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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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的生活(1)

在决定着手写我的故事的时候,我其实是有些惶恐不安的。童年时光被我深埋在心底,仿佛被一层金色的迷雾笼罩着,长久以来,我一直近乎迷信似的不愿意拨开这层包裹着我的童年的记忆的薄纱。写自传是一项苦差事。每当我沿着时间的纽带想要回到过去、辨别往昔记忆时,我发现经过岁月的冲刷,对过去的记忆哪些是事实,哪些是想象已经分不清楚了。女人总是凭借想象来描绘她的童年。尽管我生命之初的岁月里的记忆依然刻骨铭心,但是“牢房一般的阴暗却占据了我此后的全部时光”,不仅童年时代的欢乐和悲伤大都成为往事前尘,不再那么强烈沉痛;连同在我启蒙教育过程中遭遇的那些重大事件,也都随着以后更加激动人心的伟大发现而被淡忘了。因此,为了不显得冗余,我还是只挑选一些对我来说最有趣也最重要的生活片段,勾勒出生命的白描吧。

【童年的时光】

1880年6月27日,我出生在美国东南部阿拉巴马州北部的一个小镇——图斯昆比亚[1]。

我父亲家的先人是来自瑞士的卡斯帕·凯勒家族,他们最初定居在马里兰州。在我的瑞士祖先中,有一个人曾是苏黎世聋哑学校的首位教师,还曾写过一本关于学校教学内容的书——这不是某种异常的巧合;这句话说得非常对:“一个国王的祖先中不一定没有一个奴隶,一个奴隶的祖先中也不一定没有一个国王。”

我的祖父,卡斯帕·凯勒的儿子,踏上阿拉巴马州的广袤大地,并最终定居在那里。大人们给我讲过祖父一年一次骑马从图斯昆比亚去费城采购新开垦地所需的农具,妈妈保留了许多祖父寄的家信,里面有对旅行生动迷人的记述。

我的祖母凯勒是一个拉法叶[2]副官的女儿,那名军官叫亚历山大·穆尔;祖母也是亚历山大·斯鲍茨伍德的孙女,这位斯鲍茨伍德先生是弗吉尼亚州最早的殖民总督。此外,祖母也是罗伯特·E.李[3]将军的二表妹。

我的父亲,亚瑟·H.凯勒,是南北战争时南方联邦军队中的一个上尉,而我的母亲凯特·亚当斯是他的第二个妻子,两人年龄相差很大,母亲年轻很多。母亲的祖父是本杰明·亚当斯,他娶了苏姗娜·E.古德休为妻,他们在马萨诸塞州的纽伯里住了很多年。他们的儿子查尔斯·亚当斯就出生在马萨诸塞州的纽伯里港,后来他搬到了阿肯色州的海伦纳。南北战争爆发后,他代表南军参战,后来官至准将军衔。他娶了露茜·海伦·埃弗雷特为妻,露茜和爱德华·埃弗雷特、爱德华·埃弗雷特·希尔[4]博士同宗同门。战争结束后,夫妻俩搬到了田纳西州的孟菲斯。

我一直住在一个狭小的厢房里面,直到疾病令我丧失了视觉和听觉。当时这个房子由一个四方形的大房间和一个小的方形房间构成,仆人们都睡在那个小房间里。这是南方人的习俗,他们会挨着宅第建一座附属的厢房,以备不时之需。这个家是我父亲在内战结束后建造的,娶了我母亲后,他们就在此定居了。房子完全被葡萄藤、攀爬的蔷薇和金银花覆盖了,从花园望去,那里就像一个巨大的凉亭。而那个小门廊则被满眼的黄玫瑰和南方茯苓花所遮蔽,因此这里就成了蜂雀和蜜蜂最常出没的地方。

距离我们家玫瑰小凉亭几步之遥便是凯勒家的老宅了。这里也被叫做“常春藤绿地”,因为房子和绕房一周的树丛及篱笆全被美丽的英格兰常春藤所覆盖。这个老式的花园正是我童年时代的天堂。

苏利文老师到来之前,我一直习惯于沿着正方形的黄杨木树篱摸索前行。嗅觉是我的向导,通过气味,我发现了刚刚开放的紫罗兰和百合。也正是在这个小花园里,我发火之后,总会到这里把自己涨得通红的脸埋进凉爽的树叶和草丛之中,以此来平复激动的情绪。在花园里迷失自己是一件很有趣的事,从一个地方漫游到另一个地方也带给我无穷的快乐。探寻的过程中,会突然碰到一枝美丽的藤蔓,通过触摸它的叶子和花蕾,我知道这就是那株覆盖着远在花园尽头的摇摇欲坠的凉亭上的葡萄藤!这里还有摇曳的铁线莲、垂落于枝叶间的茉莉花以及一些叫做“蝴蝶百合”的稀有花卉,它的花瓣犹若蝴蝶的一对美丽易折的翅膀。而我最爱的是玫瑰,我从来没有在北方的温室里见过长得那样繁茂美丽的玫瑰。花木沿着门廊形成了一道长长的花彩,空气中弥漫着沁人的芳香,那种清醇的味道丝毫不沾染泥土的浊气。每天早晨,在露水的沐浴中,玫瑰娇柔纯美,这时我就会禁不住遐想,这些花儿会不会就是上帝花园中的常春花呢?

生命的伊始都是那么简单而纯真。我来到世间,和所有家庭里的第一个孩子一样,观察这个世界,拼力征服这个世界。为了给我起名字,家人还颇费了一番周章。第一个孩子的名字当然不能随随便便,每一个人都参与其中。我的父亲要给我取名“米尔德莱德·坎贝尔”,此人是父亲极为崇敬的一位祖先,对于这个名字,父亲拒绝让步修改。而我的母亲则按照她自己的意愿解决这个问题,她认为我应该随她母亲的姓氏。她母亲少女时代的名字是“海伦·埃弗雷特”。没想到的是,就在一家人兴高采烈地带我去教堂洗礼的路上,父亲把起好的名字给弄丢了,这再自然不过了,因为那是一个父亲本不喜欢的名字。所以,当牧师问他的时候,他只记起来我的名字已经定好了随我外祖母的姓氏,于是他给婴儿取名叫“海伦·亚当斯”。

我从家人口中得知,当我尚在襁褓中的时候,我就显示出了急躁而固执的个性。我会执意模仿别人做的每一件事情。在六个月大时,我就能咿咿呀呀地说出“你——好”之类的词句。有一天,我十分清晰地说出了“茶,茶,茶”,这引起了家里每一个人的注意。即便是在我生病之后,我仍然记得在我生命最初几个月里所学到的一个词,那就是“水”,在我所有的语言功能丧失殆尽后,我仍旧一直努力说出“水”这个词,直到学会拼写这个词后,我才停止模模糊糊地说“水——水”。

家人还对我讲了我一岁时学走路的情景。那天,母亲把我从澡盆里抱出来放在她的膝盖上,树叶在耀眼的阳光里闪动,像舞蹈一样,在光洁如镜的水泥地上投映出摇曳婆娑的光影,我突然被这眩目的景象吸引住了。于是,我从母亲的腿上滑下来,踉踉跄跄地追逐地上的阴影。冲动劲一过,我就站不稳而跌倒在地,哭着叫着要母亲过来把我抱起来。

这种快乐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一个短暂的春天,一个知更鸟和嘲鸫啁啾欢唱的春天,一个鲜花盛开、蔬果充实的夏天,一个漫山红叶、满地金穗的秋天倏忽而过,在一个好奇天真、欢喜快乐的幼儿脚下,季节留下了自己最后的礼物。随后,在一个阴沉萧索的二月,疾病封闭了我的眼睛和耳朵,将我抛进一个新生婴儿般的无意识状态。这种病叫“急性胃脑充血症”。医生认为我活不了了,然而某天早晨,我身上的烧突然退了,就像它到来时那样神秘莫测。那天早晨,家人都因我的病愈而欢欣喜悦,但是没有一个人(连同医生在内)知道我再也看不见,再也听不见了。

对那个疾病我还有些含糊不清的记忆。我特别记得母亲给予我的悉心呵护,她在我一连数小时醒着的焦躁和疼痛之中尽量抚慰我。我会在睡觉过程中惊醒,随之而来的是巨大的痛楚和折磨,我试图转动眼睛,然而它是如此干涩灼热;我把头扭向墙壁,因为那里曾有迷人的亮光,但是我只能看到暗淡模糊的一片,而且每天都在变暗。事实上,除了这些短暂的记忆,如果它们还是记忆,一切仿佛都不是真的,虚幻得如同一场噩梦。渐渐地,我习惯了这包裹我的寂静和黑暗,也没有意识到这种生活有什么与众不同,直到她——我的老师——到来的那一天,她引导我进入了精神自由的境界。但是不管怎样,在我生命的最初十九个月里,我曾对这个世界匆匆一瞥,在广袤的绿色田野里跑过,仰望过明媚的天空,爬过油绿的树,闻过芳香的花,这些烙印是随后而来的黑暗所无法抹煞的。如果我们曾经看见,“那一天就属于我们,那一天所有的一切为我们出现”。

【漫漫黑夜中的光明】

我已经想不起病后的头一个月里都发生了什么。只记得母亲做家务的时候,我不是坐在母亲的腿上,就是紧紧地抓着她的衣服跟在后面。我用双手去摸每一件物品,来了解它们的形状,也用手来分辨、学习每一个动作,通过这种方式,我明白了许多事情。而后不久,我就想要和别人沟通交流,于是,开始本能地做一些简单的手势。比如用摇头表示“不是”,用点头表示“是”;往回拉的动作表示“来”,向外推则表示“去”。如果我想吃面包怎么办?我就会模仿切面包片和涂抹黄油的动作。如果我想让母亲在晚餐时做点冰激凌吃,我就会做出开动冰柜和浑身颤抖的动作来表示“冰凉”。不仅如此,我的母亲也成功地让我领会了很多事情。当她想让我为她拿东西的时候,我马上就能明白,会跑到楼上或她告诉我的其他任何地方。我要感谢母亲用她充满爱的智慧驱散我身边的黑暗,在漫漫黑夜中带给我光明,让我体会到生命的美好。

我渐渐明白了在我身上会发生什么。在我五岁的时候,我学会了把干净的衣服叠好收起来,我还能在洗衣房送来的衣物中辨别出哪些是自己的衣服,母亲和姨妈要外出的时候总要换上外出的服装,这样通过辨别她们的服装,我也就知道了,总是央求她们带我一起去。家里有客人来的时候,我就会被叫出来打招呼;客人走的时候,我会朝他们挥手道别。我依稀记得这个手势的意思。有一天,一些绅士来拜访母亲,我感觉到了他们进屋后大门关上时的震动和别的响动。突然我灵光一闪,趁着没人拦着,我急忙跑上楼穿上了会客的礼服。我站在镜子前,学着别人的样子,往自己的头上抹油,还往自己的脸上涂厚厚的香粉。随后,我在头上别了一块面纱以便能遮挡住我的脸,面纱一直垂到肩膀处,我还在我细小的腰间围了一个不相称的硕大的裙撑,裙撑在我身上直晃荡,差点就掉下,从裙边露出来。于是我穿着这身“盛装”,走下楼去逗众人开心。

我已经不记得最初意识到自己与众不同是什么时候,但我在老师来之前就已经知道了。我发现我的母亲和我的朋友们都不像我这样使用手语,他们需要什么东西只用嘴说就可以了。有时候,我会打断正在谈话的两个人,用手去摸他们的嘴唇,我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也不明白为什么我不能那样,因此而懊恼异常。我试着活动自己的嘴唇,疯狂地模仿他们说话时嘴唇的动作,但是毫无用处,无奈的结果令我沮丧而又愤怒,我又踢又叫,直至筋疲力尽。

我想那时候乖戾顽皮和乱发脾气时心里是懊悔的,因为我记得曾经伤害过我的保姆埃拉小姐,我曾狠狠地踢过她。可是在我因为得不到想要的东西而闹脾气时,这种歉疚感不曾让我收敛一些,一次也没有过。

在早年的岁月,我有两个忠实的伙伴。一个是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小姑娘,她叫玛莎·华盛顿,是我家厨师的孩子;还有一只老猎犬贝拉,年轻的时候也是一只好猎犬。玛莎·华盛顿明白我的手势,所以同她交流我很少遇到困难,她总能明白我要她做的事。在她面前发号施令让我感到高兴,她总是迁就我的蛮横和专制,不会冒险同我正面冲突。我那时争强好胜,从不在乎后果如何。我十分清楚自己要干什么,而且总有自己的办法,哪怕费尽千辛万苦也要完成。我们花了大量的时间在厨房里玩,揉面团儿,做冰激凌,研磨咖啡豆,为烤制蛋糕争吵不休,还给聚集在厨房台阶上的母鸡和火鸡喂食。这些家禽都很温顺,它们会从我手里取食,这样我也能感受到它们的存在。有一天,一只大雄火鸡从我手里叼走了一个番茄,然后迅速跑掉了。或许是受到了“火鸡先生”成功经验的鼓舞,我们把一块厨师刚刚烘焙好的蛋糕悄悄地搬到柴火堆旁,吃得一点不剩。后来我生了一场大病,还想那只火鸡是不是也一样遭到了报应。

珍珠鸡喜欢把巢藏匿在偏僻角落里,在深草丛里搜寻鸡蛋是我最大的乐事之一。我想找鸡蛋的时候无法直接告诉玛莎·华盛顿,但是我会攥起拳头,再把它们放在草地上,表示草地里圆的东西,而玛莎总能明白我的意图。如果运气好,我们就会找到一个鸡窝,可是我从来不会让玛莎把鸡蛋带回家,我会用力地比划让她明白,她得把鸡蛋扔在地上打碎。

谷仓、马厩,还有每天早晚给奶牛挤奶的庭院,都是我和玛莎无穷无尽的快乐源泉。挤奶工给牛挤奶的时候会让我把两手放在牛身上,我总会好奇地在奶牛身上摸来摸去,因此我也经常被奶牛尾巴狠狠地抽来抽去。

为圣诞节做准备总会令我欢欣鼓舞。当然,我并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但是我喜欢节日里满房子弥漫的香味以及为了让我和玛莎·华盛顿安静下来而给我俩的花样繁多的美食。我俩也会有不顺心的时候,但是这丝毫也不妨碍我们享受节日的快乐。大人们会允许我们俩帮他们研磨香料,挑拣葡萄干,或者舔搅拌馅料的勺子。我也像其他人那样把自己的长袜挂起来,因为大家都这样做。我记得我对这种仪式并不是很感兴趣,也没有因为好奇而天不亮就起床到袜子里找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