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BIM的发展概况
BIM的概念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于2002年正式提出,发展至今已超过10年。与之前单纯技术变革不同的是,BIM能搭建综合性的系统平台,向项目投资者、规划设计者、施工建设者、监督检查者、管理维护者、运营使用者乃至改扩建、拆除回收等不同业内的从业者提供时间范围涵盖工程项目整个周期的各类信息,并使这些信息具备联动、实时更新、动态可视化、共享、互查、互检等特点。随着不断增多的工程案例实施及新的行业标准和规范的制定,BIM全方位、多维度地影响着建筑业,可以说是建筑行业的又一次变革。
目前,在美国、英国、挪威、芬兰、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BIM技术已在建筑设计、施工以及项目建成后的维护和管理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BIM技术也成为国外大型设计和施工单位承接项目的必备应用能力。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工程项目的实践,BIM的应用软件不断成熟完善,各国还根据BIM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情况制定了BIM标准和规范,推动BIM技术在本国的发展。
在中国“十一五”期间,BIM已经进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BIM技术研究和应用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2011—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加快建筑信息模型(BIM)、基于网络的协同工作等新技术在工程中的应用”。2015年住建部专门发布《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从政府层面提出明确的推进目标、工作重点与保障措施。各省市也纷纷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或导则。随着地方标准的制定,政府投资项目首先成为强制性应用BIM的项目;部分行业,如地铁、航空、电信、电力等已开始部署系统内部的BIM应用体系与技术标准。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国内先进的建筑设计、施工企业以及地产公司积极响应,开始进行BIM技术各方面的研究与试点应用。同时应注意到,分别从业主、设计、施工这三个相关的子行业角度来看BIM技术,会发现由于实施目的、应用需求、技术路线、保障措施等各方面因素的不同,实施效果与发展速度也有显著区别。
①业主方:许多成熟的地产商经历过BIM的试用阶段,认识到BIM技术的价值,开始对设计方、施工方的BIM能力提出要求;当前业主方提出的BIM应用需求已经远超出设计阶段,更着重于建造过程的项目管理及后期维护。但业主本身对BIM技术往往并不熟悉或不够专业,越来越多的项目开始寻找第三方的BIM专业顾问或咨询服务,以满足业主对建设成本与项目管理日益严格的把控。
②设计方:BIM最早发端于设计阶段的应用,设计企业也是最早对BIM寄予厚望、投入最多的一方,应用的项目数也最多。但经历了早期的快速起步后,目前发展速度滞后于业主方和施工方。
③施工方:BIM技术在施工阶段的应用晚于设计阶段,但近几年却得到快速的发展。因其避开了三维设计在图面表达等方面的短板,专注于用信息化集成的技术来辅助项目的实施,对软件选择也有更大的灵活性,因此更能发挥它的优势。在施工阶段,BIM的应用包括工程量统计、碰撞检查、施工过程三维动画展示、预演施工方案、管线综合、虚拟现实、施工模拟、模板放样和备工备料等多个方面,并还在不断扩展当中。
总体来说,不管是设计、施工还是运维,我国的BIM技术应用仍处于起步阶段,BIM技术还远未发挥出其真正的全生命周期的应用价值。可以预见BIM应用是今后长时期内工程建设行业实施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