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走进饭厅去的经过,对他真像一场噩梦。一忽儿停顿,一忽儿绊住,一忽儿猛冲,一忽儿蹒跚,有些时候简直像是寸步难行了。可是他到底走到了目的地,在她身旁坐了下来。一大排刀叉叫他着慌。它们充满了不可知的危机,他眼睁睁地望着它们,着了迷,直到它们的耀眼的光辉变成一片背景,在这背景上出现一连串水手舱里的情景:他跟伙伴们坐着,用出鞘的刀子和指头在吃腌牛肉,或者用七凹八凸的铁匙,从小盘子里舀豌豆浓汤喝。鼻孔里闻到的是坏牛肉的臭味,耳朵里听到的是那些吃东西的人们的响亮的咀嚼声,伴随着船骨和舱壁的叽叽嘎嘎的声响。他看他们吃着,心想他们吃的样子真像猪。啊,他在这里可得当心些。他不能弄出声音来。他要自始至终留神才是。
他朝席上的人们望了一眼。他对面是阿瑟和阿瑟的弟弟诺曼。他们是她的亲弟弟,他提醒自己,因此不禁对他们发生了好感。这一家人多么相亲相爱呀!他脑海里刷地出现了她母亲、那会面时的一吻以及母女俩互相勾着胳臂朝自己走过来的情景。在他自己的天地里,父母跟子女之间就没有这种亲热表现。这说明了他上面的社会在生活里达到了什么高度。他对他们那个社会还只短短地瞥了一眼,这是他所看到的最出色的一点。他赏识这一点,深深地感动了,心里感到亲切的共鸣,不禁陶醉了。他一辈子老是渴望着爱。他的本性渴望着爱。这是他生来具有的欲望。然而他却始终得不到爱,只落得把自己弄得冷酷无情。他一直不知道自己需要的正是爱。如今他还是不知道。他仅仅看到了爱的具体表现,感到刺激,认为爱真是美好、崇高而了不起罢了。
他很高兴,摩斯先生不在座。要跟她、她母亲、她弟弟诺曼打交道,已经够他麻烦啦。他跟阿瑟可多少已经熟识了。他相信,要是她父亲也在场,他准会受不了的。他自以为,一辈子从没这样辛苦过。跟这相比,最艰苦的苦工也等于儿戏啦。他额角上冒出一颗颗小汗珠,一下子得干那么许多不习惯的事,叫他吃力得衬衫都汗湿了。他不得不用以前从未用过的吃法来吃东西,使用陌生的餐具,偷偷地东张西望,看别人的样来学做每一桩新的事,还得接受种种印象,它们像潮水般涌来,得在心里加以注解并分类;他感到一阵对她的渴望,这种渴望是一种麻木而痛苦的不安情绪,叫他烦恼;他感到有股欲望,驱使他设法打进她的生活圈子,他放纵自己再三地胡思乱想,凭空计划着怎样来接近她。还有,当他偷偷地瞧着对面的诺曼或者别人,想弄清楚在哪种情况下该用哪把刀或哪把叉时,他脑子里就马上记住了那个人的容貌,自动地努力估量他们,猜测他们是干什么的——这一切全是联系着她来进行的。再说,他还得讲话,倾听别人对他说的话和大家交谈的话,还得在必要时回答人家,时时约束自己那张惯于信口乱讲的嘴。麻烦之又麻烦的是那个仆人,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他肩旁,真是个不断的威胁,像一头可怕的司芬克斯[1],提出了谜语和难题,要他马上解答。这顿晚餐从头到尾,他老是想到洗指钵[2],弄得很是苦恼。足足有好几十次,他没来由而一个劲地思量着它们什么时候才会出现,它们究竟是什么样儿的。他听到过这种玩意儿,现在,迟早不出几分钟,他就会看到,跟这些使用它们的高贵的人们坐在一桌——啊,他自己也要使用呢。可是最重要的问题,深深地藏在他头脑里、可又老是浮在表面上的问题是:对待这些人,他的举止应该怎么样。他应该采取什么态度?他不断焦急地拚命考虑这问题。有个懦弱的想法是,他该装模作样,串演一个角色;可是还有些更懦弱的想法来警告他,走这条道路是要失败的,他的天性不适宜这么干,结果准会闹笑话。
这顿晚餐的前一半时间,他尽盘算着该采取什么态度,因此十分沉默。他不知道这一来推翻了阿瑟前一天所说的话,那时候,她这位弟弟宣布说,要带一个野蛮人回家来吃晚饭,叫他们别惊慌,因为他们会发现这野蛮人是挺有趣的。马丁·伊登当时可压根儿想不到她弟弟竟会忘恩负义,干出这种恶作剧——尤其是多亏了他自己,才把这一位弟弟从一场不愉快的吵架中解救出来。因此他坐在桌旁,恼恨自己竟这么格格不入,同时又被周围发生的一切事弄得心醉神迷。他生平第一次感到吃东西不仅仅是一种有实际效用的行为。他不知道自己吃了些什么。总之是吃的东西就是了。他的爱美的心理在这席上得到了餍足,在这里,吃东西是一种审美的行为。它也是一种属于精神活动的行为。他的心灵被打动了。他听到别人在讲他自己一懂也不懂的话,还有些话他只在书本上看到过,他以前认识的男男女女,智能都不够高超,讲不出这种话来。他听到这样的话从这了不起的一家人,她一家人的嘴里随随便便地说出来,直乐得心花怒放。书本上的幻想、美、勃勃的生气都变成真实的了。他踏进了一个难得的幸福境界:好像看到自己的梦想从幻想之乡的角落里溜出来,成为事实。
他在生活里从没处身于这样高的境界,因此有意退居幕后,只顾聆听、观察、欣赏,沉默寡言,只用单音字来作答,对她说“是,小姐”或者“不,小姐”,对她母亲说“是,太太”或者“不,太太”。他把海上生活中养成的习惯硬自抑制下去,总算没有凭着冲动对她的弟弟们说“是,长官”或者“不,长官”[3]。他觉得这么说是不得体的,等于不打自招地承认自己是低人一等的——要是想赢得她,那就千万不能这么做。再说,他的自尊心也不允许他这么做。“天哪!”有一回,他心里嚷了一声,“我跟他们一般强,要是说他们真懂得许多我不懂的事,那反正我也有点东西可以教给他们!”一转眼工夫,她或是她母亲一叫他“伊登先生”,他可就忘了自己那咄咄逼人的自尊心,乐得容光焕发,心里暖烘烘的。他是个文明人,正是这么回事儿,跟他在书本上看到的人们肩并肩地坐在一起吃晚饭。他自己也钻进了书本,在一本本装订好的书籍的印着字的书页中冒险。
虽然他一方面推翻了阿瑟所说的,看上去与其说像一个野蛮人,还不如说像一头温柔的羔羊,另一方面却在脑子里拚命寻找一条行动的道路。他不是温柔的羔羊,他的好胜的性格绝对不容许他当配角。他只在万不得已的时候才说话,那时候,他的话可又像他走到饭桌边来时的情形一样,老是一忽儿急促,一忽儿停顿,在他那多种语言的词汇里搜索着字眼儿,有些字眼儿,他明知道很恰当,可是怕咬不准字音,因此盘算着到底用不用,还有些字眼儿,他明知道对方不会了解,或者是粗俗、刺耳的,他就干脆不用。同时他可始终被这种感觉所苦恼着:这样小心翼翼地挑字眼儿,把自己搞得真像个呆子,使自己没法表达心里的想法。再说,他热爱自由,这跟这种约束起了摩擦,就像他的脖子跟那桎梏般的浆硬的领子起了摩擦一样。这还不算,他相信自己不可能这么坚持下去。他生来富于思想和感情,他的创造精神是狂放不羁而迫不及待的。他心里有些想法或者感触,像在分娩时的阵痛中挣扎着,要求具体地表达出来,于是他立刻被它控制住了,忘了自己,忘了自己当时在哪里,那些过去惯用的字眼儿——他熟悉的语言工具——就漏出来了。
有一回,那个在他身边纠缠不休的仆人送上一些东西,他拒绝不要,就简短而重重地说了一声:“‘派乌’!”
席上的人们一下子鼓起劲儿来了,对他眼巴巴地望着,那仆人暗暗得意,他却尽在羞愧的圈子里打滚。然而他一转眼就镇定了下来。
“这是卡拿加[4]话,意思是‘吃完了’,”他解释道,“就那么自然而然地漏出来了。它的拼法是P-a-u。”
他发现她那双好奇而带着疑问的眼睛紧盯着自己的一双手,这会儿解释得正上劲,就又说:
“我新近在一条跑太平洋的邮船上,沿着海岸往南来。船误了点,在普吉特海峡[5]那一带的口岸上,我们拚命干活,装货——那是条客货轮,你们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吧。因此手上碰掉了点儿皮。”
“啊,我并不是指这个,”轮到她来赶忙解释了。“拿你的身材来看,你那双手似乎生得太小了。”
他感到腮帮上热辣辣的。他以为这句话揭露了自己的又一个缺点。
“对,”他自卑地说。“这双手不够大,经不起考验。我用胳膊和肩胛撞起人来,可像头骡那么劲头大。实在太厉害了,可是我揍人家牙床的时候,两只手也会给弄破的。”
他说了这些话,心里可并不高兴。他怀着一肚子对自己的懊恼。他让一张嘴失掉了节制,讲着不登大雅之堂的事。
“你那次帮阿瑟的忙,真是勇敢——你当时跟他还素不相识呢,”她得体地说,看出他很不安,虽然不明白为了什么。
他呢,也体会到她的用意,于是,一股温暖的感激之情涌上他的心头,压倒了一切,叫他忘了约束自己那信口开河的嘴。
“那根本算不上什么,”他说。“随便哪个家伙都会为别人这么干的。那帮流氓打算找麻烦,阿瑟可压根儿没冒犯他们。他们找上他啦,跟着我也找上他们,出手揍了几下。我手上的皮就那样给弄掉了些,那帮人也给弄掉了几颗牙齿。随便怎么样,我也不肯放过这机会。我一看到——”
他想到自己这样粗鄙,根本不配跟她待在一起,所以话说了一半就顿住了,张大了嘴。阿瑟就把他自己在渡轮上跟那批醉醺醺的流氓的冲突,以及马丁·伊登怎样冲进来搭救他的经过接着讲下去(这是他讲的第二十遍了),这会儿,马丁紧皱着眉头,想到他把自己搞成了一个傻瓜,一边更坚决地拚命思量这个问题:他对这些人该采取什么态度?到现在为止,他实在做得并不成功。他不是他们的同道,讲不来他们的那套行话,他对自己这么说。他不可能装得像他们的同类。伪装准会失败,再说,伪装跟他的天性是格格不入的。他心里根本容不下欺骗或诡计。不管怎么样,他必须保持自己的本来面目。他到如今还讲不来他们的话,然而到时候他一定会讲得来的。关于这一点,他一定要做到。可是眼前,他不得不讲,讲的又不得不是自己那老一套,当然啦,得冲淡一点儿,那样才可以叫他们听得懂,叫他们不至于过分吃惊。再说,对任何不熟悉的事物,他偏不肯说熟悉,即使默认也不肯。根据这个决定,等那两兄弟谈着大学经、几次提到“三角”这个名词的时候,马丁·伊登就问道:
“三角是什么呀?”
“三角学,”诺曼说,“一门高等的数。”
第二个问题是:“那数是什么呀?”这句问话,不知怎么着,使大家都笑起诺曼来了。
回答是:“数学,算术。”
马丁·伊登点点头。他看到了一眼显然无边无际的知识领域。他看到的东西都变成了可以触摸的实体。在他那异乎寻常的眼光里,抽象的东西都具有了具体的形态。他的头脑会点铁成金,把三角学、数学和它们所代表的整个知识领域全变成那么许多幅景色。他看到的景色是绿叶和林间空地的景色,一切全散发着柔和的光线或者贯穿着闪烁的光芒。远方,一片紫色的雾霭把什么都给蒙住了,看上去模糊不清,可是就在这片紫色的雾霭后边,他知道,有着未知的魔力和浪漫的诱惑在吸引他。对他来说,这真像美酒一般。这儿有的是冒险,是可以用脑和用手来对付的什么东西,是一个等人去征服的世界——而从他意识深处直涌出来的念头是:征服她,赢得她,这个坐在他身边的百合花般苍白的天仙。
这幅朦朦胧胧的幻景被阿瑟撕裂、驱散了,他整个晚上一直想叫这个野蛮人露出真面目来。马丁·伊登记起了自己刚才的决定。于是他第一次恢复了本来面目,一开头还是自觉而郑重其事的,接着就被创造的喜悦迷住了,一个劲儿地讲着,使他自己经历过的生活活龙活现地出现在听他讲话的人们眼前。当那条走私帆船翠鸟号被海关缉私船逮住的时候,他是船上水手中的一个。他眼睁睁地看到了经过,能一五一十地讲出来。他把浪涛起伏的海洋带到他们眼前,还有海上的人们和船只。他把自己的眼光借给别人,让他们用他的眼睛看到他所亲眼目睹的事。他用艺术家的手法,从大量素材中选取细节材料,描绘出一幅幅五光十色的生活画面,而且描摹得活龙活现,使听他的人们被他的粗鲁的口才、热诚和力量像浪潮般卷住了,跟他一起朝前涌去。他的生动的叙述和所用的词汇有时使他们吃惊,可是跟着粗暴的场面接踵而来的总是美的插曲,悲剧总是有幽默,总是有以水手的怪僻思想所作的解释来作为调剂。
他讲着讲着,姑娘胆战心惊地望着他。他的热情使她觉得温暖。她不禁想起,自己过去一辈子也许一直是冷冰冰的吧。她巴望靠拢这熊熊烈火般的男人,他好像一座火山,喷射着力量、劲道和生气。她感到非靠拢他不可,花了好大的劲儿才算克制下来。另一方面,又有一股相反的想避开他的冲动。她看到这双满是伤疤的手,给劳役作践得使生活中的污垢都深印在皮肤上了,还看到那道被硬领磨出的红痕和鼓鼓囊囊的肌肉,大起反感。他的粗鲁叫她惊慌;他每一句粗鲁的话都是对她耳朵的侮辱,每一个粗鲁的生活小节都是对她灵魂的侮辱。可是她一次又一次地感到他的吸引力,不由得认为他准是个恶人,不然不会对她这样有魔力。她心里所有最根深蒂固的信念全在动摇了。他的浪漫的冒险生涯冲击着传统的习俗。他把危险当作家常便饭,而且动不动就哈哈大笑,就这两点来看,生活不再是一桩既要认真努力、又要克制自己的正经事儿,而只是一件玩具,可以随你把玩耍弄、颠来倒去,可以随随便便地过活、享受,还可以随随便便地抛在一旁。“因此,玩吧!”这是响彻在她身子里的一声叫喊。“靠拢他,想这样就这样做吧,把你的双手搁在他脖子上吧!”这个念头真是放肆,使她真想叫嚷起来,她还考虑到自己的清白和教养,把她自己所有的一切跟他所欠缺的一切放在一起衡量,可是都没有用。她四面望望,看到大家都着了迷似的紧盯着他;要不是她看见她母亲眼睛里的恐慌——不错,这是着迷的恐慌,可是无论如何是恐慌——她会感到绝望的。这个从外边黑暗世界里来的人是个恶人。她母亲看到了这一点,她母亲没有看错。她一向什么事都相信她母亲的判断,这一回她也愿意相信她的判断。于是他的热情对她不再温暖,她对他的恐惧也不再剧烈了。
后来,她坐在钢琴边,奏给他听,一方面是对他发动进攻,因为她有个模糊的意图,要着重指出他们之间的那道鸿沟是不可逾越的。她弹奏的音乐是她给他的狠狠的当头一棒;虽然它敲得他昏头昏脑,把他打垮了,它却又刺激了他。他肃然起敬地瞅着她。在他心里,跟在她自己心里一样,这道鸿沟变得愈来愈宽阔了;可是比这发展得更快的是,他想跨过去的野心也愈来愈高涨了。然而,他的神经是错综复杂而十分敏感的,因此他不肯整个晚上尽坐在那里呆望着一道鸿沟,特别是有音乐的时候。他对音乐的感受性强得出奇。音乐真像烈酒,鼓舞他作大胆的想望——像一种麻醉药,迷住了他的想象,叫它直冲云霄。音乐赶走了肮脏的现实,使他心坎里充满了美感,并且放出浪漫的想象,在想象的脚踵上安上翅膀,叫它飞翔。他听不懂她演奏的音乐。这跟他听到过的跳舞厅里那乒乒乓乓的钢琴声和铿铿锵锵的铜管乐队可不一样。然而,他也注意到书本上提到过这种音乐,因此主要靠一厢情愿来领会她的演奏,起先,耐心地等着听节奏简单明确的轻快的旋律,因为这种旋律出现了一会儿就消失,他感到迷惘。他刚好抓住了这种起伏的旋律,振奋起来,想象跟随着它一起飞扬,这当儿,它却总是又消失得无影无踪,跟着是一阵杂乱无章的声音,对他说来一无意义,叫他的想象像一块沉甸甸的铅似的,掉回到大地上。
有一回,他想起这一切里头有着一种故意作难他的用意。他觉察到她的对抗情绪,就拚命想猜出她那双手在键盘上奏出的音乐的意义。他马上打消了这个想法,认为这是不值得而不可能的,于是更无保留地沉醉在这乐声里。刚才那种快慰的情绪又被激发起来啦。他的脚不再是血肉做成的,他的肉体变得灵化了;他瞻前顾后,只见一大片灿烂的荣光;一转眼,他面前的场景消失了,他离开了这里,在那个对他说来十分亲切的世界上漫游。熟悉和不熟悉的事物,在他满眼的梦幻般的奇景中混在一起了。他进入阳光普照的陌生的港埠,在谁也没见过的野蛮民族的市集上溜达。产香料的岛屿的香气充塞着他的鼻孔,像他在海上温暖无风的晚上所嗅到的一样,要不,在热带的漫长的日子里,冲着东南贸易风破浪前进,后面碧玉般的海面上有些棕榈丛生的小珊瑚岛沉下去了,前面碧玉般的海面上又有些棕榈丛生的小珊瑚岛出现了。这一幕幕情景流矢般快地来了又去了。一忽儿,他跨着一匹野马,在五色缤纷的五彩沙漠[6]地带飞驰;一忽儿,他透过闪闪烁烁的热浪,低头凝视着粉白墓穴般的死谷[7],要不,在冰冻的海洋上挥着桨,那里有一座座大冰山在阳光中耸立着,闪闪发亮。他躺在珊瑚海滩上,那里,椰子树一直生到柔声拍岸的浪涛边。一艘旧破船的船身燃烧着,冒着蔚蓝色的火焰,火光里,“呼拉”[8]舞女们跳着舞,由歌手们的野蛮的情歌作伴奏,他们随着叮叮咚咚的“尤克里里”[9]和蓬蓬的大鼓吟唱着。这是一个挑拨情欲的热带之夜。背景是满天星斗,衬托着一个火山口的剪影。头顶上飘浮着一弯苍白的新月,南十字星[10]在天边闪亮着。
他是一架竖琴;他所体验过的全部生活,那就是说,他的意识,就是琴弦;这阵乐声是一阵风,它吹拂着这些琴弦,使它们震荡出回忆和梦想来。他还不仅仅这样感觉呢。感觉给自己赋予了外形,涂上了色彩和光辉,凡是他敢想象的事,感觉都用某种神妙而升华的方式把它具体化。过去、现在和未来混在一起了;他不断地在这辽阔而温暖的世界上徘徊,历尽艰险,干下崇高事迹,来到她的身边——啊,终于赢得了她,跟她在一起,胳膊搂住了她,带她一起在他心灵的王国里飞翔。
她呢,扭过头来望着他,关于这一切,在他脸上也看出了几分。这张脸给美化了,一双大眼睛亮闪闪的,它们穿透声音的帷幕,看到幕背后跃动着的生命以及精神领域中庞大的幻象。她吃了一惊。那个生硬、结巴的粗人失踪了。那身不称身的衣裳、被毁伤的手和太阳晒黑的脸还在那里;然而这些东西仿佛是一间牢房的铁栅,她看到有个伟大的灵魂从这铁栅里朝外望着,默然不语,因为那两片软弱无力的嘴唇发不出言。这情景她只看到了短短一眼;一转眼,她又看到了那个粗人,于是对自己的异想天开的幻想,不禁为之失笑。可是那飞快的一眼留下了印象,等到他打起退堂鼓、跌跌冲冲地走的时候,她把那本史文朋的诗集借给了他,另外还借给他一本勃朗宁[11]的——她正在一门英语课程中读勃朗宁。他看上去活像个孩子,站在那里,涨红着脸,结结巴巴地道着谢,叫她心里不禁涌起一阵由母性所激发的怜悯。她忘掉了那个粗人,忘掉了那个被关在牢房里的灵魂,也忘掉了那个用十足的男性气概盯着她瞧、叫她又惊又喜的男人。她眼前只看见一个孩子,这孩子正在跟她握手,手上的老茧厚得摸上去像豆蔻擦子[12],擦得她皮肤好痛;他还结结巴巴地在说:
“这是我一辈子最了不起的日子。你知道,我不习惯这……”他不知所措地四面望望,“不习惯这样的人们和屋子。这对我全是新奇的,我很喜欢。”
“希望你下次再来,”她说,这时他正跟她的弟弟们在道别。
他戴上鸭舌帽,不顾死活地蹒跚着走出门口,就不见了。
“哦,你觉得他怎么样?”阿瑟问。
“他非常有趣,像一缕新鲜空气,”她回答。“他几岁了?”
“二十——快二十一啦。我今天下午问过他。我想不到他竟这么年轻。”
她跟她弟弟们亲吻道晚安时,心里想的是,我比他大三岁呢。
注释:
[1]司芬克斯,希腊神话中狮身女面有翼的怪物,以底比斯的司芬克斯为最著名。它对过路人提出一个谜语,要求解答。凡是回答不上的人,都被它杀掉。直到俄狄浦斯答出了它的问题,它才投海自杀。
[2]洗指钵,餐桌上用来洗手的小钵。
[3]水手对高级船员及船长通常都称“长官”(sir)。
[4]卡拿加,夏威夷群岛和南海小岛上的土人,一般指夏威夷人。
[5]普吉特海峡,位于华盛顿州西北部,大商埠西雅图即在它的东岸。
[6]五彩沙漠,在亚利桑那州北部,著名的大峡谷的东面。该地带的沙石、页岩和黏土呈现红、棕、蓝、紫、黄、白等色,很是美观,故名。
[7]死谷,加利福尼亚州东部一盆地,荒瘠不毛,低于海平面275英尺之多,夏季温度高达华氏120度。富有硼砂矿藏。
[8]呼拉,夏威夷人的草裙舞。
[9]尤克里里,夏威夷的四弦琴,比吉他小。
[10]南十字星,星座名,由四颗明星组成,南半球看得见。
[11]勃朗宁(1812—1889),英国诗人。
[12]豆蔻擦子,把豆蔻磨成粉末的工具,表面上有粗糙的锯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