斯特雷克的一只靴子,一只菲茨洛伊·辛普森的皮鞋,一只天门白宝马的铁蹄。”

“我亲爱的警官,你今天特别行!”福尔摩斯接过拎袋,下到低处,把席子稍向中间挪挪。然后身子趴在席上,双手托着下巴,仔细研究眼前给践踏的泥地。“瞧!”他忽然叫道。“这是什么?”那是一根蜡火柴,烧剩一半,上面都有泥,粗一看还以为是根细枝条。

“看我怎么竟把这个疏忽漏掉,”警官表情懊恼地说。

“小条嵌在泥里,看不见。我看见,是因为有心在寻找。”

“什么!你是晓得、有心找的?”

“我想到,有此可能。”

他从拎袋里掏出鞋子,拿来同地上的脚印一一核对。然后跑上坑沿,俯身在荆棘丛、羊齿草之间东看西望。

“这里恐怕没多少痕迹可看了,”警官说。“周围一百码,我都仔细检查过。”

“的确,”福尔摩斯说,直起身来。“你这样说,我也就算了,不必多此一举。但是趁天还没黑,在这野地里稍为走走,以利明日踏勘。我想把这块马蹄铁藏进我衣袋,求个好运气。”

罗斯上校对我同伴不动声色、一板一眼、一点一画的工作方法很不耐烦,看了看表。“你和我一起回了吧,我说警长,”他说。“还有几个问题要向你请教意见,尤其是,要干脆向公众宣布宝马除名吧,不参加锦标赛了。”

“绝对不除名,”福尔摩斯果断地大声说。“我会让宝马照样列名,岿然不动。”

上校点点头。“我很高兴听到你这个意见,先生,”他说。“你就四处转悠吧,完了以后,来可怜的斯特雷克他家里,我们一起上车去塔维斯托克。”

他同警探转身返回,福尔摩斯和我在荒野上慢慢地走。太阳渐渐沉落到梅普尔顿马厩后面,斜坡野地在我们前面无垠绵延,浸染了一层金色,金色在一点一点变深,变成铁锈色、棕褐色,枯萎的羊齿草和荆棘丛正沐浴着夕阳的余晖。可是这壮丽的景致在我同伴的心目中,恰似晚景凄凉。他依旧沉溺在他的深思之中。

“看来这样吧,华生,”最后他说。“谁杀害斯特雷克的问题,我们暂且撇开,集中力量找一找宝马。那么,假定凶杀当时或者凶杀以后,马脱缰逃掉,能跑到哪里去呢?这马是最爱合群的动物。让它自己跑,必然要跑回金斯皮兰,或者也会跑到梅普尔顿,此是本性。怎么就流落荒野不归呢?它现在应该早就给发现了。是不是吉卜赛人把它逮走了呢?可这些人平常一听到惹是生非,避之惟恐不及,他们不希望给警察找到头上来,他们不能指望拿这样的马去卖钱。取走这么一匹马,冒风险,没好处。这是很清楚的事。”

“那上哪儿去了呢?”

“我已经说过,不是在金斯皮兰,就是在梅普尔顿。应该说,是在梅普尔顿。让我们按照这个假设去做,看看结果如何。荒野的这个地方,警官讲过的,土地又干又硬。但是地势向梅普尔顿低下去,你从这儿就能看得见,那头是块长长的洼地,在星期一夜里一定很湿。要是我们的假设正确,那么马一定跑过那里,那里一定有痕迹,可以找得到。”

我们边谈边走,兴致很高,没几分钟,到了要查看的洼地。福尔摩斯提出,我向右手沿坡下去,他向左手下去。等我还没走出五十步远,就听见他叫我,看见在向我招手。他面前的软地上有明显的马蹄印迹。他从袋里拿出蹄铁来一核对,完全吻合。

“你看,脑瓜子要多动,想象多有价值,”福尔摩斯说。“格雷戈里就是缺的这一点。我们设想有怎样怎样的可能,按假设去求证,发现果不出所料。咱们继续进行。”

我们走过湿软的洼地,再走过大约四分之一英里干硬的草地。地面又斜下去,又发现了蹄印。再向前又消失了约有半英里。但是快到梅普尔顿马厩的时候,在附近重新有了那蹄印。是福尔摩斯首先发现,他站直了身指指印迹,脸上充满胜利的喜悦。因为在马蹄印旁还清晰可见有人的脚印。

“起先只有马,没有人,”我叫道。

“完全正确。起先没有人。啊,这是怎么了?”

马和人两行印迹突然转向,朝着金斯皮兰的方向过去。福尔摩斯呼哨一声,我们一起跟着掉头。他两眼紧盯行迹,这时我一下子惊异非常,发现在一旁这足迹重新再掉转了方向。

“多亏你,华生,”我指点着的时候,福尔摩斯说道。“你这发现,我们少跑好多路,要不然我们又得回老路。现在咱们根据这个脚印折回。”

我们再走,走没多远,足迹到了一条沥青路面就消失了,这条路正对着梅普尔顿马厩的一排大门。我们向前走去,从门里出来一个马夫。

“我们这儿不许闲人逗留,”马夫喝道。

“我想打搅一下,有点事要问问,”福尔摩斯说,伸出拇指、食指两个指头,探入马甲衣囊。“明天早晨五点钟,来拜访你家主人,赛拉斯·布朗先生,会不会嫌早了点?”

“上帝保佑你,先生,有人要来,他会见的。他可是起得最早。他过来了,先生,你有事问他自己吧。哦,不,先生,不行,可不能叫他看见我收您钱了,要不饭碗儿不保。过后,过后再,倘若您愿意的话。”

歇洛克·福尔摩斯把刚从口袋里掏出来的半个克朗重新放回,有个嘴脸一副狞恶相的老头跨步从厩门出来,手里执一根猎鞭甩呀甩的。

“干什么,道森!”老头吼道。“不许闲话!干你活去!你们那两个,来这儿干什么的?”

“跟你谈十分钟话,我说好先生,”福尔摩斯柔声和气地说。

“我没时间跟游手好闲的人谈什么话。陌生人这儿不许待。走开,不然,当心狗咬你脚脖子。”

福尔摩斯弯腰向前,对着这个驯马师的耳边轻轻说了几句。老头身子猛一跳,脸变得通红。

“你胡说啥!”他叫道。“想讹人!”

“很好。愿意在外面公开谈还是到你里边去谈?请便。”

“那,那就,里边吧。”

福尔摩斯微笑着。“我就一会儿时间,不会让你久等,华生,”他说。“那么,布朗先生,请便了。”

二十分钟后,红霞已经完全消失,福尔摩斯和驯马师重新走了出来。就只那么一转眼工夫,赛拉斯·布朗先生的变化有如天壤之别,那副样子我倒从未见过。他的脸灰白了,额头沁出汗珠,吊在手上的猎鞭随手颤抖,如枯枝风吹。他那趾高气扬、恶声恶气的姿态荡然无存,变得畏畏缩缩、低头哈腰,像一条哈巴狗跟随在我朋友的身边。

“您的指示一定照办,一定完全照办,”他说着。

“务必不许出错,”福尔摩斯说,向他兜头扫了一眼。对方缩缩脖子点点头,领略着他眼中的威慑力。

“噢,不,不会,不会出错。保证到场出赛。要不要先改回原貌,还是不动?”

福尔摩斯稍一想,发出一阵大笑。“不,不必,”他说,“我会写信给你。不准耍花招,你小心着,不然——”

“哦,请放心,请放心!”

“好,谅你也不敢。就这样,明天等我消息。”布朗哆哆嗦嗦向他伸过手来,他理也不理转身就走。我们立即折回,去金斯皮兰。

“赛拉斯·布朗堪称丑角大师,像他这样一会儿气壮如牛,一会儿胆小如鼠,而且一副奴才相,确实少见,”我们往回择路而行,福尔摩斯对我说。

“那么说,马在他那儿了?”

“他本想耍威赖掉,可我揭穿他那天天亮时他怎么干来着,说得分毫不差。他一听,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叫我亲眼目睹,自觉没辙。你看出方头皮鞋的足迹,正是他特别的鞋印,完全一致。还有,当然,这种事下人是不敢做的。根据他起早的习惯,他肯定是第一个起床。我就对他说,他是怎么样看见有匹马落荒在野地。他怎么样跑出来把马套住,一看怎么样让他大吃一惊,原来是宝驹天门白。因为额头上,那天门,是一片白色,由此得名的标记在。这是天赐良机落到了他手里,只有这马能打败他下注的马。我告诉他,起初他脑瓜还没想过来,把马往金斯皮兰牵,过会儿,他怎么样才鬼主意一动起了邪念,想到该把它藏起来,等比赛完了以后再说,他就怎么样又往回牵,牵进梅普尔顿藏下了。我把细节都这么点滴不漏报给他听,他傻呆了,不得不低头认罪,不住地告饶。”

“你搜过他马厩了?”

“噢,这种老油子,与马打了一辈子交道,藏一匹马有的是办法。”

“可是,马还留在他手里,你不怕给他损了吗?”

“我亲爱的伙计,他会像保护自己眼睛那样保护马。他明白只有照管好了马,才有望获得宽大处理。”

“罗斯上校这个人,我的印象是对什么都不懂讲情面、讲宽恕。”

“这个由不得他罗斯上校,关键在我手里,是宽是严说少说多我说了算。我是非官方,就有这点主动权。不知你是看出还是没看出,华生,这个上校对我很有点傲慢。我现在就想拿他稍微开开心,叫他尝我一点儿味道。这马对他只字不要提。”

“你不同意我绝对不讲。”

“何况与约翰·斯特雷克是给什么人杀害相比,这个是次要的问题。”

“你一定要追查到底!”

“就此结束不查了,你我今晚就回伦敦。”

听我朋友这话,我如遭雷击。我们来到德文郡才不过几个小时,他刚开始侦查就已取得如此辉煌成绩,竟要半途而废,实在令我难以理解。他闭口不再谈此事,我也同他无话可说。我们一起回到了驯马师家里,上校和警探正在客厅等着我们。

“我的朋友和我决定今天夜车回城,”福尔摩斯说道。“已经呼吸到你们达特穆尔的新鲜空气,令人荡气回肠。”

警探愣瞪双眼,上校轻蔑地撇撇嘴。

“这么说,杀害可怜的斯特雷克的凶手,你抓不到,没信心了,”上校说。

福尔摩斯耸耸肩。“困难很大,阻力不小,”他说。“不过,我还是充满希望,你的马星期二照常参赛不误。对你有个要求,让你的骑手早作准备。我能要一张约翰·斯特雷克先生的照片吗?”

警探从一个信封中拿出一张给他。

“我说亲爱的格雷戈里,对我需要的东西,你都预备得一应齐全。如蒙允许我这里再稍等一会儿的话,我有个问题要问问女仆。”

“我得说,对我们伦敦来的顾问,我颇感失望,”罗斯上校不客气地说,我的朋友离开了客厅。“我看,事情跟他不来也一样,毫无进展。”

“至少,能确保你的马参加比赛,”我说。

“不错,他给我个保证,”上校耸着肩说。“可我倒愿意他能把马给了我。”

我正要回敬几句,为我的朋友抱不平,他回客厅来了。

“好了,先生们,”他说,“我没事了,到塔维斯托克去吧。”

我们登上马车,是一个小马倌给开着车门。福尔摩斯好像突然想到什么,弯下身去拍拍小伙子的胳膊。

“你们围场里有羊,”他问,“你们谁看羊的?”

“是我,先生。”

“最近发现羊有什么情况没有?”

“哦,先生,没什么情况,就是有三只羊不知怎么瘸腿了。”

我看出了福尔摩斯感觉兴奋,因为他抿嘴在笑,还搓起了双手。

“这个假设过分大胆,华生,很有点冒险,”他说,捏了我一下手臂。“格雷戈里,让我向你介绍这里的羊有怪毛病,提请你不妨注意。赶车吧,车夫!”

罗斯仍旧那副神态,对我伙伴的能力抱有不屑一顾的成见。但是我瞧瞧警探的脸,看出他对这个倒是引起高度警觉。

“你觉得这里头很重要?”他问。

“绝对重要。”

“还有什么问题你要我注意的?”

“那天夜里的狗,是个不小的小问题。”

“狗这天夜里毫无动静。”

“可是个不小的问题,”歇洛克·福尔摩斯说道。

四天以后,福尔摩斯和我又上了火车,奔温切斯特去看西撒克斯杯锦标赛。罗斯上校如约在车站外迎接,我们坐上他的大马车驰向郊外的跑马场。上校脸色阴沉,态度极其冷淡。

“我的马影儿都没看见,”他说。

“我想你只要看见,总认得出来吧?”福尔摩斯问他。

上校怒气冲冲。“赛马场我干了有二十年,以前从来还没有人问过我这种问题,”他说。“小孩子都认得天门白宝马,白前额,白右前腿。”

“下注怎么样?”

“这就难说了。昨天你还能有十五比一,可是比差越来越小,眼下你恐怕三比一也勉强。”

“哈!”福尔摩斯说。“明摆着有人知道内情了。”

马车驶抵看台墙外,我看到赛马牌上的项目、名单。

西撒克斯金杯赛

每马交款五十沙弗林。头名除金杯外得奖金一千沙弗林,第二名得奖金三百镑,第三名得奖金二百镑。马龄以四五岁口为限。新赛程一英里五弗隆。

1.希思·牛顿先生,赛马:尼格罗;骑师:红帽,棕黄上衣。

2.德洛上校,赛马:帕奇利斯特;骑师:桃红帽,黑蓝上衣。

3.巴克沃特勋爵,赛马:德斯巴勒;骑师:黄帽,黄衣袖。

4.罗斯上校,赛马:天门白;骑师:黑帽,红上衣。

5.巴尔莫拉尔公爵,赛马:艾利斯;骑师:黄帽,黄黑条纹上衣。

6.辛格尔福特勋爵,赛马:拉斯波尔;骑师:紫色帽,黑衣袖。

“我们撤掉了原来另外一匹马,把全部希望押在你说的一句话上了,”上校说。“瞧,那是什么?宝驹天门白?”

“五比四,宝驹天门白!”赛马赌注登记经纪人在高声吆喝。“五比四,宝驹天门白!五比十五,德斯巴勒!五比四,押其余马!”

“马号都出齐了,”我叫道,“总共六匹。”

“总共六匹,齐了?那,我的马也该在场啊,”上校高叫着,急得不得了。“颜色都不对嘛,怎么没见它。”

“才过了五匹。这一匹,肯定你的了。”

我正这么说,就见一匹剽悍的枣红马从磅马栏内一冲而出,在我们面前缓辔而过。马背上骑的正是上校那位众人熟知的黑帽红衣骑师。

“那马不是我的,”马主人叫着。“这什么马,全身没一根白毛。你搞的什么名堂,福尔摩斯先生?”

“啊,啊,我们且看它跑得怎么样吧,”我的朋友冷静沉着地说。他拿起我的望远镜观看几分钟。“棒极了!刚出蹄就不一般!”他忽然喊道。“都过来了,转弯了!”

我们在马车上视点极佳,马径直跑过,看得真切。六匹马紧挨一起,齐头并进,扔一条毯子都可以一股脑儿盖住。可是跑到赛程一半,梅普尔顿马场的黄帽骑师突出到了前面。然而,还没到我们面前,他这匹德斯巴勒却成强弩之末,而上校的那匹马,一个迅疾冲刺,突破终点,领先紧跟后边的德斯巴勒达六马身之遥,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艾利斯名列第三。

“这么说,是我的马,没错啦,”上校气喘吁吁,手揉揉眼睛。“我承认,我搞得不知哪是头尾了。你存心施妙计蒙我,太过分了吧,福尔摩斯先生?”

“当然啰,上校,事情你马上就清楚了。我们这就一起过去看看这匹马。在这里,”他说道,我们挤到磅马围栏里,那里只有马主人和他们的朋友才可以允许进去。“只要用点酒精给它洗洗脸洗洗腿,你就认得它正是那匹宝驹天门白,准是一见如故。”

“你真让我目瞪口呆!”

“我在盗马人手里找来的,擅自如此安排让它参加比赛。”

“我亲爱的先生,你做得真神真绝。这马状态甚佳。刚才跑的,以前从来都还没那么棒呢。我对你的能力,真不该一直心存怀疑,特此向你表示万分抱歉。多亏你的大力,才把我的马找了回来。要是你能把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也抓到,那可就更好了。”

“我已经抓到了,”福尔摩斯静静地说。

上校和我惊愕不已地望着他。“你抓到了!人呢?”

“就在这里。”

“就在这里!哪里有?”

“近在眼前。”

上校怒气上冲,满脸通红。“受到你的帮助,我完全认账,福尔摩斯先生,”他说,“不过,你这个话,要讲清楚,你是在污辱人。要说玩笑,这种玩笑糟透了!”

歇洛克·福尔摩斯大笑。“你放心,我又没说你同犯案有关系,上校,”他说道。“真正的凶手就站在你身后。”他走过去,举手放到良马光滑的脖颈上。

“这马!”上校和我同声惊呼。

“没错,是马。可它应当说至多只有轻罪,因为我该说它不过是自卫杀人。那个约翰·斯特雷克,是个完全不值得你信赖的家伙。现在铃响了,我想下一轮比赛中能有小胜。我们另找适当时间再作详谈吧。”

我们搭乘普尔曼式豪华快车当夜返回伦敦。一路上我们听着同伴叙述在那个星期一夜晚达特穆尔驯马场发生的谜案经过和他揭开谜案的方法。可以想象,我和罗斯上校一样,听得只感觉旅途太快太短。

“讲实话,”他说,“我根据报纸上的消息得出的论断,是完全不正确的。不过里面还是有一些迹象,可惜重要的地方反被有些枝节掩盖了。我去德文郡的时候,深信菲茨罗伊·辛普森就是案犯,虽说我确实也看到指控的证据非常不足。直到去驯马师家坐在马车里,我才想起那个咖喱羊肉大有文章。你们记得吧,你们都下车,我还坐在车里,正出神呢。我怪自己脑瓜怎么会那么不使劲,这样一条明显的线索也会疏忽掉。”

“我承认,”上校说,“我到现在都还摸不清这线索有什么用。”

“这是我整个推理链条的第一环节。鸦片粉剂不是无味的,气味并不难闻,但还是闻得出。调在一般食物中,吃的人一吃就会发觉,肯定不再吃了。咖喱正好是调料,把鸦片粉味道冲淡。但是,那天夜里那个陌生人菲茨洛伊·辛普森,绝对不可能到驯马师家里去做这个手脚,也不能设想有那么巧事,那天夜里他正好带着鸦片粉,正好遇上咖喱羊肉让他能下手又能掩饰。作这种假设是荒唐的,完全站不住脚。因此,辛普森可以排除嫌疑。于是,注意力就集中到斯特雷克和他妻子身上,只有这两个人可以在那天决定煮咖喱羊肉当晚饭。给小马倌的那一盘特地放开,调进鸦片。所以别的人同样吃的羊肉晚餐而都没中毒,平安无事。那么,是谁能够避开女仆对这盘羊肉做手脚呢?”

“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抓住狗没出声这一重要现象,得出一个正确推论;突破一点,就可兼及其余。辛普森案件中,我已知马厩里养狗,还已知,有人进入把马牵走。这狗居然没叫,没有惊醒睡在马料棚里的两个小马倌,很明显,半夜来者非外人,必是狗所认识的人。

我已有把握,没有十分也有八九,确信约翰·斯特雷克深夜来到马厩,牵走天门白宝马。是什么目的?当然是不怀好意,否则,何必要下毒麻醉自己厩里的小马倌呢?至此,我尚不了解其中缘故。在此以前,赛马一直有作弊情况发生,驯马师假手代理人,将大笔赌金押在自己的马跑输掉上,然后施诡计不让自己的马跑赢。有时候是骑师故意勒缰让马跑不快,有时候采取更有把握更隐秘的手法。眼前这个是属于哪一招呢?我指望他口袋里藏的东西有助于我得出结论。

果然大有帮助。你们不会忘记那把不一般的小刀,是在死者手中发现的。这种刀,没有一个神志清醒的人会选择当武器来使。正是华生医生告诉我的,这种刀只能用来做最精细的手术;那天夜里,也正是准备用于做精细手术的目的。你一定知道,以你马场丰富的经验,罗斯上校,把马的后脚踝上的肌腱这么小小地挑一下子,不会留下丝毫痕迹,可是马就别想再能参加比赛了。马给这么一弄,会慢慢变成有点轻微的跛脚,一般也就认为是训练疲劳过度,或者得了点风湿症,不至于看出是被人害的。这是恶毒勾当。”

“流氓!恶棍!”上校叫道。

“至此,我们已经解释了约翰·斯特雷克为什么要把马牵到荒野地。这样一匹烈马一感觉下刀挑割的疼痛,必定高声嘶叫,再睡死的人也要给惊醒。所以,为防万一,必须远离,到野地里去做。”

“我真瞎了眼!”上校叫道。那就对了,怪不得需要蜡烛,还擦火柴。

正是这样。检查了他的东西以后,我有幸不仅完全发现了他的犯罪手法,还发现了他的犯罪动机。你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上校,你知道口袋里是不藏别人账单的吧,我们一般总是自己处理自己的账务都来不及。我就马上得出结论,斯特雷克有婚外生活,他另外金屋藏娇。账单内容显示,事情跟一位女士有关,还是一位高消费女士。你对你麾下的人算得慷慨大度,也难以相信他们能给自己家里的女士买得起那么一件二十几尼的女装。我探问斯特雷克太太,问到这件衣服,她一无所知。我有数了,她是个局外人,蒙在鼓里。我记下了服装店地址,只要拿上斯特雷克的照片,就能轻易戳穿德比希尔先生之假托鬼话。

“从这时起,一切问题都清楚了。斯特雷克把马牵到一处凹坑洼地,点亮蜡烛就不会被看见。辛普森逃离,慌忙中掉了领巾。斯特雷克捡到——或许转念想,可以用来绑住马腿。一下到洼地,他转向马后面,便擦火柴。谁知这畜生,给这突然的亮光惊吓了,动物的自卫本能,使它感到有危险,便猛一个尥蹶子,那铁蹄正中斯特雷克的脑门。他为了使精细的手术做得利索,已不顾下雨,脱掉了大衣,因此,人给踢倒下的时候,手中刀划着了裤腿,拉了血口子。我这么说,都清楚吗?”

“高明!”上校叫道。就是高明!都像是给你亲眼所见!

“我最后部分的推测,看得出吧,大胆得有点冒险。我也想到,精明如斯特雷克,做切割肌腱这种精细的手术,他事前不会不经过试验练习。他怎么做预先练习呢?我搜索的目光落到了羊身上。经我询问,我自己都不免惊奇,我这猜想还真没错。”

“等回到伦敦,我走访了那家妇女服饰商店,店主对斯特雷克完全熟识,说他是个大主顾,名叫德比希尔,说他有个极漂亮的娇妻,喜欢打扮。不用讲啦,这个女人令他债台高筑,压得他透不过气,逼得他走上犯罪道路。”

“你把事情讲得很清楚了,但有一件事,”上校高声道。马呢,马哪儿去了?

“啊,马跑掉了,是你的一位邻居把它留下好生看养。这个事情,我们多一点宽容吧,宽容为怀。这是到克拉彭站了,没错。过不了十分钟就可以到维多利亚。你若是有意,上校,请到鄙舍吸支烟。还有其他若干细节问题,我仍然乐意谈谈,你还会有兴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