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中国白银的货币历史与发展沿革
中国从数千年前开始直到最近一百年,货币体系主要都是实行银本位制。中国人平常的用语中,一旦提到“银子”“银两”“银票”“银行”“银楼”等名词,我们都会联想到财富。这些用语一再地证明了,中国几千年的发展历史与白银具有密不可分的关联。今天虽然我们已经逐渐淡忘了白银身为货币时的荣耀,但是却没有办法掩盖白银货币的本质。
一、中国白银货币演变史
(一)白银货币萌芽阶段
白银和黄金一样,是一种应用历史悠久的贵金属。《禹贡》一书便把银与金铜并列,记载着“唯金三品”,可见我国早在公元前二十三世纪,即距今四千多年前便发现了银。早在汉代,人们就开始使用白银购买商品,把白银当作支付手段。虽然当时国库和官方银库里的白银是按照统一的成色与重量铸造成元宝以便存放,但是当时市场上流通的白银却不是统一的铸币,而是以零碎的块状流通,因此在流通使用过程中要经过计算成色、称量重量这些繁琐的手续。但是,这些繁琐的过程依然阻挡不了白银成为主要货币的功能。当时大块的银锭要用夹剪切割,零碎的小块银锭可以在银匠那里重新铸造成更大的银锭。
中国秦汉时期实行的是单一货币,就是制钱,如刀币、五铢钱等。唐代开始钱帛并用,钱币有“开元通宝”等,大宗交易则使用“绫”“绡”等丝织品(帛)。白居易诗里提到的例子很多,如“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等。两宋货币也是以制钱为主,中后期又增加了纸币,即交子、会子和关子,但结算单位还是论“贯”(一贯等于1000文制钱)。元朝曾铸过少量铜钱,但货币流通主要靠纸币,其钞法经历了中统钞、至元钞、至正钞三个阶段。
唐朝以后白银开始被当作货币使用并流通。据记载,唐元和年间(公元806—820年)白银的年收入量达到10万余两。公元847—858年,唐宣宗当政时期,为了让人民交易更方便,苏杭地区就出现了“银行”,人们可以在银行里兑换到白银。宋元年间是古代银矿业继续发展的时期,元丰元年白银总收入量达到21万余两,银矿场分布于68个州(京、府)。宋朝时,在现在的南京附近,还出现了大量的银行,各家银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区域,犹如现在的华尔街。由此可见,白银在当时的普及度非常高。
白银在元代货币地位进一步得到巩固,至元31年(公元1294年),除京师外各路交钞库所存“钞母”白银总数达到约100万两,并且“元宝”银锭开始流通使用。
(二)白银正式确立货币地位阶段
白银作为货币的历史重要转折点在明朝,开始真正建立起“银本位制”。实际上,明朝初年,白银也还并不是合法货币,政府甚至一度禁用金银交易。从《大明会典》中可知,明朝典章制度中有“钞法”“钱法”,却并没有“银法”。但是,尽管政府有明确禁令,但白银在民间市场上的使用却并未停止,反而随着市场贸易的活跃而渐成大潮。这首先就是由于主导市场的大商人手中掌握着大量白银的缘故,白银作为流通主币,与他们的推波助澜最有关系。
明朝嘉靖八年(1529年),白银正式成为法定货币。明代以白银作为法定的流通货币,一般交易大数用银,小数用钱,白银和铜钱组成了货币主体。而到嘉靖年间(1540年),白银的主币化过程逐步走向完成;在明朝中后期,白银普遍通行于全社会,终于占据了货币流通领域的主导地位。
明朝中后期,白银经历了从官方非法货币到官方认可的合法货币过渡的时期。隆庆元年(1567年)颁令:凡买卖货物,值银一钱以上者,银钱兼使。这条法令是明朝在白银货币化客观现实下,首次以法权形式肯定了白银的合法货币地位。1581年,明朝正式推广“一条鞭法”,鼓励民众用白银支付税款,不仅直接导致白银成了当时经济社会的主导货币,而且影响了之后200年全世界白银的走向。
中国虽然地大物博,却不是白银的主要生产国。中国自身的白银产量和存量与当时经济发展和人口增加导致的货币需求量相差很大,白银大量依靠进口。从1592年到l7世纪初,在中国用黄金兑换白银的比价是1∶5.5到1∶7,而西班牙的兑换比价是1∶12.5到1∶14,外国白银向中国流入就成为当时贸易和走私的重要目的。1493—1800年,全世界85%的白银和70%的黄金都出自美洲,从16世纪中期到17世纪中期,美洲生产了30000吨,日本大约生产了8000吨,总计38000吨,最终流入中国的有7000~10000吨。17世纪30年代,美洲和日本的白银生产和出口的衰减则使银和铜、银和粮食之间的比价上升,沉重打击了中国货币流通与政府支付体系,明朝政府在征集租税以及供养军队方面遇到严重的困难,这成为崇祯政权倒台的重要原因之一。
白银货币化大大推进明代商品生产和交换关系的发展,也约束了当权者滥发货币的权利,切断了明王朝通向恶性通货膨胀之路,国家无法像印纸钞时那样轻易地把大批社会财富聚于自己的控制之下,这也大大推动了生产和贸易的增长。可以说,正是由于大量海外白银输入,以及白银货币化,才出现了16世纪至18世纪中国市场经济的空前繁荣。
清政府沿袭了前代遗留下来的货币制度,即白银和铜钱(亦称制钱)两种货币同时在市场上流通,具有同等合法性。这两种货币有各自不同的使用范围,一般情况下,国家财政收入、官员俸禄、兵饷、商人大笔交易多使用白银,而民间零星交易则使用铜钱。由于中国银矿藏量很少,政府无法铸造统一的银币,所以白银只能作为称量货币流通。其成色、重量,各地不一,政府基本上没有统一标准进行管理,完全由商人自由掌握。白银数量的变化、流向,直接受到国际和国内市场的影响,政府缺乏调控白银货币的能力。而对于铜钱来说,政府则有较强的控制力,可以不断发掘铜矿,从外国购买铜材,垄断铸币权力,随时调整制钱的数量以及使用范围,使之发挥实际作用。
白银和铜钱不仅是两种货币,而且是两种金属商品。银和铜自身的商品价格,决定了货币的价值。由于两种金属商品的价格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而波动,使得两种货币的价值也不能稳定不变。白银和铜钱的货币价值,与银和铜本身的价格同时不断升降,这就形成了白银和铜钱的市场价格,同时也产生了两种货币的市场比价。为了垄断货币权,控制货币价值,清政府继承前代政府规定银钱固定比价的方法,顺治四年规定钱值,“每十文,准银一分,永著为令。”即规定铜钱与白银的比价为1000∶1。一般来说,政府努力维持官定比价的操作,体现在对市场上流通货币数量的调控,同时也是政府推行货币政策的过程。其货币政策就是通过对货币的生产、流通、管理三个方面来实现的。
清朝后期,由于鸦片贸易、条约赔款以及关税和盐税主权丧失等因素,我国白银开始持续地外流,中国逐渐由国际白银市场的边际购买者变为被动求购者。作为产量不多的用银大国,中国白银大量外流直接导致当时国内货币市场发生银贵钱贱:国内白银库存数量持续减少,白银与制钱的比价不断上升,结果以白银表示的物价下降,以制钱表示的物价上升。白银外流造成的银贵钱贱,不仅加重了国内民众的负担,使中国农业和手工业受到严重损害,而且由于赋税减少和国家岁入下降,清政府开始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
清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清政府颁行《币制则例》,正式采用银本位制,以“圆”为货币单位,名为大清银币。辛亥革命后,1914年公布《国币条例》,虽然银元被确立为我国的本位货币,但由于我国使用银两的历史已久,因此当时国内外的商品贸易和经济交往仍是银两、银元同时并用,我国混乱的货币流通局面并没有因实施币制改革而发生根本的改变。这种银两、银元并用的货币体制加上繁杂混乱的流通局面,严重阻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
(三)白银终结货币地位阶段
20世纪30年代爆发的世界经济危机引发了全球经济的萧条。为了摆脱经济困境,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纷纷放弃金本位制度,实施纸币流通。这些放弃黄金货币的西方列强为了转嫁国内危机,便把本国过剩的资本和商品以黄金为计价单位大量输入中国,这对使用银本位的中国经济造成巨大打击。因为我国从北洋政府时期无论是偿还外债还是对外贸易,都是由白银折合黄金计价,而黄金价格要以金本位国家的货币价格为标准。因此,当时中国不仅经济上蒙受巨额损失,而且国内货币市场由于银、铜、金的同时流通也更加混乱。对此,国内强烈要求“废两改元”,统一币制。为解决中国由于货币混乱造成的经济困境,国民政府便于1929年聘请美国财政专家甘末尔来华帮助中国解决经济困难。但由于他的“逐渐在中国引入金本位制度”草案在银本位的中国根本无法实行,而不得不最终放弃。
1933年,国民政府公布的《银本位币铸造条例》规定,银本位币定名为“元”,国民政府实行“废两改元”,发行全国统一的银币—“孙中山头像”银圆。1934年起,在西方各国相继放弃金本位币制,美国人为抬高白银价格后,国际银价急剧上涨。而国际市场银价的持续上升,给使用银本位货币体制的中国经济带来灾难性的打击:中国白银大量外流;国内出口贸易遭受重创;中国的信贷与投资市场受到沉重打击;中国的信用体制、银本位货币体制,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受到巨大打击。为了彻底摆脱国际银价对中国经济的严重影响,挽救濒临破产的货币金融体制,国民政府最终于1935年11月3日施行废除银本位的货币改革,彻底结束了白银统治中国货币市场数百年的历史地位。白银也由国际市场上的货币商品变为贵金属商品。
从公元1436年明英宗朱祁镇废除禁银令开始,直到1935年以纸钞取代白银的民国时期,白银在中国广泛流通的时期长达500年,这500年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白银帝国时期”。
二、新中国白银工业的发展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为了稳定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于1950年4月制定下发了《金银管理办法(草案)》,冻结民间金银买卖,由中国人民银行经营管理,实行统购统配政策,严厉打击银元投机倒把和走私活动。这一政策的实施增加了国家储备,巩固了人民币的本币地位。随着新中国的经济不断发展和管理体制的变革,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从白银过去供应不足,一跃成为世界上最主要的白银生产国之一,每年还大量出口。中国的白银工业已经在全球占有重要的地位,白银消费也不断增加,成为全球白银最具发展潜力的新兴市场之一。新中国白银工业的发展,大概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83年):新中国是在满目疮痍的基础上建立的,政府金融储备有限,中央人民政府金银库存多数是在接管国民政府基础上建立的。基于金银储备有限,一方面,中国政府通过加强管理,保障国家金融稳定;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国内铅锌铜锡金企业的副产,充实政府储备。在此期间,国内白银基本上是供不应求的,还需要从海外大量进口。此时白银供销采取统销统购,优先定点保证少数民族和国防等工业之需。
第二阶段(1983—1999年):1983年,国家对有色工业的管理加强,有色工业的管理从国家冶金工业部剥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1998年改为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宣布成立,全国白银和伴生金的生产也归有色总公司管理。为了加强白银工业的领导与管理,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随后成立了金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金银工作办公室,强化对全国金银生产建设的领导。在原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领导下,相继争取到了有色系统伴生金银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金银开发基金、外汇分成、专项贷款、地勘基金以及免缴部分税种等,使中国的白银生产和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
第三阶段(2000年至今):2000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取消白银的“统销统购”政策,白银市场放开。白银放开后,允许白银生产企业与用银单位产销直接交易,白银征收17%增值税;取消对白银制品加工、批发、零售业务的许可证管理制度(银币除外),对白银生产经营活动按照一般商品的有关规定管理;国家对白银出口实行配额管理。白银的放开促进了国内白银生产、流通、贸易、产品深加工的不断发展,使中国白银工业进一步蓬勃发展。2003年3月,经原国家经贸委批准和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全国性社会中介组织—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金银分会宣布成立,我国白银生产企业终于有了自己的行业管理组织。中国白银产量从以前的国有企业生产伴生副产、原生白银,变为国有民营外资企业、副产原生再生并存的局面,生产加工用银量也连年扩大,供需市场得到不断培育,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白银应用消费的一个新兴市场。
三、中国白银生产格局
过去十年间,中国白银产量连续多年以超过10%的速度递增,中国银矿产量几近上升100%。白银工业的崛起正在改变着世界白银原有的供应格局,白银市场的开放使我国成为世界白银需求最具增长潜力的地区之一。
我国白银资源分布广泛,但探明储量相对集中。目前我国已在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现并探明有银矿储量,但主要集中在内蒙古(基础储量占全国19.96%)、江西(10.62%)、云南(8.69%)和湖南(6.95%),独立银矿储量较多的省份有广东、广西、四川、云南、河南、山西和内蒙古等。近10年我国白银资源探明储量增长37%以上,我国累计探明储量或远景储量超过5000吨的矿主要有广东凡口和富湾、四川夏塞、云南白牛厂、乐马厂等。
2014年,我国产银量最多的省份是河南,产银915.183吨,占全行业总产量的52.98%;第二名是山东省,白银产量为590.010吨,占行业总产量的34.16%;第三名是福建省,白银产量为74.381吨,占行业总产量的4.31%。这三个省份占行业总产量的91.45%。
2014年,我国黄金行业白银产量有94.52%是豫光金铅集团、恒邦集团、紫金矿业、招金集团、山东黄金集团、灵宝黄金股份公司、金创冶炼、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这八家企业生产的。
中国白银生产包括四部分:独立银矿产银、铅锌铜金矿副产白银、进口银矿冶炼白银及再生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