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批评(第七辑)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核心话题:网络直播

过于暴露的自我:网络直播的空间、器物与人

徐畅泽

直播,这个词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回到几年前,它指的是“把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送合而为一的播出方式”赵玉明、王福顺主编:《中外广播电视百科全书》,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5年,第10-11页。。在广播电视中,直播由于它特有的实时性和现场感,而具有与录播、转播不同的特征和性质,尤其是当我们在观看体育比赛、节日晚会的时候,更希望直播的形式,这样可以与更多的人同步感受到现场的氛围,犹如身临其境。

然而,近两年来,“直播”则被赋予了一种与以往不同的、更加有针对性的含义,即是当下大火的“网络视频直播”。对于这种“直播”,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笔者将其理解为,在自媒体时代下,出于个人行为的、借助于网络传播的、具有公开性的实时视频分享形式。这里有几个限定的条件:第一,个人行为,如今的视频直播,不再是由电视台或其他官方进行操纵的,需要一定的组织性、聚集一定人力物力财力的行为,而是一种个人的行为,最简单的只要一个手机和网络,就可以开始直播;第二,它所依托的媒介为互联网,而不再是数字卫星信号,借助于互联网的普及和一些整合流量优势的直播平台,让个人能够更加方便、集中实现直播和观看直播;第三,自媒体的大背景,人人皆可播,事事皆可播,直播的内容变成个人随心所欲的选择,完全依照个人行为和喜好进行传播。

2016年被称为移动直播元年,从最初的依托PC平台,如今扩展到移动平台,直播的发展日渐盛大。根据文化部公布的数据,我国的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量约为2亿,大型直播平台的高峰时间,有3000—4000个直播“房间”同时在线,用户数可达200万—300万人次。

当社交网络的发展,让人们以为在线社交功能已经被发挥到极致的时候,线上直播网站的兴起却让人们再次看到了社交方式的新的可能。文字—语音—图片—视频—直播的迭代发展,印证了人们对于多方位、全媒体的需求,同时,网络视频直播方式作为新的社交媒体方式也浮现出很多新的文化和符号意义。

一、网络视频直播的空间逻辑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文化批评领域发生“空间转向”,将空间从原始的自然属性和物理属性维度挣脱出来,作为一种生产性话语进行考察,强调空间的社会性内涵和权力资本在空间意义上的体现,认为“空间不是社会的反映(reflection),而是社会的表现(expression)”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夏铸九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504页。。也就是说,空间不是社会镜子式的再现,空间本身就是社会,是社会关系重要的组成部分,每一个社会空间都产生于一定的社会生产模式之中,都是某种社会过程的结果。

而在今天,社交网络对我们生活的全面介入、影响,已经深刻改写了当代社会的交往模式、社会形态和政治现实,随之而来的一种新的空间形式和过程也正在浮现。在现有的所有社交媒介中,直播这一形式将空间性发挥到极致,而且最具代表性——无论是它所展示的内容,即现实中真实多维的立体空间,抑或是它的社群组织形式,“直播间”这一明确的空间性单位。

1.“真实”的展示空间

麦克卢汉曾指出,在现代视觉工业的统摄下,电影、摄影机、网站……都是我们眼睛的延伸。我们可以通过电视、杂志、网站等各种媒介来拓展被观看内容的来源。而随着社交媒体和自媒体的迅速发展,我们观看的内容范围更多从公共性转向个人性、公开性转向私人性、外在性转向内在性。也许不会每天看新闻、听广播,但刷微博、刷公众号、刷朋友圈已经成为现代人的行为惯性和生活常态。

与其他的社交平台相同的是,直播也是作为一种个人化生活、行为的分享和展示平台,它所对准的空间即是个人化的空间。不同的是,直播对于私人空间的展示是更加彻底的,不但具有声、图、影三维一体的展示,而且具有实时性和公开性。其他的社交媒介,短信、电话、微博、微信等,它们所借助的文字、图像媒介,或是在传播上相对封闭,实现的是点对点的传播;或是借助的媒介相对有限,其所展示的私人空间是有所保留的、可供想象的。而网络直播对于私人空间的暴露是彻底、全面的。

吃饭、逛街、化妆、唱歌、发呆、遛狗……所有你能够想象到的一切日常生活细节都能够在直播中出现,直播将个人生活做出事无巨细的展示,并让这些日常生活的碎片生成意义,使之变成一个资本的生产空间。在社会化媒体的语境下,“日常”成为一个新的备受关注的、具有无限展示潜能的空间。

同时,它将一切私人空间都抛入公共视域,直播完全打开了人们日常的私人生活场景,使得私人空间公开化,变成360°可见的对象。除了少数的外景直播,很大比例的直播主播会在自己的卧室、家中的客厅或者酒店等室内空间进行直播。这些在现实生活中不会对旁人、陌生人公开的部分,在网络的虚拟社交世界中却堂而皇之地打开大门,引人入内。

在言语上,对比公共空间,私人化空间形成一种更为私密的话语气氛,人在其中的语言和表现也变得无忌讳、大胆。

借用欧文·戈夫曼人际互动理论中的“前台”(front)概念,社会化媒体一直试图将一切都纳入“前台”,而“后台”(back)区域在不断被挤压,逐渐消失。欧文·戈夫曼:《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黄爱华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2页。随着社交媒体的发展,作为个人领域空间的重要性急剧退化,人们通过将更多隐私、私人的部分纳入“前台”,使得在人际互动中的表演更加丰富,从而在社交环境中获得认定、关注。

霍尔·尼兹维奇认为,“有话就说,有事就秀”(tell-all, show-all)的分享模式,使得当前社会发生重要的文化转向,即从流行文化转向窥探文化。刘涛:《社会化媒体与空间的社会化生产——列斐伏尔和福柯“空间思想”的批判与对话机制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2015年第5期。当直播使得人们进入一种无隐私、无忌讳的社交状态中,人们对于隐私的窥探也愈加强烈和直白,“暴露自己和窥探他人成为一个同步行进的过程,人们完全进入一个不设防的‘操演’(performance)空间”刘涛:《社会化媒体与空间的社会化生产——列斐伏尔和福柯“空间思想”的批判与对话机制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2015年第5期。

2.虚拟的社群空间

如果说选择自己的日常生活进行直播和展示,是一个相对真实、被审视和被观看的空间的话,那么与此相对应的就是一个观看的、窥视的,也即直播中虚拟的社群空间。

直播中主播与观众的互动发生在一个密闭的虚拟网络空间之内,叫作“直播间”,每个主播拥有自己的直播间,可以自行命名作为自我展示的空间。观众们可以任意进入一个直播间,与主播进行互动。观众与主播的互动、观众之间的互动都只能够被同一直播间的人所看见,因此这样的一个社群空间具有独立性和排他性。

在直播间这一虚拟的社群空间内,存在不同层级的划分,并形成一个完整闭合的生态结构。处于最高位置的是主播,具有主导地位,他/她可以呼吁大家做某些事情(为他/她送礼物、点赞、关注)、不做某些事情,可以对不听主播话的用户进行禁言的命令,或者拉黑,享有最高的话语权,等等;但同时他/她的任务也非常明确,即吸引住观众,尽量满足观众的需求。

而仅次于主播的,是“土豪”,在直播间里处于第二顺位,送礼物越多的人,他们的名字越接近主播,在空间中的社交地位也越高,能够享受到越多的福利和特权,他们是主播百般恭维的贵宾,亦拥有和主播相同的权力,可以把不顺眼的人随时踢出直播间。另外,由于他们独特的入场方式和礼物霸屏,也会引来普通观众的围观叫好。即使是土豪,相互之间也分高低贵贱,有明确的等级划分,在直播屏幕右上角,土豪们按照投入多少在贵宾席上一字排开。

第三等级自然是广大的普通观众,他们基数最大,也是直播中最重要的力量。他们的流动性比较大,掌握着选择权,维持着整个直播空间的场面和热度,围观主播、围观土豪,也是弹幕的主力军,主动与主播进行交流。如果没有他们,主播和土豪的行为也缺少观看的对象。

目前国内的直播系统中,参与者有着严格而明晰的等级制度,每一个直播间在主播名字的下方都有实时观看量和得到的礼物总数的显示,代表着主播目前的热度和等级;每一个观众的ID前面都冠有数字等级,代表着对直播的参与度和活跃度,等级的高低更大比例是通过送出礼物金额多少来确立的。可以看出,在直播空间中的等级的划分,是全然商业化和消费化的,即收到/投入的虚拟礼物越多、金额越高,就越能够获得更高的等级,代表着更高的社交参与度,也能够在社交空间内获得更高的话语权。

社会化媒体的根本使命就是重构社会关系,也就是在空间意义上发现、激活并搭建新的人脉网络。然而,在视频直播的逻辑中,这种社会关系的搭建更多的是通过观看机制实现的。

在直播空间中,存在着多重的观看机制。首先,土豪和观众在这里围观主播,实时地、近距离地观察主播或直播者,在时空上都达成了与主播的零距离,这个安全距离的破除极大地满足了人们的好奇心和窥伺欲。

其次,土豪的打赏,则引发另一重围观,由于主播间外存在着竞争关系,礼物的多少关涉到热点排名,主页排位等等,因此,主播会特别跟土豪互动交流,求打赏求礼物,而且土豪们动辄一掷千金,满足快感,会引来主播的感谢、特别表演,也会引来围观群众的叫好。

在这样一个虚拟空间内,现实生活中的社会地位、角色统统失效,而出现一种新的人际关系模式,在多重的观看视角中,所有人都在其中扮演角色,参与感十足,主播喊麦、网民弹幕刷屏、土豪送礼,都为这样一个充满戏谑、欢乐的氛围场合贡献力量,形成了一种全民狂欢的状态。

二、直播中的器物分析

空间所具有的意义,涵盖的不仅仅是空间本身以及身处空间中的人,也包括将其填满并显现出丰富意义的物。因此,针对网络直播媒介的研究,不可忽视对于其物体系的阐述,既包括对于媒介工具使用上的变化,也包括虚拟物和符号的意义。

1.手机和自拍杆

现在的直播是PC端和手机移动端并存的状态,PC端的直播工具主要是电脑、摄像头和话筒,需要一定的入门和成本,移动端的直播工具则更为简单,只需要一个手机,打开手机自带的摄像头,就可以开始直播。

轻便的手机和自拍杆取代摄像机和三脚架的作用,移动直播真正成为一个新的、简便的内容生产方式。不同于之前的有剧本、有规划,网络直播更追求用一种随性自然的方式去展现,在无聊中发现有趣,具有一种自媒体时代的特征,人人都可以成为新闻或者“旧闻”的发布者。因此,手机和手机的前置自拍摄像头可以说是直播活动中最为重要的器物,也可以说是推动移动直播发展的根本性力量。

手机的自拍功能的出现和普及,改变了人们对于拍摄的理解,搭配自拍杆的出现,更是将这种自拍模式加以强化和放大。考察一下人类照相术进化的历史,就可以发现,自拍的出现绝对是一种新颖而特殊的体验。

在早年的胶片时代,照相与成片之间需要隔上一段时间,常常我们期盼很久,才能看到自己照下来的样子;后来数码相机出现,我们几乎可以实时查看,了解到自己照得如何,效率和效果都大大提高;然而这还不够,自拍技术的出现,似乎是在满足人们迫不及待、一秒也不能等的心理,让人们在照相之时就可以看到自己即将照成的样子,而且,人们还可以边看边调整,直接将在镜头中看到的自己的“理想模样”拍摄下来。自拍像是人们在照镜子,喜欢照镜子的人,一定会喜欢自拍。

而自拍的成像也别有趣味,布景、构图、景深在这里通通失效,自我或我的某一部分(通常是脸)成为画面最重要和着重凸显的对象,风景和背景都被排挤到次要地位,人(更准确来讲是脸)变成了唯一能够表达的内容。可以说自拍是一种绝对的自我中心的彰显,是自我的一种压倒性呈现。因此,自拍模式和角度本身就是我时代、我叙事一个最重要的凸显。

于是人们有了拍摄角度强迫症,哪个角度的脸好看,哪个角度显得眼睛大脸小,即使是别扭的姿势,也要凹到那个角度。而自拍的美化途径也随之出现,美图秀秀之类的软件,让人物的成像变得极其细腻白皙,带着粉红色的温柔,眼睛变大、皮肤变白,下巴变小变尖,细小的瑕疵都消失不见,这些算法和程序的设置,都在磨蚀掉人的“缺点”,抑或说是特点,而让每个人都趋同于某种程度上所谓的“完美”形象,这种完美的标准是由谁制定和认定的依然存疑,但似乎都在趋同那个公共视野中“网红”的样子,究竟是谁改造和塑造的谁,已经分不清了。

在这样一种美好的自拍模式中,人们逐渐陷入自我欣赏和自我迷恋的状态。自拍就像是人在照镜子一样,每个人当面对自拍镜头之时,总是会不自觉地陷入一种自我凝视之中,镜头作为拍摄的中心地位反而被忽视,人们都在“镜子”中寻找那个理想中的自己。

拉康认为,镜像是婴儿在接触社会之前的一个“理想中的我”,或者说一个虚构的自我,这个镜中自我的经验形成了想象界。陆扬:《精神分析文论》,山东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152—154页。自拍的镜像模式让人们回到了婴儿面对镜子般的状态,人们对镜头中美化的自我产生认同,重新发现了自我的存在。每个人都变成了古希腊神话中水边的那喀索斯,在自我迷恋中不可自拔。

在直播中,对自我的暴露正是源自这种自恋情结,主播在直播的自拍镜头面前,同样在凝视镜头中的自己,从而变成了一种自我凝视着的可凝视之物。在共同的凝视之中,其眼光已经与观众的眼光无异。

2.直播中的弹幕

所谓“弹幕”,原来是一种电脑上的射击游戏,当大量子弹飞到屏幕上时,形成弹幕景观。因此弹幕的来源,可以理解为“字幕像子弹一样飞”陈一、曹圣琪、王彤:《透视弹幕网站与弹幕族:一个青年亚文化的视角》,《青年探索》2013年第6期。。区别于评论回应有延时、无法共时的特点,弹幕更加具有实时性和公开性。弹幕的使用可以在观看直播的同时实时发出文字和符号的评论,这些评论会被主播间内的所有人看到,并且因此产生互动,同时在直播的回放中,除了看到直播的内容,也会在同时看到实时的弹幕留言。

在其他的社交媒介中,无论是微博评论或是朋友圈留言,这种回应的及时性和公开性都是受到限制的,似乎只有在微信群和QQ群这样的交流媒介中才能够实现,而直播同时实现了社交分享与社交交流功能,将两者做了很好的结合。

弹幕使得直播中的观众得以与主播进行一种强互动,主播对观众在弹幕留言中的各种需求几乎有求必应,而且不厌其烦,尽量地关注到每一个人。观众通过打赏和弹幕来表达好恶,在某一个“高潮点”,可能评论字幕多如“弹雨”,不停地刷评论。弹幕更是让处于同一直播间内的人都能实时互动,共同吐槽、围观土豪等等。在这种强互动的连接中,观众甚至可以控制直播的走向,可以说人人都是主播,共同完成了直播的内容逻辑。

满屏弹幕营造出一种多语共生、七嘴八舌的气氛,而由于直播中的弹幕匿名ID机制和群体围观的性质,又彰显了奇妙的群体性特征。

直播中弹幕所实现的社交功能是比较单一而且不平衡的,由于每个观众都是匿名ID,且展现的个人信息有限,只有主播是真人真声出镜,每个观众与其说是作为“我”参与社交,更不如说是隐藏在群体中完成的。因此,弹幕更像是一种集体围观的方式。

“围观”在互联网时代成为一个新的网络词语。在过去,街头巷尾出现什么新鲜、新奇的事情,会在短时间内自动吸引聚集一伙人观看,路人出于好奇和无聊心理,以事件的发生地为中心包围聚集,观察事情的发展进程,并常常也会发表些议论,如果事情发展到对立冲突时,围观者可能还会起哄站队。这在互联网时代,也成为一种惯常的网络行为,即当某人或某个事件出现时,会引来群众对其的关注和讨论,跟随事件的发展变化,实时发表一些议论。围观行为体现了人们的一种从众心理,人们需要被带领、被感染,需要这种发泄似的、从众式的语言表达和讨论,在混乱杂声之中,找到自己情感的发泄口和团体的归属感。

勒庞在《乌合之众》中说道:“现代心理学所确认的真理,无意识现象在有机体的生活和智力活动中发挥着一种十分关键的作用。”“责任感的消失、传染和易于接受暗示的表现,使得群体中的个人表现出无意识的人格取代了有意识的人格;群体中个人的感情和思想因暗示和相互传染作用而倾向于同一个共同的方向;还有这种暗示所获得的观念有立刻转化为行动的倾向。”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0—12页。

在直播的弹幕留言中,可以看到这种互相传染的群体性特征的彰显,在群体性和匿名性的影响下,观众的责任感和道德感不被彰显,每个人藏在群体内,跟随着群体而行动、发声,从而窥伺也变成一种集体性行为而更加大胆恣意,情绪也很容易被煽动而盲目站队,直播中的起哄、混战常常有之。

3.直播的虚拟礼物

直播平台还有特别的打赏机制,即用户可以送出虚拟礼物对主播进行打赏(当然虚拟礼物也是用真金购买的),虚拟礼物有的是表情包,如加油、666、大拇指等;有些是跟现实中的物品相对应的,比如气球、鲜花、跑车、游轮、月饼、奥运金牌等。

礼物的等级制度明显,不同价格的礼物通过礼物特效显出不同的效果,比较高等级的礼物,特效会比较大,而且占据屏幕时间较长,让主播和观众都能看到。甚至有些礼物还能够跨越直播间,达到整个平台都能看到的效果,这样的场面很容易满足主播和送礼物者的虚荣心。这些虚拟礼物带来的收益,由主播与平台共享,因此也产生了所谓的粉丝经济和网红效应。于是,主播签约的产业链也应运而生,这也是视频直播商业化的道路之一。

虚拟礼物代表着人们观看表演方式的变化,一是共时性的交流氛围更加强化,我们在观看传统演出时,出于场地和人员的限制等,往往无法如此畅快、随意地互相交流看法,而直播中的即时弹幕和礼物特效,能够超越时空的限制,形成一种虚拟的部落式氛围,这种气氛经过强化,可以演变成一种“狂欢”。

其次,直播作为一种表演形式,与传统的表演不同的方面表现在,以往的演出都是有入场费或门票的,而社交网络时代,人们的进入变得自由且零成本、零门槛,这体现了互联网时代的去仪式化,同时也刺激产生了互联网时代“新的仪式化”。

表演准入机制的低门槛、零成本,使得人们对表演的质量要求和水平期望,转换成了对爆点、热点、刺激点的期待。如果没有与众不同、可以引起围观的点,观众很难买账,也就不会送上弹幕和礼物,可能就会直接退出直播间走人,主播的表演根本难以为继。因此,在这样原则的刺激之下,主播只能不计一切代价地生产“爆”点,私、奇、露,都成了手段,满足人们的窥私欲,人们想看什么就表演什么,越是如此越能获得观众的打赏。

而且,虚拟礼物打赏机制的强化,使得直播作为一种社交媒介的社交性得到了极大的削弱,主播、土豪和观众都在围着“礼物”打转,实则陷入了平台设置的巨大消费陷阱中,频繁出现的对于直播平台暴力、色情内容的监管也与此有道不清的关系。

三、直播中的人——网红分析

网红,在近两年的网络上急速流行,成为一个非常引人关注的群体。一般认为,网红是“网络红人”的简称,指的是在互联网上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受到网民关注、追捧而走红并聚集大量粉丝的人。

1.网红的进阶

回顾过去,可以发现网络名人的出现几乎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同步产生。1994年4月20日,中国通过一条64K的国际专线接入国际互联网,中国的互联网时代正式来临,第一代的“网络红人”就已经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当中,痞子蔡、当年明月等一批网络写手,借助BBS的传播和文学社区的发展而走红,以匿名ID和独具风格的文字,开启了网络红人最初的模式。

到了2000年,随着带宽的加大,互联网进入高速的图文时代,图片媒介传播的日益繁荣,“文字+图片”的传播方式成为主流,“有图有真相”成为必要的标准,在BBS和博客中图片的分享日益增加,催生了以照片、图片走红的第二代网络红人,以奶茶妹妹、芙蓉姐姐等为代表。

2010年以后,社交平台的迅速崛起,全媒体时代的到来,开启了“有视频有真相”的“视频时代”,通过短视频、直播等方式迅速引爆网络、吸引关注,网络主播(Miss、小苍、若风、小智、MC天佑等)、视频播主(papi酱、谷阿莫、艾克里里等)成为新一代的网红。

网红的进阶之路,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是一个分享面逐渐增多、暴露点也逐渐增多的过程。“百度知道”中国网红大数据报告把我国网红的发展分为三大阶段:文字时代、图文时代、富媒体时代。

从一开始依靠不羁的文字成为网络名人的网络写手时代,到依靠几张出挑的个人照片、图片吸引眼球引发讨论的草根红人时代,再到现如今自媒体时代,网红所需要做的早已不仅仅那么简单,不但要求全方位的暴露和呈现,而且要持续地出现在一切可能的社交平台,否则就会被瞬息万变的网红大潮给淹没掉,即所谓的既要有“爆红”的点,又要不停“刷”存在感。于是,在社交媒体上的自我分享和展示,成为网红走红的唯一途径。

如果说,曾经的网红还可能有被搜索、被人肉的苦恼,个人生活被打扰,隐私受侵犯的问题,现在的网红则是秉持主动暴露、主动展示的原则,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吸引住一些观众和粉丝。

这种自我暴露意味着要敢于、乐于展示“真我”,有两个层面:一是现实层面或者说外在层面,即日常生活,网红往往需要“乐此不疲”地将自己生活中的一切细节都展示给大家,去了哪里、吃了什么、做了什么,不能有太多神秘感而且不能断档;二是内在层面,即要坦白自己的故事,自己的成长经历、爱情、婚姻、家庭、事业,每个人都要成为一个“有故事的人”,当故事成为一种标签,自然它就不能是隐藏和私密的,而是必须公开流传的,而且不能是没有爆点的,一定是具体到细节,深刻到离奇的。

当然,更多未成名、成熟的网红,暴露程度还无法那么深入,但第一步一定是要将最基本的“隐私”公开的,因此在直播中的主播常常需要不厌其烦地解答上学还是工作、有没有结婚/男朋友、家在哪里,这些最基本的隐私问题。

这种自我暴露自然是一种自媒体时代的产物,如上文所说,每个人都在“过度分享”自己的生活,也使得“窥私欲”在网络生活中逐渐泛滥,由于网红的特殊地位,所处在公开、敞开的网络世界中,受到更加集中的审视,因而表现更加极端。甚至这种“自我暴露”的方式,成为网红培养和走红的路径。

2.网红的污名化

然而,“网红”这一名词在爆火的同时,已经天然地带有诸多情感色彩在其中。或许,我们从网红的命名机制中可以看出一些端倪。“网红”一词描述了一炮而红的状态,“走红”带有一种更多运气的成分,而且往往有短时性、持续不久的潜在含义;同时,“网红”的命名缺乏一个坚实稳固的社会角色,人对于自我身份认同,需要依托某种物质、实在的东西,比如,电商博主、知名主播、视频制造者等,所以没有一个人愿意承认自己只是一个飘飘忽忽的“网红”。

网红不是一种职业,是在网络上走红的一种状态,然而,由于现实商业因素的影响,很多人在网络走红之后变成了专职网红,甚至走向一种商业化的培养模式,出现了像“网红脸”这样看似流水线下的产物。

“网红脸”指的是,大多数网红标配的脸型,一字眉、大眼睛、尖下巴、高鼻梁。最直接的说法就是“看着都一样”,意味着对个性的消磨。吊诡的是,网红形象的趋同化,正是对观众和消费性的一种满足和迎合,然而却反过来为人所诟病,成为一种被批判的存在。

网红脸是如何产生的,“文化的改变可以导致某些身体的改变……打从一开始,我们如何看自己,如何看别人,别人又如何看我们,身体就是最亲密、最私密的地方,也是最明显、最外向的部分”哈罗德·伊罗生:《群氓之族:群体认同与政治变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74页。。身体的改变来自社会文化认同。

网红脸,一方面是对女性特征和年轻特征的凸显,小脸、精致的五官、大眼睛,意味着粉嫩的年轻感;另一方面,也是影像时代/视频时代的产物,互联网的视频时代,一切信息都以照片或者视频的形式上传到网络进行传播,“上相”与否成为比现实美重要得多的存在,而针对人眼视线范围设计的16∶9的黄金比例的显示屏,却会残酷地将人或景横向拉伸变肥,因此那些每天在镜头中出现的、希望达到“完美身形”的明星不得不一减再减,保持比常人更加苗条的身材。网红也是一样的道理,真实的美已经不重要,镜头前美才是唯一的目的,所以要下巴尖、眼睛大、五官更加欧式立体。

大胸、长腿、锥子脸,这样的标配也变得具有某种消费符号的意义,“这样的姑娘一般都会用‘炫富’这种爱好作为标配,它营造出来的是一种既不用工作又非常有钱,只需要休闲和保养的美好幻想”侯虹斌:《只爱网红脸的中国人没资格嘲笑美国人审美》, http://diyitui.com/content-1469923248.50207293.html

同时,这种美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够转化为生产机制的,能够变现,即变成货币和资产的。年轻女孩通过塑造出来的又美又闲的方式来吸引粉丝,同时,通过变成淘宝店主、变成热门主播、变成广告达人,成为网红来圈粉和盈利。

在巨大的利益之下,审美就具有了排他性,城市广告、电视屏幕和各种网页都充满了这种一模一样的网红脸,社会空间被脸小、肤白、苗条的审美标准围绕着,在巨大的商业机制感染下,网红和社会的认同度在互相影响、互相塑造。而且这对于男性、女性通通有效,男性女性化,女性网红化,这大概是现阶段网红的发展生态。

同时,网红的生命力短暂,如何在飞速变化的网络舆论中一直保持高关注度,除了需要一张标配的网红脸之外,“极端化”也能成为网红爆红的一种方式,极端低颜值网红其实长相普通,通过刻意扮丑吸引眼球,造成视觉冲击,凤姐的“高颧骨,厚嘴唇”,芙蓉姐姐的“S型身材”,刘梓晨的“蛇精脸”都令人印象深刻。

高度商业化催生出一批批犹如流水线制造出的网红脸,也让人们对这张充满消费符号的脸产生了种种联想(尤其是女性),也许是出于对强大变现机制不公的埋怨,网红脸逐渐走向了贬义,成为人们抨击的对象。

3.可以“直视”的对象

在2016年新网商年度盛典上,如涵作为网红孵化器模式的最佳代表,其CEO冯敏对于这一模式的可行性和优势进行肯定。冯敏认为,与传统的明星相比,网红的优势在于“适当的仰望角度”SophieShaw:《颜值背后的野心,透视“网红”产业链》, http://www.wyzxwk.com/Article/shidai/2016/03/360516.html。在网络上,还流行一个“15度角”的网红理论,“消费者和网红之间是一个15度的仰角,基本上是平视的,你会觉得你就是她”来自君联资本执行董事邵振兴,他曾用一个所谓“15度角”的理论来阐释网红和粉丝的关系。所谓15度角——这是粉丝仰望网红的角度,“她们之间并不是大明星和死忠粉的关系,也不是你说什么都对、不能有任何违背,纪律严明。15度角代表是‘我能感觉到离你很近,类似于闺蜜’,有了情感纽带,消费行为就会潜移默化”。引自《45度角来仰望天空,15度角来仰望网红》, http://www.liuxingshe. com/caijing/105562.html

可以说,网红就是作为一个被“观看”的对象而出现和产生的,他们来自草根,某种程度上也满足了受众的自我想象的投射。

看与被看的关系蕴含着丰富的含义,无论怎样,从某种程度来说,来自陌生的眼光总归是会让人不舒服的。从视觉快感的地位分配来说,看是一种主体的权力,被看意味着被贬为对象和客体,这也是曾经的戏曲演员——古代称之为“戏子”——地位低下的原因之一。南帆:《身体的叙事》,载汪民安主编《身体的文化政治学》,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26页。在另外一些现实情境中,“被看”也有另一种含义,可能成为巨大的荣誉,即作为领袖、先知或者神灵的被看,是一种充满着权力的事情。“被看是领袖或者神灵接受膜拜的形式之一,人们在仰视之中承领领袖或者神灵身体形象的光辉。”南帆:《身体的叙事》,载汪民安主编《身体的文化政治学》,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27页。在电子媒介之后,现代媒体的发展,消费社会的来临,让一个个明星成为消费社会的女皇和帝王,明星演员,因为被看而成为公众的偶像,这是“承袭膜拜文化的后果”。

然而,无论是前者因为权力而营造出的距离感,抑或是后者因消费和商业机制塑造出来的距离感和完美感,两者的被看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是需要一定的距离感,或者说需要一定的仰望角度的。

但正如前文所提到的,网红所代表的是一种没有陌生感、距离感和完全暴露的姿态,他们所依托的基础是非常薄弱的,或许只是脸,同时他们的自我暴露是身体性的,他们是自我的展示者,是主动的“被看者”,这使得从一开始,看与被看的机制就发生了某种变化,既不是对膜拜文化沿袭的后果,也不单纯是属于人们窥私欲的好奇心理,而是变成了可以平视甚至直视的对象,人们的窥私欲变得公开化了,再加上直播中的群体性围观的特征,直播中网红的身体就变成了欲望的对象和化身,所有关于隐私的话题都可以堂而皇之地提出,变成了可以公然直视的对象。

四、结语:过度暴露的“自我”

看与被看是一种自然行为,是与生俱来的,但人类的看与被看与动物的自然行为不同,“人类看似自然的观看行为,其实是复杂的文化行为”周宪:《读图,身体,意识形态》,载《文化研究》,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看与被看的关系意味着什么?“看”是主体的权利、拥有主动性和选择性,“被看”意味着成为对象和客体,是被动的和无法选择的。看与被看的行为构建了主体和对象、自我和他者,但在多重目光的交织中,主体客体的地位又面临着转化的可能。

在网络社交时代,社会化媒体让每个人都处于被看和持续可见的状态,将可见性生产推向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生产趋势,网络空间成为权力运作的实施媒介,正如福柯所说,空间规训的后果即是“造成了一种有意识的和持续的可见状态,从而确保权力自动地发挥作用”米歇尔·福柯:《疯癫与文明理性时代的疯癫史》,刘北成、杨远婴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第226页。

然而,在社交自媒体时代,直播的出现使得看和被看具有更加复杂的主宰和被主宰的意义。

首先,被看从原来被动的位置变成了一种主动的行为,主动的展示和分享,建立在双方平等基础上的社交分享平台由此而来。但由于直播发展的强商业化和弱社交化特点,展示者和观看者双方的权力地位存在着很大的倾斜,敞开的对隐私的过度暴露,由于缺乏仰视角度而使人“后台”尽失,而被看者也在这样一种全可见视角下,“他成为他的自身服从的法则”福柯语,引自周宪主编《视觉文化读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208页。,失去了真正的自我和自由。

其次,对于观众来说,“看”也交杂着复杂的认同和窥伺的心理,一方面在群体性的狂欢中,每个人都不加掩饰其赤裸裸地对隐私窥探的目光,另一方面,网络主播与观众若即若离、近乎平等的关系,分享和展示背后蕴藏的某种不可言说的价值观,使得观众在潜意识中产生认同和归属感,让观众在窥伺的同时也在模仿。在这样二重的影响下,每个人兼具观看者和展示者双重的角色,通过看将自己投射到被看者身上,而通过被看者的反馈重新塑造自己。

人类学家约斯·德·穆尔在《赛博空间的奥德赛》中指出,网络社会中普遍泛滥的分享行为直接改变人的本质,即主体开始退缩,成为一个“超媒体自我”。社交媒体中的行为表现完全按照有利于“表演”的内在逻辑设计,点赞数、粉丝数、关注度等来自他人的“评判”反复冲刷着展示和分享者的表演欲望。

2016年夏天,在里约奥运会直播期间,某家移动直播的广告在央视奥运会时段轮番播放,彰显“直播我”的价值观:

 

我不一定网红,我不一定会唱,我不一定自律,我不一定勇敢,我不一定会赢,在××,我一定是我,上××,直播我。

 

就如它所倡导的,直播的发展使每一个人都能直播自己,张扬自己。然而,处在一种被看关系的情况下,每一个人都乐于展示自己、向别人暴露自己,每一个人也都对别人报之以不加修饰的直视与好奇,这是一种自由或是另一种禁锢,这是一种平等,抑或是另一种不平等。在“过度分享”主导的窥视文化景观中,社交媒体改写了主体的意义,也改写了人们的存在方式。

过度地暴露“我”,反而让“我”不是真正的我。

 

(徐畅泽,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