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细节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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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安全防护

2.1 外电线路防护

细节52:施工现场对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规定:“严禁在架空线路的下方施工,严禁搭建临时建筑设施,严禁堆放构件、材料等。当在架空线路的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指的是带电导体与其附近接地的物体、地面不同极(或相)带电体,以及人体之间必须保持的最小安全空间距离或最小安全空气间隙。

在施工现场,安全距离包含下列两个因素。

(1)必要的安全距离。高压线路附近存在强电场,导致周围导体产生电感应,空气被极化。线路电压等级越高,相应的电感应和电极化也越强。所以随着电压等级的增加,安全距离也应增加。

(2)安全操作距离。施工现场作业搭设脚手架过程中,由于脚手管较长,若与外电线路的距离过近,操作中就无法保障安全。因此,安全距离在施工现场就变为安全操作距离。除必要的安全距离外,还应当考虑作业条件的因素,所需的距离就更大。

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距离主要指的是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安全垂直距离。对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均做出了具体规定。

表2-1是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也可如图2-1所示。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见表2-2。

表2-1 在建工程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图2-1 外电架空线路电杆最小安全距离

1—外电架空线路;2—外电架空线路电杆;3—在建工程

表2-2 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表2-1和表2-2两表的数据,既考虑到静态因素,还考虑到施工现场实际存在的动态因素。比如:在建工程搭设脚手架具时,脚手架杆延伸至架具以外的操作因素等。只要严格遵守以上两表所规定的安全距离操作,就能有效可靠地避免触电伤害事故。

细节53:施工现场对外电线路的防护措施

当外电架空线路边缘与在建工程(脚手架具)、交叉道路、吊装作业距离没法满足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应当采取设置防护性遮栏、栅栏,以及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实现施工作业与外电线路的有效隔离,并引起相关施工人员的注意。

架设防护设施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且应配备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及专职安全人员监护。要求防护设施必须稳定、坚固。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注:IP30级指防护设施的最大缝隙,能防直径2.5mm固体异物穿出)。

各种不同电压等级的外电线路到遮栏、栅栏等防护设施的安全距离见表2-3。表2-3所列数据对于施工现场设置遮栏、栅栏有重要参考价值,应当严格遵循表中给出的数据,控制可靠的安全距离,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如果不能满足表中的安全距离,不得强行施工。

表2-3 带电体至遮栏、栅栏的安全距离

另外,施工现场应使用木质等绝缘材料搭设的栅栏等防护设施。如果使用钢管等金属材料,则应做良好的接地。搭设和拆除时必须停电。如果防护架距作业区之间距离较近时,可采用硬质绝缘材料封严,避免由于脚手管、钢筋等误穿越引起触电事故。

如果架空线路在塔式起重机的回转半径范围内,则应在架空线路的上方及两侧设有防护措施。防护设施应当搭设成门形,按照表2-4所示数值保持安全距离,其顶部可用5cm厚木板或者相当于5cm木板强度的材料盖严。在防护架上端还应间断设置小彩旗,夜间施工还应有红色警示灯示警,对起重机的作业起到警示作用,其电源电压应为36V,如图2-2所示。

图2-2 门形防护设施搭设示意

表2-4 配电柜前后的通道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