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然斋选集(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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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浅谈新时期的统一战线与宗教工作

统一战线,历来是中国共产党政治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宗教界又历来是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革命的全部实践表明,党能否正确地处理统一战线与宗教界的关系问题,对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至大。

作为中国革命三大法宝之一的统一战线,在北伐战争和抗日战争中发挥过积极的作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创建过程中起到过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中,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爱国统一战线工作提出了诸多新的要求,其中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积极引导宗教界为改革开放服务,充分发挥爱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是重要的一个方面。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同爱国宗教界的统一战线。

一、宗教界是一支不能强制消灭而又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这样一个客观事实,宗教界是一支不能强制消灭的社会力量。如果不正视与承认这一事实,就会适得其反。古今中外,不乏例证。古罗马的独裁者们曾多次下令迫害基督教,甚至用尽酷刑,结果反而加速了基督教的传播;在近代史上,前苏联斯大林时代急于消灭宗教,结果使宗教信徒反而增加了;1967年,阿尔巴尼亚劳动党下令关闭全国教堂,镇压信教群众,宣布为世界上第一个“无宗教的国家”,结果适得其反,宗教活动转入地下,信徒增加,目前信教群众已占全国总人口的70%以上。在我国也有类似教训,浙江省温州市“文革”中搞所谓“无宗教区”,实际上宗教不是被消灭,而是潜入地下,表现得更为强烈。温州的同志得出的体会是:宗教像皮球,你拍得越厉害,它反弹得就越高。结果,“文革”前只有几万信徒的温州,如今仅基督教徒就超过了40万人。

其次,我们应该承认这样一个客观事实,宗教界是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目前,我国不仅有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还有我国汉民族土生土长的道教,构成我国的五大宗教。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宗教力量较前又有发展,据统计,我国现有全国性宗教团体8个,省级宗教团体164个,县级宗教团体2000余个,职业宗教人员20万人,信教群众增加到一亿人,占全国人口的8.5%;尤其是我国有近20个少数民族几乎全民族信仰某一宗教。就某一宗教信徒人数来说,解放初期,我国仅有70多万基督教徒,到1986年已发展到339万,目前,已经超过600万人。就信教群众的成分来说,大多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是我们的基本群众,国家的基本公民,他们和不信教群众一样,都是国家的主人,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众多的宗教信徒中,发明创造者有之,科学家、教授等高级知识分子有之,先进生产者和先进工作者有之,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事业者有之,带头勤劳致富、助人致富者有之……这些信教群众组成了一支社会主义建设大军,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这些信教群众尽管思想上相信有神这一观念和不信教群众不同,但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和不信教群众是一样的,服从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等是和不信教群众是共同的。

二、宗教界在统一战线中的作用是积极而重要的

早在俄国十月革命前,列宁就十分重视同宗教界建立革命同盟,他指出,工人阶级要“丢掉不同民族或不同信仰的工人之间的相互仇视”(列宁《五一节》),在罢工运动中,“应该首先使罢工运动得到成功,应当坚决反对在这场斗争中把工人分成无神论者和基督徒”(列宁《论工人政党对宗教的态度》〈1909年〉)。毛泽东同志继承和发展了列宁的这一策略思想,并以统一战线的理论,运用于中国革命。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政治上、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这一论断告诉我们,在无神和有神的世界观问题上,共产党员和宗教徒之间有分歧,但这并不妨碍在政治上、行动上结成统一战线。在这一宗教政策的感召和影响下,我国宗教界有许多志士仁人在抗日救国的烽火中作出了自己对民族、对祖国的一份贡献。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同样爱国统一战线不可无,宗教界力量不可丢。1953年9月,毛泽东同志说:“中国现在有两种联盟:一种是工人阶级跟农民阶级的联盟,一种是工人阶级跟资本家、大学教授、高级技术人员、起义将军、宗教首领、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的联盟。这两种联盟都是需要的,而且要继续下去。”这种联盟之所以能够继续下去,直至今天,乃至今后,就是因为国家独立、政治稳定、生产发展、经济繁荣、生活改善,是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的共同愿望,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了一个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也就是“以实现四个现代化为中心任务的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1979年〉)。面对“实现四个现代化”这样一个艰巨而伟大的历史任务,我们必须更高地举起爱国统一战线的伟大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而努力奋斗!新的历史时期,党的宗教政策得到了认真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李鹏同志指出“今后十年是关键性的十年,我们要集中精力把经济搞上去,最重要的是对外要有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对内要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缺少这两个条件,我们不可能把经济建设顺顺当当地搞上去。努力做好宗教工作,妥善处理我国的宗教问题,对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共中央1992年19号文件指出,“党对宗教的工作是党的统战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述讲话与文件的宗旨就是要通过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更好地同各民族宗教界建立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并广泛团结广大的信教群众,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实现党的中心任务而共同努力。

三、宗教界应该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积极参与经济建设

宗教界应该充分认识自身在爱国统一战线中的重要作用,根据自身的特点与优势,主动积极地投身于经济建设中,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应有的贡献。具体地讲,笔者认为:第一,要鼓励和支持爱国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办好自养事业,特别是第三产业,最具有可行性。第二,要利用我国宗教具有广泛的对外联系这一优势,积极为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牵线搭桥。第三,因教制宜,开发宗教旅游资源,促进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特别是佛、道教的名山寺观,既是宗教活动场所,又有许多人文景观和自然风光,对促进我国的旅游业,发展当地的经济,都是十分有益的。第四,发扬各宗教的良好传统,举办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如办养老院、医疗诊所、文化补习、助残、助学等活动,都是比较好的形式。

总之,为了祖国的和平统一,为了国家的安定团结,为了民族的振兴腾飞,我们必须继续高举爱国统一战线的旗帜,同时也必须坚决贯彻中央的宗教政策,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信教群众,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努力奋斗!

(199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