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给水和排水设备
1.1 管道布置
1.1.1 生活给水管道布置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GB 50015—2003
3.5.8 室内给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
【条文解析】
本条规定室内给水管道敷设的位置不能由于管道的漏水或结露产生的凝结水造成对安全的严重隐患,产生对财物的重大损害。
遇水燃烧物质系指凡是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可燃气体,同时放出大量热量,使可燃气体温度猛升到自燃点,从而引起燃烧爆炸的物质。遇水燃烧物质按遇水或受潮后发生反应的强烈程度及其危害的大小,划分为两个级别。
一级遇水燃烧物质,与水或酸反应时速度快,能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热量大,极易引起自燃或爆炸。如锂、钠、钾、铷、锶、铯、钡等金属及其氢化物等。
二级遇水燃烧物质,与水或酸反应时的速度比较缓慢,放出的热量也比较少,产生的可燃气体,一般需要有水源接触,才能发生燃烧或爆炸。如金属钙、氢化铝、硼氢化钾、锌粉等。
在实际生产、储存与使用中,将遇水燃烧物质都归为甲类火灾危险品。在储存危险品的仓库设计中,应避免将给水管道(含消防给水管道)布置在上述危险品堆放区域的上方。
3.5.12 塑料给水管道在室内宜暗设。明设时立管应布置在不易受撞击处,如不能避免时,应在管外加保护措施。
【条文解析】
塑料给水管道在室内明装敷设时易受碰撞而损坏,也发生过被人为割伤,尤其是设在公共场所的立管更易受此威胁,因此提倡在室内暗装。另外,在室内虽一般不受到阳光直射(除了位置不当),但暴露在光线下和流通的空气中仍比暗装时易老化。立管不在管井或管窿内敷设时,可在管外加套管,或覆盖铁丝网后用水泥砂浆封闭。户内支管可采用直埋在楼(地)面垫层或墙体管槽内。
3.5.13 塑料给水管道不得布置在灶台上边缘;明设的塑料给水立管距灶台边缘不得小于0.4m,距燃气热水器边缘不宜小于0.2m。达不到此要求时,应有保护措施。
塑料给水管道不得与水加热器或热水炉直接连接,应有不小于0.4m的金属管段过渡。
【条文解析】
塑料给水管道不得布置在灶台上边缘,是为了防止炉灶口喷出的火焰及辐射热损坏管道。燃气热水器虽无火焰喷出,但其燃烧部位外面仍有较高的辐射热,所以不应靠近。
塑料给水管道不应与水加热器或热水炉直接连接,以防炉体或加热器的过热温度直接传给管道而损害管道,一般应经不少于0.4m的金属管过渡后再连接。
3.5.16 给水管道的伸缩补偿装置,应按直线长度、管材的线胀系数、环境温度和管内水温的变化、管道节点的允许位移量等因素经计算确定。应利用管道自身的折角补偿温度变形。
【条文解析】
给水管道因温度变化而引起伸缩,必须予以补偿,过去因使用金属管材,其线膨胀系数较小,在管道直线长度不大的情况下,伸缩量不大而不被重视。在给水管道采用塑料管时,塑料管的线膨胀系数是钢管的7~10倍,因此必须予以重视。如无妥善的伸缩补偿措施,将会导致塑料管道的不规则拱起弯曲,甚至断裂等质量事故。常用的补偿方法就是利用管道自身的折角变形来补偿温度变形。
3.5.18 给水管道暗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直接敷设在建筑物结构层内;
2 干管和立管应敷设在吊顶、管井、管窿内,支管宜敷设在楼(地)面的垫层内或沿墙敷设在管槽内;
3 敷设在垫层或墙体管槽内的给水支管的外径不宜大于25mm;
4 敷设在垫层或墙体管槽内的给水管管材宜采用塑料、金属与塑料复合管材或耐腐蚀的金属管材;
5 敷设在垫层或墙体管槽内的管材,不得有卡套式或卡环式接口,柔性管材宜采用分水器向各卫生器具配水,中途不得有连接配件,两端接口应明露。
【条文解析】
给水管道不论管材是金属管还是塑料管(含复合管),均不得直接埋设在建筑结构层内。如一定要埋设时,必须在管外设置套管,这可以解决在套管内敷设和更换管道的技术问题,且要经结构工种的同意,确认埋在结构层内的套管不会降低建筑结构的安全可靠性。
小管径的配水支管,可以直接埋设在楼板面的垫层内,或在非承重墙体上开凿的管槽内(当墙体材料强度低不能开槽时,可将管道贴墙面安装后抹厚墙体)。这种直埋安装的管道外径,受找平层厚度或管槽深度的限制,一般外径不宜大于25mm。
直埋敷设的管道,除管内壁要求具有优良的防腐性能外,其外壁应还要具有抗水泥腐蚀的能力,以确保管道使用的耐久性。
采用卡套式或卡环式接口的交联聚乙烯管、铝塑复合管,为了避免直埋管因接口渗漏而维修困难,故要求直埋管段不应中途接驳或用三通分水配水,采用软态给水塑料管,分水器集中配水,管接口均明露在外,以便检修。
3.5.24 在室外明设的给水管道,应避免受阳光直接照射,塑料给水管还应有有效保护措施;在结冻地区应做保温层,保温层的外壳应密封防渗。
【条文解析】
室外明设的管道,在结冻地区无疑要做保温层,在非结冻地区亦宜做保温层,以防止管道受阳光照射后管内水温高,导致用水时水温忽热忽冷,水温升高使管内的水受到了“热污染”,还给细菌繁殖提供了有利的环境。
室外明设的塑料给水管道不须保温时,亦应有遮光措施,以防塑料老化缩短使用寿命。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6.2.13 防空地下室给水管道上防护阀门的设置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给水管道从出入口引入时,应在防护密闭门的内侧设置;当从人防围护结构引入时,应在人防围护结构的内侧设置;穿过防护单元之间的防护密闭隔墙时,应在防护密闭隔墙两侧的管道上设置;
2 防护阀门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1.0MPa;
3 防护阀门应采用阀芯为不锈钢或铜材质的闸阀或截止阀;
4 人防围护结构内侧距离阀门的近端面不宜大于200mm。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条文解析】
防护阀门是指为防冲击波及核生化战剂由管道进入工程内部而设置的阀门。根据试验,使用公称压力不小于1.0MPa的阀门,能满足防空地下室给水排水管道的防护要求。目前的防爆波阀门只有防冲击波的作用,而该阀门无法防止核生化战剂由室外经管道渗入工程内。所以,在进出防空地下室的管道上单独使用防爆波阀门时,不能同时满足防冲击波和核生化战剂的防护要求。由于防空地下室战时内部贮水能保障7~15天用水,可以在空袭报警时将给水引入管上的防护阀门关闭,截断与外界的连通,以防止冲击波和核生化战剂由管道进入工程内部。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00
7.1.2 档案馆库房内不应设置除消防以外的给水点。给、排水管道不应穿越库区。
【条文解析】
图书馆、档案馆的库区内存放有大量的珍贵历史文献资料和书刊,防潮、防水、防霉、防尘、防污染等要求是库区设计的基本防护要求。设计时必须采取措施,避免给水排水管道漏水或潮湿影响库房安全使用,设计人员要注意库区内不应设置除消防以外的给水点,给水排水管道不应穿越书库,防止因管道泄漏或结露而使图书文献浸渍;在与库区相邻的上方不应设置水箱间或其他用水房间,设计时应注意与建筑专业配合好;当图书馆、档案馆的库区内根据防火规范或消防部门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时,应根据规定尽量采用气体消防。当规范允许采用水消防系统时,应在满足消防规范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库区内的管道。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1999
7.1.2 图书馆书库内不得设置配水点。给、排水管道不应穿过书库。生活污水立管不应安装在与书库相邻的内墙上。
【条文解析】
本条规定是为了防止给水排水配水点、管道及污水立管的泄漏或滴漏,造成书籍受潮或浸水。进一步,给水排水管道也不应设置在与书库相邻的内墙上。
设计中应与建筑专业配合,不要将有水房间设置在与库区相邻的位置,当由于功能要求不得已在与库区相邻的位置设有用水房间时,与书库相邻的内墙处不应设置用水器具和给水排水管道,以防止因管道或用水器具的漏水或喷溅而使墙体浸湿,引起库区内的墙面产生霉变,滋生霉菌,造成文献资料的霉变损失。
《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 110—2006
5.0.1 管道直饮水系统必须独立设置。
【条文解析】
为了卫生安全和防止污染,本条强调管道直饮水系统要单独设置,不得与市政或建筑供水系统直接相连。
5.0.2 管道直饮水系统中建筑物内部和外部供回水管网的型式应根据居住小区总体规划和建筑物性质、规模、高度以及系统维护管理和安全运行等条件确定。
【条文解析】
为了保证供水和循环回水的合理及安全性,工程建设中管道直饮水系统应根据建设规模、分期建设、建筑物性质和楼层高度,经技术经济综合比较来确定采取集中供水系统或分片区供水系统或在一幢建筑物中设一个或多个供水系统。
5.0.5 高层建筑管道直饮水供水应竖向分区,分区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住宅各分区最低饮水嘴处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35MPa;
2 办公楼各分区最低饮水嘴处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0MPa。
【条文解析】
管道直饮水供水系统运行使用时,各楼层饮水嘴的流量差异越小越好,所以直饮水系统的分区压力比建筑给水系统的取值小些为宜。
10.4.2 塑料管严禁明火烘弯。
【条文解析】
明火烘弯塑料管时,火候不好控制,易造成塑料管管壁烧损变薄,甚至烧穿,不能满足正常给水水压要求而产生渗漏;烧损部位的残留物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另外,在明火烘弯塑料管的过程中还会产生有毒烟气,危害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1.1.2 生活排水管道布置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GB 50015—2003
4.3.1 小区排水管的布置应根据小区规划、地形标高、排水流向,按管线短、埋深小、尽可能自流排出的原则确定。当排水管道不能以重力自流排入市政排水管道时,应设置排水泵房。
注:特殊情况下,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真空排水系统。
【条文解析】
本条规定了小区排水管道布置的原则。在不能按重力自流排水的场所,应设置提升泵站。注的规定可采用真空排水的方式。真空排水具有不受地形、埋深等因素制约的优点,但真空机械、真空器具比较昂贵,故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另外,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埋地管道和检查井应采取有效的防渗技术措施。
4.3.2 小区排水管道最小覆土深度应根据道路的行车等级、管材受压强度、地基承载力等因素经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小区干道和小区组团道路下的管道,其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70m;
2 生活污水接户管道埋设深度不得高于土壤冰冻线以上0.15m,且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30m。
注:当采用埋地塑料管道时,排出管埋设深度可不高于土壤冰冻线以上0.50m。
【条文解析】
本条第2款的规定是基于混凝土排水管的刚性混凝土基础防止冰冻而损坏,而埋地塑料排水管的基础是砂垫层柔性基础,具有抗冻性能。另外,塑料排水管具有保温性能,建筑排出管排水温度接近室温,在坡降0.5m的管段内,排水不会结冻。本条注系根据寒冷地带工程运行经验,减少管道埋深,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4.3.3 建筑物内排水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自卫生器具至排出管的距离应最短,管道转弯应最少;
2 排水立管宜靠近排水量最大的排水点;
3 排水管道不得敷设在对生产工艺或卫生有特殊要求的生产厂房内,以及食品和贵重商品仓库、通风小室、电气机房和电梯机房内;
4 排水管道不得穿过沉降缝、伸缩缝、变形缝、烟道和风道;当排水管道必须穿过沉降缝、伸缩缝和变形缝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5 排水埋地管道,不得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或穿越生产设备基础;
6 排水管道不得穿越住宅客厅、餐厅,并不宜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
7 排水管道不宜穿越橱窗、壁柜;
8 塑料排水立管应避免布置在易受机械撞击处;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9 塑料排水管应避免布置在热源附近;当不能避免,并导致管道表面受热温度大于60℃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塑料排水立管与家用灶具边净距不得小于0.4m;
10 当排水管道外表面可能结露时,应根据建筑物性质和使用要求,采取防结露措施。
【条文解析】
本条第4款对排水管道穿越沉降缝、伸缩缝和变形缝的规定留有必须穿越的余地。工程中建筑布局造成排水管道非穿越沉降缝、伸缩缝和变形缝不可,随着排水管件的开发,一些橡胶密封的管配件,如球形接头、可变角接头、伸缩接头等产品应市,将这些配件优化组合可适应建筑变形、沉降,但变形、沉降后的排水管道不得平坡或倒坡。
本条第6款中补充了排水管不得穿越住宅客厅、餐厅的规定,排水管也包括雨水管。客厅、餐厅也具卫生、安静要求,排水管穿厅的事例,群众投诉的案例时有发生,这是与建筑设计未协调好的缘故。
4.3.3A 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
【条文解析】
卧室的住宅卫生、安静要求最高。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任何部位,包括卧室内壁柜。
4.3.4 排水管道不得穿越生活饮用水池部位的上方。
【条文解析】
穿越水池上方的一般是悬吊在水池上方的排水横管。
4.3.5 室内排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
【条文解析】
遇水燃烧物质系指凡是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可燃气体,同时放出大量热量,使可燃气体温度猛升到自燃点,从而引起燃烧爆炸的物质。遇水燃烧物质按遇水或受潮后发生反应的强烈程度及其危害的大小,划分为两个级别。
一级遇水燃烧物质,与水或酸反应时速度快,能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热量大,极易引起自燃或爆炸。如锂、钠、钾、铷、锶、铯、钡等金属及其氢化物等。
二级遇水燃烧物质,与水或酸反应时的速度比较缓慢,放出的热量也比较少,产生的可燃气体,一般需要有水源接触,才能发生燃烧或爆炸。如金属钙、氢化铝、硼氢化钾、锌粉等。
在实际生产、储存与使用中,将遇水燃烧物质都归为甲类火灾危险品。在储存危险品的仓库设计中,应避免将排水管道(含雨水管道)布置在上述危险品堆放区域的上方。
4.3.6 排水横管不得布置在食堂、饮食业厨房的主副食操作、烹调和备餐的上方。当受条件限制不能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条文解析】
由于排水横管可能渗漏和受厨房湿热空气影响,管外表易结露滴水,造成污染食品的安全卫生事故。因此,在设计方案阶段就应该避免卫生间布置在厨房间的主副食操作、烹调和备餐的上方。当建筑设计不能避免时,排水横支管设计成同层排水。改建的建筑设计,应在排水支管下方设防水隔离板或排水槽。
4.3.8A 住宅卫生间同层排水形式应根据卫生间空间、卫生器具布置、室外环境气温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条文解析】
本条规定了同层排水形式选用的原则。目前,同层排水形式有装饰墙敷设、外墙敷设、局部降板填充层敷设、全降板填充层敷设、全降板架空层敷设。各种形式均有优缺点,设计人员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确定。
4.3.8B 同层排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漏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5.7~4.5.10A条的要求;
2 排水管道管径、坡度和最大设计充满度应符合本规范第4.4.9、4.4.10、4.4.12条的要求;
3 器具排水横支管布置和设置标高不得造成排水滞留、地漏冒溢;
4 埋设于填层中的管道不得采用橡胶圈密封接口;
5 当排水横支管设置在沟槽内时,回填材料、面层应能承载器具、设备的荷载;
6 卫生间地坪应采取可靠的防渗漏措施。
【条文解析】
本条规定了同层排水的设计原则。
1)地漏在同层排水中较难处理,为了排除地面积水,地漏应设置在易溅水的卫生器具附近,既要满足水封深度,又要有良好的水力自清流速,所以只有楼层全降板或局部降板及立管外墙敷设的情况下才能做到。
2)排水通畅是同层排水的核心,因此排水管管径、坡度、设计充满度均应符合本规范有关条文规定,刻意地为少降板而放小坡度,甚至平坡,则为日后管道埋下堵塞隐患。
3)埋设于填层中的管道接口应严密不得渗漏且能经受时间考验,粘接和熔接的管道连接方式应推荐采用。
4)卫生器具排水性能与其排水口至排水横支管之间落差有关,过小的落差会造成卫生器具排水滞留。如洗衣机排水排入地漏,地漏排水落差过小,则会产生泛溢;浴盆、淋浴盆排水落差过小,则排水滞留积水。
5)本条第5、6款系给水排水专业人员向建筑、结构专业提要求。卫生间同层排水的地坪曾发生由于未考虑楼面负荷而塌陷的情况,故楼面应考虑卫生器具静荷载(盛水浴盆)、洗衣机(尤其滚桶式)动荷载。楼面防水处理至关重要,特别对于局部降板和全降板,如处理不当,降板的填(架空)层变成蓄污层,则造成污染。
4.3.9 室内管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卫生器具排水管与排水横支管垂直连接,宜采用90°斜三通;
2 排水管道的横管与立管连接,宜采用45°斜三通或45°斜四通和顺水三通或顺水四通;
3 排水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宜采用两个45°弯头、弯曲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弯头或90°变径弯头;
4 排水立管应避免在轴线偏置;当受条件限制时,宜用乙字管或两个45°弯头连接;
5 当排水支管、排水立管接入横干管时,应在横干管管顶或其两侧45°范围内采用45°斜三通接入。
【条文解析】
本条规定的目的在于改善管道内水力条件,避免管道堵塞,方便使用。污水管道经常发生堵塞的部位一般在管道的拐弯或接口处,故对此连接作了规定。
4.3.10 塑料排水管道应根据其管道的伸缩量设置伸缩节,伸缩节宜设置在汇合配件处。排水横管应设置专用伸缩节。
注:1.当排水管道采用橡胶密封配件时,可不设伸缩节;
2.室内、外埋地管道可不设伸缩节。
【条文解析】
塑料管伸缩节设置在水流汇合配件(如三通、四通)附近,可使横支管或器具排水管不因为立管或横支管的伸缩而产生错向位移。配件处的剪切应力很小,甚至可忽略不计,保证排水管道长时间运行。
排水管道如采用橡胶密封配件,配件每个接口均有可伸缩余量,故无须再设伸缩节。
4.3.12A 当排水立管采用内螺旋管时,排水立管底部宜采用长弯变径接头,并排出管管径宜放大一号。
【条文解析】
本条系根据对内螺旋排水立管测试结果,在内螺旋管中水流旋转,造成在排出管中水流翻滚而产生较大正压,经放大排出管管径后,正压明显减弱。
4.3.22 排水管道在穿越楼层设套管且立管底部架空时,应在立管底部设支墩或其他固定措施。地下室立管与排水横管转弯处也应设置支墩或固定措施。
【条文解析】
本条规定排水立管底部架空设置支墩等固定措施。第一种情况下由于立管穿越楼板设套管,属非固定支承,层间支承也属活动支承,管道有相当重量作用于立管底部,故必须坚固支承。第二种情况虽每层固定支承,但在地下室立管与排水横管90°转弯,属悬臂管道,立管中污水下落在底部,水流方向改变,产生冲击和横向分力,产生抖动,故须支承固定。立管与排水横干管三通连接或立管靠外墙内侧敷设,排出管悬臂段很短时,则不必支承。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8.2.6 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
【条文解析】
为防止卫生间排水管道内的污浊有害气体逸入厨房内,对居住者卫生健康造成影响,本条规定当厨房与卫生间相邻布置时,不应共用一根排水立管,而应分别设置各自的立管。
为避免排水管道漏水、噪声或结露产生凝结水影响居住者卫生健康,损坏财产,排水管道(包括排水立管和横管)均不得穿越卧室空间。
8.2.7 排水立管不应设置在卧室内,且不宜设置在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当必须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时,应采用低噪声管材。
【条文解析】
排水立管的设置位置须避免噪声对卧室的影响,本条规定排水立管不应布置在卧室内,也包含利用卧室空间设置排水立管管井的情况。普通塑料排水管噪声较大,有消声功能的管材指橡胶密封圈柔性接口机制的排水铸铁管、双壁芯层发泡塑料排水管和内螺旋消音塑料排水管等。
8.2.8 污废水排水横管宜设置在本层套内;当敷设于下一层的套内空间时,其清扫口应设置在本层,并应进行夏季管道外壁结露验算和采取相应的防止结露的措施。污废水排水立管的检查口宜每层设置。
【条文解析】
推荐住宅的污废水排水横管设置于本层套内及每层设置污废水排水立管的检查口,是为了检修和疏通管道时避免影响下层住户。
排水横管必须敷设于下一层套内空间时,只有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才能在排水管道发生堵塞时,在本层内疏通,而不影响下层住户,如可采用能代替浴缸存水弯并可在本层清掏的多通道地漏等。此外,有些地区在有些季节会出现管道外壁结露滴水,须采取防止的措施。
8.2.10 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和无水封的地漏与生活排水管道连接时,在排水口以下应设存水弯;存水弯和有水封地漏的水封高度不应小于50mm。
【条文解析】
在工程实践中,尤其是二次装修的住宅工程,经常忽略洗盆等卫生器具存水弯的设置。实际上,在设计中即使采用无水封的直通地漏(包括密封型地漏)时,也须在下部设置存水弯。本条针对此问题强调了存水弯的设置,并针对污水管内臭味外溢的常见现象,强调无论是有水封的地漏,还是管道设置的存水弯,都要保证水封高度不小于50m m。
8.2.11 地下室、半地下室中低于室外地面的卫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不应与上部排水管连接,应设置集水设施用污水泵排出。
【条文解析】
低于室外地面的卫生间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不与上部排水管合并而设置集水设施,用污水泵单独排出,是为了确保当室外排水管道满流或发生堵塞时不造成倒灌。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
10.2.8 实验室化验盆排水口应装设耐腐蚀的挡污箅,排水管道应采用耐腐蚀管材。
【条文解析】
学生在实验过程中,经常把废品倒入水槽内,致使排水管道堵塞。防止管道堵塞比较简单的方法是在水槽排水口处设置拦污箅。
早期化学实验室内排水管道采用耐腐蚀铅管,有些新(扩)建的学校采用排水铸铁管。当未将酸碱废液倒入废液罐(有的学校未设置废液罐)而倒入水槽内时,导致管道腐蚀。故本条规定排水管道应采用耐腐蚀管材,一般可采用塑料管。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8.1.9 排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食堂、饮食业的主副食操作烹调备餐部位的上方,也不得穿越生活饮用水池部位的上方。
【条文解析】
为了确保饮食卫生,提出该条要求,防止由于管道漏水、结露滴水而造成污染食品和饮用水水质的事故。另外,设在这些部位的管道也较难维护、检修。
8.1.11 排水立管不得穿越卧室、病房等对卫生、安静有较高要求的房间,并不宜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
【条文解析】
减少噪声污染是为了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给人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8.2.7 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
【条文解析】
为防止卫生间排水管道内的污浊有害气体逸入厨房内,对居住者卫生健康造成影响,当厨房与卫生间相邻布置时,不应共用一根排水立管,而应在厨房内和卫生间内分别设立管。
为避免排水管道漏水、噪声或结露产生凝结水影响居住者卫生健康,损坏财产,排水管道(包括排水立管和横管)均不得穿越卧室。排水立管采用普通塑料排水管时,不应布置在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当必须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时,应采用橡胶密封圈柔性接口机制的排水铸铁管、双壁芯层发泡塑料排水管和内螺旋消音塑料排水管等有消声措施的管材。
8.2.9 地下室、半地下室中卫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不应与上部排水管连接。
【条文解析】
本条是为了确保当室外排水管道满流或发生堵塞时,不造成倒灌,以免污染室内环境,影响住户使用。地下室、半地下室中卫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低于室外地面,故不应与上部排水管道连接,而应设置集水坑,用污水泵单独排出。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38—1999
7.1.4 缩微照相冲洗室的排水管道应耐酸、碱腐蚀,室外应设污水处理设施。
【条文解析】
缩微底片在冲洗过程中使用的显影剂是酸性溶液,定影剂又属于碱性溶液,对金属管道及金属配件均有腐蚀作用。设计中应考虑上述管道及配件的防腐蚀措施。缩微量大的图书馆,应在缩微复制冲洗间室外设置污水处理设施。
1.1.3 雨水与中水管道布置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GB 50015—2003
4.9.8 建筑屋面雨水排水工程应设置溢流口、溢流堰、溢流管系等溢流设施。溢流排水不得危害建筑设施和行人安全。
【条文解析】
受经济条件限制,管系排水能力是相对按一定重现期设计的,因此,为建筑安全考虑,超设计重现期的雨水应有出路。目前的技术水平,设置溢流设施是最有效的。
4.9.10 建筑屋面雨水管道设计流态宜符合下列状态:
1 檐沟外排水宜按重力流设计;
2 长天沟外排水宜按满管压力流设计;
3 高层建筑屋面雨水排水宜按重力流设计;
4 工业厂房、库房、公共建筑的大型屋面雨水排水宜按满管压力流设计。
【条文解析】
檐沟排水常用于多层住宅或建筑体量与之相似的一般民用建筑,其屋顶面积较小,建筑四周排水出路多,立管设置要服从建筑立面美观要求,故宜采用重力流排水。
长天沟外排水常用于多跨工业厂房,汇水面积大,厂房内生产工艺要求不允许设置雨水悬吊管,由于外排水立管设置数量少,只有采用压力流排水,方可利用其管系通水能力大的特点,将具有一定重现期的屋面雨水排除。
高层建筑,汇水面积较小,采用重力流排水,增加一根立管,便有可能成倍增加屋面的排水重现期,增大雨水管系的宣泄能力。因此,建议采用重力排水。
工业厂房、库房、公共建筑通常汇水面积较大,可敷设立管的地方却较少,只有充分发挥每根立管的作用,方能较好地排除屋面雨水,因此,应积极采用满管压力流排水。
4.9.24 满管压力流屋面雨水排水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悬吊管中心线与雨水斗出口的高差宜大于1.0m;
2 悬吊管设计流速不宜小于1m/s,立管设计流速不宜大于10m/s;
3 雨水排水管道总水头损失与流出水头之和不得大于雨水管进、出口的几何高差;
4 悬吊管水头损失不得大于80kPa;
5 满管压力流排水管系各节点的上游不同支路的计算水头损失之差,在管径小于等于DN75时,不应大于10kPa;在管径大于等于DN100时,不应大于5kPa;
6 满管压力流排水管系出口应放大管径,其出口水流速度不宜大于1.8m/s,当其出口水流速度大于1.8m/s时,应采取消能措施。
【条文解析】
本条是保障压力流排水状态的基本措施。
一场暴雨的降雨过程是由小到大,再由大到小,即使是满管压力流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在降雨初期仍是重力流,靠雨水斗出口到悬吊管中心线高差的水力坡降排水,故悬吊管中心线与雨水斗出口应有一定的高差,并应进行计算复核,避免造成屋面积水溢流,甚至发生屋面坍塌事故。
4.9.25 各种雨水管道的最小管径和横管的最小设计坡度宜按表4.9.25确定。
表4.9.25 雨水管道的最小管径和横管的最小设计坡度
注:表中铸铁管管径为公称直径,括号内数据为塑料管外径。
【条文解析】
为防止屋面雨水管道堵塞和淤积,特别对最小管径和横管最小敷设坡度作出规定。
4.9.29 满管压力流屋面雨水排水管系,立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可小于上游横管管径。
【条文解析】
在满管压力流屋面排水系统中,立管流速是形成管系压力流排水的重要条件之一,立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并且流速不应小于2.2m/s。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06
1.0.6 严禁回用雨水进入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
【条文解析】
雨水利用系统作为项目配套设施进入建筑区和室内,安全措施十分重要。回用雨水是非饮用水,必须严格限制其使用范围。根据不同的水质标准要求,用于不同的使用目标。必须保证使用安全,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雨水管道与生活饮用水管道有任何方式的连接,避免发生误接、误用。
7.3.1 雨水供水管道应与生活饮用水管道分开设置。
【条文解析】
本条是落实“严禁回用雨水进入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要求的具体措施之一。
管道分开设置禁止两类管道有任何形式的连接,包括通过倒流防止器等连接。管道包括配水管和水泵吸水管等。
7.3.7 供水管道和补水管道上应设水表计量。
【条文解析】
本条规定补水管和供水管设置水表。
设置水表的主要作用是核查雨水回用量及经济核算。
7.3.9 供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并应采取下列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1 供水管外壁应按设计规定涂色或标识;
2 当设有取水口时,应设锁具或专门开启工具;
3 水池(箱)、阀门、水表、给水栓、取水口均应有明显的“雨水”标识。
【条文解析】
本条规定保证雨水安全使用的措施。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2002
5.4.7 中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当装有取水接口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止误饮、误用的措施。
【条文解析】
本条是为了保证中水的使用安全,防止中水的误饮、误用而提出的使用要求。中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指的是不得在人员出入较多的公共场所安装易开式水龙头。当根据使用要求需要装设取水接口(或短管)时,如在处理站内安装的供工作人员使用的取水龙头,在其他地方安装浇洒、绿化等用途的取水接口等,应采取严格的技术管理措施,措施包括明显标示不得饮用、安装供专人使用的带锁龙头等。
8.1.1 中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连接。
【条文解析】
中水管道不仅禁止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直接连接,还包括禁止通过倒流防止器或防污隔断阀连接。
8.1.2 除卫生间外,中水管道不宜暗装于墙体内。
【条文解析】
中水管道宜明装,有要求时亦可敷设在管井、吊顶内。若直埋于墙体和楼面内,不但影响检修,而且一旦需要改建时,管道外壁标记不清或色标脱落,管道的走向亦不易搞清,容易发生误接。
8.1.6 中水管道应采取下列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1 中水管道外壁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涂色和标志;
2 水池(箱)、阀门、水表及给水栓、取水口均应有明显的“中水”标志;
3 公共场所及绿化的中水取水口应设带锁装置;
4 工程验收时应逐段进行检查,防止误接。
【条文解析】
防止中水误接、误饮、误用,保证中水的使用安全是中水工程设计中必须特殊考虑的问题,也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主要内容,设计时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
由于我国目前对于给水排水管道的外壁尚未作出统一的涂色和标志要求,中水管道外壁的颜色采用浅绿色是多年来已约定俗成的。当中水管道采用外壁为金属的管材时,其外壁的颜色应涂浅绿色;当采用外壁为塑料的管材时,应采用浅绿色的管道,并应在其外壁模印或打印明显耐久的“中水”标志,避免与其他管道混淆。
对于设在公共场所的中水取水口,设置带锁装置后,可防止任何人,包括不能认字的人群误用。车库中用于冲洗地面和洗车用的中水龙头也应上锁或明示不得饮用,以防停车人误用。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8.2.12 采用中水冲洗便器时,中水管道和预留接口应设明显标识。坐便器安装洁身器时,洁身器应与自来水管连接,严禁与中水管连接。
【条文解析】
使用中水冲厕具有很好的节水效益。我国水资源短缺的形势非常严峻,缺水城镇的住宅应推广使用中水冲厕。中水的水质要求低于生活饮用水,因此为了保障用水安全,在中水管道上和预留接口部位应设明显标识,主要是为了防止洁身器用水与中水管误接,对健康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