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还原事件本身的案发现场(4)
马丁警长为什么要逮捕这位西莉亚女士呢?
暗藏玄机的烟头
周末清晨,芝加哥警察局的报警电话响起了,当地著名小提琴家马赫先生的妻子被人在家杀害了。接到马赫的报案,警长波尔携五名警员火速赶到案发现场进行案件线索的搜查,结果除了在死者家门口的地上发现有一支才吸了几口的香烟外,没有找到任何线索。法医的鉴定结果表明:死者是被尖刀刺中心脏杀害的,死亡时间是周五下午14点30分到15点之间。由于马赫先生这段时间一直在英国演出,所以这个时间,只有他的年轻貌美的妻子独自一人在家。
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警长波尔发现,有两个人有杀人嫌疑,一个是死者的情夫,另一个是保险公司的推销员。据死者的邻居称,前者与死者的关系十分密切,而且从隔壁经常能听到两人激烈的争吵。后者常常到死者家进行推销,但每次都遭到死者的拒绝。此外,两名嫌疑人抽的香烟,和在死者家门口发现的烟头是同一牌子。
破案笔记
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现场或者周边也许会存在一定的痕迹,比如烟头之类等,这些物品犯罪分子可能不经意间会留下,这也为寻找切实的证据提供了便利。本案例中的波尔警长就是通过犯罪分子遗留下来的烟头进行深入分析,结合死者邻居的证词,最终确定了案犯的职业。
波尔警长低着头,深深地吸了几口烟,然后在马赫家附近的街区逛了起来,他发现街区中有好几家住宅的家门口都有一支或几支抽了几口的香烟,而且也和在死者家门口发现的烟头是同一牌子。看到这里,波尔警长突然想到了什么,然后猛然回身对一名警员说:“凶手八成就是推销员,快去逮捕那个家伙。”几个小时后,波尔便派人以谋杀罪逮捕了该推销员。亲爱的读者,你知道波尔警长是怎么发现破案的玄机的吗?
手表的主人
警官米勒在街上巡逻时忽然听到一阵争吵声传来,他扭头一看,不远的地方有一群围观的人。于是他上前查看,经过询问,原来是两个男子正在争夺一块手表。米勒只扫了一眼,就大致看出了两个人的身份,一名男子身强体壮,穿着非常得体,看起来好像是个白领,而另外那名男子则身体瘦削,还穿着一条短裤,看模样像是一个蓝领工人。
看到警官米勒,两人连忙停止了争吵,转而向他说起事情的经过,但两人都声称手表是自己的。身体瘦削的男子先说:“我下班回家时在这里等车,突然后面有个人走过来,想强抢我的手表,还好我反应及时,没有让他抢走。”身体强壮的男子则对米勒说:“你不要相信他的鬼话。这只手表这么名贵,就凭他这个样子怎么有资格戴呢?”
破案笔记
在这个案例当中,由于一块手表引发了争执。表面上看,穿着得体的男子更像手表的主人。但是,戴手表的人有一个习惯,根据自己手腕的粗细调整表带的位置,米勒就是根据这一点,跳出习惯性思维,找到了手表真正的主人。
米勒仔细看了看这两个男子,然后拿起手表仔细瞧了瞧。接着,他将这块手表交给了身体瘦削的男子,并掏出手铐,铐走了身体强壮的男子。
请问:米勒为什么能断定身体强壮的男子是劫匪?
烟囱中爬出的修理工
有一位老教授教授逻辑推理学,他讲课深入浅出,幽默有趣,因此学生们很喜欢去听,他的课几乎场场爆满。
有一次,学校安排老教授去给新生上一堂思维训练课,老教授看了看下面黑压压的听众,心中感到很欣慰。于是,就问下面的学生:“镇子上有两位老工人,修理老旧的烟囟,当他们从烟囟里爬出来的时候,一位很干净,另一位却满脸满身的煤灰。请问他们谁会去洗澡呢?”
下面的学生叽叽喳喳地讨论起来了,有一个站起来说:“当然是那位满脸满身煤灰的工人会去洗澡了。”
老教授笑了笑说:“是吗?请你们注意,干净的工人看见另一位工人满身的煤灰,他觉得从烟囟里爬出来真是肮脏,而另一位看到对方很干净,就不这么想了。我现在再问你们,谁会去洗澡?”
有一位女生兴奋地站起来说:“噢!我知道了!干净的工人看到肮脏的工人时,觉得他自己必定也是很脏的,但是肮脏的工人看到干净的工人时,却觉得自己并不脏啊!所以一定是那位干净的工人跑去洗澡了。”
女生说完后,下面想起了掌声,看来大部分学生都同意这个答案。
老教授看了看,微笑着问:“还有没有不同的答案?你们都认同这个答案吗?”
破案笔记
在这个案例当中,需要用到辩证思维,两个修理工同时从老旧的烟囱爬出来,看到另一个人是干净的,这根本是不可能的,这个命题本身是不成立的。
“是。”下面的学生异口同声地回答道。其中有一个学生还说:“根据推理,答案就应该是这样的,看来逻辑推理学也是很简单的嘛。”
这时老教授说:“很遗憾,这个答案是错误的。”
你知道为什么吗?
你肯定去过阿富汗
1878年,华生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在修完军医专业课程后,他被派往阿富汗担任军医助理,一次战役中,他被一颗子弹击中肩部,但幸运地被勤务兵救了回来,大难不死。华生因为伤病被送到英国进行休养。
在英国伦敦的公寓里,华生过了一段奢侈的生活,花光了大部分的积蓄。当他感到实在撑不下去时,便决定换个地方居住,就在这时,他遇到了自己的老朋友斯坦弗。斯坦弗告诉华生,恰好有一个人也在寻找住处,这个人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斯坦弗竭力撮合两个人合租,他开始给华生介绍福尔摩斯,他说:“福尔摩斯很有才华,他是一个思想古怪的家伙,在一家医院化验室工作,痴迷于科学研究,冷血到了无情的地步。”听到这里,华生对与福尔摩斯合租的兴趣凉了半截,他本能地问道:“他是不是精神上有问题?”
“不,不,据我了解,他是一个非常正派的人,他的知识面非常广博,有时连他的教授都自愧不如,他对化学、解剖学、地质学、植物学等相当精通。”斯坦弗慌忙收回刚才对福尔摩斯的负面评价,试图让华生对这个家伙产生好的印象。
破案笔记
通过观察一个人的身体状况,可以分析出他的生平履历。对于大侦探福尔摩斯来说,这本来就是他侦破案件必备的素质。因此,当他看到华生的身体状况时,结合自己的逻辑推理和比较分析,最终得出结论,华生是从阿富汗回来的。
“好吧,我承认我愿意和一个好学而又沉静的人住在一起。”最后,华生接受了斯坦弗的建议。
这天,脸色黝黑而略显憔悴的华生拖着僵硬的左臂来到贝克街221号察看他要租住的房子,并与福尔摩斯见了面。福尔摩斯伸出左手同华生握手,然后瞥见华生手腕处露出一截黑白分明的皮肤,就对华生说:“我看得出来,你到过阿富汗。”华生用怀疑的语气说道:“我肯定有人事先告诉过你,或者你是瞎蒙的。”
福尔摩斯急切地摇头分辩说:“不,我是通过观察分析出来的。”
那么,你知道福尔摩斯是怎样分析出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