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莫格里的兄弟们(1)
蝙蝠蒙放走了黑夜,
鸢鹰朗恩又把它带了回来——
牛群吓得都躲进了茅舍,
因为我们要肆无忌惮直到天亮,
这是炫耀武力与尊严的时刻,
请看我的尖牙、利爪和巨钳。
听那呼唤声——祝大家狩猎成功,
遵守丛林法律的全体生灵!
——《丛林夜歌》
在西奥尼山上一个暖和的傍晚,狼爸爸刚睡了一天,睁眼一看,已经七点钟了。他挠了挠痒,打了个哈欠,依次伸展开四只爪子,试图赶走残余在爪尖上的睡意。狼妈妈还继续躺在窝里,她那大灰鼻子埋在狼崽子中间,四个小家伙滚来滚去,互相打闹。月儿很亮,照进他们家居住的山洞。“哦呜!”狼爸爸说,“又该去打猎了。”当他正要纵身跳出山洞时,一个有着蓬松大尾巴的小个子的影子挡住了洞口,而且用一种幽怨、哀求的声音说:“大王,祝您好运。祝您高贵的孩子们好运,祝他们有一口既白又结实的牙齿,好让他们一辈子也不会忘记这世界上还有我这样忍饥挨饿的豺。”
这个小个子叫塔巴克,是一头专门捡拾残羹剩饭的豺。全印度的狼都鄙视这个塔巴克,因为他爱耍小聪明,搬弄是非,常常在村里的垃圾堆里寻找破布及烂果子吃。但是他们也害怕塔巴克,因为塔巴克比丛林的任何生物都容易犯病,而且是疯病。一旦犯病,他什么都不怕,横冲直撞,见谁咬谁。就连老虎在遇到塔巴克发疯的时候也要赶紧躲开,因为发疯是野兽们最丢脸的事儿。人类称这种病为“狂犬病”,野兽称之为“狄沃尼”,遇上了得赶紧跑。
“哦,是你啊!”狼爸冷冷地说,“可惜这里没有什么好吃的。”
“对一头狼来说,的确是没有什么好吃的。”塔巴克说,“可是对我这一个小家伙来说,一块骨头就是一顿大餐了。我们是豺族,还有什么可挑剔的?”说完,塔巴克一溜烟钻进洞里,在那里他找到一根带着肉丝的鹿骨头,便坐在那里美滋滋地啃了起来。
“谢谢您的款待!”塔巴克舔着嘴唇恭维道,“大王,您的孩子多高贵、多漂亮呀。看,眼睛多大啊。哎哟,这么年轻就长得这么英俊。说真的,我早就知道您家的孩子,从小就是男子汉。”其实,他完全明白,当面恭维别人的小孩是很不吉利的事,可是当看到狼爸和狼妈被他弄得浑身不自在,他心里可高兴啦。
塔巴克稳稳地坐在那里,为自己的聪明而得意。接着又别有用心地说:“谢尔汗大王要换狩猎场了,他告诉我,从下月开始他要在这一带打猎了。”
谢尔汗是二十英里[1]。外韦根加河畔的一只老虎。
“他没这个权利,”狼爸愤怒地吼道,“按照‘丛林法律’,在没有预先通知的情况下,谁都无权改变狩猎场。他这样做会吓跑方圆十英里以内的猎物。我……我这阵子一个人得打两个人的猎物呢。”
“他妈叫他瘸子是有原因的,”狼妈平静地说,“他一生下来就瘸着一条腿,所以他只能把耕牛当猎物。现在韦根加河附近的老百姓都恨透了他,他只好跑到这里来讨生活。他一惹下麻烦就躲得远远的,这里的老百姓一定会来丛林里找他算账,一旦点起火来,咱们和孩子便无处藏身,只好背井离乡。哼,我们真得感谢谢尔汗大王啊!”
“需要我向谢尔汗大王转达你们的意思吗?我很乐意为你们效劳。”塔巴克说。
“滚出去,”狼爸怒吼道,“滚出去和你的主子打猎吧,今天你干的好事够多了。”
“我这就走,”塔巴克不紧不慢地说,“其实不用我给你们捎信,听吧,谢尔汗大王这会儿正在下面的丛林里呢。”
狼爸侧耳细听,他听到一只怒气冲冲的老虎在小河的河谷里发出粗鲁而单调的吼声。这个笨老虎什么也没逮到,而且,哪怕全丛林都知道这一点,他也不在乎。
“傻瓜!”狼爸说,“一开始打猎就吵吵嚷嚷的,他以为这儿的公鹿像韦根加河的肥牛似的?”“嘘,他今晚要抓的不是肥牛,也不是公鹿,”狼妈说,“是人。”谢尔汗捕猎的哼哼声变成了低沉的呜呜声,仿佛从四面八方一起围拢过来。这种声音经常把露宿的樵夫和吉普赛人吓得迷失方向,有时还会有人撞到老虎嘴里。
“人!”狼爸瞪大眼睛露出尖牙,“哼,池塘里的甲壳虫和青蛙还不够多,非得吃人不可?这可是在咱们的地盘上。”“丛林法律”的每一条规定都是有原因的,它禁止任何野兽吃人,除非那野兽是为了教自己的孩子学习打猎。即使那样,他也必须是在自己兽群或者是部落势力范围以外的地方。这条规定的真正原因是:一旦杀了人,就意味着一定会遭到人类的报复,那时就会有骑着大象、带着枪支的白人,还有手持铜锣、火箭、火把的棕褐色皮肤的老百姓来这里。到那时,丛林里的野兽都得遭殃。兽类对这条规定是这样理解的:由于人是所有动物中最软弱、最缺乏自卫能力的,所以攻击人是不公正的。他们还说野兽不能吃人,一旦吃了人,他们的身上会长癞疮、褪毛,而且牙齿也会掉光。
呜呜声越来越响,最后是老虎扑食的吼叫:“嗷呜!”紧接着谢尔汗发出一声哀号,痛苦的哀号。“没抓住,”狼妈说,“他怎么搞的?”狼爸跑出几步,想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结果只听见谢尔汗在树林里撞来撞去,嘴里嘟嘟囔囔骂个不停。
“这傻瓜居然蠢得跳到樵夫的篝火里,活该把脚烫伤,”狼爸不屑地说,“塔巴克和他一起。”“什么东西上山了,”狼妈的耳朵忽闪了一下,“准备战斗。”树林里唰唰作响,狼爸伏下身子,准备捕猎。接着,你会看到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一幕——狼爸向空中一跃,在半空中又收住了身子。原来他没看清目标就跳了起来,等看清目标后又设法让自己迅速停住,结果是他跳到四五尺高后几乎又落回原地。
“人!是人的小娃娃,快看哪!”狼爸惊讶地告诉狼妈。
这是一个全身赤裸、棕色皮肤,刚刚学会走路的小孩子。他拿着一根短短的树枝,微笑着站在狼爸面前。狼爸从没想到会有这么一个可爱的小生命在夜晚来到自己的家。“那就是人的小娃娃?我还从来没见过呢!把它叼过来让我看看。”狼妈说。
狼善于用嘴叼自己的小狼,他可以叼一只鸡蛋而不将其咬破。所以,当狼爸用嘴把小娃娃叼到四只狼崽中的时候,小娃娃的皮一点儿都没破。
“多小啊,多光溜啊,他可真胆大。”狼妈温柔地看着小娃娃,小娃娃从狼崽中间挤过去,靠近狼妈暖和的肚皮。“哎,你看他跟咱们的狼崽一块吃起来了!这就是人的娃娃?谁听说过狼崽子中间会有个小娃娃?”
“我听说过这种事,可是在我们的狼群里,在我们这一辈里,还真没有发生过这种事。”狼爸说,“你看他身上没有毛,我一脚就能把他踢死,可是你看他还直愣愣地看着咱们,一点儿也不害怕。”
山洞里暗了下来,原来是谢尔汗那方方正正的大脑袋和宽肩膀塞满了洞口。塔巴克在外面尖声尖气地嚷道:“大王,他是从这儿进去的。”
“欢迎大驾光临,”狼爸嘴里说着客气话,眼里却满是怒火,“谢尔汗,你想要干什么?”
“我来拿回属于我的猎物,一个人类的小娃娃跑到这来了,他的爸妈都跑掉了。”谢尔汗说,“赶紧把他交给我。”
狼爸说得很对,谢尔汗刚才为了抓人娃而扑到了樵夫的篝火里,本来腿就瘸,又把脚烫伤了,气得他要发疯。狼爸知道,自家的洞口很窄,大老虎谢尔汗根本进不来,所以一点儿也不怕。谢尔汗虽然想冲进洞去夺回人娃娃,可是肩膀和前爪已经挤得没法动弹,就像一个人塞在木桶里和人打架,那滋味,别提多难受了。
“我们是自由的狼,”狼爸说道,“我们只听从狼群头领的命令,你这个身上带条纹的、专门猎杀牲口的家伙,别在这里指手画脚。人娃是我们的,我们有权利决定他的命运。”
“人娃是我的,你们有什么权利?少说废话?凭我杀死的公牛起誓,你们敢让我把鼻子伸进你们的狼窝来找回我的人娃吗?听着,我是大王谢尔汗!”
老虎的咆哮像打雷一样,震得山洞嗡嗡作响。狼妈生气了,抛下狼崽跑到前面,她的眼睛绿莹莹的,就像山洞里的两个小灯笼,直瞪着谢尔汗闪闪发亮的眼睛。
“我是拉克夏(魔鬼),这个人娃是我的,你休想杀死他!我要让他活下去,成为我们狼群的一员,跟我们一起奔跑,一起打猎。你,你这个连这么点的小娃娃都要吃的家伙,你这个吃青蛙的家伙,你这个杀鱼的家伙,等着瞧吧,总有一天,你会成为他的猎物!你现在马上给我滚开,否则,凭我杀掉的公鹿起誓(我可不吃挨饿死的耕牛),我会让你比出生时瘸得更厉害,找你妈去吧,你这个在丛林里挨火烧的笨蛋!滚!”
狼爸吃惊地看着狼妈。他似乎想起了过去的时光,那时,他很勇敢,和五头狼决斗之后得到了狼妈的爱。狼妈被狼群称为“魔鬼”,那可不是轻易就能得到的称号。谢尔汗也许能和狼爸干一仗,然而他没法对付狼妈。他很清楚,狼妈占据了有利地形,一旦打起来,一定会和他拼个你死我活。谢尔汗恶狠狠地低声咆哮,慢慢地退到了洞外,可他不甘心,于是又大声嚷道:“每一条狗都只会在自家院里汪汪叫,咱们走着瞧,你们狼群是不会同意收养人娃的。这个人娃迟早是我的,早晚有一天他会是我的点心,哼,大尾巴狼!”
狼妈气呼呼地回到孩子们中间,躺下看着小人娃娃。狼爸有点为难了,对她说:“谢尔汗说得有点道理。你打算收留人娃吗,那一定得带去让狼群看看。”
“收留他!”狼妈肯定地说,“他是在黑夜里,光着身子、饿着肚子、孤零零一个人来的,可是他竟然一点都不害怕!瞧,他把我的小四挤到一边去了。如果不收留他,那个瘸腿的屠夫会杀了他,然后逃回韦根加,最后村里的人会来报仇,把我们的家翻个底朝天!我一定要收留他!好好躺着,不要动,小青蛙。哦,你就像个小青蛙。现在谢尔汗追杀你,将来有一天你会追杀谢尔汗。”
“可是,我们的狼群会同意吗?”狼爸问道。
“丛林法律”明确规定:两头狼决定结婚成家的时候,可以退出他们原先所在的狼群,等到他们的孩子长到会跑的时候,他们就必须把孩子带到狼群大会上去,让别的狼认识他们的孩子。这样的大会一般是在每个月的月圆之夜举行。经过相互认识之后,孩子们就可以自由自在地在狼群的领地里玩耍。在孩子们第一次猎杀野兽之前,狼群里的大狼绝不能以任何理由杀死一只小狼,否则等待他的就是狼群把他处死。因为,狼群要想发展、延续下去,必须爱护小狼,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
狼爸等到他的四个孩子开始能跑的时候,决定带着他们和莫格里以及狼妈参加月圆之夜的狼群大会。那天晚上,他们一家来到举行狼群大会的会议岩。这是一个乱石丛生的小山头,足能容纳一百头狼。大灰狼阿克拉,独身,无论是比武艺还是比智慧,都是狼群第一,所以他做了狼群的首领。这会儿他正悠闲地躺在他的岩石上。四十多头大小不一、毛色各异的狼围坐在他的周围,有猎杀过一只公鹿、长着獾色毛皮的老狼,也有自以为能杀死公鹿的年轻黑狼,他才三岁。阿克拉做他们的首领已有一年了。他在年轻时曾经两次掉进猎人设下的陷阱,还有一次他被人狠揍了一顿,然后当作死狼扔在一边。所以,他非常了解附近村民的手段。在会议岩上,一般的成年狼都很少吭声,小狼崽们在他们父母围成的圈子里玩耍、打闹,滚来滚去。一头头老狼悄悄地走到小狼崽跟前,仔细地打量他,记下他的模样、气味,然后再悄悄地回到自己的位置。有时也会有狼妈把自己的孩子推到月光下面,让大家都看看,免得以后发生误会。阿克拉在他的岩石上不停地喊着:“大家都知道咱们的法律——大家都知道咱们的法律。仔细瞧瞧吧,各位!”有些狼妈也跟着叫嚷:“仔细瞧瞧啊——仔细瞧瞧,各位!”
轮到莫格里一家了,狼妈紧张得脖颈上的鬃毛都竖了起来,狼爸把莫格里——狼爸和狼妈都这样叫他——推到圈子中间,莫格里自由自在地坐在那里,一边笑着,一边玩着几颗闪闪发光的石子。
阿克拉趴在自己的爪子上,头也不抬,只是不停地喊着:“大家都知道咱们的法律。仔细瞧瞧吧,各位!”就在这时,传来一阵瓮声瓮气的咆哮。原来是谢尔汗在叫嚷:“那人娃是我的,把他还给我!狼是自由的兽民,要一个人娃算什么事?”阿克拉却无动于衷,连耳朵也没有动一下,继续说:“好好瞧瞧吧,诸位。自由的兽民只听自己的命令,谁也管不着。好好瞧瞧吧!”
这时,狼群中传来几声嗥叫,一头四岁的年轻狼重复谢尔汗的问题:“自由的兽民要一个人娃算什么事?”“丛林法律”有规定:如果因为某个孩子想加入狼群而产生争议,那么,仅他的爸爸妈妈要求还不够,至少还得有其他两个成年狼同意,他才能加入狼群。
“谁来替这个人娃辩护?”阿克拉说,“自由的兽民们,谁愿意为他辩护?”群狼默不作声,没有人回答。狼妈早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她知道,如果这件事非得决斗的话,这将是她这辈子最后一次的战斗。
终于,褐熊巴卢说话了,他是唯一被允许参加狼群大会的另类。他后脚直立起来,咕咕哝哝的。老巴卢爱打瞌睡,只吃坚果、植物块根和蜂蜜,专门教小狼崽学习“丛林法律”。所以,他可以随意出入狼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