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乐律二
今教坊燕乐1,比律高二均弱2。“合”字比太蔟微下3,却以“凡”字当宫声,比宫之清声微高。外方乐尤无法4,大体又高教坊一均以来。唯北狄乐声5,比教坊乐下二均。大凡北人衣冠文物6,多用唐俗,此乐疑亦唐之遗声也。[112]
注释
1 教坊:古代宫廷中负责管理宫中乐舞艺人的官署。燕乐:又作宴乐,古代宫廷中用于宴会时表演的音乐。
2 二均:两个音阶。弱:差一点。
3 微下:稍为低一点。
4 外方乐:外国音乐。
5 北狄:北方外族。
6 衣冠文物:泛指社会生活文化。
译文
现在宫里教坊的燕乐,比原来(唐代)的声律高出二个音阶差一点。(记谱用的)“合”字(黄钟)比太蔟的音阶稍低,却以“凡”字来当作宫声,比黄钟的清宫稍高。中原以外的音乐尤其没有法度,大体又高出教坊音律一个音阶。只有北方少数民族的音乐,比教坊的音乐低两个音阶。大抵北方民族的社会文化生活,多沿用唐代的习俗,这套音乐恐怕也是唐代音乐的遗声。
表2 唐宋十二律管长比较表
今之燕乐二十八调,布在十一律,唯黄钟、中吕、林钟三律,各具宫、商、角、羽四音;其余或有一调至二三调,独蕤宾一律都无。内中管仙吕调,乃是蕤宾声,亦不正当本律。其间声音出入,亦不全应古法。略可配合而已。如今之中吕宫,却是古夹钟宫;南吕宫,乃古林钟宫;今林钟商,乃古夷则商;今南吕调,乃古林钟羽。虽国工亦莫能知其所因。[113]
译文
今天的燕乐二十八调分布在十一律上,只有黄钟、中吕、林钟三律各自具备宫、商、角、羽四个音;其余的律有的有一调,有的有二三调,唯独蕤宾这一律一个调都没有。其中的管仙吕调是蕤宾声,但也不算是本律。这二十八调中的声音也有出入,也不完全合乎古代法度。仅是大体上可以互相配合而已。例如现在的中吕宫,却是古代的夹钟宫;南吕宫是古代的林钟宫;现在的林钟商,是古代的夷则商;现在的南吕调,是古代的林钟羽。即使是国家级的乐工也不知道个中缘由。
古法:钟磬每簴十六1,乃十六律也2。然一簴又自应一律3,有黄钟之簴,有大吕之簴,其他乐皆然4。且以琴言之,虽皆清实5,其间有声重者,有声轻者。材中自有五音,故古人名琴,或谓之清徵,或谓之清角。不独五音也,又应诸调。予友人家有一琵琶,置之虚室,以管色奏双调6,琵琶弦辄有声应之7,奏他调则不应,宝之以为异物。殊不知此乃常理。二十八调但有声同者即应;若徧二十八调而不应,则是逸调声也8。古法:一律有七音十二律,共八十四调。更细分之,尚不止八十四,逸调至多。偶在二十八调中,人见其应,则以为怪,此常理耳。此声学至要妙处也。今人不知此理,故不能极天地至和之声。世之乐工,弦上音调尚不能知,何暇及此?[115]
注释
1 钟磬:古代的敲击乐器。钟,中空,多以铜、铁制造,以槌叩击发声。磬,多以石、玉或金属制造。簴(jù):悬挂钟、磬的架子。
2 十六律:古乐律,是古代的定音方法,即用三分损益法将一个八度分为十二个不完全相同的半音的一种律制。各律从低到高依次为黄钟、大吕、太蔟、夹钟、姑洗、中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习称“十二律”。比这十二律高的音再加一个“清”字。十二律再加上清黄钟、清大吕、清太蔟、清夹钟后,习称“十六律”。沈括对“十二律”“十六律”论之甚详,《梦溪笔谈》卷五、卷六中有多篇论及,可以参阅。
3 应:对应。
4 他乐:其他乐器。
5 清实:清越而充实。
6 管色:管乐器。双调:燕乐二十八调之一。
7 辄:就,便。
8 逸调:二十八调以外的音调。
译文
古法:钟磬每簴十六个,就是十六律,而且每一簴又自对应一个音律,因此有黄钟之簴,有大吕之簴,其他乐器都一样。就拿琴来说,虽然都是清脆充实,当中有声音重的,有声音轻的。用来造琴的材料里面本身已经存在着五音,因此古人为琴取名,有的叫作清徵,有的叫作清角。不仅是五音,琴还应和各种声调。我朋友家里有一张琵琶,放置在空房子里,用管乐器吹奏双调时,琵琶的弦每每发出声音应和着,吹奏其他声调则不应和,于是就把它珍而重之,以为是神异的器物。殊不知这只是常理。二十八调只要音高相同的便会应和;假如奏遍二十八调而不应和,那就是调式之外的音声了。古法:一个乐律可有七个调式的主音,十二个乐律,共有八十四个音调。如果更仔细区分的话,还不止八十四个,调式以外的音调多得很。偶然落在二十八个音调里,人们见到出现共鸣,就认为是神奇的事,这不过是平常的道理而已。这是声学至为微妙的地方。现在人们不知道这道理,所以不能奏出天地间最和谐的声音。世上的乐工,连弦上的音调还不晓得,哪有时间顾及这些呢?
赏析与点评
这条说明了音乐共鸣的道理。
图7 图为编钟与编磬悬挂示意图,一架十六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