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译文名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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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距离浪搏恩不远的地方,住着一家人家,这就是威廉·卢卡斯爵士府上。班纳特府上跟他们特别知己。爵士从前是在麦里屯做生意起家发迹的,曾在当市长的任内上书皇上,获得了一个爵士的头衔。这个显要的身份使他觉得太荣幸,从此他就讨厌做生意,讨厌住在一个小市镇上,于是歇了生意,告别小镇,带着家属迁到那离开麦里屯大约一英里路的一幢房子里去住,从那时候起就把那地方叫做卢家庄。他可以在这儿自得其乐,以显要自居,而且,既然摆脱了生意的纠缠,他大可以一心一意地从事社交活动。他尽管以自己的地位欣然自得,却并不因此而目空一切,反而对什么人都应酬得非常周到。他生来不肯得罪人,待人接物总是和蔼可亲,殷勤体贴,而且自从觐见皇上以来,更加彬彬有礼。

卢卡斯太太是个很善良的女人,真是班纳特太太一位可贵的邻居。卢府上有好几个孩子。大女儿是个明理懂事的年轻小姐,年纪大约二十六七岁,她是伊丽莎白的要好朋友。

且说卢府上几位小姐跟班府上几位小姐这回非要见见面,谈谈这次跳舞会上的事不可。于是在开完了跳舞会的第二天上午,卢府上的小姐们到浪搏恩来跟班府上的小姐交换意见。

班纳特太太一看见卢卡斯小姐,便客客气气、从容不迫地说:“那天晚上全靠你开场开得好,你做了彬格莱先生的第一个意中人。”

“是呀;可是他喜欢的倒是第二个意中人。”

“哦,我想你是说吉英吧,因为他跟她跳了两次。看起来,他是真的爱上了她呢——我的确相信他是真的——我听到了一些话——可是我弄不清究竟——我听到了一些有关鲁宾逊[1]先生的话。”

“说不定你指的是我偷听到他和鲁宾逊先生的谈话吧;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鲁宾逊先生问他喜欢不喜欢我们麦里屯的跳舞会,问他是否觉得到场的女宾们中间有许多人很美,问他认为哪一个最美?他立刻回答了最后一个问题:‘毫无问题是班纳特家的大小姐最美。关于这一点,人们决不会有别的看法。’”

“一定的!说起来,那的确成了定论啦——看上去的确像是——不过,也许会全部落空呢,你知道。”

“我偷听到的话比你听到的要更有意思了,伊丽莎,”夏绿蒂[2]说。“达西先生的话没有他朋友的话中听,可不是吗?可怜的伊丽莎!他只不过认为她还可以!”

“我请求你别叫丽萃想起了他这种无礼的举动又生起气来;他是那么讨厌的一个人,被他看上了才叫倒霉呢。郎格太太告诉我说,昨儿晚上他坐在她身边有半个钟头,可是始终不开口。”

“你的话靠得住吗,妈妈?——一点儿没有说错吗?”吉英说。“我清清楚楚看到达西先生跟她说话的。”

“嘿——那是后来她问起他喜欢不喜欢尼日斐花园,他才不得已敷衍了她一下;可是据她说,他似乎非常生气,好像怪她不该跟他说话似的。”

“彬格莱小姐告诉我,”吉英说,“他从来不爱多说话,除非跟知己的朋友们谈谈。他对待知己的朋友非常和蔼可亲。”

“我根本不相信这种话,要是他果真和蔼可亲,就该跟郎格太太说话啦。可是这里面的奥妙是可想而知的,大家都说他非常骄傲,他所以没跟郎格太太说话,或许是因为听到郎格太太连马车也没有一部,临时雇了车子来参加跳舞会吧。”

“他没跟郎格太太说话,我倒不计较,”卢卡斯小姐说,“我只怪他当时没跟伊丽莎跳舞。”

“丽萃,假如我是你,”她的母亲说,“我下次偏不跟他跳舞。”

“妈妈,我相信我可以万无一失地向你保证,我怎么也不跟他跳舞呢。”

“他虽然骄傲,”卢卡斯小姐说,“可不像一般人的骄傲那样使我生气,因为他的骄傲还勉强说得过去。这么优秀的一个青年,门第好,又有钱,样样都比人家强,也难怪他要自以为了不起。照我的说法,他有权利骄傲。”

“这倒是真话,”伊丽莎白回答道,“要是他没有触犯我的骄傲,我也很容易原谅他的骄傲。”

“我以为骄傲是一般人的通病,”曼丽说。她觉得自己的见解很高明,因此提高了谈话的兴致。“从我所读过的许多书看来,我相信那的确是非常普遍的一种通病,人性特别容易趋向于这方面,简直谁都不免因为自己具有了某种品质,或是自以为具有了某种品质而自命不凡。虚荣与骄傲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尽管字面上常常当作同义词用。一个人可以骄傲而不虚荣。骄傲多半不外乎我们对我们自己的估价,虚荣却牵涉到我们希望别人对我们的看法。”

卢家一个小哥儿(他是跟他姐姐们一起来的)忽然说道:“要是我也像达西先生那么有钱,我真不知道会骄傲到什么地步呢。我要养一群猎狗,还要每天喝一瓶酒。”

班纳特太太说:“那你就喝得太过分啦,要是给我看见了,我就马上夺掉你的酒瓶。”

那孩子抗议道,她不应该那样做;她接着又宣布了一遍,说她一定要那样,一场辩论直到客人告别时方才结束。

注释:

[1]即达西先生。

[2]即卢卡斯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