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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不受限制的选择所造成的惟一问题就是它距离完全的混乱并不遥远。
这种自由中隐含的危险首次并备受关注地爆发于北爱尔兰沿海一个安静的海湾中:十八世纪中期,当地一对贵族夫妇决定为自己造一幢房子。班戈子爵与安妮·布莱夫人都热中于建筑,却在建筑风格上各持己见,互不让步。子爵是位古典主义者。他想要那种有三个开间、嵌入式柱子、帕拉弟奥式比例以及窗户上有托臂三角墙的住宅。而安妮却更热中于哥特式,更喜欢带有尖塔的城垛式房顶、中间突起的窗户以及四叶装饰。她已经听说了草莓山的天花板,非常向往自己也能拥有几块这样的天花板。两人的争执逐渐升级并陷入僵局,直到这对夫妇的建筑师以所罗门式的天才找到了一个解决办法:将房子一分为二。前半部以古典风格建造,后半部则采用哥特式。这种折中在室内也得到延续,音乐室和楼梯井在感觉上是古典主义的,饰以多里斯式的中楣和柱子,而闺房和私室则充满哥特风,具有扇形穹顶的天花板以及尖角拱形的壁炉。
沃德堡后立面
敏感的批评家被震惊了,脑子里有了这样的建筑,他们开始寻求重建建筑外观通用规则的道路。“建筑已然成为一个狂欢节,我们深受其苦,”奥古斯塔斯·普金在1836年抱怨道。“个人趣味恣意妄为。每个建筑师都有他自己的理论。”1828年,一位叫亨利希·许布施的德国年轻从业者出版了一本书,这本书的标题正表现出整个时代的进退两难:《我们应建造何种风格的建筑?》。一定得有个办法用以解决哥特式、旧英国式以及瑞士风格的拥护者之间的争执;一定得有个办法让我们知道是否该用古埃及或中国的椅子装饰餐厅;知道该支持安妮夫人还是班戈子爵——从而确保房子再也不会造得非驴非马。
可是这样的原则到哪里去找?我们到底应该建造何种风格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