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做好产前检查,才能心中有数
新生命的孕育是爱情的结晶,每一个怀胎十月的孕妈咪都想分娩出一个漂漂亮亮、健健康康的宝贝来。但健康宝贝的到来需要经过产前检查这一重要环节,只有把这一环节把握好了,才能心中有数,做好迎接新生命的心理准备。
产前检查的好处
妇女怀孕后,及早开始产前检查,进行全面的询问病史和全面性健康检查,及早发现贫血、结核、高血压、心脏病等合并症,及时治疗。如不适宜继续妊娠者可及早终止妊娠。对可能有遗传性疾病及胎儿畸形者要及早进行产前诊断。
现在可诊断出的胎儿疾病有几十种。产前诊断一般在怀孕14~16周的时候通过抽取羊水化验,做染色体分析后而得出结论,对于有遗传性疾病的胎儿可采取中止妊娠的补救方法。
另外,胎位是否失常,先露的高低,都与分娩能否顺利进行直接有关。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过期妊娠等情况可能会导致胎儿预后和围产期死亡,这些都必须通过定期产前检查才能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治疗。
同时,通过产前检查,还可及时发现孕期保健的不足和孕妇的其他异常,以便对孕妇进行正确的指导或治疗,有效地防止难产的发生。
哪些情况下必须做产前检查
35岁以上高龄初孕者、发生过习惯性流产或曾生过不明原因的多发畸形儿的产妇、怀孕早期接触过较大剂量的化学毒物和辐射或严重病毒感染者、已生过一个先天愚型和其他染色体病的妇女、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染色体平衡易位携带者(其携带者本人可以完全正常,但所生子女患染色体病的可能性低者达20%左右,高者可达50%以上)都需要做产前检查。
孕妇出现哪些症状,应立即就医
如果孕妇出现不能消除的严重头痛和水肿、视力模糊、严重而持续的下腹痛、阴道出血、阴道流水、血压升高、胎儿胎动减少或者消失以及异常频繁的情况时,不要耽搁,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产前检查的时间安排
产前检查应从确诊早孕时开始。那么产前检查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呢?即早孕检查后进行的定期产前检查。正常情况下妊娠16~28周内每月检查一次;28~36周内每两周检查一次;36~40周内每周检查一次,直至分娩。如有异常情况,应增加检查次数。
产前检查要查哪些项目
产前检查主要是做全面性一般检查及妇科检查,包括:测量血压、身高;检查心脏和肺脏;进行一次口腔检查;做骨盆外测定;做乙肝五项、血红蛋白、血型、梅毒血清和尿测定等化验。
以上检查后未发现异常的孕妈妈,到妊娠4个月时做第一次检查。
第一次检查内容有:询问前次产前检查后有无特殊情况,如头痛、下肢水肿、阴道出血、胎动变化等;测量体重、血压,并进行尿蛋白检查;复查胎位,听胎心,测宫高;进行孕期卫生指导。
以上检查后没有什么异常,可以等到孕5个月末去医院做第二次产前检查。
第二次产前检查内容有:身高的测量、体重的测量、腹围的测量、子宫底的测量、血压的测量、尿常规化验及骨盆外测量等。
另外,由于胎动是胎儿在母体内安危的重要标志,因此从孕30周开始每天晚上数1小时胎动,以每小时胎动次数大于等于3次为正常,如果每小时胎动次数小于3次或胎动数比平时减少一半,以及胎动突然频繁,应继续再数1小时。如果仍未好转,应速去医院检查。
有些孕妇对于产前检查不太重视。有的初诊确定妊娠后就不再按时检查;有的怀孕到五六个月才去医院第二次检查,直到临产再进医院;有的甚至等到足月时才去医院检查;还有的干脆不做产前检查。这些做法都是不对的,不利于孕妇的身体健康,更不利于对胎儿的检测。
产前检查,是生产前的一道重要手续,每一对准父母都要重视起来,并且整个妊娠期都应按时进行详细而系统的产前检查。一般来说,准妈妈在孕期要进行8~10次产前检查。而一旦产前检查出异常的情况,可以按医生的建议采取有效的措施。如果每次都没查出问题或者查出的问题解决了,那么心中就不会再有什么顾虑了,只等健康宝贝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