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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中关于“被拐女教师事件”的逻辑谬误

龙艺

(北京印刷学院,北京102600)

摘要《燕赵都市报》一则两年前的关于被拐乡村女教师的旧闻引发了巨大的关注和社会舆论。两年前,对于这一事件的报道引发了读者大量的质疑。文章出于对这一现象的思考,通过分析“郜艳敏事件”的主要媒体《燕赵都市报》对这一事件所作的报道内容,结合相关文献研究,对这一矛盾现象形成的原因进行探究,以分析媒体报道中对“郜艳敏事件”的逻辑谬误。

关键字被拐女教师;媒体报道;逻辑谬误;受众反响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2015年7月28日,一则来自《燕赵都市报》两年前的旧闻《最美乡村教师候选郜艳敏: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被扒出,引发网友集体关注。两年前的这则新闻报道淡化处理了郜艳敏的被拐经历,凸显她“因为一份本能的大爱”担任乡村教师的主题,成为此次舆论争议的焦点。网友纷纷质疑该文将“一宗犯罪的丑闻变成了感动中国的正能量”,一时引发了大量的网络舆论。围绕事件主角郜艳敏,新浪微博话题标签“被拐女成乡村教师”成为热搜词汇,短短几日内阅读量达到了2316万。在巨大的关注度背后,与事件本身所涉及的拐卖、家暴、乡村教育等大量敏感话题有关。

事实上,这并不是郜艳敏第一次登上媒介的议程设置。早在2006年5月21日,河北《燕赵都市报》的记者祁胜勇第一次在题为《被拐女子曲阳书写园丁传奇》的文章中就对郜艳敏进行了报道。在随后的一年内,中央电视台《半边天》栏目、上海东方卫视、凤凰卫视、《南风窗》《大河报》等多家媒体聚焦曲阳,对郜艳敏的事迹进行采访报道。2006年12月25日,在由《燕赵都市报》首次倡导的“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评选中,郜艳敏入选。当时她的颁奖词是:“因为那些面临辍学的孩子们期待的眼神,她留在了带给她屈辱和苦难的贫穷山村。从被拐女到深受尊重的女教师,她用爱心和奉献将不幸的人生演绎为传奇。”这次评选为她树立了一个具有牺牲和奉献精神的正面典型形象。

不同于2006年“一边倒”的赞扬和歌颂,时隔九年,这样的一则旧闻再次引发了人们巨大的关注,但其舆论重点却是在于对媒体当年报道逻辑和舆论导向的批评与质疑。仔细阅读这篇报道,不难发现它存在一个矛盾点:“被拐女”与“山村女教师”两个角色之间存在冲突。作者究竟是想赞美山村女教师郜艳敏,还是想揭示“被拐女”的离奇身世?又或是想揭示“最美乡村教师候选”的评选标准之奇特?即便只是浏览新闻标题,就能发现作为正向传播的“最美乡村教师候选”中存在的内在逻辑漏洞。

同时,因媒体的话语引导失当、有关政府的责任缺失、当地村民的纵容漠视,造成“本该上《今日说法》的故事却上了《感动中国》”的这种戏剧性反差,更加耐人寻味。出于对这一矛盾现象的思考,通过分析郜艳敏事件的主要媒体《燕赵都市报》对这一事件所作的报道内容,本文结合相关文献研究,对这一矛盾现象形成的原因进行探究,以分析媒体报道中对“郜艳敏事件”的逻辑谬误。

二、报道中存在的问题

1.报道逻辑性缺乏

陈波(2000年)在《逻辑哲学导论》一书中曾指出,关于逻辑,传统的说法是“逻辑是关于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按现代较流行的说法是“逻辑是关于推理形式的有效性的科学”。[1]由于正确思维的规律和有效论证是一致的,因此现代的逻辑概念与传统的逻辑概念并不矛盾。显然,现代逻辑更强调其推理的有效性。

在这里,逻辑应用到新闻报道方面,就是对记者运用逻辑思维规律对事实进行认识、判断和推理,以便选择事实报道事实,使新闻报道更具客观性[2];同时,在新闻选择、报道事实的逻辑方面显示其有效性,或者说让受众得出结论的有效性。换言之,新闻报道在选择事实、传播事实时,不能随着“主观意志”去选择事实,去扭曲事实。只有尊重事实和事实发展的内在规律,并以此来选择事实、传播事实信息时,这种新闻报道才具有客观科学性。这也就是我们所说新闻客观报道的逻辑性。

对于“有争议、有纠纷的事件报道”,一些学者还呼吁,尽可能多方面和立体地看待事实,利用现代逻辑的原理,去对事实进行认识、判断、推理性地分析,并科学地对事实进行选择与报道,让受众从中得出科学的“结论”,体现坚持客观性原则事实,使传播文本所反映的事实和事实之间联系更符合其内在规律,其结论更具必然性;或者说使报道更具可靠性、有效性,使客观报道更具有逻辑力量。

而反观以《燕赵都市报》为代表的一系列媒体当时对“郜艳敏事件”的报道,不难发现,其报道主题多以“感动”为主,宣扬郜艳敏以德报怨,坚守山村教师岗位的大爱,削弱了其被拐的背景和作为“受害者”的角色,把一个综合了法律问题、社会责任问题、女权问题的复杂事件进行了简化处理,使得该事件背后的社会意义被大大地削弱了。

表 《燕赵都市报》关于“郜艳敏事件”的部分文章标题及其主旨

2.报道角度不当

什么是新闻报道角度呢?《简明新闻学》中是这样解释的:新闻角度是新闻采写者在挖掘和表现新闻事实时的着眼点,即从哪里入手来表述新闻事实。也可以说,新闻角度就是新闻采写的突破口或切入点。

新闻事实本身的多义性决定了不同记者针对同一事实可以(事实上常常会)从不同角度来进行报道。而针对特定事实,如果选择了某一不恰当的报道角度必然会导致新闻文本客观性的缺失,或者说会直接导致新闻文本明显的主观性特征。显然,记者应尽力避免不当报道角度导致的主观性以确保新闻文本的客观性[3]

以公众号“@新媒体女性为首的若干媒体”对2006年关于郜艳敏的一系列报道所选择的报道角度提出了以下四点质疑。

(1)忽视拐卖妇、女儿童背后的政府不力和性别不平等的根源。

(2)没有探讨偏远农村地区的教育状况。

(3)没有报道郜艳敏曾经试图自杀的经历。

(4)没有揭露郜艳敏曾遭受过家庭暴力的事实。

由上表可以看出,对于“郜艳敏事件”,媒体报道多选择了郜艳敏对下岸村山村小学的奉献和牺牲这一角度,以肯定郜艳敏道德上的“崇高”,从而打动受众,寻求情感共鸣。

然而事实上,从是非和道德角度所做报道很容易偏离客观性。有时新闻记者不把报道新闻事件本身看作目的,而是把它作为自己发表对该事件评议的出发点。这也就是说,记者是以是非裁判、道德评议者的身份,从是非和道德角度来报道某一事实的。这一类报道必然要偏离客观性。

3.价值观的偏离和人文情怀的缺失

新闻报道往往凸显媒体的价值观。回溯整个新闻事件,通过对其背后的舆情分析与解读,不难发现问题在于价值观的偏离。当编辑以令人匪夷所思的逻辑报道“被拐女”郜艳敏成为一名“山村女教师”时,为什么对郜艳敏的经历轻描淡写、一笔带过?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媒体一味地宣扬以德报怨、牺牲自己、奉献社会的价值观,而缺失一种人文关怀,一种对于个体的价值和尊严的尊重。对处于灾难中的受害者,新闻报道应关注个体的生存状态和社会权益。而“郜艳敏事件”的报道引发争议,原因也在于这种人文关怀的缺失:媒体记者轻描淡写地描述当事人所经受的苦难,无视当事人的尊严,并将一个需要拯救的受害者塑造成了拯救他人的奉献者形象,使得舆论导向方面也出现了偏差。

事实上,人文关怀的报道视角,也符合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的层级递进关系。个体需求呈现出从低到高的层次划分,分别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与爱的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一般来说,只有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个体才会追求高层次的需求。新闻的人文关怀倾向,其实指向了个体前三方面的基本需求,强调了“人”的基本属性。在被争议的报道中,郜艳敏在“安全需求”(被拐、家暴)尚未解决的情况下,片面拔高“自我实现需求”(教育奉献精神),确实是有悖基本人文精神的。

4.典型报道“拔高”造成失实

关于“郜艳敏事件”的报道大部分是将主人公作为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报道的,而这类报道最易出现为了达到宣传目的而导致的新闻失实。

蒋亚平、官健文、林荣强在《新闻失实论》一书中指出,典型报道中最易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实用主义”,即在宣传介绍典型时,不是从某个人和某个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不尊重新闻本身的规律,而是按照政治形势、宣传工作和上级意图的需要来报道,从而失去了客观的准则[4]。这使得新闻报道出现失实、拔高和片面性的问题。

这类“拔高”和美化造成的新闻失实,折射出的是媒体甚至是全社会的一种深厚的民族文化心理。传统文化中的“中庸之道”在人们思想中根深蒂固,一些记者也不可避免地将这些思想带入采访写作中。长期下去,会形成固定的思维框架,大篇幅描写典型事迹,而对问题采取轻描淡写一笔带过甚至从根本上回避的处理方式[5]。而这种“中庸”的价值观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行为和情感状态,比如,“拐卖”从名称上就意味着邪恶,因为其恶劣本质而必须受到谴责。

在互联网时代,中国网民很情绪化,较高的知识水平和媒介素养决定了他们关心时事、有自己的独立观点、有强烈的参与愿望,并且有强烈的表达自己的冲动,尤其是对社会上不公平的现象深恶痛绝,因此,在针对遭遇不公平待遇的弱势群体进行报道时,如果有意地忽视问题,试图通过正面角度的赞扬、歌颂、褒奖掩盖矛盾,可能适得其反,引发受众反感。这无疑将严重影响新闻事业的舆论导向功能。

同时,这一事件还体现了网民关注点从“被感动”转变为“要质疑”,反映出社交网络时代传播伦理更加关注弱势群体,注重以人为本,既关注个人利益需求,又重视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趋势。

三、社会反响前后迥异的原因

与2006年的报道不同的是,当“郜艳敏事件”再次进入人们视野的时候,由此而引发的社会舆论都是以一种批判的眼光和视角来审视和思考这一事件的。之后的澎湃新闻的文章《被拐女成“最美乡村教师”,一个悲剧如何能提炼出感动》总结了人们关注点的变化。当时媒体的关注点在于“被拐卖依然以德报怨的奉献精神”,而今天的人们则开始反思这种病态的自我奉献是否值得表彰。

同一则新闻,在相隔十年间,媒体的报道框架及引发的社会反响千差万别。这其中有新闻报道宣传方式上的进步,也有人口贩卖问题被屡次提上公众议事日程的缘故,此外还包括新兴传播方式使得观点流通更自由便捷[6]

1.新型思维方式影响下,传统宣传方式不被认可

腾讯评论认为,“歌颂苦难,已经不再是一种被认可的宣传方式。以歌颂苦难来树典型方式,已经不再被主流价值观接受。”以往,每当天灾人祸等重大灾难性事件发生时,媒体倾向于“报喜不报忧”,将报道着力点对准领导的“亲临指挥”,以“舍己为人”的英雄典型弘扬社会正气。“道德至善”处于新闻报道中的制高点,个体私欲被搁置一旁,而苦难也被视为磨砺个人品性的“试金石”。

如今,受新媒体传播方式及伴随网络成长起来的受众新型思维方式的影响,“高大全”的人物报道、“众志成城”的灾难报道已经很难满足多元化的受众需求。相反,还原普通人“七情六欲”的立体化报道更加真实,小人物的“大感动”往往更催人泪下。旨在披露更多细节、追究新闻背后故事的调查性报道更加珍贵,直面问题的危机处理方式也远胜“美化”报道。“郜艳敏事件”也正体现了两种宣传思维方式的碰撞,这一事件所引发的广泛讨论正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2.公众对人口贩卖前所未有的关注度

近两年,对人口贩卖的关注度达到新高度。2014年,赵薇、黄渤等主演了“打拐题材”的催泪电影《亲爱的》;2015年,刘德华、井柏然等主演了“寻子”电影《失孤》。这两部电影均由真实故事改编而来,上映后均广受好评,“人口贩卖”题材再度引发热议。2015年6月17日,“支持人贩子一律死刑”的文章刷爆朋友圈,“是妈妈就转”的语句瞬间点燃众多“妈妈”的情绪。暂且勿论事件本身的营销性质,仅话题本身所引发的人贩量刑问题的讨论深度就已经达到新的层面。律师、法学专家、法院和“打拐办”等部门工作人员都对此问题发表看法,并在“当前对买方处罚偏轻”问题上基本达成共识。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被拐女”的个人悲惨经历被刻画成包容的“圣母”形象被大众消费,而作为罪魁祸首的人贩和买家却并未受到严惩,必然引起网友的集体反感。

3.网络传播方式助力个体发声

如果说集合了众多噱头的“‘被拐女’事件”在以往未受到公众质疑,貌似有些不合情理。有媒体报道显示,包括《南风窗》等媒体都曾介入报道当地的贩卖妇女现象,但是似乎这些报道影响不大,否则无法解释饱受质疑的“被拐女”一转身成为“感动河北”的代表。

结语

一个可解释的重要原因在于,近几年兴起的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传播工具,在极大地促进信息传播的同时,也实现了不同观点的聚合和扩散,来自不同阶层的质疑声更容易被公众捕捉到。以微博为例,个体将观点映射在私人场域,借助微博的嵌套粉丝结构,经由层层转发实现“病毒式传播”,最终到达公共场域。此外,“‘被拐女’事件”涉及众多敏感话题,可以说切中了不同类型网友的关注点,能够在短时间内爆发出巨大的“吸睛效应”。

正如网友“霍真布鲁兹老爷”所说,“‘郜艳敏事件’的关键在于,它一下子突破了网络上所有人的底线,把中国所有的阴暗面赤裸裸地呈现在大家面前,所有人几乎都发出一种声音,网民关注问题的深度和广度超越了旧有的认知。这样的发声,其实打破了原有的舆论操控模式。这完全不是预设的剧本,但这正是网络的胜利。这是只有在社交媒体时代才会发生的事情”。总体来看,及时交互的微博、微信等传播工具,提供了一个私人话题向公共话题转变的场域,任何有爆点的“新闻”或“旧闻”都能一触即发。

参考文献

[1]陈波.逻辑哲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309.

[2]林奇.试析西方客观报道的逻辑力量.广西大学学报[J].2009(10).

[3]赵建伟.试论报道角度对新闻文本客观性的影响.新闻知识[J].2012:(6).

[4]蒋亚平,官健文,林荣强.新闻失实论[M].北京:中国新闻出版社,1986:229-230.

[5]侯尧杉.论我国宣传性新闻失实[J].河北大学学报,2006(5).

[6]徐婷婷.“最美乡村教师”反转剧揭了谁的丑[EB/OL]. [2015-08-06]. http://mt.sohu.com/20150806/n4182936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