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巴比特(2)
眼镜非常有特色,镜框的花纹像是龟甲,色彩黄褐而布满斑点,样子看起来像是老师那样温顺的夹鼻,而眼镜腿看上去像是个老村民,被扭曲得怪模怪样。巴比特戴的这副眼镜,是高级的圆形镜片,眼镜脚是金质的。戴上这样一副眼镜,他根本上就是一个现代派的生意人;也像是一个平时开着高级轿车,在公司里向员工发号施令,休闲时会去打高尔夫,并且十分擅长推销的老板。猛然间,你感觉他的头脸看上去不再那么显得稚气了,如果注意观察的话,你会发现他具有方口大鼻,典型的厚唇并且唇角往上翘,下巴有些肥,但是很坚实,给人很有力量的感觉。这样看来,你就会以一种尊敬的眼光看待他穿上的服饰,这种给人以“可靠的公民”感觉的东西。
这套灰色衣服式样标准、做工细致、非常合身,他穿上去根本分不出上下身来。坎肩上的白滚边设计为其增添了些许法律和学问的味道。他穿着黑色的高档真皮系带靴子,皮质优良,款式新颖。唯一显得不稳重、不相配的是那条紫色的编织领带。在这件事上他常常与他的夫人讨论(而在这个时候,他的夫人老是在背后短衫裙头间系个安全别针,样子看起来像个耍杂技的,对他所说的根本充耳不闻)。如今,在这两条绣着褐色棕榈树的紫色领带与绣着无弦竖琴的领带之间选择,他选择了紫色领带,而在领带上插了一只蛇头猫眼别针。
从褐色的衣服换到这套灰色的衣服时,它口袋里放的一些小东西也变得不同了。他非常喜欢这些符合时尚潮流的小东西,认为这就好比棒球和共和党一样永远是必要的。在他坎肩的右上口袋里别了一支自来水笔和一支银质铅笔(老是没有配铅笔芯),倘若没有这两支笔他就感觉自己像是没有穿衣服似的。他的表链的一头挂着一把金色的小刀、一把银色的雪茄烟切刀和七根钥匙(有两根他已忘记了它们的具体用处)。而在表链的另外一头,挂着一个他作为“保护麋鹿慈善协会”会员的标志——一颗很大又发黄的麋鹿牙齿。非常有趣的是,他那个袖珍活页笔记本,既新潮又前卫,里面记载了很多东西,包括他早就忘记了的某人的地址,一些几个月前就已经寄到的汇票记录,几张已经完全脱胶的邮票,还有收录的得·奇姆·福林克诗歌和一些社论剪报(通过这些剪报,巴比特学到了一些比较深奥的词汇,也提高了自己的认知水平)。还有一些应该去做但他自己根本不想去做的备忘录,还有一个怪僻的字母组合:DSSDMYPDF。
他身上没有带烟盒。一直也没有人送他一个,正因为如此,他也就不需要了。他觉得带烟盒的人都具有娘娘腔的性格。
最后,他在衣服领子上别上了促进会俱乐部的徽章。这个徽章印着极有艺术概括力的话“促进者,加油!”这让巴比特感到自己是一个忠诚而有身份的人,也因此他认识了商业圈里一些重要的人物。这个徽章,说到底就等于是他的十字勋章、荣誉军团的绶带和大学高材生联谊会的标志。
在穿着方面就如此讲究,如此麻烦,而这还容易引起心理上的痛苦。“今天早上我感觉自己不舒服。”他说,“我想来想去,可能是昨天晚上吃的东西太多了,你不该做那些油炸的香蕉饼给我吃。”
“可是,那个是你让我做的呀!”
“我知道,不过,我告诉你,一个人一旦年过四十,就必须要关注自己的消化功能了,有好多人就是不懂得这个道理。我告诉你,到了四十岁的人,要么是个傻瓜,要么就是个大夫。我的意思是说,照顾他自己的大夫。你听我说,一个人在工作了一整天后,的确是需要好好吃上一顿的,只不过,吃得清淡些,对于我们来说是件好事。”
“然而,乔治,我们家里的食物都是做得比较清淡的啊。”
“你的意思是说我在外面把自己吃得胖得像一头猪么?当然,倘若你在运动俱乐部,看到服务员端来的食物,你也会像我一样不顾一切地去吃的!但是,今天早上,我真的感觉不对劲。对,就在这里,左边,有些痛。不好,会不会是盲肠炎呢?昨天晚上我开车去伯吉乐·扬齐家的路上,这里就开始有点痛,像被子弹打中一般难受。你为什么不在早餐里多放些干梅肉呢?是的,每天晚上我都要吃一个苹果,‘每天一个苹果,不用大夫来帮忙’,但是,我还是希望你少搞些花样甜品,还是应该多放些干梅肉。”
“然而,上一次你就没吃我做的干梅肉。”
“可能是那次我正好不想吃吧,我想,我大概是吃了一些的。不管怎么样,听我说,这是件很重要的事。昨天晚上,我还跟伯吉乐·扬齐说,一般人都不是很关心自己的饮食健康问题。”
“下个星期,伯吉乐·扬齐一家会来我们家吃饭吗?”
“没错儿,是该请他们来的。”
“乔治,你过来看看,我打算在那天让你穿上这件漂亮的晚礼服。”
“胡扯!他们才不会穿礼服来我们家里呢!”
“他们肯定会穿礼服的。你忘记了吗?那次小野家的晚宴,大家都穿了礼服,只有你没有穿,当时你多难堪。”
“难堪?我才不难堪呢!哪个人不知道,再贵的高档无尾半正式晚礼服我都穿得起,只不过是我偶尔不想穿而已。说到底,礼服都是些中看不中用的东西。只有那些整天无所事事的女人才喜欢这样的玩意。一个男人疯狂忙活一天后,又在晚上硬生生地将自己装进紧绷绷的礼服里,只不过是为了给普通人看看,相信谁都不愿意这么做。”
“你心里清楚这些事,还不是照样喜欢别人看你穿礼服的样子?那天晚上你不是说幸亏我坚持让你穿了礼服,你说穿了情况好多了。喔,乔治,你不要再说‘无尾半正式晚礼服’,实际上应该是‘无尾晚礼服’。”
“拉倒吧,这根本没有什么区别。”
“嚯,一切有教养的人都是这么说的,可千万不要让露茜儿·马克贝听到你这么说。”
“那有什么要紧的,露茜儿·马克贝算哪根葱?他们家普通得很,即使她丈夫和父亲是百万富翁,她的亲戚还照样是穷光蛋。在我看来,你是想趁机显摆一下自己的身份吧?那么让我告诉你,你那位尊贵的老父亲亨利连‘无尾半正式晚礼服’这个词都不会用,他把它叫作‘给卷尾猴穿上的裁尾上衣’,他根本不会穿这种礼服。如果真的要他穿上的话,除非是用蒙汗药把他先麻翻了。”
“别讲得这么难听好不好,乔治?”
“我并不是想讲得这么难听,但是你真的越来越像维洛娜那样大惊小怪了。自从离开大学后,她就一直十分任性且自以为是,真的搞不懂她想追求些什么。我知道她想要什么,她所追求的就是嫁给百万富豪,并且在欧洲定居下来,做一个社会活动家,或者是一流的慈善工作人员,也或者是像这样的什么大人物。泰德也是不可理喻!他一会儿想上大学,一会儿又不想上。三个小家伙中,只有妲卡还算有些主见。我实在是想不明白,我怎么会有维洛娜和泰德这一对不争气的子女!我算不上是勒克菲勒或詹姆士·杰·莎士比亚,但是我真的清楚自己心里怎么想,我也是这么做的,每天在办公室里勤恳工作。你知道最新的情况吗?我实在想不通,泰德现在又有了一个新的想法,他居然想去当电影演员。我跟他讲了百来遍了,只要他愿意读大学,或者学习法律,以后我会在商业上帮他一把。维洛娜也是个怪胎,居然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算啦,算啦,你快一点吧,还没有准备好吗?女佣人早在三分钟前就按早餐铃了。”
5
在跟随他的夫人出去以前,巴比特一个人站在他们房屋最西头的一扇窗户前:这是一块非常好的居住区,堪称“花地高原”,坐落在一个山坡上。尽管离这座城市的中心还有三英里的距离,但是居住人口不算少,已有三四十万了。他可以从这儿看到“第二国家大厦”的顶部,这是一座三十五层的印第安纳州石灰岩建筑。在四月的天空下,那银光闪闪的外墙,犹如白色的火焰一般熠熠生辉。整个塔楼浑然一体,线条简洁明快,仿佛一个高大的士兵,正直、充满活力而蕴含无限的力量。
巴比特在这里凝视着,他的紧张情绪不觉间消失了,连下巴也松弛下来,心里陡生敬意。他脱口而出:“这里是多么美好啊!”之后,他的整个身心就不自觉地融入了这座城市的节奏之中了。他对这座城市充满了爱。他把这座高大的大厦看作自己经商事业巅峰的象征,把它看作一个既忠诚又华丽优越的人。去吃早餐的时候,他吹起了口哨,口中不禁哼唱起:“哦,哦!哎呀!哎!”这好像是一首赞美诗,格调既感伤又高贵。
第二章
1
巴比特的夫人不喜欢看到他毛手毛脚的样子,对于他每天晚上或有或无的打鼾声,虽然由于时间的原因麻木习惯了,但内心深处还是很讨厌的,只是不会表示出来罢了。没过多久,巴比特太太就把房间里应有的人情味驱逐干净了。
这间卧室的回廊,平常他们常当作化妆间使用。在那些最为寒冷的夜晚,巴比特没有再充好汉,而是撤进这温暖舒适的床上,在被子里缩起脚趾,舒舒服服地睡觉,心里却在一个劲地嘲讽一月里的寒风。
这间卧室营造的是一种庄重而令人惬意的氛围,色彩朴实而明亮,是一个一流装潢设计师设计的,他的“内部装潢设计”非常符合大厦建造家的理念。四面墙壁都是灰色的,木制的白色门窗,地毯是天蓝色的。一张巴比特太太的梳妆桌,是用桃花心木做的。化妆桌上嵌着一面大镜子,桌面上摆放着差不多都是纯银制的梳妆用具。卧室中摆放着两张一样的素色单人床,在两张床之间有一张小茶几,茶几上摆放着普通的床头灯、一个喝水的杯子,还有一本谁也不知道内容的彩色印页床头书。不知道具体内容,因为从来就没有人打开过它。床垫很舒服,既结实又不生硬,是非常高档和时尚的那种,价格也的确不菲。水暖散热器的设计让整个房间看起来显得有些科学的味道。整个房间的窗子都很大,并且容易开合,都带有很好的抓手及链索,荷兰的卷拉式百叶窗保证不会泄光漏风。这种窗子的设计算得上是一个杰作,其风格完全符合“中产阶级现代化明快卧房”的标准。
事实上,这个房间的设计和布置与巴比特根本没有丁点儿关系,同样地,跟任何人都没有关系。倘若有人在这里住过或者喜欢这里,在午夜时分阅读有趣的小说故事,周日清晨懒洋洋地躺在床上,他一点也不会觉得这里与其他地方有什么不同。这里给人的感受就像是住在一个上等旅馆里一样,一个人在这里可以期待着女侍应进来收拾房间,可以在这里好好地过上一夜,第二天扭头就走,此后再也不会想起它来。
花岗住宅区的其他卧室和这个房间具有一模一样的设计和布置。
巴比特的住宅已建成五年了,其他房间也像卧室一样适用和整洁。整个建筑十分气派,设备齐全新颖。地板上铺设的是物美价廉的高级地毯。整个建筑里里外外,电灯全部取代了蜡烛。同样地,电烤炉代替了肮脏的壁炉。卧室的壁脚板上装有三个电灯插座,有铜门遮盖隐藏着。大厅里四面墙壁上还有几个供真空吸尘器使用的电插头,而在起居室中还有钢琴灯所用的电插座及电扇插座等。餐厅也是布置考究:这里有令人赞叹的橡木餐桌,铅色玻璃的橱柜,奶白色的水泥墙壁,还挂有一幅奄奄一息的鲑鱼趴在成堆的牡蛎上景象的油画,配备了一些插头供电咖啡壶及电烘炉使用。
说到底,巴比特的房子中什么东西都不错,它唯一的毛病是,它根本不像是一个家。
2
平常巴比特总是非常高兴地下来吃早饭,但是今天情况好像有些不对劲,他一本正经地走过走廊,顺便去了维洛娜的房间。他大声喊道:“我把家里装修得这么高档气派有什么用呢?你们不晓得感恩,也不晓得好好工作,更不晓得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事!”
他走向他的孩子们。维洛娜,身材微胖,一头棕色的长发,今年二十二岁,刚刚从贝林摩勒学校毕业。她现在所关心的无非是责任、性和上帝,正在为那套灰色运动服太宽松而发愁。泰德·狄奥多·罗斯福·巴比特,虽然已经十七岁,但看上去还是很害羞的样子。妲卡·凯瑟琳,一个只有十岁的小家伙,头发红得发亮,皮肤细致白嫩,毫无疑问是她吃了太多糖果和冰淇淋苏打的缘故。巴比特走进房间的脚步声明显加重,但他还是将自己的愤怒隐藏了起来,他不希望自己在家里是个暴君式的统治者。他经常啰唆个不停,但实际上心里又没有恶意。他向妲卡喊道:“嗨,小猫咪!”平常他除了用“亲爱的”、“甜心”来称呼他的夫人外,这个是他所有词汇里唯一的亲昵用语,他每天用它来叫妲卡。
他喝下一杯咖啡,希望自己的胃和心情都能平静下来。可是,胃在这个时候一点感觉也没有,好像整个胃已经不是他的了。正好这个时候,维洛娜那副显得很有良心和责任的样子又刺激了他。蓦然间,那种自大清早起,梦境与那窈窕的小仙女溜掉后就开始出现的疑虑又猛然袭来,那是一种对生命、家、事业的疑虑,一直折磨着他。
维洛娜已经在鲁品斯勃皮革公司当了半年的文档管理员,接下来很有可能成为鲁昂斯勃先生的秘书。巴比特对这件事发表了他的看法:“过去花了那么大的本钱读了大学,现在算是有所回报了,接下来就是谈婚论嫁的问题了。”
但是,维洛娜却对巴比特说:“爸爸,我和从前的一位同学交流过,她在一个慈善协会里工作。爸爸,那些送到牛奶场的小宝宝好可爱!我个人认为,似乎做这样的工作比较能实现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