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天下国家与制度礼俗(1)
一 中国的疆域沿革
“中国”这个词最早见于西周初年,到春秋时已经用得很普遍了。但其作为国家的名称还是近代以来的事。最早的“中国”一词更主要指的是处于地理上的中心位置的区域。在早期的中国历史中,主要是指黄河中下游的地区,即周天子的王畿和核心的分封国,比如晋、郑、宋、鲁、卫等国,像越国、楚国等并不能算是中国。到了秦汉时代,大一统的帝国形成,原先的许多比较边缘的区域也建立了郡县,这样也就属于“中国”了。因此,随着时代的变迁,中国所包括的疆域是不同的,目前我们说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说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疆域,这当然并不包括历史上曾经被中原王朝和少数民族政权统治过的全部区域。所以我们一般使用更为抽象的“疆域”(包括正式行政管理地区、军事驻守地、特别行政区,而不包括朝贡国家),而不是更具有民族国家色彩的“领土”概念来描述不同时期中国的不同地理特征。
中国最早的国家形态是夏朝,尽管在考古和历史学家那里,夏朝是否存在依然存在一定的争议。夏朝约起于公元前21世纪,经400余年,至公元前16世纪灭于商。夏朝的主要控制区域在今河南中、西部和山西南部。
夏之后是商。商族的始祖是契,大约在公元前16世纪,契的13世后裔成汤(天乙)在先后灭了葛、韦、顾、昆吾等国后灭夏朝,建立了商朝,而自契至汤,商人经常迁移,至盘庚时迁于殷(今河南安阳市),所以亦有殷商的称呼。至公元前11世纪,纣(帝辛)为周武王所灭。
自汤至盘庚,商朝几度沉浮,至盘庚的侄子武丁在位时,其统治区域达到最大,武丁北伐鬼方、羌方,南征荆蛮,其势力范围扩大到包括湖北、湖南、江西在内的长江流域。
武王伐纣成功不久,周公辅助成王,开始革命性的制度变革,即建立起分封制度,将自己的血亲和军功人士分封到不同的区域进行管理。周朝有镐京和洛邑两个政治中心,其分封的国家主要分布在今陕西、山西、山东、河南,除此以外还远达甘肃灵台、江苏和湖北等地。其他还有一些归附的周边少数民族政权。
公元前771年,西周灭亡,中国历史进入了诸侯争霸的春秋战国时期。
一般来说,公元前770—前476年为春秋时期,以公元前475—前221年为战国时期。春秋战国时期,周天子虽然依然是天下之共主,但其对诸侯的控制力已经很小,而诸侯之间的连年的战乱,疆域并不稳定。从总的趋势看,争斗的范围则在不断的扩大,除了中原地区各诸侯国之间“争霸”之外,还有东南部吴越战争、西北边陲秦国的崛起等。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消灭了其他六国,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个统一的国家,并不断扩张自己的统治区域。
公元前222年至前221年之间,秦国军队进入今浙江南部和福建,设置了闽中郡,以冶县(今福州市)为郡治。
秦始皇三十二年(公元前215年),派蒙恬率30万大军将匈奴人赶出了河套地区,通过设立一系列的郡和修筑长城的方式来巩固北方边疆。
大约在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通过数年的征战,夺取了今广东、广西和越南东北一带,设置了南海、桂林和象郡三个郡。把南部的边疆拓展到今天越南一带。
在西南,秦朝以成都平原为基地,向西、向北两方面扩张到了今大渡河以北和岷江的上游,并南下到云南曲靖。到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去世时,秦朝已经拥有北起河套、阴山山脉和辽河下游流域,南至今越南东北部和广东大陆,西起陇山、川西高原和云贵高原,东至朝鲜半岛北部的辽阔疆域。
随着秦朝的灭亡,新建立的西汉政权,并没有秦国那样的军事实力,所以许多曾经设立郡县的边疆地区有的自立,有的甚至脱离了汉朝的控制,这样的局面一直到汉武帝即位之后才开始有所改变。经过几十年的休养生息政策,汉代的国家实力有了很大的提升,所以汉武帝开始以大规模的军事和政治活动来开疆拓土,其中最为宏伟的战略是在北部和西北部边疆的开拓上。与匈奴的战争使西汉的北部边疆恢复到阴山山脉一带。而通过控制河西走廊,通向西域的道路畅通,一度控制了天山南北的一些地区。又经过多次战争,到宣帝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汉朝终于取得决定性胜利,完全控制了天山北路,设置了西域都护府。
在西南方向,汉武帝通过修筑道路等一系列措施,将川西和云贵高原的许多部属都纳入汉朝的统治,疆域延伸到今高黎贡山和哀牢山一线。
南部边疆也有所拓展,汉朝在南越属地设置了九个郡,其中的交趾、九真和日南三郡都在今天越南的中、北部,珠崖和儋耳二郡在今海南岛上。在东部区域,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汉武帝用兵朝鲜,次年朝鲜投降,汉朝设置了玄菟、乐浪、临屯、真番四郡,辖境南至今汉江流域。
中间经过王莽短期的新朝统治,刘秀建立了东汉政权,在这个时期,国力时强时弱,也没有谋划大格局的皇帝,总体疆域呈缩小的趋势。
东汉后期,先是魏蜀吴三国鼎立,后又进入西晋和东晋,中国陷入长时段的内乱格局。特别是南北朝时期,北方的少数民族开始进入中原,这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的动荡。不过从长时段的历史来看,少数民族在南侵中不断接受汉文化,使各民族之间的联系得到了加强,促进了民族融合。
随着漫长分裂时期的结束,到隋唐时期,中国的疆域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拓展。隋朝存在的时间虽然比较短,但在北方和西北的战事中都取得了胜利,并在今天的新疆设立了许多行政管理机构。而在南方,则在海南岛重新设立行政区。
唐代在中国历史上被称为大唐盛世,国力的强大使得其有能力收复并拓展新的疆土。因为对东西突厥战争的胜利,在西北方向,唐朝的实际控制区达到了贝加尔湖以北,设置行政区的范围也扩大到了阴山以北600里。在新疆也设立了正式行政区和都护府。对朝鲜的战争也取得了胜利,并在平壤设立了都护府。都护府虽不是正式的行政区,但却拥有管辖权。
唐朝拥有的疆域最西曾经到达咸海,最北曾经到达西伯利亚,最东曾经到达萨哈林岛(库页岛),最南至北纬18°,虽然有些区域的管制时间非常短,但这也从某个角度体现了当时的国力。不过安史之乱后,随着唐朝的衰落,疆域也急剧地缩小。
唐朝覆灭之后,又是漫长的分裂时期,史称五代十国,当时的中国存在许多不同民族建立的政权,这些朝廷都难以控制整个中国,比如西夏和其他一些边疆区域就是在这个时期成为独立的国家的。这样的局面到了北宋时期,形成宋、辽、西夏等多国并存、互相攻击、相对平衡的格局。整体而言,宋代的文化和政治虽然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但是,其军事实力始终没有达到鼎盛。
在连续的战争失败之后,北宋朝廷,在北方民族的侵扰下,南迁而建立南宋王朝,最终是由蒙古族,把中国的绝大部分统一起来,建立起疆域辽阔的元帝国。
与汉、唐极盛时期的疆域相比,元朝不仅在面积上大大超过了它们,而且元朝的疆域是稳定的:在北方,西起今额尔齐斯河,东至鄂霍次克海。在东部,拥有朝鲜半岛东北部。在西南,包括今克什米尔地区和喜马拉雅山南麓的不丹、锡金等地,以及今缅甸东北部和泰国北部。
与汉、唐极盛时期相比,元朝在对疆土的控制程度上也有过之而无不及。除了吐蕃地区和今新疆东部三个直属于朝廷的单位(别失八里、哈剌火州、哈密力)以外,元朝在全国都设置了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其中包括汉唐时从未设置过正式行政区的蒙古高原以北和辽河下游以北地区。
元朝在中国的统治被朱元璋等领导的起义打败之后,一部分蒙古人退回到蒙古高原和西北其他地区。元朝疆域的其余部分则在明朝的控制之下。
在东北地区,明王朝逐渐确定了以鸭绿江作为边界。东北其他地区则试图以一种羁縻政策来稳定与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关系,并建立了明朝所特有的军事组织——卫和所,对之进行控制。不过实际控制区域大约在今天辽宁省一带。
在北部和西北部,虽然一度也有所恢复和拓展,但是明朝大部分时间实际控制区域则在今天万里长城一线,限于嘉峪关以东、长城以内了。在南方和西南地区,明朝的疆域也有所退却,对西藏地区的控制权却得以维持。
明朝曾多次派使者去西藏地区,并在西藏大部设置了乌思藏都指挥使司,在昌都地区东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和青海西南部设置了朵甘都指挥使司,在今克什米尔地区东北部和西藏西部设置了俄力思军民元帅府,进行军政管理。在这个时期,达赖喇嘛逐渐成为西藏地区政教合一的最高首领,始终与明朝保持密切联系。
明朝后期,东北地区女真族的一支在努尔哈赤等人的领导下,逐渐强大,于1616年建立后金,并招抚和吞并了东北大部分地区,女真族具有很强的军事作战能力,不断攻入山海关之内。
1636年,皇太极登位,确定新国号为“清”。清兵骁勇善战,到1643年,清朝的疆域已经扩大到明长城以北,包括今内蒙古、东北三省和俄罗斯北至外兴安岭以北、西起贝加尔湖、东至萨哈林岛(库页岛)间的地区。1644年,即清顺治元年三月,李自成军进入北京,崇祯皇帝自杀,明朝灭亡。吴三桂引清军入关,与清军一起,击败李自成军。清军占领北京,并将北京定为清朝的首都。清朝通过打击明朝的残余势力,到1659年拥有明朝的所有疆域,台湾虽然早在明朝时就由郑成功击退荷兰侵略者,而建立起行政管理体制,但郑成功继续支持明朝,并不愿意归顺清朝。到1683年,清军攻入台湾,郑成功之孙郑克塽投降。次年,清朝在台湾设府、县、总兵等官,隶属于福建省。由此,台湾正式成为中国的一部分。
在西北地区,康熙通过打击噶尔丹的势力,控制了包括今天内蒙古和蒙古国在内的区域,并强化对青海和西藏的管理。
雍正六年(1728年),清朝在西藏设置了驻藏办事大臣衙门,统率驻藏官兵,督导地方行政。乾隆十六年(1751年),设立西藏地方政府——噶厦,规定凡重大行政事务及藏官的任免、藏军的调动等均应由噶厦请示达赖和驻藏大臣办理。乾隆年间还确定了达赖、班禅等活佛转世的办法,制定了《藏内善后章程》,对西藏的官制、军制、司法、财政、边防、差役及对外事宜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在西北地区,随着天山南北归入清朝的版图,由此,中国终于形成了一个北起萨彦岭、额尔古纳河、外兴安岭,南至南海诸岛,西起巴尔喀什湖、帕米尔高原,东至库页岛,拥有1000多万平方公里国土的国家。
不过到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随着西方殖民者的侵略活动,清朝统治的许多国土逐渐被西方帝国主义国家以及日本等所侵占,香港岛等地被英国强租,日本占领了台湾,西南边疆亦被英国等殖民者所划定。由于地理上的原因,侵占中国领土最多的是沙俄帝国,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沙俄共掠走中国东北、西北等地10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中国的国土面积大约是960万平方公里。国家恢复了对香港、澳门等地的主权,也在努力实现国家的统一。政府也在积极争取与周边国家就有争议的边界通过谈判而确定。纵观历史,中国疆域的形成,是以汉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努力、开拓,在历史发展和文化融合的合力下,既相对稳定又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
二 中国的行政区划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划是各省、市、自治区以四级行政区划制度的架构。第一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第二级: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内蒙古),这一层次是除海南省和各直辖市以外的其他省、自治区普遍存在的一种行政单位(即地级行政区);直辖市的市辖区;直辖市、海南省所辖县、市(含地级市和县级市)等行政单位。第三级:除直辖市和海南省以外的县级市、县、自治县、旗(内蒙古)等县级行政单位(即县级行政区);海南省和直辖市境内乡、镇等乡级行政单位(即乡级行政区)。第四级:除海南省和各直辖市以外的乡、镇(即乡级行政区)。
其中省级行政区划为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这样的行政区划即使在1949年之后,也经常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包括新设立的省和直辖市,比如1988年海南设省和1997年重庆设立直辖市。还有一些则是一些省市的辖区也会有所变化。
行政区划变化的原因很多,其中,地理环境、历史演变和政治经济甚至军事等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就历史原因而言,中国的行政区划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
早期中国是由一个一个部落所构成的,其地理概念最主要的是通过想象形成的。经典中有中央和四方,还有分天下为九州的说法,不过,这肯定不是历史事实。中国最早具有行政区划色彩的称谓是“县”,大约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形成,后来逐渐出现了郡。秦国统一中国之后,实行郡县制,就是在这样的建制基础上形成的。秦始皇在全国设立36个郡,郡是高于县的一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