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悲剧(译文名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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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译本序(2)

德莱塞慧眼独具,很早就发觉美国报刊上大肆渲染的凶杀案中,凶犯通常并不是仅仅出于仇恨,而是被一种想在社会上出人头地的强烈欲望所驱使。因此,德莱塞认为,这恰好是针对美国虚伪的道德标准提出的强有力的控诉。这类凶杀案总是与私恋事件有牵连。德莱塞从1914年起仔细研究过十几起此类案件,其中即有切斯特·吉莱特于1906年在纽约州边远地区,荒无人烟的大比腾湖上溺死女友格雷斯·布朗一案。案发后,切斯特被判处死刑。但在德莱塞看来,像切斯特这些人所以会杀人,多半是因为他们头脑简单,抵御不了美国人那种羡慕荣华富贵的世俗欲念的引诱。在德莱塞看来,造成杀人惨案的,不光是罪犯本身,而主要该归咎于美国这个社会,因为当时美国社会崇尚那种仅仅接纳少数人的荒谬绝伦的价值观念,并对两性关系怀着如此病态的恐惧心理。切斯特案情梗概,后来就成为德莱塞的《美国悲剧》(原名《海市蜃楼》,后改今名)主要故事框架。当然,作为小说家,德莱塞以波澜壮阔的社会画面为背景,采用大量细节塑造人物,将凶手犯罪的前因后果及其复杂矛盾的内心世界栩栩如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小说主要故事虽以切斯特一案为原型,在某种程度上本来带有推理悬疑小说的一些特点,但是,可以肯定,德莱塞的兴趣重点,并不在于案件的侦破,而是在于研究当时“美国之梦”的一个受害者。当时美国社会上,确实有许多青年人,特别是那些出身低微、家境贫困的穷小子,无不梦想在社会上出人头地,或者一夜之间突然发迹,成为百万富翁,或者痴心妄想,有朝一日能高攀上富家女,有钱有势,享尽荣华富贵。大肆渲染这类题材的文艺作品,充斥当时美国文坛。而“美国梦”似乎成为一个相当热门的主题。德莱塞在某种程度上虽也采用了这么一个关于“美国梦”的寓言(有时也叫一个关于美国人生的传说),但他反其道而行之,将它的大团圆结局颠倒了过来。显而易见,圆了这美国梦的可以说是绝无仅有,大多数人只落得遗恨终生,乃至于丧失性命。正如德莱塞在他的小说中早就说得很清楚:“在我们这个世界上,看来万物的活动都被局限在一定范围内或一定环境里,好像一超出范围就注定没法在这个绕日运行的星球上生存似的。”[3]可惜直到今天,世界上仍然有不少人一头雾水,执迷不悟,热衷于“美国梦”。这就足以说明德莱塞远在20世纪20年代写的这部巨著,直至进入高科技信息化时代的今天,依然发人深省,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德莱塞在《美国悲剧》中描写了主人公克莱德·格里菲思受到社会上邪恶影响,逐渐蜕变、堕落为凶杀犯、最后自我毁灭的全过程。小说共分三卷。第一卷描写克莱德这个天真幼稚的青年人怎样受到外部世界腐蚀与毒害,逐渐演变成为一个玩世不恭、怙恶不悛的人,一直到出了车祸碾死女孩,逃离堪萨斯城为止,这是小说故事的准备阶段;第二卷描写克莱德与富商伯父萨缪尔·格里菲思邂逅后,以穷亲戚的关系来到莱柯格斯厂内充当工头助手,随后陷入与穷女工罗伯达、阔小姐桑德拉的三角恋情。为了高攀桑德拉,克莱德甘愿违悖自幼接受的基本道德准则,牺牲罗伯达,于是他就通过翻船阴谋干掉了这个被他诱奸而怀孕的年轻女工。事后,克莱德却落荒出逃,逍遥法外;第三卷主要描写案发之后,克莱德如何被捕入狱,受审和定罪,其间还穿插着美国两党和司法机构利用克莱德一案大搞政治投机的丑闻。最后经过终审判决,克莱德被送上了电椅。小说结尾处,还描写牧师出场,为临终之前克莱德寻求灵魂拯救的故事。一言以蔽之,小说内容并不新颖,但在一个像德莱塞那样饱含同情心和悲剧感的大作家笔下却终于成为杰作了。

要全面评析《美国悲剧》,对拙文来说,显然难以胜任,所以只好扼要地作一些评介。《美国悲剧》的主人公克莱德,是正如德莱塞所说的“欲望强烈,但是资质可怜”的那一类人,按照西方悲剧的传统标准,根本不是一个英雄人物。他从小就反对父母的宗教狂热,当上侍应生,大饭店的富有和豪华使他眼花缭乱。在他比大多数人敏感而极易受外界影响的头脑里,似乎觉得人生在世就是追求金钱和美女。无奈他个人所作所为,却表现得极其软弱无力,骨子里乃是“思想上和道德上的懦夫”。他陷入了究竟是忠于罗伯达、还是追求桑德拉的极大矛盾之中,最终成为“美国梦”的牺牲品。小说问世的20世纪20年代,美国社会崇尚伪善的侈谈,并没有好好地去培养青年一代。美国的实利主义,使青年人认为,有了金钱便能占有一切,包括美色在内,因此,《美国悲剧》就是针对当时美国社会现实的一个严厉控诉。

1915年,德莱塞到故乡特雷霍特旧地重游,追忆往事,搜集素材,为创作小说作准备,1919年开始动笔,1925年《美国悲剧》由波尼与莱弗赖特出版公司正式出版,立即轰动全国,这在他还是生平头一遭。国内外许多名家,诸如亨利·门肯、舍伍德·安德森、H·G·威尔斯、阿诺德·贝内特等人,都在各传媒纷纷撰文,啧啧称赞。作家约瑟夫·伍德·克鲁奇(1893—1931)甚至赞扬了德莱塞的风格,称《美国悲剧》为“我们这一代最伟大的美国小说”。没承望连过去一味责难的反对派斯图亚特·谢尔曼,都著文赞扬说:“这部小说描写得如此大胆,如此机智,如此彻底,如此真实,因而也就具有如此深刻的道德感染力,我不知道在美国小说中,有哪一部可以与之相比拟。”

随着岁月流逝,《美国悲剧》显示出它越来越巨大的现实主义魅力和影响。最有说服力的一个实例,就是历来敬佩德莱塞的黑人作家理查·赖特(1908—1960),后者的名作《土生子》是最明显地受到《美国悲剧》的影响。《美国悲剧》问世后好几十年过去了,著名文艺评论家欧文·豪(1920—)重读之后,依然热情洋溢地著文指出:“从小说家的首要任务是描绘出一幅既可信而又有重要内涵的想象中的社会画面来说,德莱塞是美国的巨人之一,是美国仅有的屈指可数的巨人之一。小说在叙述中一次又一次严厉地抨击社会,深深地沉浸在人的痛苦里,并把人们在狂热时下意识的各种无定形的欲望深挖出来,这一切都使我深为感动和震惊。……《美国悲剧》的画面波澜壮阔,气势磅礴,完全可以说是一部杰作。”

远在1931年,《美国悲剧》由西尔维亚·西德尼编导拍摄成影片。当时在好莱坞任职的苏联著名导演爱森斯坦(1898—1948)也根据《美国悲剧》改编过电影剧本,可惜未能契合派拉蒙影片公司意愿。但是,爱森斯坦毕竟慧眼识珠,十分欣赏整部小说“就像哈德逊河那样浩瀚无际……像生活本身一样广阔无比”,认为小说的整个结构形成“无比准确、无比客观的史诗”。

及至1951年,由乔治·斯蒂文斯导演、好莱坞巨星蒙哥马利·克利夫特与当时年仅19岁的“玉女”伊丽莎白·泰勒联袂主演根据《美国悲剧》改编的影片,片名《如日中天》[4](A Place in the Sun),立时在全美国走俏。记得译者访美期间,不论在各大城镇书店里,或者音像出租公司,乃至于社区公共图书馆,常见到《如日中天》录像带赫然在目地陈列在经典作品书架上,不言而喻,哪怕在信息化高科技空前发达的当今美国,德莱塞的作品在广大受众群体里头依然不乏知音。更有甚者,2000年初公布20世纪好莱坞100部最佳影片名单里头,《如日中天》榜上有名。我想,一部艺术作品历经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考验,算得上是实至名归的经典之作。当今世界上物欲横流,人心浮躁,有那么多的人对“美国梦”仍然心向神往,趋之若鹜。然而,不管怎么说,只要世界上产生“美国梦”的根源还没有彻底消除以前,看来人们将一如既往从德莱塞的不朽之作中继续受益。

如今德莱塞的作品早已进入了世界文学宝库。德莱塞的重要作品,几乎都译成中文,他的成名作《嘉莉妹妹》和代表作《美国悲剧》,建国后已列为我国大学文科必读教材。近年来国内还出版了不少评述研究德莱塞生平与创作的论著,对德莱塞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显而易见,德莱塞的作品不仅是我国作家、艺术家、知识分子和广大读者情有独钟的畅销世界名著,而且也是研究20世纪美国文学及其社会历史画卷不可不读的现代经典著作。

大约20世纪80年代末,著名资深翻译家兼学者型编辑出版家包文棣(辛未艾)先生好几回跟我念叨过原有旧译本很不理想,等等。他多次诚邀我,而且还特地转嘱他的儿子(承柯)请我重译《美国悲剧》。当时,我已译过好几部美国文学长篇名著,而且研读过美国文学史,稔知:在美国小说家中,德莱塞是头一个戳破了“美国梦”这个天大谎言;他的这部鸿篇巨制乃是描写“美国梦”小说中的佼佼者,非同寻常,确有难度,但被老友包公高瞻远瞩、热心介绍外国文学名著这种执着精神所感动,我只好承乏,勉为其难地接受下来。开译之后,个中甘苦,难以尽言,反正三易寒暑,不负所望地始告译竣。是时,上海译文出版社为推出拙译《美国悲剧》事前还印行过彩色书讯广告,并于1994年、1995年两次印造8万册,不消说,受到专家、读者青睐。

走笔至此,猛地记得60多年前“一边倒”的日子里,美国文学是“禁区”,动不动就“触雷”。美国现代小说在国内是一片空白。但是新文艺出版社(即上海译文出版社前身)蒯斯矄、包文棣、吴岩诸先贤,却有真知灼见,敢于填补空白,远在上个世纪50年代率先组稿译介德莱塞作品,使广大读者、专家得以管窥蠡测,开始接触、了解、研究以德莱塞、福克纳、海明威为代表的一系列丰富多彩、风格殊异的美国现代小说家的优秀作品,可谓功不可没。如今,上海译文出版社为了接续文化传承,弘扬美国现代小说之父与美国现代小说家三巨头之一德莱塞的不朽业绩,特向新世纪我国广大读者重点推荐他的经典名著《美国悲剧》,委实很有眼光。就在此次重印之前,我又一次阅读了《美国悲剧》,不由得加深了以下几点印象:

德莱塞坦承平生心慕手追巴尔扎克现实主义创作传统,乃至于被誉称美国的“巴尔扎克”,此话固然不假,但我始终认为,德莱塞并没有守残抱缺,拒绝创新,至少在《美国悲剧》中似乎有一点“青出于蓝胜于蓝”的味道。比方说,德莱塞在《美国悲剧》中采用换位思考的方式,通过人物的角度,扩大了视野,对事态、环境、政治、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表达看法,而作者早先常在小说中说教、发议论的迹象,没想到已经一扫而光,显然,对他巴尔扎克式现实主义创作手法来说,是一种长足进步。其次,作者在刻画人物内心活动,特别是深挖人物潜意识中各种无定形的欲念方面,显得非常给力,不温不火,恰到好处,要知道那时节远在西方现代派意识流还没有形成思潮以前,更是弥足珍贵。余外,在小说叙事过程中,德莱塞还善于通过对比、悬念、伏笔铺垫、侧面陪衬、前后呼应、烘托气氛等等手法,务使细节积累与小说结构浑然一体,情节紧张而又跌宕起伏,环环相扣,而且故事高潮迭起,一浪高过一浪,始终令人入胜似的牢牢地吸引住读者,使之欲罢不能,非得一口气看完不可。至此,读者方才舒了一口气,感悟到德莱塞这部小说的旨趣就在于:《美国悲剧》岂止克莱德的个人悲剧,原来是“美国梦”的悲剧,亦即地地道道的美国悲剧。尽管美国打从立国以来,至少从富兰克林时代起,一向自诩为“自由、民主”的国家,扬言人人机会均等,个个可以发财,只要勤劳、有能耐就成——没承望由此衍生而来的“美国梦”,却使许许多多美国人,尤其青年人受骗上当。其实,“美国梦”,说穿了,只是一种谎言,一种假象、一种梦幻。圆了“美国梦”的概率毕竟微乎其微,到头来十之八九都落到克莱德的下场,可谓殷鉴不远。惜乎“美国梦”的流毒至今依然十分深广。在高科技全球化的今天,不论穷国也好,富国也好,到处都有形形色色、类似“美国梦”的幻象,确实非常诱人困惑。……人们可要警惕,不妨读一读《美国悲剧》,备不住立时头脑清醒,终身受益。也许这就是——《美国悲剧》的不朽魅力!

潘庆舲

译竣于1994年春沪西茅丹庐

补叙于2012年秋圣约翰名邸

注释:

[1]题名源自美国评论家、哈佛大学教授F·O·马蒂逊对本书的评语。

[2]《圣经》中一人物,为亚伯拉罕与夏甲之子。夏甲为亚伯拉罕之妻撒拉的使女,后来夏甲与以实玛利被撒拉逐走,住在旷野里。见《旧约·创世记》第16章第1至6节,第15至16节,第21章第9至14节。

[3]见潘庆舲译《珍妮姑娘》,《世界文学名著文库》,人民文学出版社,第230页。

[4]此影片誉称“玉女”伊丽莎白·泰勒的成名作、启蒙作,中译片名在我国台湾、香港地区有时译成《郎心似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