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一本通(图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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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特点

作为一种长效的激励方式,股权激励并不是上市公司的专利,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股权激励不受法律限制,可选模式多,方案设计灵活,操作障碍少,如果运用得当,激励效果非常明显(见图1-8)。

图1-8 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特点

1.方式多样化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方式比上市公司更加多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一般采用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方式。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可以是股权形式,也可以是非股权形式,如虚拟股票、增值权、利润分享计划、长期福利计划等。

2.激励对象范围广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范围比上市公司广。由于我国《公司法》对股东人数有一定限制,如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超过50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不能超过200人。因此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往往局限于企业的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普通员工一般不会成为股权激励的对象。另外,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不受证监会规定的约束,公司监事也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3.程序灵活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程序灵活、额度不受限制。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不用在证监会备案,手续相对简单,操作较为灵活。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额度不受股权激励总额度不超过10%的限制,具体激励内容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

4.效果不确定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果不确定。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效果与未来是否上市有密切关系。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在证券市场进行交易,股权流通性较差,因此,如果非上市公司不计划上市,那么股权激励的效果可能差一些。非上市公司如果有较好的上市前景,那么股权上市以后就会大幅度增值,股权激励就会有更好的效果。

5.激励来源不同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来源主要为公开发行的股票,对非上市公司而言,由于无法在公开市场发行股票,所以激励来源主要为增资扩股、期权池预留、股东出让、股份回购、提取奖励基金、储蓄参与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