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怀瑾的人生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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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得理也饶人

鲁哀公问孔子的徒弟宰予:“祭祀土地神的神主应该用什么树木?”宰予说:“夏朝用松树,商朝用柏树,周朝用栗子树。用栗子树的意思是说:使老百姓战栗。”孔子听到后说:“已经做过的事就不用提了,已经完成的事不用再去劝阻了,已经过去的事也不必再去追究了。”

南怀瑾认为,孔子这番话虽然看起来是对历史的一个宽恕,实际上透过这个宽恕,表明了孔子认为周朝的这件事是有问题的。然而,孔子觉得文王、武王在各方面都没有错,只在这件事上还不大妥当,但对前辈的圣人不好意思多加批评,所以他说已经既成事实,再说也没有用。对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来说,既成事实,已经劝转不来,又何必再去追究呢?也就是说,与人相处,要少点追究,多点宽容,哪怕得理,也要饶人。

俗话说:“饶人不是痴汉。”因此,当双方的争论达到剑拔弩张的时候,占理得势的一方应当有“得饶人处且饶人”的风范。

 

在官渡之战打败袁绍后,曹操从袁绍的书房里找到了自己几个部下写给袁绍的密信。曹操本可以把这些写密信的人抓起来,但他并没有这样做,而是选择把密信全部烧掉。他说:“当袁绍强大的时候,连我也难自保,何况别人?”

曹操的做法很妥当。纵然是将那些人全部抓出来杀了,也毫无意义,倒不如做个顺水人情,那些人自然会对自己感激涕零,更加为自己卖力。

无独有偶,东汉的开国皇帝刘秀也曾经做过类似的事情。

刘秀进入邯郸后,检查前朝的公文时发现了大量辱骂自己,甚至有一些是策划暗杀自己的密信。但刘秀并没有追究此事,也是将这些信全部烧掉。他的这种做法化敌为友,壮大了自己的力量。

 

有句古话说:“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为人处世固然要“得理”,但绝对不可以“不饶人”。在人际交往中,得理不饶人是很普遍的现象。有些人只要觉得自己有道理,就会揪住别人的缺点穷追猛打,非逼对方“竖起白旗”不可。这样做不但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使人际关系不断恶化,为自己到处树敌。

大部分人一旦身陷斗争的漩涡,就会不由自主地焦躁起来。一方面为了面子,一方面为了利益,因此一得了“理”便不饶人。然而,“得理不饶人”虽然能让你暂时吹响胜利的号角,却也会成为下一次争斗的前奏。因为对方虽然这次“战败”了,但为了面子或利益,他自然要在下一次“讨”回来。

 

一位高僧受邀参加一场素宴。在满桌精致的素食中,有一盘菜里竟然有一块猪肉,高僧的徒弟故意用筷子把肉翻出来,打算让主人看到。没想到高僧却立刻用自己的筷子把肉掩盖了起来。不一会儿,徒弟又把猪肉翻出来,高僧再度把肉遮盖起来,并在徒弟的耳畔轻声说:“如果你再把肉翻出来,我就把它吃掉!”徒弟听到后,不敢再动。

宴后,高僧辞别了主人。回去的路上,徒弟不解地问:“师父,刚才那厨师明明知道我们不吃荤,为什么还要把猪肉放到素菜中?我只是想让主人知道,处罚处罚他。”

高僧说:“每个人都会犯错误,无论是有心还是无心。如果让主人看到菜中的猪肉,盛怒之下,他很有可能当众处罚那位厨师,甚至把厨师辞退,这不是我愿意看见的,所以,我宁愿把肉吃下去。”

 

弥勒佛亦被世人称为欢喜佛,因他笑口常开,大腹便便,双耳垂肩,给人以快乐和喜欢之感。弥勒佛为何笑口常开?一则是因为他大肚能容,二则是他万事看轻,因此许多争斗和矛盾在弥勒佛看来都不值得挂心,一笑而过便可。我等凡人固然达不到弥勒佛的境界,但学会宽容,拥有一个宽容的心胸,学会得饶人处且饶人,不也是人生中难得的一门修养吗?

正所谓“两斗皆仇,两和皆友”,人际关系如千丝百网,其中纠葛难以诉清。有时候,我们自以为有理,其实未必。为人也罢,处世也罢,“忍为高,和为贵”,千万不要把一时的有理当成万世依仗。世事如棋变幻无常,这一刻你在“痛打落水狗”,下一刻也许你就会变成“落水狗”,那时想要获得别人的体谅就难了。

当然,“饶人”也要讲究技巧,尤其在语言艺术上要有一定功力,要力求在无损于双方面子和尊严的情况下达成妥协,不然,“饶人”成了单方面的施舍,效果反而不佳。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有一颗宽容的心,愿意去“饶人”。请记住,世上的一切都是相对的,作用力有多大,反作用力就有多大,别让“有理”的作用力葬送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