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结构主义的孕育过程
第一节 结构主义在现代语言学的最初表现
1956年,当列维-斯特劳斯确立结构主义的基本体系时,他的追随者之一让·布荣就很公正地指出:“列维-斯特劳斯当然不是第一个,也不是唯一强调社会现象的结构性的人,但他的特征在于严肃认真地看待这一结构性,而且,能沉着地从它那里引申出所有的后果”。(见让·布荣著《克劳德·列维-斯特劳斯的著作简评》·法国《现代》杂志第12卷,1956年,第158页;Jean Pouillon, L'Oeuvre de Claude LéviStrauss.LesTempsModernes.)
的确,对于各种社会现象的结构分析,早在列维-斯特劳斯以前,就有人尝试过。
为了能使读者很自然地接受“结构”这一概念的含义,我们把时间向前推进一百年。那是在1878年,法国著名的语言学家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1857—1913)发表了题名为《关于印欧语言中元音的原始系统报告》(Mémoiresur le systéme primitif des voyelles dans les langues Indoeuropéennes)的著作。他认为语言乃是一种集体的习俗,也就是说,反映在语法、语源、语音等方面许多具有普遍性的现象,例如,在语音方面大多数民族都以a、e、i、o、u作为母音——东方各国是这样,西方各国更是这样——表明人类的语言具有某种共同的结构,也反映那些发明和使用不同语言的人们——不管是什么民族——都采用了几乎完全一致的“形式”和“结构”。不过,在索绪尔那里,还没有明确地使用“结构”这个概念,而是采用“习俗”这一概念。
但是,正是“习俗”这一概念,很恰当地表达了后来的结构主义者使用“结构”这一概念的本质。我们将在下一章看到,斯特劳斯所说的“结构”,从根本上来说,乃是人类在意识方面的创作方法,是一种心理方面的要求和意向。但是,索绪尔首先只是在语言的运用领域里发现它,所以,他未能全面地论述和分析它。因此,他只能用一种较为“朴素”的概念来概括它——称为“习俗”。
实际上,所谓“习俗”,已经很自然地表达了如下的基本特征:
第一,它们是先天的,或者,起码是在无意识中继承了祖辈的做法。试问,当我们向某人询问他何以要遵循某种“习俗”的时候,难道他能像回答数学、物理学的题目那样,得出一个可以论证的证据吗?大概不能。大体上说,对于各种习俗,人们只能说:“就是这样嘛!”以法语来说就是:Pourquoi fait-on comme-ça? C'est l'usage(人们为什么这样做?答曰:这就是习俗嘛!),所有这些,都是承袭了许多代之后形成的。任何人都无法说明它起于哪个时代,但任何人却毫无例外地、自然而然地遵循着它。
第二,它们是无需经周密思索就可以实行的。任何一种习俗,当人们使用或实行它们的时候,几乎都是出自一种本能。例如,许多惯用的语法规则,在实际生活中,被许多人所使用,而人们并不一定有所了解,更不用说对它们进行反复思考。
第三,它们是为大多数人所奉行的。所有已经成为习俗的事物,都是被大多数人所公认和遵守的。在这点而言,它们是具有普遍性的。
索绪尔的这些见解在近代语言学史上具有革新的意义。在他之前,语言学主要分成两大部门:比较语法和语源学。语言学家们很少针对语言的本质提出问题,因而未能对语言有更深入的了解。索绪尔的见解虽然不能说已经抓住了语言的本质,但他撇开了同时代其他语言学家的陈腐观念,所以促进了对于语言本身的深入了解。
因此,不难理解,在索绪尔之后,语言学开拓了新局面。语言学的研究不再局限于比较语法和语源这两个狭小的内容,而是广泛深入地与历史、哲学、社会学、逻辑学、心理学,甚至与数学的研究方法相联系。
索绪尔的新观点系统地阐述在他的《一般语言学教程》(Coursde linguistique générale)一书中。这个教程原先并不是一本书,而是由1906年至1907年、1908年至1909年和1910年至1911年,他在日内瓦讲课时的笔记,以及学生们的笔记整理而成的,该书于1916年在巴黎出版。
如前所述,在19世纪的语言学中,占统治地位的是比较语言学,其中心内容则是从假定的原则出发,重新建构起比较理想的母语系统。与此相反,索绪尔把研究的重点转向语言的本质及其一般性的结构。他的研究结果,使他得出这样的结论:“语言是相互规定的实体体系”。换句话说,语言乃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或系统,而构成这一系统的元素是各自独立又相互制约的实体。索绪尔的这一见解非常重要,因为这一见解实际上把语言看作是一种完整的、有内在联系的结构。
索绪尔的这一见解对以后的结构主义产生深远的影响,因为他认为语言结构的关键原则是:语言基本上是一个由对比和相互关联的元素构成的系统。由此,这就向语言学家们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这一系列的结构是什么?这些元素的相互关系是什么?为什么语言有这样或那样的系统?这些具有普遍意义的结构究竟是怎样形成的?它为什么具有普遍的有效性?如此等等。
后来的结构主义从索绪尔的观点中引申出这样的结论:语言结构是共时或同时依存的。
结构主义者鲁伦·威尔斯(Rullon S.Wells,1854—1941)曾在《德·索绪尔的语言学体系》(DeSaussures System of Linguistics)一书中详细地探索了有关索绪尔上述观点所蕴含的深刻意义。归纳起来,索绪尔的思想中有四点对结构主义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他把语言看成是一种社会系统,就整体来说,这种系统是互相关联的、有条理的,且是可以被理解的。句法学和语义学一起制定了加于个人之上的一套规则,如果个人要求表达思想,必须遵守这些规则。
第二,他指出了语言符号,即表意记号的随意性。约定俗成的表意记号既不假定在它与构成意义的概念(即它所表示的意义)之间有一个内在的紧密联系,也不假定它因此具有任何固有的稳定性。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后来的结构主义者同样认为:事物的结构具有一种难于说明的随意性,与该事物所表达和所显示的意义毫无联系,也没有任何稳定的性质。
第三,索绪尔在以下两者之间作了一个基本的区别,即一方面是语言——语言习俗,语言学习惯的集合,使得一个人可以了解和被了解;另一方面是说话或言词,或口语,即语言表达的特殊和个别的活动,二者一起构成语言。换句话说,所谓言语,即语言习俗,就是在语言使用者的头脑中所显示的形式和对比的完整体系。而所谓说话,就是在某一个特定的时间内,某一个特定的个人的说话行为。顺便说一句,20世纪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家乔姆斯基(Avram Noam Chomsky,1928—)进一步把索绪尔的上述理论区分确定为“能力”和“效行”。关于这一点,将在本书的稍后部分来说明。
第四,语言的要素绝不是孤立存在,而是始终互相关联的。索绪尔最直接的继承人曾经倾向于把这一见解发展为如下观点,即结构完全独立于历史。此后,乔姆斯基和哈里斯(Zellig Harris,1909—1992)通过变形透视法达到重新认识历史结构的目的。
总而言之,索绪尔在语言学方面的研究成果促进了20世纪的语言学家们更深入地揭示语言在基本结构上的奥秘,并展示了语言的结构同语言的本质之间存在的内在关系。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雅各布森(Roman Jakobson,1896—1982)和特鲁别兹科伊(Nikolai Trubetzkoy,1890—1938)为代表的布拉格学派(Prague School)在研究语言的深层结构方面取得了决定性的成果,对于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主义的产生发生了直接的影响。
雅各布森和特鲁别兹科伊两人原是属俄国血统的语言学家。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他们在捷克首都布拉格从事语言学研究,创立了他们特有的语音学体系。这一崭新的研究成果的核心就是所谓的“辨义形态理论”,依据这一理论,每一个语音都是由相互对立的不同音素构成的。
雅各布森认为,幼儿必须能够控制基本的母音和子音,然后才能衍生出具有标准化顺序的声音模式[见雅各布森与哈勒著:《语言的基本因素》(Jakobson, R.& Halle, M., Fundamentals of Language,1956, The Hague)]。幼儿首先依照音量的大小建立基本母音和子音的对立关系:
然后再依音调不同,将子音(c)加以区分为低频率(钝)的元素(p)和高频率(锐)的元素(t)。高能量(密)的数颚塞音(k)对应于高能量(密)的母音(a),而低能量(疏)的子音(p, t)则对应于低能量(疏)的母音(钝母音u和锐母音i)。
这段话可以用两个重叠的三角图形来表示(见下图)——这两个三角形分别代表母音和子音系统,而其区分标准是密疏和钝锐状况:
在这里,我们要预先强调,雅各布森的这一重要发现对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产生了直接的启发作用。这一点,列维-斯特劳斯在他的《神话学》一书中曾作了清楚的说明,我们留待本书的稍后部分来说明。
列维-斯特劳斯本人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在美国的纽约社会研究新学院与雅各布森一起共事过。1945年,列维-斯特劳斯还在雅各布森所创办的《纽约语言学派杂志:语词》(Word:Journal of the LinguisticCircleofNewYork)上发表了《语言学与人类学中的结构分析》一文。这一段经历及列维-斯特劳斯观点的演变过程,我们也可以从中进一步看出,雅各布森的语音结构分析理论对结构主义产生的影响。
到此为止,我们只是概括地说明在语言学研究中直接对结构主义产生影响的思想观点。但是,实际上,在语言学中,还存在着与上述理论和方法不同,甚至相对立的学派,它们对于结构主义的产生也同样产生了影响,虽然这种影响是间接的。
所以,有必要简略地介绍20世纪30年代的哥本哈根学派和稍后发展起来的美国布龙菲尔德学派的重要观点。
语言学中的哥本哈根学派(the Linguistic Circle of Copenhagen)是由丹麦著名语言学家路易斯·耶姆斯列夫(Louis Hjelmslev,1899—1965)创建的。在他看来,语言不过是一种符号体系罢了,而语言这一符号体系的特点,只有在与其他不同种类的符号体系(如逻辑体系、舞蹈体系等)相比较时,才能清楚地显示出来。哥本哈根学派还主张,语言学的研究不能仅仅局限于语言现象的范围内,而且必须更广泛地研究人类本身。他们认为,语言作为人类特有的现象与“人性”有密切的关系。
由此看来,哥本哈根学派有两个观点对结构主义造成影响:其一,他们把语言看作是许许多多不同种类的符号体系的一种;其二,他们主张使语言学的研究引申到人类本性的研究。
结构主义正是发展了这两个观点。我们将在后面看到结构主义者非常强调语言同人类本性的密切联系——在他们看来,人类最基本的、不同于动物的特点就在于使用语言,而语言的结构乃是人类心灵的构造模式中最直接和最典型的表现形态。与此同时,结构主义者还发展了关于语言是符号系统的学说。
列维-斯特劳斯及其他结构主义者都很重视耶姆斯列夫的上述贡献,他们高度地评价耶姆斯列夫的著作——《语言学理论导论》(L.Hjelmslev, tr.F.J.Whitfield, Prolegomena to a theory of Language)的科学成果。
布龙菲尔德学派是由美国语言学家莱纳德·布龙菲尔德(Leonard Bloomfield,1887—1949)创立的。他在1933年出版了《语言》(Language)一书,奠定这一学派的理论基础。这一学派在20世纪30年代形成以后,曾在20世纪50年代兴盛于美国及世界各国。他们特别强调在行为中研究语义,并坚持要揭示行为过程和语言的使用过程关系,因此,他们的原则也被称为“行为主义的原则”。这个学派的观点虽然已经不时髦,但他们的原则和方法仍然被广泛地应用在研究工作中,特别是被结构主义语言学所接受和发展。
综上所述,就是结构主义产生以前,语言学方面所取得的有关研究成果。仅从以上简略的材料,我们就已有足够的证据说明:结构主义的产生是直接与一百多年来的语言学发展成果互相联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