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在领我上楼的当儿,她叮嘱我不要让烛光透露出来,别发出声响,因为她领我去安息的那间卧房,对于东家是有一种禁忌的,从没看见他容许随便哪个到里面去住宿过。
我问她是什么道理。她也说不上来;她说她来到这里也不过一两年,这一家的古怪事又多,她也就不以为意了。
我自个儿也是昏昏沉沉,顾不到这些了。我拴上了门,往四下里张望,看床在哪儿。全部的家具只是一把椅子、一个衣柜、一个极大的橡木箱子,靠近箱顶,开了几个方洞,有些像驿车上的窗子。
我走近“窗”边,向里一望,原来这是一张别出心裁的老式床,设想得极其周到,这样,这一家人便没有每人独占一间屋子的必要了。实际上,它就是一间小小的密室。里边还有窗台,正好当一张桌子用呢。
我把嵌板的门往两旁推开,拿着烛火跨了进去,又把门两边拉拢;我觉得自己安全了,再不怕希克厉或是什么人把我找出来了。
我把烛火放在窗台上,看见窗台一角堆着几本发了霉的书,油漆过的窗台上划满了各种字样,而那许多大大小小的字样,翻来覆去无非是一个名字罢了——“卡瑟琳·欧肖”,有些地方变成了“卡瑟琳·希克厉”,后来又变为“卡瑟琳·林敦”了。
我没精打采,把头搁在窗子上,还在不断地念着那几个名字:卡瑟琳·欧肖——希克厉——林敦,直到我的眼皮合拢了;可是眼睛还不曾闭上五分钟,忽然,就像幽魂显灵似的,在黑暗中跳出了一个个亮晃晃的白色字母来[1]——一霎时空气里纠集了一大批的“卡瑟琳”。我惊跳起来,正想去赶散那些纠缠不清的名字时,我发觉蜡烛的芯子斜靠在一本旧书上了,叫书脊发出一股烤牛皮的气味来。
我剪了烛芯,加上头昏脑涨(我受了寒),老是想呕吐,就索性坐了起来,把那部烤坏了的书拖到膝盖上,打了开来。原来是一部瘦体字的《圣经》,发出一股好浓的霉味,扉页上有一行签署——“卡瑟琳·欧肖,她的书”,还有一个日期,那已是二三十年前的了。
我把书合上了,又拿起一本,再拿一本来,直到把书本都翻遍了。卡瑟琳的藏书是经过挑选的,[2]看那些书本儿磨损的情况,叫人想见当初是经常使用的了——虽然未必都是派的正用。几乎没有一章逃得了墨水笔所写的批语——至少,你还道它是批语呢——只要手民在书页上留下一块空白,那里就是墨水笔的用武之地。有些都是孤立的句子;另外一些却可以算得上一篇正式的日记呢——那些歪歪斜斜、还未成体的字迹分明出于一只小手。
在一张衬页上端(当初发现这张空白页时,恐怕真是如获至宝吧),有一个很出色的讽刺肖像,真叫我看得高兴——原来画的正是咱们的朋友约瑟夫呢,虽说粗糙,可是很有魄力。这一下叫我立刻对于那位素昧平生的卡瑟琳发生了兴趣,我就开始辨认她那很难认的褪了色的字迹。画底下的一段文字这样开始道:
有这样倒霉的礼拜天!
我但愿我那爸爸还会回来。谁要亨德莱做我们的家长!——他对待希克厉可凶哪——希和我就要反抗了——今天晚上我们俩跨出了开头的一步。
整天都是下着哗啦啦的大雨,我们不能上礼拜堂,所以约瑟夫就得在阁楼上召集会众。亨德莱和他的老婆在楼下烤火,好不舒服——他们说什么也不会去读一行《圣经》的,这个我敢担保——而希克厉,我,还有那个可怜的干农活的孩子,都得听他的吩咐,捧着祈祷书,给赶上了阁楼。我们坐在一袋粮食上,排成一排,又哼哼唧唧,又哆嗦,巴不得约瑟夫也打抖,那么他替自个儿着想,也会少给我们传一些道吧。完全是痴心妄想!礼拜足足做了三个钟头,可是哥哥一看见我们下楼来,居然还有脸嚷道:
“怎么,这么快就完啦?”
礼拜天的夜晚向来是允许我们玩儿的,只要我们不大吵大闹;现在,只要噗嗤笑一下,就可以把你送到壁角去受罚!
“你们忘了你们还有个家长呢,”那暴君说道,“谁第一个惹我发脾气,他就是活得不耐烦,不想活啦。我绝对不允许有一声吵闹,有一点儿不安分。嘿,孩子!是你吗?法兰茜丝,心肝儿,你走过来的时候给我扯他的头发,我听见他用指头打响榧子。”
法兰茜丝很卖力地扯了他的头发,于是走去坐在她丈夫身上。这两个倒像是一对吃奶的娃娃,整个钟点都只管在那里亲嘴、叽咕着——全是些愚蠢的废话,连我们都不好意思出口呢。
我们只好挤在伙食台的圆拱底下,自己想办法弄得舒服些。我才把我们的围涎系结在一起,挂起来当作一个帷幕,谁想约瑟夫有事,从马房里走进来,他随手把我的手工艺品扯下了,给了我一个巴掌,扯开他那乌鸦般的嗓子骂道:
“东家才只落葬,安息日还没过完呢,讲道的经文还在你们的耳朵里响着呢,你们居然敢玩起来了!不要脸的东西!给我坐下来,坏孩子!好书有的是,只怕你们不肯读!给我坐下来,想想你们自个儿的灵魂吧!”
这么说了,他强迫我们端端正正地坐好,好借着遥远的炉火照过来的一线微光,读他塞进我们手里的那本废书。
我可受不了这玩意儿。我拿起这本脏书的书面子,将它一下子扔到狗窝里去了,发誓说我最恨善书。
希克厉也把给他的那一本一脚踢到同样的地方去。这一下非同小可了!
“亨德莱东家!”咱们那位牧师嚷道。“东家,快来呀!卡茜小姐把《救世之盔》的书脊撕去了,希克厉用脚踢开了《毁灭之大路》的第一卷!你放纵他们,这样下去可不得了哪!唉!如果老东家还在着,他准要好好地给他们一顿打——可是他不在人间啦!”
亨德莱赶忙从火炉边的天堂冲过来,把我们俩,一个抓起衣领、一个捉住胳膊,一起扔进了后厨房。约瑟夫还口口声声说,“老魔鬼”准会在那里把我们活捉去,逃也逃不了。听了这一番安慰的好话,我们各自找一个角落躲起来,恭候“老魔鬼”大驾光临。
我踮起脚尖,从书架上拿到了这本书和一瓶墨水,又把通正屋的门推开一些儿,好漏进几丝亮光,于是坐下来写了二十分钟字。可是我的同伴不耐烦了,他出了个主意:我们何不把挤牛奶女人的那件外衣借来一用,把它遮盖在头上,到荒原上去奔跑一阵。真是一个好主意!——要是那个可恶的老头儿跑进来,他还道他的预言应验了呢——即使在雨里淋着,我们也不会比在这里更冷更湿的了。
我想卡瑟琳该是实现了她的计划的吧,因为接下去写的又是一回事了。她变得爱哭了。她写道:
万想不到亨德莱能叫我哭成这个样儿!头好疼哪,疼得我没法把头放到枕头上;即使这样,我心里还是撇不下。可怜的希克厉,亨德莱骂他是个流氓,以后不许他跟我们在一起坐,在一起吃饭;他还说,再不许他跟我在一块儿玩儿。要是我们违背他这个命令,他就要把他赶出去。
他老是怪爸爸,(他竟敢怪起爸爸来!)说他太纵容希了;发誓说他可要叫希认清自己是什么东西——
读着这模糊不清的字迹,我开始打盹了——我的目光从手迹滑到印刷的文字上去了。我看到一个有花饰的红字标题——《七十再乘七,七十一中数第一:牧师杰伯·勃兰德罕在吉牟屯·苏的礼拜堂里宣讲的一篇传道经文》。
我还在迷迷糊糊地苦苦推敲着杰伯·勃兰德罕将怎样发挥他这个题目时,我已倒在床上睡着了。
哎哟,喝了坏茶,发了坏脾气,这会儿就吃苦头啦!否则我怎么会经历这么可怕的一夜呢?自从我能够吃苦受难以来,我简直回想不起有哪一夜能够和这一夜相比拟的。
我开始做起梦来——几乎在我不知置身何地之前梦就已经开始了。我仿佛觉得天已经亮了。我正一路赶回家去,约瑟夫做我的向导。路上的雪有三英尺深,我们蹒跚走去,我的同伴只管唠唠叨叨地埋怨我连一根朝圣用的拐杖都没有带,而没有这根拐杖,我就休想进得了那座房子;说着,他还神气活现地挥舞着他手里的那一根重头的木棍儿——我只知道它叫做木棍而已。
开头,我觉得这也未免太好笑了,干吗我非要拿了这么一件防身武器才能进得去自己的宅子呢?可是接着有一个新的念头在我的心里一闪:我不是在往老家走呀。我们是一路赶去听那大名鼎鼎的杰伯·勃兰德罕宣讲那《七十再乘七》的经文呀。也不知道是约瑟夫呢,是讲道的牧师呢,还是我,犯了那“七十一中数第一”的罪恶,将要给当众揭发,逐出教门。
我们来到了礼拜堂。说真的,我平时散步,打它那儿经过两三回了。它筑在两座小山的峡谷里(那峡谷已经填高了),靠近沼泽,从沼泽发出的阴湿的泥炭气,据说正好保护着停放在此地的几具尸体,一点不让它们腐烂。屋顶至今还完整地保存着。可是做牧师的俸禄只有那么一些儿:二十镑一年,只有一所两间屋子的房子(就连两间屋子怕也保不住,眼看要变做一间了),所以没有哪一个教士肯来这里担任牧师的职位;尤其听得大家都在传说,他的“子民”宁可看他饿死也不肯从腰包里多掏出一便士来增加他的俸禄。
不过在梦里,我看见杰伯面前聚集着满堂会众,全神贯注地听着他。而他正在讲道——好上帝哪!有这样冗长的经文,一共分成七七四百九十节,每一节都足足相当于通常在讲坛上的一篇讲道,每一节单独讨论一种罪恶!他从哪儿搜集来那么多罪恶,我说不上来。他对于一字一句都有个人的独到之见,看来仿佛人世弟兄们犯罪,必须每一次犯的都是不同的罪名。它们全是些叫人奇怪的名堂,我以前想都不曾想到过的奇怪的罪过。
唉,我真厌倦呀!我怎样地在扭动身子、在打呵欠、在打瞌睡又振作起来呀!我怎样地在掐自己、拧自己、揉眼皮儿,站起又坐下,又用臂肘推推身旁的约瑟夫,要他告诉我,假如牧师终于把经文讲完了。
我要受的罪就是罚我听完全部讲道。最后,他讲到“七十一中数第一”了。在这紧要关头,突然有一个灵感在我脑里闪过,我不由得霍地站了起来,当众谴责杰伯·勃兰德罕,这个罪徒所犯的罪,凡是基督徒都用不到加以宽容的。
“先生,”我大声喊道,“坐在这儿四堵墙壁之内,我已经一口气耐着心听了、宽恕了你这篇经文的七七四百九十条条目。七七四百九十次我拿起帽子要走了,七七四百九十次你荒乎其唐地强迫我重又坐下来。现在这第四百九十一条条目是忍无可忍的了。受难的同伴们,别放过他呀!把他拖下来,捣个稀烂,这么着,这个他目前立脚的地方,从此再没有他这个人啦!”
“罪徒就是你!”在一阵肃静之后,杰伯嚷道,他双手撑着垫子[3],把身子向前探过来。“七七四百九十次你伸腰打呵欠,皱眉蹙额——七七四百九十次我跟我的灵魂商议——瞧吧,这是人类的弱点,这也还是可以赦免的!‘七十一中数第一’来到啦!弟兄们,按照书上记录着的判决来处分他吧。每个圣徒都有这光荣!”
他话音刚落,全体会众都高举起朝拜的节杖,一窝蜂向我涌来了。可我是一双空手,没有自卫的武器,于是就到我的最贴近、又最凶猛的攻击者约瑟夫手里去抢夺。这么一大堆人挤拢来,也有棍子跟棍子轧住了,也有照准我打下来的当头棍却落到旁人的天灵盖上了。霎时里,一座礼拜堂闹成乱哄哄的一片,只见你打来我打去,每个人都在跟他身边的人混战。勃兰德罕也不甘心闲在那儿,把满腔热情都发泄在拚命敲打讲坛,叫讲坛板发出一阵骤雨般的应天响声;闹到最后,终算让我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我醒了。
到底是什么声响叫我当作一场闹得不可开交的混战呀?夹在这一片骚扰中的杰伯的闹声,又是怎么一回事呀?原来只是呜呜的狂风刮过,枞树的杈枝碰到了格子窗,它那坚硬的球果嗒嗒嗒地打在玻璃窗上!
我将信将疑地听了一阵,找到了乱梦的根源,便翻一个身,又瞌睡了,又做起梦来了——可能的话,这一回甚至比前一回更糟。
这一回,我记得我是躺在橡木柜子里,我还清晰地听得那怒号的狂风和在半空中翻腾的大雪。我也听得枞树的杈枝老是发出恼人的声响,而不致引起什么误会。可是这阵阵吵闹真叫人心烦,假如做得到,我一定要叫它安静下来。于是我想必爬了起来,去打开窗户。那钩子可是给焊在铁环里——我在清醒的当儿原也注意到过,只是现在又忘了。
“可是我不管,我就是不许它闹!”我咕噜着说,就用指节骨敲破了窗玻璃,伸出一只手臂去抓住那捣乱的树枝。
谁想树枝倒没有抓到,我的手指握住了一只冰冷的小手的手指头!那梦魇般的强烈的恐惧压倒了我。我想缩回手臂,可是那只小手却紧抓不放。一个顶凄惨的声音在呜咽着:
“放我进来——放我进来吧!”
“你是谁呀?”我问,一边拚命想把我的手挣脱出来。
“卡瑟琳·林敦,”那窗外回答的声音直发抖。(我为什么想到“林敦”呢?有二十来次我把“林敦”读做了“欧肖”。)“我回来了,我在原野上迷了路啦!”
那声音在倾诉的当儿,我模模糊糊地辨认出了一张孩子的脸儿在向窗里探望。恐怖使我发了狠,我眼看怎么摔也摆不脱这个小东西,就把她的手腕向碎玻璃上拉,来回的摩擦,直到淌下来的血水浸透了被褥。
可是那声音还是在窗外哭叫着:“放我进来吧!”那小手还是紧握不放,简直把我吓疯了。
“我怎么能够呢?”我终于说了。“你先放松我呀,假使你要我放你进来!”
洛克乌的噩梦
那小手指果然放松了,我赶忙把手从碎洞里抽回来,急忙堆起一大叠书本,抵住窗子,还把两只耳朵捂住了,不敢听那哀求苦饶的声音。
我仿佛把耳朵捂了一刻多钟,可是两手一放,再听一下,那凄厉的呼声又来了!
“滚开!”我叫嚷道,“我永远不会放你进来——哪怕你苦求二十年也没用!”
“已经有二十年啦,”那声音凄楚地呻吟道,“二十年啦,我流落在外面二十年啦!”
接着,外面就起了细微的抓挠的声音,那一叠书动摇起来了,像有谁在把它往里推。
我想要跳起来,可是四肢不能动弹,我感到一阵疯狂的恐怖,竟放声大叫起来了。
真叫我心慌意乱,我发觉那一阵子大喊大叫并非是虚幻的。急促的脚步声逼近了我的房门;有人用力把房门推开了,接着,有几丝光线从床顶的方孔里漏进来。我还坐在那里发抖,抹着挂在额头上的冷汗。
那闯进来的人好像踌躇了一下,在喃喃自语。最后,他用一种近乎耳语的口气说道:“这里有人吗?”
显然,他并不指望得到回答。我想我还是说出我在这里的好,因为我听出来,那是希克厉的口音,如果我不吭一声,怕他会来搜查。打定主意,我就翻身拉开床门。我很难轻易忘掉我这个举动所产生的后果。
希克厉站在门口,只穿着衬衫和长裤,拿一支蜡烛,由着烛油滴在他的手指上,他那张脸,就像他身后的墙壁一样白。这橡木柜的一声吱咯,叫他像触电般直跳起来——手里的蜡烛直跳到几英尺之外。他震动得多厉害,几乎没法把蜡烛拾起来了。
“不过是你的客人罢了,先生,”我叫了出来,免得他再惊惶失措,露出胆小的狼狈相来。“真倒霉,我做了一个噩梦,在梦里喊了起来。对不起,我惊吵你了。”
“啊,老天来收拾你,洛克乌先生!我但愿你下××去,[4]”我的主人开始说,把蜡烛放在椅子上,因为他再没法稳稳地拿着这支蜡烛了。
“是谁把你领到房里来的?”他说下去道,把指甲掐进了手心里,同时磨着牙齿,好抑制上颚骨的痉挛。“是哪一个?我恨不得这一刻里把他们撵出大门去!”
“是你家的女仆齐拉,”我回答说,一边从床上跳下地来,匆忙地披上衣服。“要是你这么办,我才不管呢,希克厉先生;这么办对她也不算过分。我看她是在拿我作牺牲,好再一次证明这个房间闹鬼。嘿,是的,是闹鬼——挤满了大小鬼怪!我可以说,你有理由把它空关起来。谁也不会感谢你,为了在这个洞窟里打了个盹!”
“你在说什么呀?”希克厉问,“你又正在干什么?给我躺下去,睡完这一夜——既然你已经在这里了。可是,看老天面上,不要再闹出这种怪声来了。除非有一把刀子正架在你的脖子上,再闹是决不会原谅你的!”
“要是让这个小妖精从窗子里钻进来,说不定她会把我掐死呢!”我回答道。“我可不能再忍受你那殷勤好客的祖先来折磨我了。那位杰伯·勃兰德罕牧师可是你母亲方面的亲戚?还有那个小妖精卡瑟琳·林敦,或者是欧肖,或者管她叫什么名字——她一定是个给换过的孩子[5]——坏透的小东西!她告诉我她在原野上流浪了这么二十年了——这正好是她造孽深重、罪有应得的报应,那是毫无疑问的了!”
这几句话刚出口,我就想起了在那本书里,希克厉跟卡瑟琳这两个名字的关系来。方才我竟完全忘了,直到这会儿才记起来。我不由得为自己这么鲁莽而脸红起来;可是我只装作不知道有什么失言的地方,急急说下去道,“那真情实况是,上半夜我还没入睡的时候——”
说到这里我又打住了。我原是想说,“我翻读了那几本旧书,”但这样岂非露了口风,书里的字迹和正文我都看过了吗?于是我就当即改口道:“我看见窗台上画着几个名字,就反复地念来念去,想借这单调的玩意儿给自己催眠,就像计算数目一样,或者呢,——”
“你跟我讲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呀?”希克厉发作了性子,怒吼道。“你,你怎么敢!在我的家里?——天!他讲这话真是发疯啦!”说着,他还气得拚命敲自己的额头。
听他说出这种话来,我不知道该生气好呢,还是作进一步解释好。但看他的样子激动得厉害,我动了怜悯,便继续跟他说明我作了怎样一场噩梦,还声明“卡瑟琳·林敦”这个名字我过去从没听说过,只因为多念了几遍,印进了脑子,在我一阵子胡思乱想的当儿,它竟变成一个人了。
我这么说的时候,希克厉一步一步地往床那头退缩,最后,坐了下来,几乎躲在床后面了。但听他急促不匀、时时停顿的呼吸,我猜想他一定在拚命想把汹涌起伏的情绪压制下去。
我不打算让他知道我听出了这种内心的挣扎,便故意在穿着的时候发出很大的声响,看看我的表,自言自语地说道,这一夜怎么过得这样长,“还不到三点钟呢!我简直可以赌咒,这会儿已经六点钟了。时间在这儿停顿下来了。我们准是在八点钟就回房安息了!”
“在冬天总是九点钟睡觉,四点钟起身,”我的主人说,抑制住了一声呻吟。看到他的胳膊动作的影子,我想象他正在挥掉他眼角里的一滴泪水。“洛克乌先生,”他接着说,“你到我房里去吧,你这么早下楼去,只是给别人添麻烦罢了。你那胡闹的哭喊,把我的睡梦赶得连鬼影儿也没有啦。”
“我也没法再睡啦,”我回答说。“我到院子里去散散步,等到天亮我就走。你也不用担心我以后会再来打扰你了。我那喜欢和朋友交往,觉得是种乐趣的毛病——不管是在乡村还是在城里——已经给治好啦。一个有见识的人有他本人给自个儿作伴,应该感到满足啦。”
“愉快的伴侣!”希克厉咕噜着说。“把烛火拿去,随你喜欢到什么地方去。我马上来找你。你可不能到院子里去,那几只狗都没拴住;还有是正屋里——朱诺在那里放哨。还有是——不,你只能在楼梯和穿道那儿走走。可是你去吧!我过两分钟就来!”
我听从他的话,走出去了;可是走出卧房,我不知道那条狭窄的走道通向哪里,又站住了。不想却在无意之中给我瞧见了我那房东做了一件迷信的事儿;他干出这么不相称的事来,枉算得一个有见识的人。他登上了床,猛力扭开格子窗,一面推开窗子,一面迸出不可抑制的热泪。
“进来吧!进来吧!”他哽咽道。“卡茜,快来吧。啊,你再来这一回吧!啊!我的好心肝儿!这一回你就听了我吧!卡瑟琳,至少听我一回吧!”
谁知那幽灵却本来是飘忽无常的,它怎么也不肯露一露脸;只有一阵阵大风雪呼啦啦的卷进屋子来,甚至直扑到我站着的地方,把烛火都吹灭了。
那一堆疯话里头,挟着那么一股强烈的痛苦、辛酸,使我只感到同情,再不觉得这疯疯癫癫有多么可笑。于是我走开了,很有点生自己的气,我根本就不该听他这番独白的;还埋怨自己干吗要讲那么荒唐无稽的梦魇,凭空招来了那许多痛苦——虽然为什么会这样,我却全说不上来。
我小心地下了楼,来到后厨房,看见那儿还留着几星火苗,耙成一堆,正好让我把蜡烛重又点燃了。屋里没有一点儿动静,只有一条花狸猫从灰堆里爬出来,怒气冲冲地向我招呼了一声。
炉子前面放着两条圆弧形的长椅,差不多把炉子围绕起来了,我在一条长椅上躺了下来,老狸猫跳上了另一条。我们两个,在有谁闯进来之前,各自在打瞌睡。于是约瑟夫从天花板的活门里放下一个木梯子来,那上面该是约瑟夫的阁楼吧,我猜想。
他向我拨弄过的炉栅里的火苗阴森森地望了一眼,把狸猫从它那高高的位置上一下子给扫了下去,于是自己填补了空缺,于是开始把烟草装在三英寸长的烟斗里。很明显,我擅自闯进了他的圣地,乃是一件极可耻的行为,是根本不必理睬的。他一声不吭地把烟斗塞进嘴里,两臂交叉,喷起烟来。我让他自得其乐,不去打扰。
他抽完了最后一口烟,叹了一口大气,便站起身来,走了,就像他来时一般地大模大样。
接着来了一阵有弹性的脚步声。这一次,我张开嘴来准备道一声“早安”了,可是白费劲,我只得重又闭嘴,把这声“早安”咽了下去;你只道哈里顿·欧肖正在小声小气地念他的晨祷呢——他碰到什么东西就一叠连声地咒骂什么,原来他正在屋角找一把铁铲或是一把铁锹去铲除门外的积雪。他从长椅的背后望了一眼,张大鼻孔,简直没意思要跟我招呼一下,就像不想跟我的伙伴那条狸猫讲什么礼节应酬一样。
看他所做的准备工作,我以为现在要走该是许可的了,便离了我的硬席,想跟着他走。他看出了我的心思,便用铲尖向一扇里门撞了一下,发出了含混不清的一声,算是通知我,要走只能往那儿走,假如我要挪动位置的话。
打开里门就通向正屋,那一家的女人已经起来活动了。齐拉鼓动着一只大风箱,把火焰扇上烟囱。希克厉太太跪在壁炉边,借着火光读一本书。她伸出一只手遮着眼睛,挡住了火光的热气,似乎全神贯注在书本上;只有在火星落得她一身,她责备那女仆的当儿,或者有一条狗过于把鼻子挨到她脸上,她不止一次地把它推开的当儿,这才分一下神。
我很吃惊地看到希克厉也已经在那里了。他站在炉火边,背朝着我,刚好倾盆大雨似地把那可怜的齐拉训了一顿;她在干活的当儿不时地停下来撩起了裙角,还气呼呼地叹了一口大气。
“还有你,你这个没出息的——”我跨进屋子的时候,他正转过去找他的儿媳妇开腔,还使用了鸭子呀、绵羊呀等等无伤大雅的称号,不过也往往临时缩住,用一个无声的短横(——)来代替。
“瞧你,又在那里玩你的鬼把戏!别人个个都在挣自己的面包,你却靠着我的施舍过日子!把你那废物扔掉、找些事情做做吧。算我晦气,让你永远出现在我眼前,这笔账我迟早要跟你算的。听见了吗,你这该死的贱货!”
“我就把我那废物扔掉——我不扔也得扔,你不会放过我的,”少妇回答道,把书合上了,丢在旁边的椅子上。“可是我偏什么都不干,哪怕你咒烂了舌根也没用,除非出于我的自愿!”
希克厉扬了扬他的手,对方连忙跳开去,保持一段安全的距离,显然很熟悉那只手掌的分量。
我可没有意思要看猫犬打架的场面,便只管快步上前,仿佛急于要到炉边来烤火,并不知道打扰了他们俩的吵架似的。
总算这两个人还能给自己留些体面,没有再吵下去。希克厉把两只拳头插进了口袋里,免得再发痒;希克厉太太噘起一张嘴,走到好远的一个座位边,而且果然遵守她的诺言,在我逗留的那一段时间内,始终坐着不动,成了一尊塑像。
我并没有多逗留。我谢绝了和他们一起吃早饭,等东方才有些发白,就借个机会逃到户外。外面的空气现在变得清新、沉静,而且凛冽,像一块无形的冰。
我还没走到花园尽头,房东把我喊住了,说是愿意陪我穿过旷野。多亏他的照应,因为整个山头只见一片白浪滔滔,那波涛的起伏可不就是底下地面的高低——至少有好多凹坑被填平了;昨天我打这儿走过,在心里描下了一幅地图,现在整个山冈的脉络,石坑的残迹,全都给从这幅地图上抹掉了。
我曾经注意到在路的一边,每隔六七码,竖着一块石碑,连续不断地一直贯穿整个荒野。石碑还涂了石灰,好当作黑夜行路的指导,或是逢到一场像现在那样的大风大雪,两边的沼地与坚实的路径不可分辨的时候就可以作一个标志。可是这会儿除了这里那里露出几个黑点子外,这些石碑全都连影踪都不见了。我的同伴不得不随时指点我向左或是向右走,而我还道自己正没有差错地沿着弯曲的路径前进呢。
一路上,两个人很少交谈,等来到画眉林苑的界限时[6],他便停住脚步,说是到了这里我不会再迷路了。我们的告别只限于匆匆的一鞠躬而已。于是我凭着自己的能耐,继续向前赶路,因为那看守林苑的门房,到现在还没有人住。
从林苑的门房到田庄还有两英里路,可是我相信却给我走成了四英里,有时是在林子里迷了路,有时因为整个身子陷入深洼,积雪一直埋到脖子——这种种苦处只有身历其境的人才能领会。总算,不管怎样打转,在钟鸣十二下的时候,我踏进了自己的宅子;照平时从呼啸山庄到这里的路径,算起来,就足足是一个钟点走一英里路。
我那位接收过来的管家妇和她的下手们冲出来迎接我,七嘴八舌地嚷着他们对于我已经完全不存希望了,每个人都猜想我准是倒毙在昨夜的大风雪里了,大家正不知该怎么样出发去搜寻我的尸体。我叫他们别闹了,现在不是眼看我回家来了吗?
我是连心脏都冻僵了。我拖着步子,爬上了楼,换过干衣服,在室内来回走了三四十分钟,好恢复体温。我给移到了书房,人软弱得像头小猫,简直连一点精神也没有了——连仆人为我生起来的融融炉火和他们给我端上来提神的热气腾腾的咖啡,我都没法享受了。
[1] 西洋迷信观念,说鬼魂是白色的。
[2] 指全都是些宣传基督教教义的“善书”。
[3] 当时教堂的讲坛上,放一个大垫子。
[4] 当为“下地狱去”。当时书本上遇到过于露骨的渎神或粗野的词,常故意删去,以适应上流社会的语言习惯。
[5] 指又丑又笨的孩子。英国迷信的说法,仙人要偷窃人间聪明俊秀的婴儿,用又丑又笨的婴儿和他“调包”。
[6] 英国大地主的林苑,有大片草坪、牧场、森林等,地主的宅子建筑在林苑中间,林苑入口处有门房看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