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地基处理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4.1.4 地基加固工程,应在正式施工前进行试验段施工,论证设定的施工参数及加固效果。为验证加固效果所进行的载荷试验,其施加载荷应不低于载荷的2倍。
【条文解析】
试验工程目的在于取得数据,以指导施工。对无经验可查的工程更应强调,这样做的目的,能使施工质量更容易满足设计要求,即不造成浪费也不会造成大面积返工。对试验荷载考虑稍大一些,有利于分析比较,以取得可靠的施工参数。
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条文解析】
本条所列的地基均不是复合地基,由于各地各设计单位的习惯、经验等,对地基处理后的质量检验指标均不一样,有的用标贯、静力触探,有的用十字板剪切强度等,有的就用承载力检验。对此,本条用何指标不予规定,按设计要求而定。地基处理的质量好坏,最终体现在这些指标中。
4.1.6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条文解析】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地基为复合地基,桩是主要施工对象,首先应检验桩的质量,检查方法可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的规定执行。
4.2.1 灰土土料、石灰或水泥(当水泥替代灰土中的石灰时)等材料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灰土应搅拌均匀。
【条文解析】
灰土的土料宜用黏土、粉质黏土。严禁采用冻土、膨胀土和盐渍土等活动性较强的土料。
4.2.2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分层铺设的厚度、分段施工时上下两层的搭接长度、夯实时加水量、夯压遍数、压实系数。
【条文解析】
验槽发现有软弱土层或孔穴时,应挖除并用素土或灰土分层填实。最优含水量可通过击实试验确定。分层厚度可参考表2-1。
表2-1 灰土最大虚铺厚度
4.3.1 砂、石等原材料质量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砂、石应搅拌均匀。
【条文解析】
原材料宜用中砂、粗砂、砾砂、碎石(卵石)、石屑。细砂应同时掺入25%~35%碎石或卵石。
4.3.2 施工过程中必须检查分层厚度、分段施工时搭接部分的压实情况、加水量、压实遍数、压实系数。
【条文解析】
砂和砂石地基每层铺筑厚度及最优含水量可参考表2-2。
表2-2 砂和砂石地基每层铺筑厚度及最优含水量
注:在地下水位以下的地基其最下层的铺筑厚度可比上表增加5Omm。
4.4.1 施工前应对土工合成材料的物理性能(单位面积的质量、厚度、密度)、强度、延伸率以及土、砂石料等做检验。土工合成材料以100m2为一批,每批应抽查5%。
【条文解析】
所用土工合成材料的品种与性能和填料土类,应根据工程特性和地基土条件,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垫层材料宜用黏性土、中砂、粗砂、砾砂、碎石等内摩阻力高的材料。如工程要求垫层排水,垫层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透水性。
4.4.2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清基、回填料铺设厚度及平整度、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方向、接缝搭接长度或缝接状况、上工合成材料与结构的连接状况等。
【条文解析】
土工合成材料如用缝接法或胶接法连接,应保证主要受力方向的连接强度不低于所采用材料的抗拉强度。
4.5.1 施工前应检查粉煤灰材料,并对基槽清底状况、地质条件予以检验。
【条文解析】
粉煤灰材料可用电厂排放的硅铝型低钙粉煤灰。Si02+A1203(或Si02+A1203+Fe203)总含量不低于70%,烧失量不大于12%。
4.5.2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铺筑厚度、碾压遍数、施工含水量控制、搭接区碾压程度、压实系数等。
【条文解析】
粉煤灰填筑的施工参数宜试验后确定。每摊铺一层后,先用履带式机具或轻型压路机初压1~2遍,然后用中、重型振动压路机振碾3~4遍,速度为2.0~2.5km/h,再静碾1~2遍,碾压轮迹应相互搭接,后轮必须超过两施工段的接缝。
4.6.1 施工前应检查夯锤重量、尺寸,落距控制手段,排水设施及被夯地基的土质。
【条文解析】
为避免强夯振动对周边设施的影响,施工前必须对附近建筑物进行调查,必要时采取相应的防振或隔振措施,影响范围10~15m。施工时应由邻近建筑物开始夯击逐渐向远处移动。
4.6.2 施工中应检查落距、夯击遍数、夯点位置、夯击范围。
【条文解析】
如无经验,宜先试夯取得各类施工参数后再正式施工。如称冠水性差、含水量高的土层,前后两遍夯击应有一定间歇期,一般2~4周。夯点超出需加固的范围为加固深度的1/ 3~1/ 2,且不小于3m。施工时要有排水措施。
4.7.1 施工前应掌握有关技术文件(注浆点位置、浆液配比、注浆施工技术参数、检测要求等)。浆液组成材料的性能符合设计要求,注浆设备应确保正常运转。
【条文解析】
为确保注浆加固地基的效果,施工前应进行室内浆液配比试验及现场注浆试验,以确定浆液配方及施工参数。常用浆液类型见表2-3。
表2-3 常用浆液类型
4.7.2 施工中应经常抽查浆液的配比及主要性能指标,注浆的顺序、注浆过程中的压力控制等。
【条文解析】
对化学注浆加固的施工顺序宜按以下规定进行:
1)加固渗透系数相同的土层应自上而下进行。
2)如土的渗透系数随深度而增大,应自下而上进行。
3)如相邻土层的土质不同,应首先加固渗透系数大的土层。
检查时,如发现施工顺序与此有异,应及时制止,以确保工程质量。
4.8.1 施工前应检查施工监测措施,沉降、孔隙水压力等原始数据,排水设施,砂井(包括袋装砂井)、塑料排水带等位置。塑料排水带的质量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条文解析】
软土的固结系数较小,当土层较厚时,达到工作要求的固结度需时较长,为此,对软土预压应设置排水通道,其长度及间距宜通过试压确定。
4.8.2 堆载施工应检查堆载高度、沉降速率。真空预压施工应检查密封膜的密封性能、真空表读数等。
【条文解析】
堆载预压必须分级堆载,以确保预压效果并避免坍滑事故。一般每天沉降速率控制在10~15mm,边桩位移速率控制在4~7mm。孔隙水压力增量不超过预压荷载增量60%,以这些参考指标控制堆载速率。
真空预压的真空度可一次抽气至最大,当连续5d实测沉降小于每天2mm或固结度≥80%,或符合设计要求时,可停止抽气,降水预压可参考本条。
4.8.3 施工结束后,应检查地基土的强度及要求达到的其他物理力学指标,重要建筑物地基应做承载力检验。
【条文解析】
一般工程在预压结束后,做十字板剪切强度或标贯、静力触探试验即可,但重要建筑物地基就应做承载力检验。如设计有明确规定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检验。
4.9.1 施工前应检查振冲的性能,电流表、电压表的准确度及填料的性能。
【条文解析】
为确切掌握好填料量、密实电流和留振时间,使各段桩体都符合规定的要求,应通过现场试成桩确定这些施工参数。填料应选择不溶于地下水,或不受侵蚀影响,且本身无侵蚀性和性能稳定的硬粒料。对粒径控制的目的,确保振冲效果及效率。粒径过大,在边振边填过程中难以落入孔内;粒径过细小,在孔中沉入速度太慢,不易振密。
4.9.2 施工中应检查密度电流、供水压力、供水量、填料量、孔底留振时间、振冲点位置、振冲器施工参数等(施工参数由振冲试验或设计确定)。
【条文解析】
振冲置换造孔的方法有:排孔法,即由一端开始到另一端结束;跳打法,即每排孔施工时隔一孔造一孔,反复进行;帷幕法,即先造外围2~3圈孔,再造内圈孔,此时可隔一圈造一圈或依次向中心区推进。振冲施工必须防止漏孔,因此要做好孔位编号并施工复查工作。
4.9.3 施工结束后,应在有代表性的地段做地基强度或地基承载力检验。
【条文解析】
振冲施工对原土结构造成扰动,强度降低。因此,质量检验应在施工结束后间歇一定时间,对砂土地基间隔2~3周。桩顶部位由于周围约束力小,密实度较难达到要求,检验取样应考虑此因素。对振冲密实法加固的砂土地基,如不加填料,质量检验主要是地基的密实度,宜由设计、施工、监理(或业主方)共同确定位置后,再进行检验。
4.10.1 施工前应检查水泥、外掺剂等的质量,桩位,压力表、流量表的精度或灵敏度,高压喷射设备的性能等。
【条文解析】
高压喷射注浆工艺宜用普遍硅酸盐工艺,强度等级不得低于32.5,水泥用量、压力宜通过试验确定,如无条件可参考表2-4。
表2-4 1m桩长喷射桩水泥用量表
注:“新“系指采用高压水泥浆泵,压力为36~40MPa,流量为80~11OL/min的新单管法和二重管法。水压比为0.7~1.0较妥,为确保施工质量,施工机具必须配盆准确的计量仪表。
4.10.2 施工中应检查施工参数(压力、水泥浆量、提升速度、旋转速度等)及施工程序。
【条文解析】
由于喷射压力较大,容易发生窜浆,影响邻孔的质量,应采用间隔跳打法施工,一般二孔间距大于1.5m。
4.10.3 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桩体强度、平均直径、桩身中心位置、桩体质量及承载力等。桩体质量及承载力应在施工结束后28d进行。
【条文解析】
如不做承载力或强度检验,则间歇期可适当缩短。
4.11.1 施工前应检查水泥及外掺剂的质量、桩位、搅拌机工作性能及各种计量设备完好程度(主要是水泥浆流量计及其他计量装置)。
【条文解析】
水泥土搅拌桩对水泥压力量要求较高,必须在施工机械上配置流量控制仪表,以保证一定的水泥用量。
4.11.2 施工中应检查机头提升速度、水泥浆或水泥注入量、搅拌桩的长度及标高。
【条文解析】
水泥土搅拌桩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搅拌充分、桩体质量均匀,搅拌机头提速不宜过快,否则会使搅拌桩体局部水泥量不足或水泥不能均匀地拌和在土中,导致桩体强度不一,因此规定了机头提升速度。
4.12.1 施工前对土及灰土的质量、桩孔放样位置等做检查。
【条文解析】
施工前应在现场进行成孔、夯填工艺和挤密效果试验,以确定填料厚度、最优含水量、夯击次数及干密度等施工参数质量标准。成孔顺序应先外后内,同排桩应间隔施工。填料含水量如过大,宜预干或预湿处理后再填入。
4.13.2 施工中应检查桩身混合料的配合比、坍落度和提拔钻杆速度(或提拔套管速度)、成孔深度、混合料灌入量等。
【条文解析】
提拔钻杆(或套管)的速度必须与泵入混合料的速度相配,否则容易产生缩颈或断桩,而且不同土层中提拔的速度不一样,砂性土、砂质黏土、黏土中提拔的速度为1.2~1.5m/min,在淤泥质土中应当放慢。桩顶标高应高出设计标高0.5m。由沉管方法成孔后时,应注意新施工桩对已成桩的影响,避免挤桩。
4.13.3 施工结束后,应对桩顶标高、桩位、桩体质量、地基承载力以及褥垫层的质量做检查。
【条文解析】
复合地基检验应在桩体强度符合试验荷载条件时进行,一般宜在施工结束2~4周后进行。
4.14.3 施工结束后,应对桩体质量及复合地基承载力做检验,褥垫层应检查其夯填度。
【条文解析】
承载力检验一般为单桩的载荷试验,对重要、大型工程应进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4.15.2 施工中检查每根砂桩的桩体、灌砂量、标高、垂直度等。
【条文解析】
砂桩施工应从外围或两侧向中间进行,成孔宜用振动沉管工艺。
4.15.3 施工结束后,应检查被加固地基的强度或承载力。
【条文解析】
砂桩施工间歇期为7d,在间歇期后才能进行质量检验。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
4.3.1 垫层施工应根据不同的换填材料选择施工机械。粉质黏土、灰土垫层宜采用平碾、振动碾或羊足碾,以及蛙式夯、柴油夯。砂石垫层等宜用振动碾。粉煤灰垫层宜采用平碾、振动碾、平板振动器、蛙式夯。矿渣垫层宜采用平板振动器或平碾,也可采用振动碾。
【条文解析】
换填垫层的施工参数应根据垫层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及设计要求等通过现场试验确定,以求获得最佳密实效果。对于存在软弱下卧层的垫层,应针对不同施工机械设备的重量、碾压强度、振动力等因素,确定垫层底层的铺填厚度,使既能满足该层的压密条件,又能防止扰动下卧软弱土的结构。
4.3.4 当垫层底部存在古井、古墓、洞穴、旧基础、暗塘时,应根据建筑物对不均匀沉降的控制要求予以处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铺填垫层。
【条文解析】
对垫层底部的下卧层中存在的软硬不均匀点,要根据其对垫层稳定及建筑物安全的影响确定处理方法。对不均匀沉降要求不高的一般性建筑,当下卧层中不均匀点范围小、埋藏很深、处于地基压缩层范围以外,且四周土层稳定时,对该不均匀点可不做处理。否则,应予挖除并根据与周围土质及密实度均匀一致的原则分层回填并夯压密实,以防止下卧层的不均匀变形对垫层及上部建筑产生危害。
4.3.7 垫层底面宜设在同一标高上,如深度不同,坑底土层应挖成阶梯或斜坡搭接,并按先深后浅的顺序进行垫层施工,搭接处应夯压密实。
【条文解析】
在同一栋建筑下,应尽量保持垫层厚度相同;对于厚度不同的垫层,应防止垫层厚度突变;在垫层较深部位施工时,应注意控制该部位的压实系数,以防止或减少由于地基处理厚度不同所引起的差异变形。
为保证灰土施工控制的含水量不致变化,拌合均匀后的灰土应在当日使用,灰土夯实后,在短时间内水稳性及硬化均较差,易受水浸而膨胀疏松,影响灰土的夯压质量。
粉煤灰分层碾压验收后,应及时铺填上层或封层,防止干燥或扰动使碾压层松胀密实度下降及扬起粉尘污染。
4.3.9 土工合成材料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下铺地基土层顶面应平整;
2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顺序应先纵向后横向,且应把土工合成材料张拉平整、绷紧,严禁有皱折;
3 土工合成材料的连接宜采用搭接法、缝接法或胶接法,接缝强度不应低于原材料抗拉强度,端部应采用有效方法固定,防止筋材拉出;
4 应避免土工合成材料暴晒或裸露,阳光暴晒时间不应大于8h。
【条文解析】
在地基土层表面铺设土工合成材料时,保证地基土层顶面平整,防止土工合成材料被刺穿、顶破。
4.4.2 换填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应分层进行,并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填上层。
【条文解析】
换填垫层的施工必须在每层密实度检验合格后再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5.3.6 塑料排水带施工所用套管应保证插入地基中的带子不扭曲。袋装砂井施工所用套管内径应大于砂井直径。
【条文解析】
塑料排水带施工所用套管应保证插入地基中的带子平直、不扭曲。塑料排水带的纵向通水量除与侧压力大小有关外,还与排水带的平直、扭曲程度有关。扭曲的排水带将使纵向通水量减小。因此施工所用套管应采用菱形断面或出口段扁矩形断面,不应全长都采用圆形断面。
袋装砂井施工所用套管直径宜略大于砂井直径,主要是为了减小对周围土的扰动范围。
5.3.11 真空管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真空管路的连接应密封,真空管路中应设置止回阀和截门;
2 水平向分布滤水管可采用条状、梳齿状及羽毛状等形式,滤水管布置宜形成回路;
3 滤水管应设在砂垫层中,上覆砂层厚度宜为100~200mm;
4 滤水管可采用钢管或塑料管,应外包尼龙纱或土工织物等滤水材料。
【条文解析】
由于各种原因射流真空泵全部停止工作,膜内真空度随之全部卸除,这将直接影响地基预压效果,并延长预压时间,为避免膜内真空度在停泵后很快降低,在真空管路中应设置止回阀和截门。当预计停泵时间超过24h时,则应关闭截门。所用止回阀及截门都应符合密封要求。
5.3.12 密封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密封膜应采用抗老化性能好、韧性好、抗穿刺性能强的不透气材料;
2 密封膜热合时,宜采用双热合缝的平搭接,搭接宽度应大于15mm;
3 密封膜宜铺设三层,膜周边可采用挖沟埋膜,平铺并用黏土覆盖压边、围埝沟内及膜上覆水等方法进行密封。
【条文解析】
密封膜铺三层的理由是:最下一层和砂垫层相接触,膜容易被刺破;最上一层膜易受环境影响,如老化、刺破等;中间一层膜是最安全最起作用的一层膜。膜的密封有多种方法,就效果来说,以膜上全面覆水最好。
5.3.18 堆载加载过程中,应满足地基稳定性设计要求,对竖向变形、边缘水平位移及孔隙水压力的监测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地基向加固区外的侧移速率不应大于5mm/d;
2 地基竖向变形速率不应大于10mm/d;
3 根据上述观察资料综合分析,判断地基的稳定性。
【条文解析】
堆载施工应在整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级进行,控制标准暂按堆载预压的标准控制。
5.4.2 预压地基竣工验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竖井处理深度范围内和竖井底面以下受压土层,经预压所完成的竖向变形和平均固结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 应对预压的地基土进行原位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
【条文解析】
本条是预压地基的竣工验收要求。检验预压所完成的竖向变形和平均固结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原位试验检验和室内土工试验预压后的地基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6.2.5 压实地基的施工质量检验应分层进行。每完成一道工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条文解析】
压实填土的施工必须在上道工序满足设计要求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3.2 强夯置换处理地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
【条文解析】
强夯置换法具有加固效果显著、施工期短、施工费用低等优点,目前已用于堆场、公路、机场、房屋建筑和油罐等工程,一般效果良好。但个别工程因设计、施工不当,加固后出现下沉较大或墩体与墩间土下沉不等的情况。因此,特别强调采用强夯置换法前,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否则不得采用。
6.3.6 强夯置换处理地基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强夯置换夯锤底面宜采用圆形,夯锤底静接地压力值宜大于80k Pa。
2 强夯置换施工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清理并平整施工场地,当表层土松软时,可铺设1.0~2.Om厚的砂石垫层;
2)标出夯点位置,并测量场地高程;
3)起重机就位,夯锤置于夯点位置;
4)测量夯前锤顶高程;
5)夯击并逐击记录夯坑深度;当夯坑过深、起锤困难时,应停夯,向夯坑内填料直至与坑顶齐平,记录填料数量;工序重复,直至满足设计的夯击次数及质量控制标准,完成一个墩体的夯击;当夯点周围软土挤出、影响施工时,应随时清理,并宜在夯点周围铺垫碎石后,继续施工;
6)按照“由内而外、隔行跳打”的原则,完成全部夯点的施工;
7)推平场地,采用低能量满夯,将场地表层松土夯实,并测量夯后场地高程;
8)铺设垫层,分层碾压密实。
【条文解析】
本条是强夯置换处理地基的施工要求。
1)强夯置换夯锤可选用圆柱形,锤底静接地压力值可取80~200k Pa。
2)当表土松软时应铺设一层厚为1.0~2.Om的砂石施工垫层以利施工机具运转。随着置换墩的加深,被挤出的软土渐多,夯点周围地面渐高,先铺的施工垫层在向夯坑中填料时往往被推入坑中成了填料,施工层越来越薄,因此,施工中须不断地在夯点周围加厚施工垫层,避免地面松软。
6.3.10 当强夯施工所引起的振动和侧向挤压对邻近建筑物产生不利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等隔振或防振措施。
【条文解析】
对振动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或精密仪器设备等,当强夯产生的振动和挤压有可能对其产生有害影响时,应采取隔振或防振措施。施工时,在作业区一定范围设置安全警戒,防止非作业人员、车辆误入作业区而受到伤害。
6.3.13 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应根据静载荷试验、其他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等方法综合确定。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除应采用单墩静载荷试验进行承载力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触探等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密度随深度的变化情况。
【条文解析】
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的检验除了静载试验外,对细颗粒土尚应选择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等原位检测方法和室内土工试验进行综合检测评价;对粗颗粒土尚应选择标准贯入试验、动力触探试验等原位检测方法进行综合检测评价。
强夯置换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的检验除了单墩静载试验或单墩复合地基静载试验外,尚应采用重型或超重型动力触探、钻探检测置换墩的墩长、着底情况、密度随深度的变化情况,达到综合评价目的。对饱和粉土地基,尚应检测墩间土的物理力学指标。
7.1.2 对散体材料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密实度检验;对有黏黏结强度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强度及桩身完整性检验。
【条文解析】
本条是对复合地基施工后增强体的检验要求。增强体是保证复合地基工作、提高地基承载力、减少变形的必要条件,其施工质量必须得到保证。
7.1.3 复合地基承载力的验收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对有黏结强度的复合地基增强体尚应进行单桩静载荷试验。
【条文解析】
本条是对复合地基承载力设计和工程验收的检验要求。
复合地基承载力的确定方法,应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的方法。桩体强度较高的增强体,可以将荷载传递到桩端土层。当桩长较长时,由于静载荷试验的载荷板宽度较小,不能全面反映复合地基的承载特性。因此单纯采用单桩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的结果确定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能会由于试验的载荷板面积或由于褥垫层厚度对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结果产生影响。对有黏结强度增强体复合地基的增强体进行单桩静载荷试验,保证增强体桩身质量和承载力,是保证复合地基满足建筑物地基承载力要求的必要条件。
7.3.2 水泥土搅拌桩用于处理泥炭土、有机质土、pH值小于4的酸性土、塑性指数大于25的黏土,或在腐蚀性环境中以及无工程经验的地区使用时,必须通过现场和室内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条文解析】
对于泥炭土、有机质含量大于5%或p H值小于4的酸性土,如前述水泥在上述土层有可能不凝固或发生后期崩解。因此,必须进行现场和室内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7.3.6 水泥土搅拌桩干法施工机械必须配置经国家计量部门确认的具有瞬时检测并记录出粉体计量装置及搅拌深度自动记录仪。
【条文解析】
喷粉量是保证成桩质量的重要因素,必须进行有效测量。
8.4.4 注浆加固处理后地基的承载力应进行静载荷试验检验。
【条文解析】
本条为注浆加固地基承载力的检验要求。注浆加固处理后的地基进行静载荷试验检验承载力,是保证建筑物安全的承载力确定方法。
10.2.7 处理地基上的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直至沉降达到稳定为止。
【条文解析】
本条规定建筑物和构筑物地基进行地基处理,应对地基处理后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在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沉降观测终止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按国家现行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和《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