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典型引路,示范带动
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工作方法,就是通过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宣传典型、推广典型,在人们面前树立起比学赶帮超的榜样和目标,为人们指明前进的方向,激发人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党支部的责任,就在于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发现闪光点,并运用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宣传群众,组织群众,鼓舞群众,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导向、激励作用,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具体工作中,党支部书记应该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典型选择得准。
选择典型和树立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能否起到示范作用。要根据所处时期党的中心任务的要求,去发现、培养、选拔那些确实有突出事迹的先进典型,以更好地发挥引导、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为此,必须把握好选拔典型的原则:一要有客观真实性。被选为典型的人或事,必须是真实发生的。如果我们树立的典型带有一定程度的虚假性,那就失去了说服力。二要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典型必须来自群众,为群众所公认。要让群众感到可亲、可敬、可学,真正树得起,立得住。三要有鲜明的时代性。所选的典型应该体现时代的发展的要求,其先进事迹必须体现时代的精神风貌,具有较强的感召力。四要有同类性。典型的经验与将要推动的工作应当是相同或相近类型。不然,风马牛不相及,典型的指导意义无从谈起。五是超前性。典型的经验应该超前于一般的工作,如果落后,典型就成了毫无意义的“马后炮”。但也应该注意不能超前太多,以免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相脱节,影响群众学习典型的积极性。六是特殊性。典型应该丰富、生动、直接地表现出其自身特有的东西,不能搞成失去活力的固定模式。典型把特殊性反映得越鲜明,也就越可靠,越有说服力和感染力。
(2)宣传介绍得实。
对典型的宣传和介绍要客观、适度,坚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任何典型都不是绝对的,先进的典型并不是一切方面都先进,落后典型也不是一切方面都是落后的。宣传先进典型必须实事求是,如实介绍情况,不能人为拔高,不可罗列不切实际的所谓“事迹”,一味“突出”典型,使典型神秘化、绝对化、模式化、概念化、虚假化。如果只讲先进的一面,甚至夸大其词,对不足之处避而不谈,甚至遮盖粉饰,必将误人害己。对这个问题,邓小平同志曾精辟地强调指出,宣传好的典型时,一定要讲清楚他们是在什么条件下,怎样根据自己的情况搞起来的,不能把他们说得什么都好,什么问题都解决了,更不能要求别的地方不顾自己的条件生搬硬套。
如何正确处理典型工作中的几种关系
运用典型推动一般,是常用的一种工作方法。为了更好的发挥这种工作方法的作用,应当用辩证的眼光来处理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长”和“短”的关系。事物是一分为二的,典型个人或单位亦是如此。所不同的是他们的长处和成绩突出一些,其短处和缺点少一点,十全十美的典型是不存在的。
二是“单”和“全”的关系。典型一旦树立,人们往往有一种追求完美的倾向,认为典型在各个方面都应是出类拔萃的,这显然不现实,多数的情况是典型在某一方面的突出。
三是“上”和“下”的关系。典型树上去了,是否可以下来?答案是肯定的。那种典型一旦被树起来,就得千方百计的去保护它,哪怕出了问题,也会毫无原则的去加以掩饰的做法,导致的结果是典型不仅起不到示范作用,反而成了一种负担和包袱。
四是“得”和“失”的关系。既然树典型是一种常见的领导工作方法,那么典型与领导之间必然有着联系,这是工作上的一种正当关系,本无可厚非。确定一个典型是上还是下,当然要从工作的实际出发,让一个已经掉了队的典型下来,才充分体现了领导实事求是的精神。
(3)深入实际指导典型。
任何类型的典型,包括自发式的典型在内,都离不开领导的帮助和指导。指导、培养典型,主要是在政治上、思想上给予具体帮助,不能先划定框子、定调子,然后要求人们依葫芦画瓢。党支部书记要尊重典型单位中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集中群众的智慧,总结群众的经验。
(4)关心爱护典型。
对于先进典型,党支部书记要满腔热情地支持、帮助、关心、爱护。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先进典型也是如此。对典型不可求全责备,不能因为有其他方面的弱点和不足而否定其闪光的一面。要及时帮助典型总结经验,改正缺点和不足,使他们不断完善自己。要对典型严格要求,经常给他们指路子、交任务、压担子,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机遇和条件。对取得优异成绩的,要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褒奖,大力宣传他们的事迹和经验,营造一个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
(5)及时推广典型。
抓典型是为了加以推广并带动全盘。只有通过及时推广典型,把面上的工作逐步提高到典型的水平,然后再树立更高水平的新典型来推动全盘,才能开创不断前进的局面。在推广典型经验时,主要应该注意几个问题:一是要把握时机,最好抓住全面展开工作之前的适当时机;二是要采取多种形式推广典型,形式多样化、形象化,讲求实效;三是要正确指导学习典型,主要是指导群众正确看待典型、提高群众学习典型的自觉性以及指导群众从实际出发来学习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