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与纳税指南(中小微企业管理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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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小微企业融资实务

第1章 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介绍

资金是企业生存的血液,也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推动力。任何一家企业的创立、生存、发展、成熟,都要以投入、保持和再投入、再保持一定数量的资金为前提,融资过程贯穿于整个企业的运行和发展中。有关资料统计显示,中国的中小微企业平均寿命相比其他企业要短很多年,平均每年都有30%左右的中小微企业关门倒闭,在企业倒闭的原因中,62%是由于融资问题得不到解决而引起的。若想使企业健康成长,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融资难是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

企业的融资渠道从企业获得资金性质上来分,可以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内源融资是指企业依靠自有财产投入来满足发展及投资需求。在企业内部通过自有资金、留存收益、折旧计提、闲置资产变现、应收账款转让、国家资金扶持(减免税及国家补贴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外源融资是指企业向外部筹集资金,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资金,并使之转化为自己的投资。

根据融资性质的不同,企业融资可以分为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两种类型。债务性融资是指企业的融资对象以债权人的身份出现,在特定期限内向融资企业提供需要按期还本付息的资金。权益性融资是指企业以出让一部分企业所有权为代价而获得资金,资金的提供者向企业提供了可供企业长期无偿使用的资金。

根据融资方式的不同,企业融资可以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指企业在金融市场上通过发行有价证券的方式直接从资金提借者手中获得资金。间接融资是指企业通过金融中介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以申请贷款等方式间接获得所需资金的过程。

本章将对中小微企业所面临的主要融资渠道从总体上进行简单介绍。

1.1 内源融资

内源融资是指公司经营活动结果产生的资金,即公司内部融通的资金。它主要由留存收益和折旧构成,是指企业不断将自己的储蓄(主要包括留存盈利、折旧和定额负债)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内源融资对企业的资本形成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和抗风险的特点,是企业生存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内源融资是企业首选的融资方式,是企业资金的重要来源。

1.1.1 内源融资的优缺点

1)内源融资的优点

内源融资的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自主性。内源融资来源于自有资金,上市公司在使用时具有很大的自主性,只要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即可,基本不受外界的制约和影响。第二,融资成本较低。公司外部融资,无论是采用股票、债券方式,还是其他方式,都需要支付大量的费用,比如券商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等。而利用未分配利润则无须支付这些费用。因此,在融资费用相对较高的今天,利用未分配利润融资对公司非常有益。第三,不会稀释原有股东的每股收益和控制权。未分配利润融资而增加的权益资本不会稀释原有股东的每股收益和控制权,同时还可以增加公司的净资产,支持公司扩大其他方式的融资。第四,使股东获得税收上的好处。如果公司将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股东,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反,少发股利可能引发公司股价上涨,股东可出售部分股票来代替其股利收入,而所缴纳的资本利得税一般远远低于个人所得税。

2)内源融资的缺点

当然,内源融资也有其不利的方面。首先,内源融资受公司盈利能力及积累的影响,融资规模受到较大的制约,不可能进行大规模的融资。其次,分配股利的比例会受到某些股东的限制,他们可能从自身利益考虑,要求股利支付比率维持在一定水平上。再次,股利支付过少不利于吸引股利偏好型的机构投资者,减少公司投资的吸引力。最后,股利过少,可能影响到今后的外源融资。股利支付过少,可能说明公司盈利能力较差,公司现金较为紧张,不符合一些外部融资的条件。

1.1.2 内源融资的方式

内源融资主要来自民营企业内部自然形成的现金流,在数量上等于净利润加上折旧摊销后减去股利。企业内源融资方式主要包括自筹融资、留存收益融资、内部集资、股利政策、折旧融资和变卖融资等。

1)自筹融资

在民营企业初创阶段,企业的资金主要是由创业者通过动用个人存款、向亲戚朋友借款等方式筹集的。此外,寻找天使投资者也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内源融资方式。

个人存款主要指民营企业创业者自己积累的储蓄。在企业的创立和经营过程中,创业者完全可以利用企业分发在自己账户里的资金来投资,还可利用除此之外属于自己的一切有价资产取得现金再进行投资。这是内源融资的方式之一,具有内源融资成本低的特点,并且资金的运用完全受创业者控制。

向亲戚朋友借款也是企业初创阶段的一种重要融资渠道,但为了避免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经常通过协议或合同的形式对双方的权责进行限制。有时还会采用合伙经营的方式,但一般都要签订书面协议。

天使投资者属于非正式的私人股权投资者,他们(如企业家或职业经理人)通过自己的勤劳和智慧积累了大量财富,有能力支持一些小型的创业项目,而且他们提供的不仅仅是一笔资金,更为重要的是,他们通常能够给创业者提供一些宝贵的意见。

2)留存收益融资

留存收益是企业内源融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内部资本来源,主要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留存收益的具体方式为不对当期利润进行完全分配,只是将盈利的一部分进行分配或向股东发放股票股利而不发放现金股利,这样就不会减少企业的现金流量。留存收益融资的优点是:可以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实力,并且可以增强企业外源融资的能力;可以通过减少企业的债务资本而降低财务风险;由于不需支付利息或股息,所以成本低。留存收益融资是企业融资方式中成本最低的一种,也是企业内源融资的主要形式。当然,这种方式也有一些不足,比如盈余公积的提取要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

3)内部集资

内部集资就是企业通过向其职工或管理者募集资金而满足生产发展需要的一种融资方式。对于处于创业初期的民营企业来说,由于缺少固定资产、信息不透明,银行往往不愿意贷款给民营企业,限制条件比较多。在这种情况下,内部集资就成为一种很重要的方式。

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民营企业吸收内部职工资金的主要方式。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一种全员入股的资合与人合相结合的企业组织形式,它一方面可以调动全体员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扩大企业的资金来源,将全体职工的闲散资金积聚起来,发挥规模效应。发展状况良好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可以转化为股份制公司,直至最后争取上市,进而突破融资的障碍与瓶颈。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还可以克服民营企业传统的家族式管理的弊端,使民营企业走上开放式经营与管理,向最终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迈进。但由于企业规模有限,内部集资通常只能作为企业的一种辅助的融资方式。

4)股利政策

股利政策是指企业如何在留存盈利和股利支付之间进行选择以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适度的股利政策有利于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以及经营的稳定,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并增强企业的内源融资能力。适度的股利政策是一个周期概念,而不是一个年度概念,即对于任意一家公司,应当在其产业周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但股利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公司发展阶段的更替而作相应的调整。

5)折旧融资

折旧融资就是把折旧基金转化为积累基金。这是企业重置固定资产,增强当期内源融资的一种重要方式。企业可通过采取缩短折旧时间、加速折旧等方式进行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以增强企业内源融资能力。缩短折旧时间,是指企业通过提高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折旧率而进行融资的一种形式。这种融资方式可以增加当期折旧额,使企业提前拿到固定资产的折旧资金,增加当期可用资金,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企业资金短缺的困难,这对于资金普遍短缺的民营企业来说具有很大作用。同时,折旧额的增加能降低企业应纳税额,因为在两家企业营业利润相同的情况下,折旧摊销额大的企业税前利润较少,所以相应减少了当期应纳税额,从而增加企业的可用资金。但如果到折旧期结束时不能按期收回折旧资金,则将极大地影响企业的固定资产更新、技术改造。

6)变卖融资

变卖融资就是把企业某一部门或部分资产清算变卖来筹集所需资金。这种融资方式是通过将企业暂时闲置或长期不用的资产变现来筹措企业所需的营运资金或用来购买新的资产。这种融资方式速度快,适应性强,但是资产变卖的价格很难准确确定,变卖资产的对象也很难选择,因此要注意避免把未来可能产生高利润部门的资产廉价卖掉。

企业在变卖资产前要先抽选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组成变卖资产小组,制订资产变卖计划。资产变卖计划包括拟订变卖的资产对象、资产出售原则、费用概算等。一般来说,选择确定的变卖资产应该是与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关系不大、盈利能力低于同行业一般水平、清算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资产。确定了变卖的资产对象以后要进行可行性研究,从经济学角度、市场发展趋势等方面仔细分析变卖资产与企业全局生产经营的关系,进而确定资产变卖的时机,对变卖资产进行科学评估。一般要选择那些准备扩大生产规模,以及经营与本企业有关配套产品的关联企业作为买主,并对买主进行必要的审查和调查。在对买主进行审查以后,通过谈判达成交易协议,完成出售资产的全过程,变死资产为活资金。

1.1.3 提高我国中小微企业内源融资比例的思路

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归根到底还在于中小微企业自身。没有中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融资难的问题将始终存在。增强中小微企业内源融资能力是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关键。要解决内源融资比例过低的难题,首先要解决企业制度问题,规范企业的治理结构。在具有良好企业制度的前提下,加强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管理,努力增加中小微企业的经营业绩,为增强中小微企业内源融资能力提供保证。中小微企业还要形成有效的自我积累机制,在政府对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下,逐步提高中小微企业内源融资比例。

1)强化资金管理,加强财务控制

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使资金运用产生最佳的效果。为此,首先,要使资金的来源和利用得到有效配合。比如决不能用短期借款来购买固定资产,以免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其次,准确预测资金收回和支付的时间。比如应收账款什么时候可收回,什么时候可进货等,都要做到准确的预测。否则,易造成收支失衡,资金拮据。最后,合理地进行资金分配,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的占用应有效配合。

加强财务控制。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在物资采购、领用、销售及样品管理上建立规范的操作程序,堵住漏洞,维护安全。对财产的管理与记录必须分开,以形成有力的内部牵制,决不能把资产的管理、记录、检查核对等不相容职责交由一个人来做。定期检查、盘点财产,督促管理人员和记录人员保持警戒而不至于疏忽。加强对存货和应收账款的管理。近年来,很多中小微企业陷入流动资金紧缺的困境,加强存货及应收账款管理是重要的解困措施。加强存货管理,尽可能压缩过时的库存物资,避免资金呆滞,并以科学的方法来确保存货资金的最佳结构。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对赊销客户的信用进行调研评定,定期核对应收账款,制定完善的收款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账龄。对死账、呆账,要在取得确凿证据后,进行妥善的会计处理。

2)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

当今,科技进步和创新已成为世界的主题,技术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而中小微企业本身是新思想、新发明、新竞争形式的源泉,知识经济的发展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挑战,中小微企业在这场新技术革命中必须发挥自身所长,走高科技发展道路,依靠科技成果,加速企业技术改造,不断推出高质量的新产品,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3)重视战略管理

中小微企业由于先天力量薄弱,单纯依靠自身实力实现产业结构调整难度大,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要注重发挥产业链的经济效益。中小微企业要尽可能与大企业构筑相对稳定的分工协作关系,形成以大企业为核心,中小微企业为其分工配套的纵向生产协作关系。在这样的分工协作关系中,大企业可以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中小微企业可以获得稳定可靠的销售渠道,降低营销成本,避免中小微企业之间的恶性杀价和过度竞争,从而维持一定的利润率,使中小微企业能够集中精力提高本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

4)强化企业自我积累机制

中小微企业要加快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加强财务约束。要明确规定企业的成本管理、财务收支和其他财务制度,避免企业乱摊成本,约束职工(包括中高层管理者)收入分配对企业积累的侵蚀。建立强制性的企业折旧制度和折旧基金使用制度。要加大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比例,在税收等制度上实行强制折旧鼓励,加快折旧速度。明确折旧基金的使用范围和途径,保证折旧基金不被侵占和挪用,使其真正用于更新改造等生产性建设上。加大企业提取盈余公积的比例,健全以留存收益增补企业资本金的制度。中小微企业尽可能将提取的盈余公积控制在国家允许的最高限度,并结合企业增资的要求,定期将超出部分转增到企业的资本金账户。

5)政府的大力支持、财税政策支持,增强内源资金积累能力

①降低税率。如降低中小微企业营业税、增值税等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②实行税收减免。为鼓励中小微企业对外出口,对中小微企业的初创期和产品与服务的出口方面,减免一定的税额。③提高税收的起征点。提高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起征点,可以减少起征点以下的中小微企业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税收。④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⑤政府采购项目向中小微企业倾斜。近年来,国家的政府采购支出直线上升为亿元。政府应当明确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份额。这样可以缓解中小微企业产品销售困难,增加中小微企业的获利能力,为内源融资提供资金来源。

6)推进中小微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内部积累提供制度环境

如果一个企业缺乏内部积累能力,单凭外部融资就想获得发展是不可能的。而产权明晰与否,是形成企业自我积累能力,能否成为市场真正主体的关键。因而应推进中小微企业产权改革,通过适当的方式,真正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竞争需要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为中小微企业增强自我积累意识提供了源动力。

1.2 债务性融资

债务性融资是指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融入资金。

债务性融资可进一步细分为直接债务融资和间接债务融资两种模式。一般来说,对于预期收益较高、能够承担较高的融资成本,且经营风险较大,要求融资的风险较低的企业,倾向于选择股权融资方式进行融资;而对于传统企业,经营风险比较小,预期收益也较小的,一般选择融资成本较小的债务融资方式进行融资。

1.2.1 债务性融资的特点与优势

相对于股权融资,债务性融资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短期性。债务性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第二,可逆性。企业采用债务性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第三,负担性。企业采用债务性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需支付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第四,流通性。债券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

债务性融资具有以下优势:第一,有减税的作用。按照现行所得税法规规定,债务筹资的成本可以抵减应纳税所得额,使企业少缴纳所得税;另外,发行长期债券筹集的资金所支付的利息,允许在税前列支,可以增加公司的股东利益。第二,提高负债率,还会激励管理人员努力工作。企业只有经营业绩好的时候,利润才会大幅上升;如果经营状况差,企业的损失也会成倍增大。因此举债会激励管理人员加倍努力,创造更好的经营业绩。第三,当企业经营业绩较好时,实行股票回购,也就是减少权益资本,一般会相应地增加负债率,但它能产生积极的市场信息——本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而且增加了公司税后利润及股东财富。

1.2.2 债务性融资的主要方式

从现有的融资渠道看,债务性融资主要包括三种方式:银行贷款融资、民间借贷融资和发行债券融资。

1)银行贷款融资

从银行贷款是企业最常用的融资渠道。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表明,我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供应有98.7%来自银行贷款。从贷款方式来看,银行贷款可以分为三类。

(1)信用贷款方式。信用贷款方式,指单凭借款人的信用,无须提供担保而发放贷款的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没有现实的经济保证,贷款的偿还保证建立在借款人的信用承诺基础上,因而贷款风险较大。

(2)担保贷款方式。担保贷款方式,指借款人或保证人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质押),或凭保证人的信用承诺而发放贷款的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具有现实的经济保证,贷款的偿还建立在抵押(质押)物及保证人的信用承诺基础上。

(3)贴现贷款方式。贴现贷款方式,指借款人在急需资金时,以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融通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中,银行直接贷款给持票人,间接贷款给付款人,贷款的偿还保证建立在票据到期付款人能够足额付款的基础上。

总体上看,银行贷款方式对于创业者来说门槛较高。出于资金安全考虑,银行往往在贷款评估时非常严格。因为借款对企业获得的利润没有要求权,只是要求按期支付利息、到期归还本金,所以银行往往更追求资金的安全性。实力雄厚、收益或现金流稳定的企业是银行欢迎的贷款对象。对于创业者来说,由于经营风险较高,银行一般不愿冒太大的风险借款,即使企业可能未来拥有非常强劲的成长趋势。不仅如此,银行在向创业者提供贷款时往往要求创业者必须提供抵押或担保,贷款发放额度也要根据具体担保方式决定。这些抵押方式都提高了创业者融资的门槛。同时,出于对资金安全的考虑,银行往往会监督资金的使用,它不允许企业将资金投到那些高风险的项目中去,因此,即使成功贷款的企业往往在资金使用方面也常常感到掣肘。

因为这些特点,对于新创企业来说,通过银行贷款解决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全部资金是比较困难的,尤其是对于准备创立或刚刚创立的企业而言。

2)民间借贷融资

在债务性融资方式中,民间借贷是一种相当古老的借贷方式。近几年来,随着银行储蓄利率的下调和储蓄利息税的开征,民间借贷在很多地方又活跃起来。由于将资金存储在银行的收益不高,那么将资金转借给他人开办企业或者从事商业贸易活动,则更能够获得较高的资金收益。从浙江到甘肃,从福建到新疆,民间借贷按照最原始的市场原则形成自己的价格。

从法律意义上讲,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包括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行为。因此,民间借贷的资金往往来源于个人自有的闲散资金,这一特定来源决定了民间借贷具有自由性和广泛性的特征,民间借贷的双方可以自由协议资金借贷和偿还方式。民间借贷的方式主要有口头协议、打借条的信用借贷和第三人担保或财产抵押的担保借贷三种方式。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逐步增强,民间借贷也正朝着成熟、规范的方向发展。在民间借贷市场上,供求是借贷利率的决定要素。在经济发达的江浙地区,民间借贷因资金充裕而尤为活跃;而在经济落后的内陆省区,资金供给不足使借贷利率趋高。在资金吃紧的时候,尤其是在央行接连提升法定存款准备金后,民间借贷利率也随着公开市场利率上涨。当然,在民间借贷市场中,借贷人的亲疏远近、投资方向的风险大小也对利率的高低有影响。

民间借贷对于创业者短期困难的解决有很大帮助。民间借贷手续灵活、方便,利率通过协商决定,借贷双方都能接受,因此对资金供给方与需求方都有好处。但是另一方面,民间借贷的风险非常大,这主要是因为它的不规范性所造成的。在借贷时,如果是找亲戚朋友借钱,往往缺少一份正式、规范的借贷合同,这样,一旦借贷双方出现问题,很容易造成纠纷,难以保证双方的利益。

3)发行债券融资

债务性融资还有一种方式是发行债券融资。债券融资与股票融资一样,同属于直接融资。在发行债券融资方式中,企业需要直接到市场上融资,其融资的效果与企业的资信程度密切相关。显然,在各类债券中,通常政府债券的资信度最高,也最容易融得资金,大企业、大金融机构也具有较高的资信度,而刚刚创立的中小微企业的资信度一般较差。

因此,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来看,中小微企业或者新创企业采用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操作空间较小,往往是政府部门、大型企业、大金融机构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是同时也应当看到,随着政策的逐步放开和调整,企业债务市场也会逐渐成为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创业者也应当做好准备,积极面对未来可能的融资机遇。

1.2.3 中小微企业债务性融资的困境

1)中小微企业自身特点所带来的债务性融资方面的困难

首先,中小微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企业信息透明度差,导致其资信不高。与大企业相比,中小微企业财务行为极其不规范,财务报告随意性大,财务信息失真严重,大都存在信息不透明的问题。其次,中小微企业技术水平低,抵御市场变化能力差。中小微企业大多数为民营企业,而且大多都是技术和市场已经比较成熟的产业,这样的产业入场门槛低,衰落压力大,易受经营环境的影响,变数大,风险大,难以吸引投资者的注意。最后,中小微企业抵押担保不足、抵押担保落实难,是当前中小微企业融资,特别是申请金融机构贷款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难题之一。

2)金融行业的特殊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不利影响

其一,金融行业实行的谨慎原则,不利于风险性较高的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谨慎原则对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非常重要,但在客观上也给风险性较高的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金融机构出于自身风险的考虑,对中小微企业债务融资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使一些非常有前途的中小微企业丧失好的发展机会。其二,金融行业存在规模经济效益,使中小微企业融资处于不利地位。我国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主要以大企业、大集团为主要的经营服务对象。对中小微企业实施贷款与大企业相比,虽然中小微企业要求的每笔贷款数额不大,但每笔贷款的发放程序、经办环节,如调查、评估、监督等都大致相同。银行对中小微企业放贷,最终会带来经营成本和监督费用的上升。

1.2.4 提高中小微企业债务性融资的对策

从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阻碍中小微企业债务性融资发展的阻力,主要来自于中小微企业自身的特点以及金融行业的特殊性。要解决中小微企业债务性融资困难,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不断改进。

1)企业自身

首先,从企业自身情况出发,制订企业发展的计划,不断向集约型经营方式转化,加强企业经营管理,降成本提质量,增加产品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从核心上提升自身竞争力,从而为吸引外部投资奠定基础。其次,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机制,特别是对内健全企业财务制度,提高企业信息透明度,对外树立诚信形象,也是解决中小微企业债务性融资问题的重要方面。健全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是提高企业融资能力的根本方面,诚实信用是一切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以此为基础用活、用好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使资金真正循环起来,达到财务效益最大化。

2)金融行业

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金融机构是最主要和最方便的债务性融资来源,与此同时,立足国情,充分发挥政府在中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调促进作用。首先,建立有利于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其次,建立灵活的抵押担保贷款制度。这一点也要结合中小微企业特点,同时需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另外,在政府主导下,建立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专门金融部门,并建立金融机构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激励机制。鼓励国有商业银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可开设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门服务渠道,提供一揽子授信额度,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承兑贴现、贸易融资等多种融资要求。尽快建立起对创造优质信贷资产的激励机制,鼓励信贷管理人员向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放贷。

1.3 权益性融资

权益性融资是指向其他投资者出售公司的所有权,即用所有者的权益来交换资金。这将涉及在公司的合伙人、所有者和投资者间分派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责任。权益性融资可以让企业创办人不必用现金回报其他投资者,而是与他们分享企业利润并承担管理责任,投资者以红利形式分得企业利润。

1.3.1 权益性融资的作用

第一,权益性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特点,无到期日,不需归还。项目资本金是保证项目法人对资本的最低需求,是维持项目法人长期稳定发展的基本前提。

第二,没有固定的按期还本付息的压力,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项目投产运营后的实际经营效果而定,因此项目法人的财务负担相对较小,融资风险较小。

第三,它是债务性融资的基础。权益性融资是项目法人最基本的资金来源。它体现着项目法人的实力,是其他融资方式的基础,尤其可为债权人提供保障,增强公司的举债能力。

1.3.2 权益性融资的主要方式

1)天使投资者

天使投资者直接将个人资本投资于新创企业。天使投资者的原型可能是50岁左右、具有很高收入和财富、受过良好教育、作为创业者很成功,而且对企业初创过程感兴趣的人。

天使投资者很有价值,因为他们愿意进行相对小额的投资。这使仅需要5万美元的初创企业能获得权益性融资,而不是多数风险投资家要求的最低100万美元投资。

但是天使投资者很难寻找。大部分天使投资者仍然不为人所知,他们通过介绍人来筛选创业者。为了找到天使投资者,创业者应该分散地利用他的熟人网络,看是否有人能给予适当引见。

有一些组织起来的天使投资者团体,如美国天使联盟(Band of Angles),这是一个拥有150位前任或现任执行官与创业者的团体,为初创企业提供建议和资本。天使联盟每个月都要集会,考虑3家初创企业的投资。它位于硅谷地区,已运营8年多,对148家早期初创企业投资了将近1亿美元。

2)风险资本

风险资本是风险投资公司投资于新创企业以及有非凡成长潜力的小企业的资本。因为风险投资行业的盈利特性,也因为风险投资家过去为那些引人注目的成功企业提供过融资,如Google公司、思科系统公司、易趣网以及雅虎网站,该行业引起了极大关注。

但实际上,相对于天使投资者以及需要融资的企业而言,风险投资家仅为很少的企业提供了资本。请记住:美国拥有这么大量的风险投资家,每年仅投资三四千家企业,相比而言,天使投资者要为3万家企业提供融资。而且,风险投资家每年仅有大约一半资金投向新企业,其余则投向需要追加融资的现存企业。

风险投资家的投资偏好也非常狭窄。例如,2002年,20%的风险资本投向电脑软件产业。

风险投资家知道,他们正在进行有风险的投资,有些投资将不会成功。实际上,多数风险投资公司预期,大约15% ~25%的投资会获得巨大成功,25% ~35%的投资会获得一定成功,25% ~35%的投资能盈亏平衡,15% ~25%的投资会失败。从获得巨大成功的企业处取得的投资收益,必须足以弥补盈亏平衡企业和失败造成的损失。

然而,对于合格企业来说,风险资本是权益性融资的可行选择。获得风险资本融资的优点在于,风险投资家在商业界联系极其广泛,可向企业提供超出投资的许多帮助。合格企业按照与自己的发展时期相适应的阶段获取资金。风险投资家一旦投资于某家企业,随后投资就会按轮次(或阶段)投入,这称为后续投资。

获得风险资本融资的重要部分是通过尽职调查过程。尽职调查过程指的是调查潜在初创企业价值并核实商业计划书中关键声明的过程。

3)首次公开上市

权益性融资的另一种来源是,通过发起首次公开上市向公众出售股票。首次公开上市是企业股票面向公众的初次销售。当企业上市后,它的股票要在某个主要股票交易所挂牌交易。首次公开上市是企业重要的里程碑。

尽管企业上市有许多益处,但它是一个复杂而成本高昂的过程。首次公开上市的第一步是企业要聘请一家投资银行。投资银行是为企业发行证券充当代理商或承购商的机构,如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CSFB)。投资银行担当企业的保荐人和辅导者的角色,促成企业通过上市的整个过程。

1.3.3 中小微企业加强权益性融资的必要性

1)中小微企业的商业模式决定了其融资应以股权融资为主

很多中小微企业的商业模式具有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这些企业投资一旦成功,企业可以赚很多钱,但债权人只能得到固定回报;相反,它们投资失败,损失可能就会转嫁给债权人。这种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决定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应该以股权融资为主,而不是以债权融资为主。股权融资通常有两种途径:一是内源融资,就是自己赚钱、滚雪球,中国的民营企业绝大多数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二是外源融资,即上市或者吸引别的投资者入股。

2)当前的金融体制也决定了中小微企业必须开拓股权融资的渠道

在我们现有的金融体系中,商业银行特别是大中型商业银行占据着主导地位,以银行为媒介的间接融资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出于贷款安全性和盈利性的考虑,大中型商业银行没有也不可能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给予足够重视,这是商业银行作为营利性企业的天性所决定的。“嫌贫爱富”这个词对商业银行来说,并不是贬义,而是它必须恪守的游戏规则。这里面真正出问题的不是商业银行,根源在于我们的金融服务体系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主体架构仍然瞄准了大型企业,并非针对中小微企业而设计。

3)加大股权融资可以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的公司治理

众所周知,众多急需资金的中小微企业因其公司治理落后、财务信息不透明、财务结构不合理等原因被商业银行排除在优质客户之外,难以受到商业银行的青睐。中小微企业要想做大做强,首先应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从这个意义上,企业选择在创业板上市或者引进战略投资者,都可以从根本上完善中小微企业的公司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企业扩大融资渠道提供了保障。

1.3.4 中小微企业权益性融资的模式选择

1)充分利用好创业板市场

自2009年3月31日凌晨起,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成为金融海啸肆虐全球当中一个非常利好的消息,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海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其中,关注最多的是该办法中规定的“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准入门槛。从全国来看,达到这个入门标准的企业何止千万家,只是苦于在主板上市的要求太高,使很多中小微企业难以在主板上市。另外,有很多中小微企业因为资金的问题,难以将企业快速做强做大,而手中有很多剩余资金的风险投资商和个人由于目前主板市场股市低迷,也不敢在主板市场大规模投入,只好将闲置的资金放在银行里躺着睡觉。因此,此时推出创业板市场,是中国在应对全球金融风暴过程中在资本市场的一个重大举措,这个办法出台得正是时候。

对于创业板市场,还有两点建议。第一,对中小微企业的准入应该实行宽口径,让更多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能进入这一融资平台。国家可以根据专家的报告指定产业发展方向,让更多从事相关行业的中小微企业能够进入创业板,哪怕有些企业资信条件不太高,或者其资产是无形的,甚至它只有设计图纸,也给它们进入融资平台的机会。至于投资者愿不愿意将钱投给它们,那就由市场上的专业化投资团队来作选择了。第二,对创业板市场上的投资者要实行严口径,要严格审查投资者的资质。这一点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美国在创业板市场上大量培育专业化的投资团队,如让私募基金、慈善基金、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等加入到投资的团队中,由他们去挑选优质的中小微企业,把宝贵的资金投资到那些有技术含量但缺乏良好融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身上。同时我们要借鉴日本创业板失败的教训,防止大量散户冲进创业板过度炒作,最终让新生的创业板走向歧途。创业板需要有慧眼识金的投资团队进来,要将大量追涨杀跌的散户排除在外。

2)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共赢

创业板的开设确实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中小微企业都可以进来融资。作为一个市场,创业板的容量是有限的,能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都是中小微企业中的佼佼者。毕竟在创业板上市是有门槛限制的,实际上,仅凭“企业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这一条,就可以将目前中小微企业中的绝大多数企业拒之于创业板的大门之外。也正是因为存在着诸多条件的限制,对照创业板上市标准,目前适合在创业板上市的中小微企业为3000~5000家,而保守估计,我国的中小微企业超过4000万家,也就是说,能在创业板上市的中小微企业真的是“万里挑一”。可见,能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只是中小微企业里的极少数,更多的公司还是被排斥在了创业板的大门之外。

即便是符合上市条件的3000~5000家中小微企业,也存在一个上市的时间安排问题。如A股主板市场开设了19年,但目前主板市场上的上市公司只有1600余家。中小板的新股发行是比较迅速的,但推出5年来也只是诞生了270余家上市公司。因此,就算创业板推出来了,要将当前符合上市条件的3000~5000家中小微企业安排上市,即便每年上市500家,也需要10年的时间才能安排完毕。而10年对于一家中小微企业来说又是多么漫长,这其中又要发生多少变故?毕竟目前我国中小微企业的寿命大多数也只有3~5年的时间。因此,对于绝大多数中小微企业来说,创业板并不是它们的救命稻草。如果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创业板上,这肯定贻误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当前的创业板市场只能解决小部分中小微企业的股权融资问题,对于大部分中小微企业而言,吸引战略投资者入股是一条更为踏实和便捷的路。而引进战略投资者首先就需要解决一个观念问题,即我们发现很多民营企业一方面急需资金,另一方面却不愿与别人分享信息,更不愿与别人分享权力,总想让别人承担出资风险,却不愿与别人分享企业控制权。这一问题背后反映的就是中小微企业公司治理的不健全,经营观念的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