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图书馆类型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2006年修订的“国际图书馆统计标准”(ISO 2789:2006)将图书馆类型划分为中心图书馆/主图书馆、分图书馆、外部服务点、图书馆、高等学校图书馆、流动图书馆、国家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学校图书馆、专业图书馆(政府图书馆、健康服务图书馆/医学图书馆、行业的学术研究机构或行业协会图书馆、工商图书馆、媒体图书馆、区域图书馆、其他专业图书馆)、保存图书馆/存储图书馆。我国图书馆界通常按照图书馆的管理体制,结合图书馆的目标、功能、用户群体等要素.将图书馆划分为国家图书馆、公共图书馆、高等学校图书馆、科学与专业图书馆、学校图书馆、工会图书馆、盲人图书馆、军队图书馆等。在我国图书馆界,一般把公共图书馆、高等学校图书馆、科学与专业图书馆称为“图书馆事业的三大支柱”。
第一节 公共图书馆
一、公共图书馆的特点
公共图书馆是指主要由地方政府的公共财政支持的,通过开展文献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保存、保护等工作,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信息与知识服务的公益性机构。从这一定义中可以看出.公共图书馆与其他类型图书馆相比.具有如下两个方面特点:
一是以地方政府的公共财政拨款为主要经费来源。地方政府是公共图书馆的建设主体,因而地方政府负有发展本地公共图书馆事业的责任。履行这种责任的根本标志之一就是保障公共图书馆发展所需的经费。
二是读者成分的广泛性和包容性。任何一个社会成员.只要自己需要,都可以成为公共图书馆的读者。公共图书馆的读者,从年龄上看,包括从幼儿到老年人的所有年龄段;从社会阶层来看,包括各种经济能力和政治地位的成员;从职业来看,包括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学生、离退休及失业人员等各行各业的各类人员;从需求来看.包括寻求科研信息、决策信息、日常生活信息、娱乐信息等的各种需求者。公共图书馆读者成分的广泛性和包容性是它区别于其他社会机构的重要特征,也是公共图书馆存在和发展的巨大政治资本。社会越是分化,公共图书馆的这一特征越是突出和可贵。
二、公共图书馆的职能
按照IFLA1975年的认定,公共图书馆的社会职能包括以下4个方面:
(1)保存人类文化遗产;
(2)开展社会教育;
(3)传递科学信息;
(4)开发智力资源。
从社会公众对公共图书馆服务的需求而言,公共图书馆应该具有并发挥如下职能:
1.满足公众的教育需求
包括满足社会成员在维持基本的阅读写作能力以及自学知识或接受学校教育时产生的对图书馆文献资料、服务和空间等的需求。
2.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包括满足社会成员或组织在职业活动、日常生活、兴趣爱好等方面产生的对各类知识和信息(如科学技术知识、商业经济信息、政府政策信息、本地区设施及服务信息等)及相关服务的需求。
3.满足公众的研究需求
包括满足社会成员在从事职业性或业余性(如地方史、家史等)研究活动时所产生的对相关知识、信息、文献及服务的需求。
4.满足公众的文化需求
包括满足公众为提高自己的文学艺术修养、开阔眼界、增长阅历、了解文化遗产等而产生的对各类资料和相关服务(如各种展览、书评、讲座等)的需求。
5.满足公众的交往需求
包括满足社会成员在进行情感交流、图书资料交换、学习研究心得的交换等活动时所产生的对图书馆空间和环境的需求。
在公共图书馆职能的界定问题上.应该注意不同类型公共图书馆的职能区别。如国家图书馆作为综合性研究型图书馆,除履行公共图书馆的基本职能外.还应当承担国家文献信息资源总库(国家总书库)、国家书目数据中心、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等职能。再如我国的省级图书馆应该承担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文献收藏中心、古籍保护中心和图书馆协调与协作中心的职能。
“公共图书馆的职能是什么”的问题与“公共图书馆应该是什么样的”的问题紧密相关。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可以作不同形式的表述。1995年12月. ALA发表《美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12条宣言》,对“公共图书馆应该是什么样的”问题作了如下表述:
(1)图书馆为居民提供获取信息的机会;
(2)图书馆应消除人们获取信息的社会障碍;
(3)图书馆是改变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基地;
(4)图书馆尊重每个人的基本权利;
(5)图书馆培育创造精神;
(6)图书馆为儿童打开知识的大门;
(7)图书馆的服务物有所值;
(8)图书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9)图书馆增进家庭的和睦与福社;
(10)图书馆鼓励每个人的进步;
(11)图书馆是培育善良和美德心灵的圣地;
(12)图书馆保存历史记录。
1996年,日本图书馆研究会所属的公共图书馆管理调查委员会发表了《关于公共图书馆管理的12条建议》,也对“公共图书馆应该是什么样的”问题作了如下表述:
(1)取消利用限制;
(2)选择读者现在需要的常用资料;
(3)藏书体系要反映读者的需要;
(4)重视儿童读者的需求愿望;
(5)平等地对待每一位读者;
(6)加大预约服务的力度;
(7)增加复本量;
(8)让开架图书更具有吸引力;
(9)有效使用经费;
(10)尊重每一个读者的基本权利;
(11)认真考虑服务的优先顺序;
(12)尽力解决读者的各种难题。
三、公共图书馆的服务
单个意义上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文献提供服务
文献提供服务是图书馆最基本的服务。外借、阅览、送书上门等是文献提供服务的基本表现形式。
2.参考咨询服务
参考咨询服务包括帮助读者指引馆藏资料的位置;帮助读者查找资料;利用参考馆藏和网上资源解答读者提出的问题;对图书馆无法解答的复杂问题.将读者指向能解答其问题的其他机构等。
3.促进阅读服务
促进阅读服务是以故事会、推荐书目、作家讲座、读书俱乐部、书展等形式向社会成员宣传图书、引导阅读的活动,目的在于培养和推动社会的读书氛围,为建设学习型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4.社区活动与社区信息服务
社区活动一般按用户类别组织。为儿童和青少年组织的活动经常包括故事会、读书俱乐部、有奖读书活动、家教辅导服务、计算机培训服务,甚至各类表演(如木偶表演、动物表演)等。为成人提供的活动经常包括讲座、培训(手工、体操、摄影等)、读书俱乐部、各类展览等。很多公共图书馆还为社区群众团体(如集邮爱好者、天文爱好者等)的自发活动提供活动场地。这些活动虽然与文献资料的利用无涉.却是公共图书馆满足社区成员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
社区信息服务(community information service)起源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英国和美国。社区信息服务所提供的信息主要包括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法律信息、福利政策信息、消费者维权所需信息、税收信息以及有关社区内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娱乐等方面的信息。
5.特殊服务
所谓特殊服务,就是为那些利用图书馆困难的人群所提供的、不同于常规服务的个别服务。为各类残疾人提供特殊的人性化服务.是特殊服务的重要内容。为残疾人提供的特殊服务包括允许携带盲犬进馆,上门服务,从书架上代取资料.提供盲文资料及其阅读设备,提供特制路标.将资料制成盲文或录成磁带.馆内带路,提供交通等。
四、公共图书馆的普遍均等服务
前面介绍的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指的是单个图书馆的服务,而这里要讲的是地区性或全国性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遵循普遍均等的原则,即要提供普遍均等的公共图书馆服务。提供普遍均等的服务,必须首先建立普遍均等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普遍均等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可以保障居住其中的所有人,无论其经济状况、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种族、宗教等区别,都能就近获取其需要的知识、信息、文化资源以及其他的图书馆服务”
1.普遍均等服务的概念
所谓普遍均等服务,就是使图书馆服务覆盖全社会,使所有的人都能无遗漏地、平等地就近获得图书馆服务,以此保障每个人获得图书馆服务的平等权利。这一概念的内涵可从“覆盖全社会”、“就近获得服务”和“权利平等”3个方面进行诠释。
(1)覆盖全社会:普遍均等服务的基本表现
顾名思义,“覆盖全社会”指的是图书馆服务的所及范围,即以全社会所有人群都能得到服务为其范围。具体到每一个公共图书馆而言,“覆盖全社会”指的是在所属区域范围内所有居民无遗漏地都能得到图书馆服务。对一个国家而言,每个地区的图书馆服务所覆盖的人口数量之和.就是这个国家的公共图书馆服务“覆盖全社会”的程度。对一个特定的区域(如一个省、市、县、乡镇、社区等)而言,实际得到公共图书馆服务的人口数量与该区域应得到公共图书馆服务的人口数量之比,就是该区域公共图书馆服务的覆盖率(“覆盖全社会”的程度)。在现实的服务实践中,不存在“服务盲区”——某区域或某部分居民得不到图书馆服务——是覆盖全社会的基本要求;覆盖率高低是衡量一个地区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是否完善的基本标准之一。所谓普遍均等的公共图书馆服务,首先指的是遍及所有人的服务.而“遍及所有人的服务”必然要求“覆盖全社会”。所以说.覆盖全社会是普遍均等服务的基本表现。
(2)就近获得服务:普遍均等服务的可及性
为了更好地理解“就近获得服务”的含义.我们可以作这样一个假设:设某一个县的方圆面积为5000多平方公里,人口80万,在县城里建有面积为2000平方米的公共图书馆一座.且未在县城之外设有分馆和流动服务点,即未建成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但该县政府宣称该图书馆面向全县人民服务,据此又声称该县公共图书馆服务做到了“覆盖全县”。显然,该县所称“覆盖全县”只是一个理论意义上的“应然”,而不是现实意义上的“实然”,因为只建有一座图书馆必然使得该县绝大多数居民处于“服务盲区”(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的居民),其主要原因是该县的图书馆服务对大多数居民来说不具有可及性,即大多数居民无法就近获得图书馆服务.因而事实上得不到图书馆服务。可见.让居民“就近获得服务”也是普遍均等服务的必备条件。关于就近获得服务的程度,公共图书馆界往往用“服务半径”来衡量,只不过各国对服务半径的要求不尽一致。所谓服务半径,是指图书馆服务所辐射的地理范围,是读者到达公共图书馆的距离。IF-LA/UNESCO于2001年修订的《公共图书馆服务发展指南》建议,在城市和近郊,利用私人交通工具到达最近的图书馆的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而英国所确定的“服务半径”则用“在指定距离到达固定图书馆的住户比例”来衡量,其详尽程度令人叹服(见表2-1)。美国《威斯康星公共图书馆标准》(2005)确定的服务半径是:在城市内部.驾车15分钟内可到达;在乡村地区.驾车30分钟可到达。新加坡人口密集区域服务半径约为1~2千米,最大服务半径为5~6千米;少儿图书馆位于公寓楼的底层.街区的大多数小孩只需5分钟就能走到。我国的《公共图书馆用地指标》(2008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提出的公共图书馆服务半径指标为:大型公共图书馆≤9公里;中型公共图书馆≤6.5公里;小型公共图书馆≤2.5公里。同时规定,大型馆覆盖的6.5公里服务半径内不应再设置中型馆;大、中型馆覆盖的2。5公里服务半径内不应再设置小型馆。
表2-1 在指定距离到达固定图书馆的住户比例
(3)权利平等:普遍均等服务的实质
无论是“覆盖全社会”还是“就近获得服务”.都是为了实现权利平等。权利平等是普遍均等服务的实质和目的。所谓权利平等,主要指的是“当人们得到了相等的机会,拥有了基本的权益——在某种意义上是与他人一样的权益.他们就会感到获得了正义”。对公共图书馆服务来说,所谓权利平等,指的是人人都具有平等地获得图书馆服务的机会和条件。对此.IFLA/UNESCO《公共图书馆宣言》的描述是:“公共图书馆应该在人人享有平等利用权利的基础上,不分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国籍、语言或社会地位,向所有的人提供服务。公共图书馆必须为那些因各种原因不能利用普通服务的用户,如小语种民族、伤残人员、住院人员、被监禁人员,提供特殊的服务和资料。”
2.普遍均等服务的政策与措施
(1)普遍均等服务的政策
在国外的图书馆政策中.非常重视体现普遍均等服务的理念。其重点是为利用图书馆困难的人群提供政策支持。所谓“利用图书馆困难的人群”主要包括3部分人群,一是行动受限制的人群,如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监狱服刑人员等;二是身处偏远地区的人群.如农村地区人群、城市远郊人群、海上作业人群等;三是在生活、交往和技能上存在障碍的人群,如低收入人群、少数语种人群、非主流文化人群(移民、土著人群等)、信息技术能力差的人群等。图书馆的普遍均等服务.必须照顾到这些利用图书馆困难的人群。所以.图书馆服务政策必须明确支持利用图书馆困难的人群,以此促动和鼓励图书馆采取切实措施解决这些人群利用图书馆的困难。
1956年颁布的美国《图书馆服务法》明确规定:“本法的目的在于向没有公共图书馆服务或图书馆服务不足的农村地区推广图书馆服务。……本法涉及的任何联邦拨款,只能用于在农村地区推广公共图书馆服务。”1982年修订的美国《图书馆服务与建设法》》规定:‘“优先向低收入人群和英语不好、人口集中的人群提供图书馆服务。”2009年的美国《博物馆与图书馆服务法》决定在博物馆与图书馆服务署(Institute of Museum Library serviceS)内设立国家博物馆与图书馆服务委员会(National Museum and Library Services Board),规定其成员中不少于1人是图书馆弱势群体服务方面的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充分考虑代表妇女、少数群体、残障人的利益;在“图书馆项目”条款中规定:为多元文化、残障人、缺乏信息技术或读写能力的人群提供图书馆服务,为利用图书馆有困难的人群、落后城市和农村地区提供图书馆服务。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图书馆法》规定:州图书馆一贯为盲人或因身体残疾而无法阅读印刷文献的人购买录音资料;州图书馆员可以为盲人和残疾人士提供免费的电话服务以便他们能直接利用图书馆服务。该法还规定在州政府任命的图书馆服务委员会成员中必须包括3名非业内人士:一位代表残疾人;一位代表英语水平有限的人群;一位代表贫困人群。英国的图书馆与信息专业人员注册协会(CILIP)依据英国《残疾人歧视法》中规定的“取消获取服务的所有物理障碍,以便确保有视觉、听觉、活动和学习障碍的人能享受服务”要求.制定了适应残疾人需求的图书馆建筑标准,建议图书馆书架的高度适合残疾人使用。芬兰1962年《图书馆法》规定,中央政府拨款占乡村地区图书馆总经费的2/3、城镇馆总经费的1/3,在此基础上边远地区可再追加10%~25%.
(2)普遍均等服务的措施
图书馆提供普遍均等服务的措施,概括地说就是要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从国外的做法看.总分馆制、流动图书馆服务和特殊服务是较普遍的做法。
①总分馆制
总分馆制也叫总分馆体系。根据ALA的定义.总分馆体系中的总馆是一个独立建制的图书馆或一个图书馆系统中充当管理中心的图书馆,它是图书馆系统集中加工文献的场所,也是收藏整个系统主要藏书的处所。分馆是总馆把一部分业务分离出去而形成的附属场所.必须拥有一个基本馆藏、常规的人员配置和固定的开馆时间。总分馆体系是指由同一个建设主体资助、同一个管理机构管理的图书馆群,其中一个图书馆处于核心地位作为总馆.其他图书馆处于从属地位作为分馆。分馆在行政上隶属于总馆,或与总馆一起隶属于同一个主管部门,在业务上接受总馆管理。也就是说.在一个总分馆体系中.总馆具有财产管理权、业务管理权和行政管理权(包含人员管理权)。
总分馆体系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由同一个建设主体设置和维持;
·统一规划、布局;
·统一财物管理;
·统一人事管理;
·统一文献采购和加工;
·统一自动化平台和网站;
·使用通用借阅证并开展通借通还;
·统一策划读者活动;
·统一处理各分馆转移的参考咨询问题。
实行总分馆制的目的就是为了借助星罗棋布的分馆模式把图书馆服务伸向需要服务的各个地方和人群之中.以此实现图书馆服务的“覆盖全社会”和“就近获得服务”。美国等图书馆事业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总分馆制,就是旨在消除读者的距离障碍、提供普遍服务和就近服务而采取的图书馆服务模式。例如.美国纽约皇后区中心图书馆就设有遍布全区的62个分馆;洛杉矶市中心图书馆设有66个分馆.遍布全市各个部位。据ALA2010年8月的统计.美国公共图书馆按行政单位计算共有9221所,按中心馆和分馆的分布模式计算,则有中心馆(Central Buildings)9042所·分馆(Branch Buildings)7629所,共计16671所。丹麦哥本哈根公共图书馆系统,现包括1个总馆,21个分馆,1部流动书车.1个数据馆.1个连环画馆.1个地方行政管理图书馆,9个中学图书馆和100多个设在医院、监狱、养老院等处的阅览部。在法国,仅巴黎市就有80多家图书馆;人口在1万~5万的市镇中,91%设有图书馆;为了解决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乡镇和农村居民的借书难问题,法国政府专门成立了省外借中心图书馆.覆盖全国97.75%的村镇,平均每1500名乡村居民便有一个图书馆服务点或借阅点。
②流动图书馆服务
除总分馆制外,开展流动图书馆服务也是让偏远少数人群就近获得图书馆服务的有效措施。所谓流动图书馆服务.是指在不设立固定图书馆馆舍的情况下.为偏远少数人群提供图书馆服务的一种服务方式。下面是一些国家开展流动图书馆服务的事例:
·在智利的圣地亚哥.图书馆在地铁站提供服务;
·在葡萄牙和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每年夏季都设立海滨图书馆;
·使用多种交通工具来提供图书馆服务,流动书车在很多国家都很普遍。在挪威有流动书船;在印度尼西亚用自行车和三轮车提供图书借还服务;在秘鲁人们使用驴来运送计算机和图书;在肯尼亚使用骆驼;在津巴布韦使用驴车;在荷兰的阿塔尔冬.人们使用机动脚踏两用车将图书运送到读者办公室或家中。
·在南非的一些地方.在没有基础设施的非正式住宅区也有各种形式的图书馆服务。例如,用汽车行李箱、诊所里的铁柜、货船集装箱或在大树底下提供服务,或者由个人或商店向社区的其他成员提供服务。还有对学校和养老院提供大批馆藏资料外借服务,为儿童疗养中心无法去图书馆的儿童提供故事会和学校作业信息服务。
·在哥伦比亚,在人口较集中的地方,图书馆用可以装大约300册图书的铁柜,外加长凳和广告牌等为用户提供服务,每天开放两个小时。
③特殊服务
所谓特殊服务,就是为那些利用图书馆困难的人群所提供的、不同于常规服务的个别服务。有些读者因为各自不同原因无法享用图书馆的常规服务,但是这些读者同样有权利获得图书馆服务。因此,图书馆必须采取措施让这些读者得到馆藏资料和服务。为此,IFLA/UNESCO于2001年修订的《公共图书馆服务发展指南》列举了如下特殊服务方式:
·配备特别交通工具,如流动书车、流动书船和其他交通工具,为边远地区的居民服务;
·为那些不能离家外出的人上门服务;
·到工厂为职工服务;
·为那些活动受限制的人,如住院病人和监狱犯人服务;
·为身心残疾者提供特殊的设备和阅读资料,如为听力或视力不健全者提供个别的特殊服务;
·为学习有困难的人提供特殊资料,如易读资料和录音带等;
·为移民和新公民服务,协助他们适应新的社会,并提供他们的本土文化资料;
电子通信.如网上书目等。
在国外图书馆提供特殊服务的事例举不胜举.这里仅举一例:英国托贝郡(Torbay)地区约30%的公民已超过60岁,当地图书馆通过与其他机构合作,为当地老人提供大字版和语音版的文献资料。而且托贝的图书馆服务会考虑退休人员的需要.帮助他们提高退休后的生活质量,为他们提供适当的家政服务。此外.对于该地区的有学习障碍的公民,提供可以提高生活基本技能的培训资料,以帮助这些有心理障碍的人群融入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