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应在消费金融领域发力
2016年3月24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
启动消费、拉动内需是中国经济转型的重要任务,也是经济转型、结构调整成功与否的标志。值得欣喜的是,中国经济转型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2015年,我国消费对GDP的贡献率已经达到了66.4%,离经济结构最为合理的美国的70%左右仅一步之遥。
消费能够成为美国等发达国家经济的第一拉动力,除了受到西方国家民众的生活消费理念影响外,还有一个很大的推动力就是金融。在金融上真正对美国百姓消费起到最大促进作用的是银行卡特别是具有透支信用功能的信用卡。在花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强力推进下,美国成为信用卡普及率最高、现金使用率较低的国家。信用卡随身携带、方便快捷的支付与超前透支消费的特性,最适合普通百姓的消费行为,几乎是为消费者量身定做的金融工具。
从2015年中国消费占到GDP的66.4%这个情况看,一个经济现象非常值得关注,那就是网购等消费方式持续发力,保持以30%以上的增速增长。电子商务消费大发展的背后是互联网金融的产生与发展,反过来互联网金融又促进了网购等网络消费方式的增长。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反过来作用于经济发展。有什么样的经济发展方式,必然要求有什么样的金融服务与之相伴而行。网络经济与互联网金融就是如此。
金融支持新消费领域发展,关键是把握住新消费方式的特点。现阶段消费的一大特点是,所有消费领域都开始往网络上搬家。无论是养老家政健康消费、信息消费还是绿色消费、电动车新能源等新消费领域,都在“触网”、上网。新的消费方式的发展必须有适合的金融业态的支持,而这个新业态非互联网金融莫属。
在支付方式上,大众百姓的日常生活绿色消费,最方便的支付方式就是支付宝、微信支付以及Apple pay等。传统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行卡、信用卡等都已经out了。
从信用消费看,京东金融的京东白条、蚂蚁金服的花呗以及其他互联网公司具有透支消费性质的互联网金融信贷产品等都能够满足消费者信用消费的需求。
一定要把金融支持消费升级换代的重点放在互联网金融上。千万不要用落伍思维来构建消费金融。比如,《意见》明确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新消费领域设立特色专营机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网点布局,在各类消费集中场所通过新设或改造分支机构作为服务消费为主的特色网点。在网络经济发展日新月异,互联网金融突飞猛进的新经济时代,再鼓励银行设立网点、成立组织以及所谓的专营机构,是落后思维在作祟。在这种落伍思维主导下,网点建成之日就是亏损甚至被淘汰出局之时。
实践已经证明,让现有传统银行业承担支持新消费领域的任务是很难的。无论是百姓传统消费领域还是新消费领域,新经济孕育出的新金融、金融科技以及互联网金融才能承担起支持其快速发展之重任。
在信用卡金融手段的支持下,消费成为了美国经济的第一拉动力。中国应该大力鼓励互联网金融在支持消费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助推消费成为中国经济的核心拉动力。当然,即使是美国也在大踏步转向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等领域,否则也逃脱不了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被出局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