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北国草(从维熙文集①)(1)
【卷头语】
这部长篇小说的诞生,有着它十分坎坷的历程。如果把它比作婴儿的话,作者是经历了长期的阵痛才把它生下来的。我这样写,绝非故作耸人听闻之谈,实因它和我一起经历了时代的磨难,致使它到今天才能分娩。
20世纪50年代中期,在新中国历史的晨钟声中,我曾两次奔赴北大荒,和全国第一支拓荒者的队伍——北京青年志愿垦荒队,在冰天雪地的荒原上,同吃一口锅里的苞米粒饭,同在一间茅屋里的大炕上滚。我爱上了这茫茫草原,并和那些充满献身精神的年轻人,成为知心的朋友。从那时起,我就立下了描写拓荒者艰苦创业生活的宏愿。为此,我拄着一根防狼棍子,在长满齐腰高野草的荒原上奔走,相继访问了天津和哈尔滨青年垦荒队。当我带着北国霜尘回到北京,伏案准备写这部小说时,人所共知的那场1957年的政治旋风,卷走了我手中的那支笔……
在那漫长的改造生涯中,最初,我曾一度放弃了写这部小说的意念。但是那些拓荒者的音容笑貌,像影子一样,紧紧地跟随着我,甚至在梦中,也不止一次地出现过那开满野花的荒原——我真是欲罢而不能了。我再次下了决心,一定要把那些让我魂牵梦萦的同时代人写出来,以了却我的夙愿。可是怎么写呢?当时正处在“大跃进”的年代,我和我的许多“同类”,在京西一个山沟沟里,干着盖疗养院的“赎罪”劳动:白天,抡着铁锤开山破石;晚上,还要挑灯夜战到更深。一天的劳动之后,浑身就像散了骨架一般,哪儿还有提笔写作的精力呢?!即便是产生了强烈的创作冲动,手也难以伸出被窝。因为我们住的帐篷,在严冬时节不生炉火,因而无法把自己想写的东西变成文字。没有办法,只好靠每月的四天公休,返回京城休息时昼夜进行笔耕。虽然,这对于自己是过于严酷了,但思想沉湎于北大荒的沃土之中,倒也是苦中有乐。
小说初稿的进展是神速的。我把它命名为《第一片黑土》。按说,我呕心沥血地写这部同时代人开拓北大荒的小说,虽然说不上是积极表现,也绝非一种“反改造”的行为吧!但是在1959年反“右倾”运动开始之后,因为我向党“交心”时谈及了对反“右派”及“大跃进”的真实看法,于是我写这部充满献身精神的小说,亦被视为反党的行为,写进了送我去劳动教养的“结论”之中。机关保卫部门对我进行了查抄。几年后,劳改单位将这部长篇手稿退还给我,上面虽然批注着“小说没发现问题”的字样,但结论却不能更改——我为写它负荆戴冠,因而这部小说的分娩是带着时代的血痕的。
不管怎么说,小说手稿是退给我了,这对于身陷囹圄的我来说,是个最大的安慰。我借着劳改队休假之际,把手稿带到家中叮嘱我母亲:家中什么东西都可不要,千万不能把这部二十七万字的稿子给丢掉。到了“史无前例”——“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年代,我的这部手稿到底还是和我的藏书一块儿化成了纸灰,飞上了九天……
惋惜是没有一点用处的。当1979年党召回她蒙冤的儿女后,我当即恢复了重写这部长篇的力量。当时正值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国家百废待兴,迫于革命良知,我暂时把这部长篇小说的写作设想放下,投入了“反思文学”的创作。在写《大墙下的红玉兰》《泥泞》等中篇小说的同时,开始了《北国草》的重新构思。因为时代向前跨越了近三十年,重写50年代拓荒者生活的小说,既有一个站在历史高度剖析生活的问题,又有一个历史感和时代感融合的问题。当初,杨华、徐世华等青年朋友,在荒地上翻起第一犁黑土的地方,现在已经成为拥有四十八万亩土地、每年上缴国家七八千万斤粮食的宝地;小伙子杨华从一个垦荒队队长,已经变成一个国营农场的副场长;姑娘徐世华,经历了北大荒的生活磨炼,已经成为中共黑龙江省委委员。我该用多大的篇幅,才能把这些生活的巨变描绘出来呢?这时,当年的垦荒队队员——现在的机械修理能手杜启发,从北大荒来北京探亲,特意来家里看望我。他建议我着重描写他们初到北大荒时的创业艰辛,刻画出50年代青年人的精神风采。他的话对我很有启迪,我决定把作品的立脚点放在80年代,把视线的焦点对准50年代,力求使这部长篇小说既有历史感,又具有新时期的特色——道理很简单,因为我是写给当代青年朋友们看的,不注意到这一因素,作品将会为之失色!
艰苦的笔耕又一次开始了。
我重新翻开我的朋友——拓荒者文俊峰送给我的“垦荒日记”。这厚厚的日记本,跟随我走过漫长的“驿站”,我把它和少许几本我最爱的书,放在每个“驿站”的枕边。我曾无数次地翻阅它,今天,我又把它翻开了。但我的心情异常沉重,因为这个对敌人疾恶如仇、在朝鲜战场上因枪毙两个美国战俘而犯过错误、对伙伴却无比宽厚豁达的小伙子,在不久前因雷汞爆炸而双目失明了。当初,他把“垦荒日记”送给我,就是为了叫我写出描写拓荒者生活的书,如果这部长篇不那么多灾多难的话,他也许早就读到这本书了。现在,我恢复了写作的权利,他却无法目睹这部书了。我抚摸着这厚厚的日记,心里确有负债之感。为了偿还良心上的债务,我星夜兼程地写、写!我把他挥手之间枪毙敌人,却怎么也不忍心枪毙两匹病马,以及误伤小马驹的真实情节,都写进我的长篇小说里了。
还应当感谢在我危难中保护我的亲友,在我身陷囹圄之时,他们为我保存了我在荒地生活的笔记。历经二十多年的风风雨雨之后,这些笔记本中的纸页虽已变黄,但我拄着防狼棍子走访天津、哈尔滨青年垦荒队的足迹,仍然历历在目。翻开残破不全的纸页,草原的风扑面而来,那么多青年朋友的形象跃出纸面。他们使我热血沸腾,他们给了我坚毅的力量。
我沉睡了多年的童心被他们唤醒了。
我仿佛回到了50年代青春的摇篮中。
记得,我在哈尔滨青年垦荒队生活的日子里,曾看到这样一个生活场景:一个垦荒队队员从狼穴里掏来了三只待哺的小狼崽,这个调皮而善良的年轻人,像喂养婴儿一样喂养它们,给它们找兔肉和狍子肉吃,以求能驯服感化这三只小狼崽。但是这个小青年的善良,受到了严厉的惩罚:有一次他把手伸进笼子里喂食时,一只小狼崽一下咬住了他的食指,几乎把这个小青年的食指咬断。这个小青年哭着对我说:“你看,我是一片好心,想不到……”我说:“小兄弟,你应该认识大自然的严酷,仅仅用善良是没办法感化北大荒的。”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话对他起了作用,他用手绢缠住流血的手指,把三个狼崽从笼子里揪出来,挂在一棵小柳树上,拿来车把式用的大皮鞭子,挨个抽打这三只狼崽。他还嫌不解气,又在鞭梢上缠上了细铁丝,抡圆了鞭子狠狠地抽打着,每抽打一下,狼崽就发出嗷嗷的叫声,直到这三只狼崽伸腿瞪了眼,他还不住手地疯狂地抽打着。这个小青年给了我很深的印象,虽然我没有把这个生活细节写进小说,但是他使我孕育了小说中石牛子这个人物形象。
因而,应当说这部长篇小说中的人物,虽是以北京青年垦荒队为背景,但是融进了北大荒各个青年垦荒队的生活。关于小说创作,鲁迅先生在回答《北斗》杂志社提问时说:“模特儿不用一个一定的人,看得多了,凑合起来的。”我在写这部长篇时,极力摆脱生活中人物原型对我的羁绊,开阔眼界,驰骋思维,不但把北大荒几支垦荒队的生活熔于一炉,还把50年代青年人所共有的基本素质,糅进了小说的字里行间。因为写小说不是照相,而是高难度的艺术创作。特别是长篇小说,它的最高使命在于塑造出各种不同的艺术典型,使读者既能透过作品,管窥一定历史时期的面貌,又能得到美的启示和美的享受。从这个意义上说,这部小说虽然是以北京青年垦荒队为背景,但书中的人物和故事,已跨越出北大荒这个单一的生活舞台,表演的是50年代一代青年人的戏剧。我很怀念50年代,我用笔表达了我对过早流逝了的春光的眷恋,我用笔表达着我对同时代人的一片挚情。
今天,我把50年代青年的群像,呈现给读者了。但面对厚厚的稿纸,自愧之感油然而生。因为落墨在稿纸上的东西,远远没能描绘出他们的理想、情操和对事业、爱情的执着追求。惭愧之余,唯一能自慰的是,我没有拔高他们,力求能概括当时的生活,再现50年代的青年形象。他们虽然都绝非完人,但他们的心灵是美好的——他们没有愧对青春这个圣洁的字眼,他们没有虚掷大好年华。
小说在1983年《收获》连载之后,我接到很多青年朋友的信函。我想,青年朋友对它所以如此热情,并非我笔墨之功力,而是80年代青年和50年代青春儿女灵犀相通之故。在青年朋友们的鼓励下,我对《收获》的发表稿,又进行了一次修改,以求不负青年朋友们的期望。
谨将此书献给当代的青年朋友!
谨把此书献给50年代的一代风流!
谨用此书告慰垦荒烈士马俊友的母亲——因为她把唯一的儿子,献给了北大荒的沃土……
1983年7月20日夜于灯下
【序曲】
公元一千九百五十五年的初秋时节,莽莽荒原上空奔跑着灰色的游云。云层重重叠叠,前呼后拥,像是谁把千万座高山峡谷,一块儿抛上了九霄云天。
高空的风,恣意地追逐着、戏弄着、撕扯着云朵。那千奇百怪的云彩,一会儿像温驯的猫儿,一会儿又变成昂首抖鬃的吼狮,一会儿变成甩着长袖起舞的仕女,一会儿又变成面目狞恶的罗汉金刚。风,卷着云;云,驾着风,在广漠的铅色天空中,展示着北大荒粗犷、豪放、暴戾而美丽的性格。
茫茫天穹下的草原,浩瀚如海,疾风推着草浪,起伏跌宕,一直涌向云天相连的远方。草,到处都是枯黄的草,只有在无限远的北方,还保留着夏天的绿意,那儿是小兴安岭森林的支脉——四季常青的骑马岭。浓绿的古松,火红的枫树,穿着白衣白裙的白桦,头戴金冠的柞树……把北国边陲,织成一道彩色的围屏。
湍急的铃铛河,从它脚下流淌而过,哪儿是这条河流的源头?哪儿又是这条河流的归宿?不知道。她就像一个青春妙龄的美丽姑娘,舒展着她的肢体,横卧在渺无人烟的草甸子上,日日夜夜唱着她那永远也唱不完的寂寞而忧伤的歌。
林涛的喧哗声……
河水的低语声……
草叶的摩擦声……
野鸟的啾鸣声……
这,就是浓缩到油画画布上北大荒的肖像和它的全部音响。它原始古老、娇媚婀娜。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似乎没有在它的身上留下任何痕迹。
狼在这儿成群结队地奔跑着……
狍子和狡兔在草丛中跳跃着……
几百斤重的大野猪在红松下蹭着脊背……
蹒跚的黑瞎子在舔食着野蜜蜂的蜂房……
但是,在这一年的九月上旬,铃铛河岸的野菊花刚刚吐出嫩黄色的花蕾时,一声马嘶,震惊了这块被野兽盘踞的世袭领地。随着马嘶,一匹雪青马驮着一个背着双筒猎枪的老猎人,出现在铃铛河的河岸上。这个老猎人,大约有五十岁的光景,古铜脸,卧蚕眉,高颧骨,大眼睛。当那匹雪青马和那条细腰尖嘴的猎狗,贪馋地喝着清澈见底的河水时,老猎人在马背上手搭凉棚,挺直了腰身正向草甸子四处瞭望呢!他似乎在寻找着什么猎物,但他目光所到之处,都是波浪起伏的草海,既看不到一只麋鹿,也望不到一只狍子。他失望地摇了摇头,索性把猎枪从背后拿了下来,双腿一夹马肚子,朝一群在半空中惊叫着的大雁追了过去。
马,在荒原上奔驰……
雁,在高空中盘旋……
老猎人在马背上举枪瞄准……
猎狗在马前马后汪汪狂吠着……
“砰——”的一声枪响,老猎人打了空枪。他非常懊恼,抖缰向草原深处追了过去。半人多高的灌木丛和野蒿杂草,一会儿就淹没了他的身影,只有风把草海吹成浪谷时的刹那间,才能看见雪青马迎风抖擞着的银色鬃毛和老猎人那张古铜色的方脸。
第二枪又响了:“砰——”
领头那只肥的大雁,胸脯上的一团茸毛飘落下来,它扑棱几下翅膀,不想离开它眷恋着的伙伴,但终于失去了再飞的力气,像铅块一样,斜斜地坠落在草丛之中。
“闪电——”
老猎人勒住马缰,呼唤着灰色的猎狗。那条“闪电”,流星追月般地向野雁坠落的地方狂奔而去。
马,悠闲地寻觅着黄草中残存的青草,老猎人在马上解开腰间围着的网袋,里边有飞不高的山鸡,也有一蹦五米的狡兔。他等待着“闪电”把大雁叼回来,塞进网袋,这时,猎狗突然在不远的草丛中狂吠起来。
“驾——”老猎人急抖了一下马缰绳,“‘闪电’碰上狼了!快——”
雪青马扬了扬前蹄,“咴咴”地叫了两声,向前疾驰而去。在一排榛子树丛后边,老猎人才看清了:“闪电”遇到的不是一只狼,而是一个年轻的后生。猎狗在拼命地和这个年轻人搏斗,它时而前扑,时而后退;那小伙子手里拿着一根木棍,正在左腾右闪地和“闪电”周旋,他嘴叼着大雁的脖子,两手把棍棒舞得嗡嗡山响。尽管他几次险些被猎狗扑倒,但却毫无怯懦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