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狼(诺贝尔文学奖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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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为狂人而作(1)

哈里·哈勒尔自传

这平庸、无聊的一天,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过去了,对于我这个上了岁数简单而了无兴致的人来说,这天和往常几乎没任何区别,先是去把工作忙完,然后再把自己埋藏于纸堆之中。那该死的病痛又来了,我被它整整折磨了两个钟头,好在它终于被我用药物给压制住了,这是不幸中的万幸。泡澡是件极为享受的事情,我用洗热水澡作为休息的方式。抽空把今天收到的三个邮件处理了一下,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信件。做了一会儿深呼吸,不过每天例行的思维训练还是免了吧,没必要让自己每天都那么辛苦,还是出门散步比较合适我。在外边走了有半个时辰,边走边抬头欣赏晚霞,今天的天气不错,晚霞也异常绚美,天空就像是一幅色彩斑斓的油画。虽说这一切都会让人感觉很惬意,但是想想看,惬意又如何?生活难道不就是这样的平庸?今天难道不是平庸的一天?这些会令人留恋吗?光辉灿烂吗?幸福美好吗?都没有,平常透了、无聊惯了。对我这个业已年迈的人来说,长时间经历的就是这种不咸不淡、凑凑合合的平庸生活。尽管我对一切都感到不满,但这样的生活倒也可以接受,起码没有什么大起大落,没有什么特别的苦难,也没有过分的哀伤,就这样得过且过地混日子。有的时候我在想,是应该继续这样活着,还是学学那位阿达贝尔特·斯蒂夫特,用剃须刀朝自己的喉咙使劲儿来上那么一下?

没有得过痛风病的人根本不会了解该病给人所带来的剧烈痛苦,发病时从眼珠子到耳根简直动都不能动一下,否则每动一下都会感到剧痛无比,令人感到生不如死;没当过死灵魂的人,永远无法理解死灵魂是怎样一番焦躁绝望,看到一切都让人感觉到憎恶,什么都是虚假的,企图欺骗自己的,好像所有的痛苦都幻化成了一个狰狞的小鬼,如附骨之蛆一般与你形影不离,一旦你发生不幸就朝着你丧心病狂地狂笑……这些如果都经历过了,就会对那些平庸、乏味、无聊的日子感到满意了,起码不会有上述那些不堪忍受的痛苦。既然如此,不如抱着一颗感恩之心选择依偎着暖炉看报打发时光。阅读是件可以使自己的幸福感上升的事,从报纸上所刊登的内容来看,战争离我们很遥远,政治经济都发展良好,也没有冒出什么新的独裁者……这样很好,令我很满意。既然如此,应该把那搁置许久上面积了一层灰的七弦琴收拾出来,为上帝弹奏一曲感恩的赞美诗。弹奏的时候要有感情有节奏,烘托出一种欢喜的效果氛围,这曲子可以令上帝和自己都陶醉其中。尽管除了欢喜之外,其他的情感符号就只剩下空虚,但还是就这样永远地持续下去吧,让其他事情都去见鬼,在这种乐曲的氛围中,我和上帝看上去好似一对锐气尽失、呆头呆脑的老哥俩。

什么是美好的状态?就是远离痛苦,让自己心态平和,在平淡无奇的生活中就得到满足。这种日子虽然无聊又无趣,但一切却也都不那么过分。无论是痛苦还是欢乐,它们都静悄悄的,总是蹑手蹑脚,从不招摇且彼此之间和平共处,一切都是那样和谐。但我享受不了这种美好,那种满足感对我毫无诱惑,一旦过久了那种日子我就会感到无比厌恶,感到一切都受够了,想要结束这种平庸的生活。我必须有所改变,要么让自己感到兴奋不已,要么让自己的心情糟透。当我在那种“幸福时光”里呼吸够了陈乏空气的时候,我感到自己受到了异常深重的伤害,这是我那颗娇小的心灵所难以承受的。那痛苦使我愤怒,想把用来弹奏赞美曲的七弦琴朝本应受到赞颂的上帝那儿恶狠狠地扔过去。这种日子我根本过不下去,我宁可被其他的痛苦所折磨也不愿这样无聊地继续下去。每到这样的时候我就开始心藏大恶、心怀不轨,想去发泄发泄情感,去找些刺激,搞些破坏。发泄的办法多了,比如去打别人甚至打自己,或者是到教堂里去砸圣像,再或者买几张火车票给小学里那些浑小子让他们离家出走到汉堡去,难道混小子们不是很喜欢这样玩儿吗?还可以去找个小妞骗骗,并且看到正常的社会秩序我就去破坏。让那些小市民的满足感、自欺欺人的良好心态、什么竭尽媚俗之能弄出来的社会活动通通都去见鬼吧,我最为厌恶、最见不得的就是这些东西。

天色已经不早了,好了,又是这样烦透了的一天过去了,心情好不起来。带着这种心情像个老病号一样去钻被窝可不是我现在所想要做的,否则这已经过去的一天我将毫无收获,令我感到难以满足。我烦躁地穿戴好,用大衣将自己裹紧。虽然我并不是个酒徒,可是现在看来,还是到市区那家常去的钢盔酒馆买醉比较好。就这样,我在夜幕中走向城区。

我和另外三户合住在一栋挺不错的公寓,从我居住的顶楼到楼下有一段保养精致的楼梯,可是我上下楼的时候总感觉走起来很别扭。我不喜欢我的那些邻居,也就是那些保守、安定、平庸的小市民们。我对他们那种有规律的生活习惯难以接受,他们家家户户都收拾得很干净,看上去挺整洁可是却又千篇一律,令人感觉没什么意思。在那种小安乐窝里总是散发着使人联想到温馨家庭生活的肥皂的香味儿,充满了清洁、安逸的气息,要是有人大大咧咧地用力关门或者是进门不换鞋的话,小市民们会因此感到吃惊。很奇怪的是我居然一直居住在我所讨厌的小市民阶层的住宅里,生活在他们的环境中。我承认我喜欢这种气氛,当然这是因为我从小到大的习惯所造成的。这种井然有序、宁静且整洁的生活气息,会令我这个不修边幅的孤独的荒原狼有一种温馨的家的感觉。虽然小市民为我所厌恶,但是他们那彬彬有礼、和和气气、温文尔雅的气质却又使我感动。而我那房间与他们的安乐窝完全不同,脏兮兮的很少打扫,遍地都是酒瓶、烟头;那些书籍、文稿之类的东西像垃圾似的塞得到处都是,仿佛到处都灌满了苦水一样。这样的人生已经背离了初衷,失去了创新的能力。总之,只能用毫无存在价值来描述了。

从顶楼走到二楼过道的时候会经过一株南洋杉,它旁边的住户比其他的人家要干净整洁得多,好像秩序之神就住在里面。地板被擦得干净得令人不忍下脚,在那样的地板上一左一右放着两个小凳子,每个凳子上都放着两个大花盆,花盆里分别种着一株杜鹃和一株南洋杉。那是一株枝繁叶茂的南洋杉,一株正在茁壮生长的树苗,它生长得异常健康,根根针叶都坚挺而翠绿。在一种情况下,也就是那种我可以感觉到没有人在意我的存在的情况下,我就在小树上面的一阶楼梯上坐下来稍作休息,用这点时间来感受一下这个被我视为神圣殿堂的地方。我虔诚而带着敬意地注视着这个空间,对于我这种人而言,这种整洁而充满秩序的地方总是令我的心灵被深深地感动。多有趣啊,与我的生活空间完全不同。仅从这株小树就可以想象得出来这家住户的内部环境。红木家具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打扫得干干净净,而住户一家也必然是那种身体健康强壮,没有不良嗜好,为人作风优良,工作兢兢业业,娱乐起来不至疯狂,周日按时去教堂做礼拜的虔诚基督徒。

我因此而心情有所好转,轻快地走在泛着潮气的大街小巷,望着街上昏黄如泪眼般朦胧的路灯和街上的反光,我又一次想到了自己的青年时代。那个时代几乎被我所忘却了,那是个诗的年代,当初我经常穿着大衣深夜潜行,在被自己所深爱的秋夜与冬夜,在那天色昏暗的、带着哥特色彩的树林中穿行,享受那孤寂、品尝那伤感。大自然的空气使我孤独地陶醉其中,而那孤独所带来的是惬意,那种环境会使我诗兴大发。当我回到房间之后,就把那些即兴创作的诗句记下来,借着烛光坐在床头慢慢品味。可是,这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夜风、树林、诗歌……它们全都消失了,我失去了那个美好的时光,再也不会回到从前。尽管是这样,但我并不对过去的美好而感到遗憾,因为这毫无必要,毕竟那些已经经历过了。真正感到遗憾的是现在的生活,重复,不停地重复,每过去一天就是在浪费一天,因为每天都是平淡、毫无收获的一天,这种生活除了痛苦没有其他任何馈赠?

不过,赞美我的上帝,也不是没有例外,个别的时候也有过其他的时光。那些时光给我带来震撼和精致的礼物,炸开了苍穹,令我这个迷途浪子回到那新鲜而真实的世界里。我悲伤地,但内心却又兴冲冲地尽力回想起最后一次的那段经历。

那是一次演奏着美妙而古老的乐曲的音乐会,木管在演奏着一首钢琴曲,当吹到两个拍子之间的时候,我忽然感觉通往天堂的大门已然打开。我穿越苍穹,看见我主正在工作。我体验到一种美轮美奂的疼痛,对于尘世间的一切我都不再去反抗与恐惧了。我不再怀疑人生,而变得对一切都芳心可可。那种感觉只是持续了一阵儿,也许只是片刻,但是那天夜里我又梦见了一次。在此之后,我那孤苦的一辈子里,对那种体验时不时地就又开始期待。有时候,我真真切切地看见它像一条金光闪闪的、神圣的轨迹通过我的生活,甚至长达好几分钟。那条轨迹很奇怪,一方面,上面总是沾染灰尘和污垢,但另一方面,又闪耀着金光闪闪的星火,给我一种永远不会离开的迹象,却又迅速地销声匿迹。

在一个深夜,我躺在床上并未睡去,突然灵感带给我一首诗。这真是首佳作啊!可是我却傻乎乎地没有当时就记录下来,第二天清晨就把它忘了个一干二净。不过,那首诗就像是坚果中的果仁儿一样,一直深埋在我的内心。

在阅读某位诗人的作品的时候,在思索笛卡尔、帕斯卡的某种观点的时候,我就会又经历过这种感觉。还有一次,那时我和我的情侣在约会,这种感觉再一次金光闪闪地浮现在我眼前,飞逝在天空之中,留下金色的轨迹。

啊,在我们的人生中,在这个丰盈充裕、无比市侩的、缺乏精神追求的时代,对这种建筑风格、这种经营习惯、这种时政、这种人,要感悟到神祇的显灵是多么难得啊!在这个尘世的目的我并不认可,在这片苍穹下我没有丝毫的愉悦,在这样的环境里我又怎么会不去选择做一只荒原狼,一个衰败的隐士!无论是在剧院还是在电影院,我都待不下去,我甚至难以阅读报纸,现代书籍也几乎看不下去。看到人们在混乱不堪的车厢和旅馆里,在人挤人、吵闹哄哄的咖啡屋里,在闹市区的小酒吧、小剧场里,他们寻找的又是什么乐趣?我无法理解。我也无法理解人们去参加国际博览会,在节日的出游中,在渴望受教育的人所作的报告中,在大型体育赛事中究竟在寻找什么样的乐趣。几乎所有的人都在为获取这类乐趣而奔走忙碌、耗费心思。我也不是得不到这种乐趣,而是我理解不了它,所以我无法跟他们同乐。反而是仅有的几件事能令我欢乐,我认为那是尘世间最美妙的事情。卓尔不群的事情、令人乐疯了的事情,世人最多只能在文学作品中发现过、寻找过、喜欢过,在现实生活中那些情节都被他们看成是荒诞不经的。其实,若说这些世人的观点正确,若说这咖啡屋的音乐,这些大众的娱乐项目,这些满足了做些微小事情的美国式的民众的追求的确是正确的,那样的话我就是错的,早就是精神病患者、狂徒。我没有说错,我就像我自称的那样是只荒原狼,一不小心来到了它无法理解的另类兽群之中,它变得无家可归,也没有吃惯了的食物,甚至没有呼吸惯了的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