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诗艺举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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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情志(2)

情志的难以名状,当然与第一个特点紧密关联。应特别说明的是,所谓难以名状,是指不好用一般概念性的语言来直接界定和准确陈述。因为概念性的语言,从符号学观点看是属于“现实符号”系统,它的操作对象是现实的自觉意识,它的语词指称相应的对象,有确定的意义;而诗人的情志是一种非现实的超越性审美意识,作为现实符号的概念性语言当然对它无能为力了【12】。《庄子·天道》说“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认定“语言实质上只是表现普通的东西;但人们所想的却是特殊的东西,个别的东西,因此不能用语言来表达人们所想的东西”。他们当然不是说诗人情志这种艺术思维。但我们由此不难理解:一般人的言与意之间尚且如此矛盾,何况诗人的审美体验与艺术思维是“特殊”而又“特殊”、“个别”而又“个别”的呢?!

但是,难以名状的情志,却可以用艺术符号去运演。艺术符号(包括语言艺术的诗歌语言)是意象符号,它通过特定意象、情境的描述去暗示或象征,从而引导读者去领悟相应的诗情,这颇有点儿像禅宗的传道方式。禅家主张“不立文字”“以心传心,皆令自解自悟”,即通过某种暗示,使参禅者直觉、感悟那不可言说的道体。《五灯会元》载:当年释迦牟尼在灵山说法,曾拈花示众。听者都不明何意,唯迦叶尊者欣然微笑。佛祖认为他已领会,于是宣布:“吾有正法眼藏咐嘱摩诃迦叶。”这“正法眼藏”即佛门“以心传心”的传法要旨【13】。中国古人心目中的诗情,也只能通过暗示去传达、去感悟。难怪有唐以来不少著名诗家乐于以禅喻诗。

诗人情志的浑融难言状态,使它带有不可捉摸的神秘色彩,以致许多诗学家把它看成一闪即逝的偶发性心理现象【14】。其实,诗人的情志,作为诗人力求表达的审美体验,还具有相对稳定的性质。正是这种相对的稳定性,诗人才有可能进行内省、再思、整合,并使之完善、深化,或重建以至表达。否则,诗人将是完全茫然的,而构思、传达等创作过程都无从谈起,也不可能有诗歌问世了。陆机《文赋》说:“其始也,皆收视反听,耽思旁讯,精骛八极,心游万仞。其致也,情曈昽而弥鲜,物昭晰以互进。倾群言之沥液,漱六艺之芳润。”这是对诗人情志由初发以至成形的运思过程的精彩描述。这表明,陆氏对诗人情志伴随想象由飘忽而稳定、由模糊而清晰,并借助艺术语言来传达的内省一外化过程已有相当自觉的认识。至于构思过程何以能这样运作的心理机制,陆氏当时还难以指陈。所以,最后他发出“吾未识夫开塞之所由”的感叹,即还不明白诗人有时灵感风发,有时文思滞阻的原因。这的确是很难的。

以现代审美心理学来审视,诗人情志的相对稳定性,是由它的基本性质决定的。诗人所感生的情志,作为审美体验,是一种有一定中心意念的直觉思维。它由感知、想象、情感、理解等多种审美心理要素交融协作,在审美想象的整合之下,趋向理解、化为感知,逐渐形成饱和着审美情感的单一或复合的诗歌意象,最后才得以字句和篇章的物化形式表现出来。这是个复杂而微妙的过程,我们将在以后的有关章节深入探讨。

(三)从社会学角度看,诗歌主要是通过情感抒发引起读者共鸣

即是说,诗歌的社会效应主要是情感效应。它以自己所表现的情感去诱发读者的情感。白居易《与元九书》说“感人心者,莫先乎情”,非常准确地概括了古典诗歌艺术效应的本质。可以这样说:凡是不能引起读者情感共鸣的,不能算作好诗;凡是好诗,都会激起读者情感的回响。《西京杂记》载,司马相如打算娶茂陵女为妾,文君闻之,作《白头吟》自绝;相如深受感动,乃罢。诗曰:

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日沟水头。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古诗源》所载本诗后面还有四句:“竹竿何嫋嫋,鱼尾何簁簁。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但意不相属。传说未必可信,但上面十二句诗已成整体,婉转凄恻,真挚沉痛,被遗弃的妇女的哀怨自重的情感,的确表达得非常充分。所以“相如乃止”。诗歌的情感效应可见一斑。曹植《七步诗》的故事也是人所共知的。《世说新语》载:文帝曹丕尝令东阿王曹植七步中作诗,不成则行大法。植应声云云,帝有惭色。诗云:

煮豆持作羹,漉豉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不但喻之以人伦之理,而且动之以手足之情,曹丕天良不灭,当有“惭色”。《三国演义》描写得更传神:“丕闻之,潸然泪下。”又如《说郛·朝野遗事》载:南宋主战派代表人物张孝祥,任建康留守,闻宋孝宗听信主和派主张,于符离战败后与金议和(1163年),在一次宴会上即席赋《六州歌头》,在座的主战派大将江淮兵马都督张浚听后极为感奋,“罢席而入”。词云:

长淮望断,关塞莽然平。征尘暗,霜风劲,悄边声。黯销凝!追想当年事,殆天数,非人力;洙泗上,弦歌地,亦羶腥。隔水毡乡,落日牛羊下,区脱纵横。看名王宵猎,骑火一川明。笳鼓悲鸣,遣人惊。念腰间箭,匣中剑,空埃蠹,竟何成!时易失,心徒壮,岁将零,渺神京。干羽方怀远,静烽燧,且休兵;冠盖使,纷驰骛,若为情?闻道中原父老,常南望,翠葆霓旌。使行人到此,忠义气填膺,有泪如倾。

悲愤慷慨、深沉强烈的爱国之情在字里行间喷薄,谁还能开怀畅饮?!难怪张浚为之罢席。这些都是诗坛上以情动人的千古佳话。金代刘祁《归潜志》强调:

夫诗者,本发其喜怒哀乐之情,如使人读之无所感动,非诗也。【15】

这是对诗歌情感效应的中肯论断。确认了“情志”是中国古典诗歌的根本。

二、古典诗学情志观流程

前面,我们从发生学、形态学和社会学的不同视角审视了我国古典诗歌的抒情本质,但我国古典诗学对这种根本性质的认识、探讨和理论概括与表述,却经历了相当长的流程。

如前所述,中国古典诗歌的内容和功能本来是多元化的,诗人对于创作意图的明白表示已包括了劝诫、讽刺、赞扬、质问、志哀、抒怀等多种意向。这些目的意向赋予了诗歌以言志和抒情两种基本功能【16】。对于这两种功能,最早由《尚书·虞书》总结为一句话:

诗言志。【17】

由于这话很笼统,又无其他说明,后代对此“开山纲领”的解释,就随着人们对诗歌作用和要求的不同认识而产生了分歧,以致在中国美学史和文学批评史上存在着不同观点。归纳起来,有“言志”说、“情、志统一”说和“缘情”说。大致为先秦主“言志”说,汉代为“情、志统一”说,魏晋以后始倡“缘情”说。唐以下的各种说法,都是上述三种观念的演绎。

(一)先秦时代:“言志”说

“诗言志”的“志”,在先秦时代指思想、志向、怀抱,不是情感。最权威的解释当然是儒、道两家;而他们的意见又大体一致,足以代表先秦时代的诗学观念。春秋战国之际的史学家左丘明《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说:“诗以言志。”这是指当时流行的“赋诗言志”和“陈诗言志”,是就用诗方面说的。《孟子·万章上》云:“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这是就解诗而言,即要根据诗的文辞所表达的意思去探求诗作包含的诗人之志,这里向读者明确指出诗是言志的。《庄子·天下篇》说:“《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荀子·儒效篇》说:“《诗》言是其志也;《书》言是其事也,《春秋》言是其微也。”庄、荀说的“志”显然是指诗歌本身而言。以上所述几种“志”,显然是指思想、志向、怀抱,都不是从欣赏角度,更不是从总结诗歌的艺术经验和特殊规律而言。即是说,根本没有把诗歌当作艺术,只是把它当教化和交际的工具看;只注重它的社会功利性,而不重视其艺术性,因此也就忽略了诗歌的抒情特征。孔子教导他的儿子学《诗》,说“不学诗,无以言”;又说“诗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乎鸟兽草木之名”。都是看重诗的社会功用。他从用诗的角度出发,认为只要熟悉《诗》,能随时陈诵就可以了。他们自己从不作诗,只是赋《诗》、陈《诗》。这是外交、宴会、盛典乃至日常交际的必备手段。社会风气使然,所以除荀子以外,先秦诸子都把《诗》看成经典文献就不足为奇了。他们忽视诗歌的情感内容和抒情性质,而突出强调其政治教化和交际功能,是片面的。因为先秦时代本来就有许多抒情诗,而这些先生为了言自己的“志”不惜断章取义,这实际上开了后世穿凿附会、拔高诗意为我所用的坏风气。例如,《关雎》本是情歌,《论语·八佾》孔子称赞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无邪”而合“礼”。后世儒家便据此贴上“后妃之德”的标签,说是可见“后妃性情之正”;《卷耳》原为思妇怀念征夫之作,注家也据孔说认定是“后妃之所自作”,“可以见其贞静专一之至矣”【18】,都是很典型的。

总之,先秦诗学的“言志”说,其视角是社会学的,根本没有把诗歌的情感性质与抒情功能放在视野之内。所以,如果说《尚书·虞书》所提出的“诗言志”的“志”包括了情感,那只是就诗歌的实际而言,并不是对先秦诗学主导观念的明确表述。朱自清《诗言志辨》说:“‘志’的基本内涵是‘怀抱’”,“这种志,这种怀抱是与‘礼’分不开的,也就是与政治、教化分不开的”。这种解释符合先秦诗学的主导观念。

近年有学者指出:荀子所说的“诗以道志”,虽是对前人“言志”说的强化,但已“从文献《诗》的接受转向文体诗的创作”,“他以有别于议论文章语言的几种新文体来表明自己奉行‘圣人之道’的志向”;而与荀子同时代的屈原《九章·惜诵》所说的“惜诵以致愍兮,发愤以抒情”,则是在南方正式出现“抒情观念”,此后便与荀子所强化的“言志”说一起“成为中国诗学体系建构中两个基本观念”;“汉代的《诗》学极力巩固和发展‘言志’说,而《乐记》则有限地肯定了‘抒情’观念”【19】,这是颇有道理的。我们想补充的是:首先,荀子以思想家兼艺术家的素养,承认《诗经》的文献价值,同时又意识到诗歌的文体特性,因而赋予“言志”的“志”以情感内涵,从而有形无形地影响后人的诗学观念(如《乐记》和《毛诗序》)也合乎情理。但他并不是明确的理论表述,因而难以在逻辑上与“言志”说区分。其次,屈原的“发愤以抒情”,只是创作动机的诉说,与一些《诗经》作者的自白如“心之忧矣,我歌且谣”“君子作歌,惟以告哀”等并无二致,因此也很难说是与“言志”说相对的诗学观念,至多是“抒情”一词的最早出现或“抒情”观念的萌芽。

(二)汉代:“情、志统一”说

到了汉代,随着文学艺术的发展,学术界对于诗歌的性质和功用的认识有了新的进步,这主要表现在对诗歌情感内容和抒情特性的重视。他们虽然继承了“诗言志”的观点,但又涵盖了一些《诗》作者和屈原的“抒情”意识,以及《乐记》提出和阐发的“乐”是“情”的表现的“关于艺术的本质”的“一般性命题”,于是形成了以“志”为主的“情、志统一”说【20】。这种观念集中体现在《毛诗序》里: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性情,以讽其上,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故变风发乎性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

这种阐释精彩而高明。作者不但看到了诗歌的抒情本质,认识了先秦“言志”说的片面性以及诗歌对于政治教化的积极意义,更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透视了诗歌抒发的情感与王政的关系。认为人君要使政教清明、国家兴旺、天下太平,就得倾听人民的呼声。巧妙地将民众之“情”与国家政教之“志”联系起来,在“正始之道,王化之基”的高度上统一于“志”。可谓思想深刻、逻辑严密的妙论。

此外,司马迁、班固和王充等鸿儒巨子也都是把“情”与“志”统一起来说诗的。司马迁《屈原列传》评屈原“其文约,其词微,其志洁,其行廉,其称文小而其指极大,举类迩而见义远。其志洁,故其称物芳”。

这里说的“志”,就包括了屈原的幽愤之情和高洁品德。在《太史公自序》里又说“《书》以道事,《诗》以达意”;“《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可知他所说的“意”,仍是“情、志统一”的情感与志意。班固《汉书·艺文志》说“《书》曰:‘诗言志,歌咏言’,故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所见略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