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场(套装上下册)(译文名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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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瑞蓓卡面对敌人

当两位姑娘走进去时,一个正在炉边看报的男子霍地从扶手椅上蹦了起来,像见到鬼魂似的把他涨得通红的脸整个儿缩到领巾里去。那是一个臃肿的胖子,下身穿鹿皮裤,足登黑森靴[1],脖子上系了好几条很大的领巾,几乎一直耸到他的鼻子前面,上身红色条纹背心外边那件苹果绿上衣的钢质钮扣差不多有五先令的克朗硬币那么大——这便是当时花花公子的晨装。

“是我,约瑟哥哥,不用紧张,”爱米莉亚笑呵呵地握着他伸出的两个手指,说。“告诉你,我这次回家后不走了。这位是我的朋友夏普小姐,以前你听我提到过。”

“不,从没听到过,我敢保证,”埋在领巾下面的脑袋使劲摇晃着回答,“我是说,是的——这鬼天气冷得要命,小姐,”说着,他用拨火棒拚命把炉火拨旺,尽管时值六月中旬。

“他长得挺帅,”瑞蓓卡向爱米莉亚大声耳语。

“是吗?”后者说。“我来告诉他。”

“亲爱的!千万别,”夏普小姐像只小鹿怯生生地往后一缩。在这以前她已按黄花闺女的规矩向那位绅士恭恭敬敬行过一个屈膝礼,而且目不斜视,始终怕羞地瞧着地毯,真不知她哪能找到机会看清胖绅士的长相。

“哥,谢谢你给我那么漂亮的围巾,”爱米莉亚对使劲拨火的约瑟说。“瑞蓓卡,你说是不是很漂亮?”

“哦,简直太美了!”夏普小姐应道,同时她的视线从地毯一下子翻向挂在天花板上的枝形灯烛架。

约瑟一边气喘吁吁,一边还在用拨火棒和火钳发出巨大的声响,要不是他的脸色本来太黄,指不定还会红成什么样。

“约瑟哥哥,我可没有那么昂贵的礼物送给你,”他妹妹继续说,“不过在学校里的时候我为你绣了一副挺漂亮的背带。”

“我的上帝啊!爱米莉亚,”她哥哥这一惊非同小可,竟叫喊起来。“你这是什么意思?”说着拚命去拉铃绳,结果铃绳被扯断落在他手中,弄得那老实人益发狼狈不堪。“看在老天分上,瞧瞧我的巴吉是不是已在门口。我等不及了。我一定得出去,我的那个车夫真他——该死。我一定得出去。”

正在这个当口儿,这兄妹俩的父亲走了进来,随身带的几枚印戳子发出互相碰撞的响声,十足一位英国商人的本色。

“什么事,爱米?”他问。

“约瑟哥哥要我去瞧瞧他的巴吉是不是已在门口。爸爸,什么叫‘巴吉’?”

“那是一匹马拉的轿子,”老绅士说话相当风趣。

约瑟听了发出一阵狂笑,然而在与夏普小姐的目光交接后笑声戛然而止,就像他中了枪弹一般。

“这位姑娘是你的朋友?夏普小姐,见到你非常高兴。你和爱米是不是跟约瑟吵架了,要不然他怎么想出去?”

“先生,我已经答应了我的同事博内米,”约瑟说,“跟他一起吃饭。”

“得了吧!你不是跟你母亲说过在这儿吃饭吗?”

“可我这身打扮根本不可能。”

“你瞧,夏普小姐,他的打扮够时髦的,在哪儿吃饭都不寒碜,可不是吗?”

夏普小姐闻言,自然先向她的朋友看了一眼,接着两位姑娘一齐哈哈大笑,使老绅士大为得意。

“你在平克顿小姐那里看到过像这样的鹿皮裤吗?”他见自己开的玩笑一炮打响,便乘胜追击。

“行行好吧!父亲,”约瑟急得直叫。

“喔,我伤害了他的感情。我亲爱的塞德立太太,我伤害了你儿子的感情。我提到了他的鹿皮裤。可以问夏普小姐:是不是这样?来,约瑟,跟夏普小姐交个朋友,然后咱们大伙一起吃饭去。”

“约瑟,今天有你喜欢的什锦鱼肉饭,比林斯盖特[2]最好的一条比目鱼让你爸给买了回来。”

“走吧,走吧,先生,你搀扶夏普小姐下楼,我和这两位妙龄女郎跟在后面,”父亲说完,一手挽住太太,一手挽住女儿,兴致勃勃地到饭厅里去。

如果瑞蓓卡暗暗下定决心要征服这位大块头花花公子,女士们,我认为我们没有任何权利指责她。虽说小姐们通常都把择婿这份差事委托给她们的妈妈,这样也没有自作主张之嫌,但是不要忘记:夏普小姐没有慈亲为她办这等敏感细致的事情,要是她不能给自己物色到一个丈夫的话,在这茫茫人海就没有第二个人会替她操这份心。姑娘们之所以抛头露面外出交际,还不是受到想嫁人这种崇高志向的驱使?为什么她们纷纷涌向温泉疗养地?为什么在累得要死的整个社交季节她们经常参加舞会,一直跳到清晨五点钟?为什么她们要苦练钢琴奏鸣曲,花每课一畿尼的高价向当红的教师学三四首歌曲?若是她们的胳膊和臂肘长得好看,她们就学弹竖琴;她们还戴起插羽毛的黄绿色侠盗毡帽勤习开弓射箭——这是为什么?无非指望用她们的勾魂弓、夺命箭射中一位如意郎君。她们受人尊敬的父母为什么大起忙头,把地毯卷起来,把他们的住宅搅得乱七八糟,在舞会晚宴和冰镇香槟上花掉年收入的五分之一?难道纯粹出于对人类的爱和想看看年轻人跳舞开心的无私愿望?才不呢!他们是要把女儿嫁出去;即便忠厚老实之如塞德立太太,在她仁慈的心灵深处也已设想好一二十套小小的方案为她的爱米莉亚安排终身大事。所以,招人怜爱却又无依无靠的瑞蓓卡也决定使出浑身解数,觅得一个对她来说比对她的朋友更需要的丈夫。她具有丰富的想象力;此外,她还读过《天方夜谭》和《哥思黎地理学》[3]。她从爱米莉亚那里了解到她哥哥很有钱,在更衣打扮准备吃饭的时候,她已为自己构筑了一座瑰丽的空中楼阁,她是那里的女主人,男主人处在可有可无的地位(她还没有见过自己的丈夫,故而他的轮廓身影显得不太清晰);她用不计其数的围巾、缠头和钻石项链把自己打扮起来,在《蓝胡子》一剧的进行曲乐声中[4]坐到大象背上去向莫卧儿大帝[5]作隆重的礼节性拜访。多么诱人的阿尔纳沙尔[6]梦想!构筑这些梦想乃是青年幸福的特权;自古以来,除了瑞蓓卡·夏普,不知曾有多少好幻想的少女陶醉于如此美丽的白日梦!

约瑟·塞德立比他的妹妹爱米莉亚大十二岁。他是东印度公司[7]的文职官员,在本书所叙述的年代,他的名字作为波格利沃拉的收税官列在《东印度大事记·孟加拉分册》上,众所周知那是一份既体面又来钱的差使。如果想了解约瑟在公司里还升到什么更高的职位,读者可去查阅定期出版的同一书刊。

波格利沃拉位于一个风景优美、环境清静的地区,那里多沼泽丛林,是有名的猎鹬好去处,即使撞上一只老虎也不算稀罕。离行政中心拉姆甘吉只有四十英里,一支骑兵队驻地大约在七十英里外——约瑟刚当上收税官时在给家里父母的信中是这样写的。他在那个可爱的地方度过了八年左右孤寂的岁月,几乎见不到一个基督徒,只有那支骑兵队每年两次来此把他收缴的税金解往加尔各答。

幸运的是那时他患了肝病,得以返回欧洲治疗,借此机会他便在祖国尽情享乐纳福。在伦敦他不和家人住在一起,而是自己另有寓所,过着快乐的单身汉生活。当初去印度之前他还太年轻,没有充分享受一个伦敦游冶郎所能享受的声色之娱,回国后寻欢作乐的劲头之大也就可想而知了。他坐自备马车在公园[8]兜风,下有名的馆子吃饭(因为东方俱乐部尚未成立),赶那时的潮流经常去看话剧,或者费劲地穿上紧身裤、戴着三角帽出现在歌剧院里。

来日重返印度以及其后直到去世,他将经常津津乐道在自己一生中这个时期如何快乐逍遥,给人的印象好像那段日子是他和布鲁梅尔[9]领导着时尚的潮流。其实他在这里和在波格利沃拉的丛林里同样孤独。他在英国本土几乎没有一个熟人;要是没有他的医生,没有他的蓝色汞丸和肝病作伴,他非闷死不可。他生性懒惰,心浮气躁,讲究吃喝,一见女人就吓得落荒而逃;正因为如此,他难得到拉塞尔广场与家人团聚。这里的人们笑口常开,他那爱打哈哈的老爸往往令他丢面子。肥胖使约瑟忧心忡忡,紧张万分;他不时会横下心来企图摆脱身上多余的脂肪,但他好逸恶劳、舒服惯了的脾性很快就压倒这种变革的努力,结果又回到一日三餐的老路上来。他的衣着从来就不得体,可是为了打扮他那肥硕的身躯,真是用心良苦,伤透了脑筋,每天要在这上头花费好几个钟点。他的贴身男仆靠他的衣服着实发了不少财;他的梳妆台上摆满了各种发油和香水,一位迟暮美人的驻颜手段大概也不会更多。为了使自己的身段显得苗条些,他试过当时发明的每一种肚带、腰褡和紧身马甲。和所有的胖子一样,他要人家把他的衣服做得尽量窄小,还从不忽略挑选最鲜艳的色调和最年轻的款式。好不容易穿戴完毕,下午他出发一个人坐车在公园里兜上一转;然后回去重新打扮,还是一个人到拱廊咖啡馆吃饭。他像女孩子一样爱虚荣;他的极端怕羞也许正是极端虚荣的结果之一。倘若瑞蓓卡小姐能在刚踏上生活门坎的时候把他制伏,可就算得上一位绝顶聪明的姑娘了。

她走的第一步棋便显示出相当的功力。当她称塞德立长得很帅时,知道爱米莉亚会告诉她母亲,而她母亲很可能会告诉约瑟,至少会对有人夸她的儿子感到高兴。世上做母亲的个个如此。即使你对赛柯雷克丝说她的儿子卡利班[10]跟阿波罗一样英俊,她虽是个巫婆,也会高兴的。也有可能约瑟·塞德立会听见夸他的话,因为当时瑞蓓卡说得相当响。其实,他的确听见了,由于他内心自以为长得一表人才,那句赞美之辞使这个大块头的每一根神经都颤动起来,惹得他心里痒痒的说不出有多舒服。然而接下来却又出现反复。“那姑娘会不会在耻笑我?”他这样一想,马上跳过去拉绳打铃准备逃跑,正如我们所看见的那样,后来是他父亲说了笑话和他母亲劝之再三,他才改变初衷留了下来。他搀扶瑞蓓卡下楼去吃饭时,又是疑惑又是兴奋。“她真的认为我长得帅吗?”他忖道。“或许她只是拿我开心?”刚才我谈到过约瑟·塞德立像女孩子一样爱虚荣。老天保佑!其实,女孩子们只消把这句话倒过来,用于形容她们的某一位同类,说“她像男人一样爱虚荣,”——那么她们将是完全有道理的。长胡子的族类爱听奉承话,刻意讲究打扮,沾沾自喜于他们的可取之处,时刻不忘他们的魅力所在——凡此种种,无不与任何一位爱俏的姑娘半斤八两。

其时他们到了楼下,约瑟满面通红,瑞蓓卡谦恭地垂下她的一双绿眼睛。她一身白色装束,露出雪白的肩膀——充分体现风华正茂的青春、不存戒心的单纯和天真无邪的童贞。

“我必须显得非常文静,”瑞蓓卡暗暗叮嘱自己,“必须对印度表现出极大的兴趣。”

前面我们听塞德立太太说过,她完全按儿子的口味准备了一道出色的咖喱鱼肉饭。用餐过程中,主人请瑞蓓卡尝尝这样的咖喱饭。

“这是什么?”她说时把请教的目光投向约瑟先生。

“太棒了!”他言道。他已经塞了满满一嘴,狼吞虎咽地大饱口福的同时,他的脸也红得不能再红。“妈妈,这跟我在印度吃的咖喱饭一样棒。”

“哦,既然这是一道印度菜,我一定得尝尝,”瑞蓓卡小姐说。“我相信来自那里的一切肯定都是好东西。”

“亲爱的,给夏普小姐盛一些咖喱饭,”塞德立先生笑道。

瑞蓓卡以前从未尝过咖喱菜肴。

“您真的认为它和所有来自印度的东西一样好?”塞德立先生问。

“哦,好极了!”瑞蓓卡说,其实她正辣得苦不堪言。

“您拿一只淇漓和它一起吃吃看,夏普小姐,”约瑟这下真的来劲了。

“拿一只淇漓?”瑞蓓卡实在有口难开,拚命大喘气。“哦,好的!”她以为淇漓是一种清凉爽口的东西,因为这名儿就让人产生这样的联想。于是,一些淇漓给放到她的盘子里。“看上去碧绿青翠,非常新鲜!”她说着把一只放入口中。讵料它比咖喱更辣[11],血肉之躯再也忍受不了。她把叉子放下。“水,看在老天分上,给我水!”她嚷道。

塞德立先生放声大笑。他是常跑证券交易所的俗人,那里的人们喜欢开各种直来直去的玩笑。

“这可是正宗的印度货,我向你保证,”他说。“桑波,给夏普小姐倒杯水。”

约瑟跟着父亲一起大笑,他认为这个玩笑开得棒极了。女主人母女只是微微一笑。她们觉得可怜的瑞蓓卡给整惨了。她自己恨不得把老塞德立掐死,但她像刚才咽下那可恶的咖喱饭一样咽下了这口气,等到能重新开口的时候,她面带滑稽的表情随和地说:

“其实我应该记得,《天方夜谭》中有位波斯公主吃奶油馅饼就往里边加胡椒面。你们在印度是不是也往奶油馅饼里搁辣椒,先生?”

老塞德立又笑了起来,觉得瑞蓓卡这姑娘脾气真好。约瑟只说:“您说奶油馅饼,小姐?我们孟加拉那儿的奶油糟透了。我们一般都用山羊奶,天哪,知道吗,我已经开始更喜欢羊奶了!”

“夏普小姐,现在你不会觉得来自印度的东西什么都好了,”老绅士说。等女士们餐毕离去后,老滑头对他的儿子说,“留点儿神,焦[12];那姑娘在打你的主意呢。”

“咳!别逗了!”焦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十分得意。“先生,我记得在达姆达姆有个姑娘,她是炮兵队卡特勒的女儿,后来嫁给了军医蓝斯。这姑娘在一八〇四年死死盯着我,盯住我和穆里格托尼。吃饭前我向您提起过,穆里格托尼这人好得没治了,他是布吉布吉的行政长官,不出五年肯定能进上议院。先生,有一次炮兵队举行舞会,皇家第十四团的昆丁对我说:‘塞德立,我愿拿十三镑赌你十镑,我认为索菲·卡特勒在雨季来临前准把你和穆里格托尼中的一个钓上钩。’我说:‘一言为定。’嗬,先生,这红酒味道不错。是什么品牌?亚当森还是卡波内尔?”

回答他的只是一阵轻微的鼾声:诚实的股票经纪人睡着了,约瑟的故事那天没能讲完。不过,他在男人面前一向极其健谈,每当为他处方的药师[13]郭洛普上门问他肝病情况和可要蓝色汞丸时,他曾把这个引以为荣的故事向郭洛普医生讲了有几十遍之多。

因为有病,约瑟·塞德立用餐时除了马德拉白葡萄酒外,只喝一瓶红酒,还吃掉两盘奶油草莓和二十四块小甜饼——它们放在他旁边的盘子里竟无人问津。当然(因为写小说的享有无所不晓的特权)他想得很多的是楼上的那位姑娘。

“是个讨人喜欢、快乐开朗的小妞儿,”他独自思忖。“在餐桌上我为她把手绢儿捡起来的时候,她瞅着我的那种表情太有意思了!她的手绢儿先后掉下了两回。是谁在客厅里唱歌?哇,我要不要上去瞧瞧?”

但他怕羞的老毛病以无法控制的势头向他袭来。他的父亲睡着了;他自己的帽子挂在门厅里;一辆出租马车就停在南安普敦街上。

“我还是去看《四十大盗》和德坎小姐[14]跳舞吧,”他自言自语道,然后蹑手蹑脚仅用锥形的靴尖着地溜之大吉,也不去叫醒他那可敬的老子。

“约瑟走了,”爱米莉亚向客厅开着的窗外望出去说道,其时瑞蓓卡正坐在钢琴旁自弹自唱。

“夏普小姐把他吓跑了,”塞德立太太道。“可怜的焦,他干吗脸皮总是这样嫩?”

注释:

[1]黑森靴,一种前有流苏的长统靴,原为美国独立战争时期英军中来自德国黑森的雇佣兵所穿,19世纪初在英国很流行。

[2]比林斯盖特,伦敦有名的鱼市场。

[3]指威廉·哥思黎1770年出版的《地理、历史、商业基础知识新编》一书。

[4]蓝胡子,欧洲民间故事中杀死好几个妻子的城堡主。这一故事曾多次被改编并谱成歌剧。这里指的是科尔曼作词、凯利作曲的一个版本。

[5]莫卧儿帝国是16世纪兴起于印度次大陆北部的伊斯兰国家。1857年覆亡。

[6]比较准确的译法应为阿尔法沙尔,《一千零一夜》中耽于幻想、最后美梦破灭的穷财迷。

[7]英国东印度公司是17至19世纪英国政府特许设立主要对印度、中国经营垄断贸易、从事殖民活动的组织。

[8]在伦敦单说“公园”指的就是市内最大、最古老的海德公园。

[9]乔治·布赖恩·布鲁梅尔(1778-1840),19世纪初叶英国有名的时髦人物,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当时上流社会的“高品位”。曾与摄政王(即后来的乔治四世)过从甚密,但后来两人闹翻了。布鲁梅尔穷愁潦倒而死。“帅哥儿布鲁梅尔”在英语中即指讲究穿戴的花花公子。

[10]卡利班,莎士比亚戏剧《暴风雨》中丑陋凶残的奴隶。

[11]瑞蓓卡吃的“淇漓”是尚未晒干变红的辣椒(chili),那是chilly(阴冷)的同音词,所以不知就里的瑞蓓卡以为此物吃起来“清凉爽口”。

[12]“焦”和“焦斯”都是“约瑟”的昵称。其实“约瑟”这个名字在英语中读音更接近“焦瑟夫”,正如“约翰”在英语中读音更接近“焦恩”。“约瑟”和“约翰”都是沿用《圣经》中的译名。

[13]英国旧时的药师有处方、售药乃至行医的权利,往往被尊称为“医生”。

[14]德坎小姐有两位,都是著名的舞蹈演员:玛丽·泰蕾兹和阿黛莱德两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