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缪作品系列(3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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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我已经是第三次拒绝接待指导神甫了。我跟他没有什么可说,我不想说话。反正我很快又会见到他。我现在感兴趣的是逃避死刑,是要知道判决之后是否能找到一条生路。当局又给我换了一间牢房。在这里,我一躺下,就可以望见天空,也只可能望见天空。我整天整天地看着天空中从白昼到黑夜色彩明暗的变化。躺着的时候,我双手枕在头下,等待着什么。我不知想过多少次,是否在那些被判死刑的罪犯中也曾有人逃脱了那部无情的断头机,挣脱了执法者的绳索,在处决之前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样想时,我就责怪自己过去没有对那些描写死刑的作品给予足够的注意。世人对这类问题必须经常关注,因为谁也不知道会有什么事情落在自己头上。像大家一样,我也看过一些报纸上的这类报道。但肯定会有一些这方面的专著,而过去我是从没有兴趣去看的。也许,在那些书里,我可以找到逃脱极刑的叙述。那我就会知道,至少有过那么一次,绞刑架的滑轮突然停住了,或者是出自某种难以防止的预谋,一个偶然事件与一个凑巧机遇发生了,仅仅只发生那么一次,最终改变了事情的结局。在某种意义上,我认为这对我就足够了,剩下的事自有我的良心去料理。报纸上经常高谈阔论对社会的欠债问题。照它们的说法,欠了债就必须偿还。但是,只在想像中欠了社会的债,就谈不上要偿还了。重要的是,要有逃跑的可能性,要一下就跳出那不容触犯的规矩,发狂地跑,跑,就可以给希望提供种种机会。当然,所谓希望,就是在街道的某处,奔跑之中被一颗流弹击倒在地。尽管作了这么一番畅想,但现实中没有任何东西允许我去享受这种奇遇,所有的一切都禁止我作此非分之举,那无情的机制牢牢地把我掌握在手中。

虽然我善良随和,也不能接受这判决咄咄逼人的武断结论。因为,说到底,在以此结论为根据的判决与此判决宣布之后坚定不移地执行过程之间,存在着一种可笑的不相称。判决在二十点钟而不是在十七点钟宣布,就很可能是另一个样子,它是由一些煞有介事、换了新衬衣的人作出的,而且是以法兰西人民(既不是德国人民,也不是中国人民)的名义作出的,而法兰西人民这个概念又并不确切,在我看来,所有这一切就使得这个判决大大丧失了它的严肃性。然而,我不得不承认,从它被作出的那一秒钟起,它就是那么确切无疑,严峻无情,像眼前我的身体所依靠的牢房墙壁一样。

在这个时候,我想起了妈妈对我讲过的一件有关我父亲的往事。我没有见过我父亲。对他这个人,我所知道的全部确切的事,也许要算妈妈告诉我的那些了:有一天,他去看处决一个杀人凶犯。他一想到去看杀人,心里就不舒服,但他还是去了,回来呕吐了一早晨。自从我听了这件事后,我对父亲就有点厌恶了。现在,我理解了,他当时那么做是很自然的事。我过去怎么没有看出执行死刑是最重要不过的事呢,怎么没有看出,使一个人真正感兴趣的,归根结底就是这么一件事呢!如果有朝一日我出了这个监狱,一定要去看所有的执行死刑的场面。我相信,我这样想是错了,不该设想这种可能性。因为,我一想到如果某一天早晨我自由了,站在警察的绳索后面,也可以说,是站在另外一边,充当观众来看热闹,看完之后又呕吐一场,一想到这些,我就感到有一阵恶毒的喜悦涌上心头,但这是不理智的。我不该让自己有这些胡思乱想,因为这样一想,我就感到全身冷得可怕,在被窝里缩成一团,牙齿打战,难以自禁。

当然,谁也不可能做到永远理智。比方说,有好些次,我就制定起法律来。我改革了刑罚制度,我注意到最重要的是要给被判处决者一个机会。即使是千分之一的机会,也足以把很多的事情都安排好。这样,我觉得人就可以发明一种化学合成品,服用后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可使受刑者死去(我想的就是受刑者)。条件是,让受刑者本人事先知道。经过反复考虑,冷静权衡,我认为断头台的缺点就是没有给任何机会,绝对没有。一锤落定,绝无回旋,受刑者必死无疑。那简直就是一桩铁板钉钉的公案,一个不可更改的安排,一份已经谈妥了的协议,再没有回旋余地。如果由于特殊情况,那断头机失灵,那就又得再砍一次。因此产生了一个令人烦恼的问题,那就是被处决者还得期望断头机运转正常。我这里说的是不完善的一方面。在某种意义上,事情的确如此。但是在另一种意义上,我不能不承认,整个严密机制的全部奥秘也在于此。总而言之,被处决者在精神上不能不与整个机制配合。他要关心的就是一切运转正常,不发生意外。

我不得不承认,到目前为止,我在这些问题上的想法有些是不正确的。比如说,不知是什么原因,我长期来一直以为上断头台,要一级一级走上去。现在我认为,这是因为1789年大革命的缘故,也就是说,在这些问题上,人们教给我或让我是这么认识的。但是,有一天早晨,我回想起一张刊登在报纸上的照片,那是对一次轰动一时的处决场面的报道。实际上断头机就平放在地上,再简单不过。它比我想像的要窄小许多。我过去没有早看出这点,这真有点怪。照片上那台断头机外观上精密、完美、光洁闪亮,使我大感惊奇。一个人对他所不了解的东西,总是会有一些夸张失真的想法。我应该看到,其实一切都很简单:断头机与被处决的人都在平地上,被处决的人朝机器走过去,他走到它跟前,就像碰见了另一个人一样。当然,这是件讨厌的事。登上断头台,想像力可以发挥作用,把这想像为升上天堂。实际上,断头机毁灭了一切,一个人被处死,无声无息,真有点丢脸,但准确无误,快捷了当。

还有两件事是我牵肠挂肚、念念难忘的,那就是黎明与我的上诉。其实,我一直在说服自己,尽量不再去想它。我躺着的时候,仰望天空,努力对它感兴趣。它变成绿色时,就是黄昏来到了。我再努一把力,转移我的思路。我听见自己的心在跳动,我不能想像伴随着我这么多年的心跳声,有朝一日会停止。我从未有过真正的想像力。但我还是试图想像出心跳声不再传到脑子里的那短暂的片刻。即使如此,我仍然是白费了力气,黎明与上诉还是萦绕脑际。我最后对自己说,最合情合理的办法,就是不要勉强自己。

我知道,他们总是黎明时来提人。因此,我整夜全神贯注,等待黎明。我从来都不喜欢凡事突如其来,措手不及。要是有什么事发生,我更喜欢有所准备,这就是为什么我只在白天睡一睡,而整个夜晚都耐心地等候着日光照上天窗。最难熬的是朦朦胧胧的破晓时分,我知道他们都是此时此刻动手的。一过了午夜,我就等着,窥伺着。我的耳朵从来没有听见过这么多声音,没有分辨出过这么细微的声响。我可以说,在这段时期里,我总算还有运气,没有听见来提我的脚步声。妈妈过去常说,一个人即使倒霉决不会时时事事都倒霉。每当天空被晨光染上了色彩,新的一天又悄悄来到我牢房时,我就觉得她说得很有道理。因为,我本来是可能听到脚步声的,我的心本来也是可能紧张得炸裂的。甚至,最轻微的窸窣声也会使我奔到门口,把耳朵紧贴在门上,狂乱不知所措地等着,听见自己的呼吸粗声粗气,就像狗的喘气声,因而感到非常恐惧,但终究我的心没有被吓得炸裂,我又多活了二十四小时。

整个白天,我就考虑我的上诉。我认为我抓住了这个念头中最可贵的部分。我估量我所能获得的结果,我从自己的思考中自得其乐。我总是设想有最坏的可能,即我的上诉被驳回。“这样,我就只有去死。”死得比很多人早,这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世人都知道,活着不胜其烦,颇不值得。我不是不知道三十岁死或七十岁死,区别不大,因为不论是哪种情况,其他的男人与其他的女人就这么活着,活法几千年来都是这个样子。总而言之,没有比这更一目了然的了。反正,是我去死,不论现在也好,还是二十年以后也好。此时此刻,在我想这些事的时候,我颇感为难的倒是一想到自己还能活上二十年,这观念上的飞跃叫我不能适应。不过,在想像我二十年后会有什么想法时,我只要把它压下去就可以了,将来的事,将来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既然都要死,怎么去死、什么时间去死,就无关紧要了,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所以,我的上诉如遭驳回,我就应该服从。不过,对我来说,困难的是念念不忘“所以”这个词所代表的是逻辑力量。

这时,也只有在这时,我才可以说有了权利,以某种方式允许自己去作第二种假设,即我获得特赦。麻烦的是,我必须使自己的血液与肉体,不要亢奋得那么强烈,不要因为失去理智的狂喜而两眼昏花。我还得竭力压制住叫喊,保持理智的状态。作此假设时,我也得表现得自然而然,以使得我放弃第一种假设显得较为合情合理。我这样做取得了成功,我也就有了一个钟头的平静,这么做毕竟也是不简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