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国在什么背景下引入了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目前的发展状况如何?
导读
本节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介绍我国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背景和过程;其二是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1)我国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背景
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主要是通过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各级节能服务机构和企业节能管理部门三位一体的行政体系推进节能工作。这种模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取得了显著的节能成就。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面向市场的过渡和转变,企业的自主权扩大,政府节能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也随之发生了改变,政府提供的节能专项资金也十分有限,这种模式逐步失去了活力和效力。另外,由于大多数节能项目的规模和经济效益在企业经营中并不占有重要地位,加上传统的节能项目投资机制把所有的项目风险都集中到投资方,因此,多数用能单位把主要注意力放在扩大生产和增加产品的市场份额上,对节能工作不够重视,实施节能项目的积极性不高,从而使大量的节能项目难以立项和实施。
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政府和节能专家认为,为进一步推动我国的节能工作,迫切需要引入一种促进节能工作的市场化机制。自1994年开始,中国政府(当时的国家经贸委)与世界银行长达两年的多次讨论,双方同意,从1996年起,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GEF)共同组织实施“世界银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在中国支持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运作机制,促使中国节能的普遍实施。经过长达15年的持续努力,该项目顺利地将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引入到中国,并推动其快速发展,开启了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新纪元,为我国实现节能目标做出巨大贡献。
(2)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筹备、引进→示范EMCo→快速发展。
① 筹备阶段
1992~1994年,在世界银行(以下简称“世行”)和全球环境基金(以下简称“GEF”)的支持下,中国完成了《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问题及战略研究》。该项研究的一个重要结论是:中国有巨大的节能潜力,全社会存在着大量技术成熟、经济和环境效益都很好的节能项目;但由于各种市场障碍,这些项目未能普遍实施。为此,中国政府与世行多次讨论如何促进节能项目普遍实施的问题。
经过一系列的研究与讨论,中国政府与世行一致认为:中国正经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深刻社会变迁,在新的社会形势下,有必要引进和推广一种基于市场的节能投资与服务融为一体的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随后,我国开始调研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发展情况,并筹划将其引入中国。
② 示范EMCo
1996年,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基础的三家示范节能服务公司(EMCo)——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节能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山东省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先后成立,在中国拉开了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序幕。
3个示范EMCo在成立和发展过程中得到我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欧盟、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的支持和帮助。原国家经贸委通过“世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在技术、商务方面对示范EMCo的人员进行了培训,在资金方面给予了GEF赠款和世界银行贷款,为公司进入市场竞争提供了有利条件。
在1997年到2006年6月底,3家示范EMCo的能效投资逐年增长,累计为405家客户实施了475个节能项目,投资总额达13.31亿元人民币。通过实施项目,EMCo获得纯收益4.2亿元人民币,而客户的净收益是EMCo收益的8~10倍。这些项目产生了良好的节能和环境效益,形成节能能力151万吨标煤/年,形成CO2减排能力145万吨/年,圆满完成了中国政府与世行在协议中的既定目标。
示范EMCo的迅速发展对于中国节能服务产业的最大贡献在于其示范引领作用,极大推动了中国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加快了节能服务的市场化进程。
③ 快速发展阶段
2000年6月,在示范EMCo初步成功的基础上,原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司发出《关于进一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通告》,许多有识之士认识到合同能源管理的广阔前景,开始纷纷筹建新的EMCo,这样进一步催生了一批EMCo。2003年11月,“世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二期正式启动,其主要任务是为EMCo提供贷款担保,进一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现EMCo产业化。
近十几年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我国飞速发展。如图2所示,自1998年以来,我国EMCo数量已经由最初的3家示范公司发展到2013年的4000多家,其中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资格的EMCo已达3210家。
图2 我国EMCo的发展情况
当前,我国还处在工业化时期,因此我国EMCo的市场以工业企业为主,无论是新建企业还是原有企业,节能潜力都很大。可以说,节能专家进入任何一个企业,都可以通过能效诊断发现许多可实施的、投资回报丰厚的节能项目。近几年,合同能源管理对推进我国工业节能起到了重要作用,并逐步延伸到了建筑、交通及公共机构等其他领域,可见EMCo的服务市场可望进一步快速扩展。
在公司类型方面,我国存在几种不同类型的公司模式,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项目是这些EMCo的共同特征。在公司组建之初和运营的过程中,由于依托的关键资源存在差异,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的EMCo:
一是资金依托型:公司经营的特征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利用资金优势整合需要的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实施节能项目。这些公司不拘泥于专一的节能技术和产品,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市场跨度大,辐射能力强,能够在不同行业实施多种技术类型的节能项目。
二是技术依托型:以某种节能技术或者节能产品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技术或者节能产品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利用公司在技术和产品方面的优势,开拓市场,逐步完成资本原始积累,并不断寻求新的融资渠道,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这类公司大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风险可控,项目收益较高;目标市场定位明确,有利于在某一特定行业形成竞争力。如果能保持技术不断创新,较好地解决融资问题,企业发展速度将十分可观。例如北京神雾公司、利得华福公司等。
三是市场依托型:拥有特定行业的客户资源优势。通过整合相应的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实施节能项目。这类EMCo开发市场的成本较低,由于与客户的深度认知,来自客户端的风险较小,有利于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获得客户对节能项目的直接融资。这类公司需要很好地选择技术合作伙伴,有效地控制技术风险,如辽宁能发伟业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