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虚构:时代记录者与叙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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郜艳敏(代序二)

2006年,我曾经做过一次相当艰难的采访。在采访现场的那个小村庄,我们的拍摄屡次被阻止,甚至最后还被抢夺了摄像机和磁带。直到几个月之后,被拍摄的主角自己偷偷来到了北京,我们的节目最终才得以成片。当时要采访的这个人就是郜艳敏。18岁的时候,她被人贩子拐卖到了河北曲阳下岸村,然而就是在这个她被损害被侮辱的伤心之地,最终她选择了留下来,成为村里唯一的乡村教师。

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时隔九年之后,郜艳敏却突然引爆了网络舆论,再一次成为一个全国性的新闻人物。2015年7月29日,有网友发现了以郜艳敏故事为原型拍摄的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网友对影片的价值观提出了质疑,认为这部影片所谓的“主旋律”是不追究人贩子的责任,而让一个受害者站出来撑起一片天,将“法制进行时”做成了“感动中国”。这不是感动,“而是耻辱”。一石激起千层浪,这篇文章引发了关乎制度、法律、媒体导向、舆论、伦理、心理等各种层面的广泛的探讨。而这一切,也都是在郜艳敏毫无预料、也毫不知情的情况之下发生的。

2006年年初,我刚进入凤凰卫视,给陈晓楠主持的《冷暖人生》栏目做策划。一天,我们发现了一则新闻选题:在河北曲阳县下岸村有一位被拐来的姑娘,从一个被2700元买来的媳妇,最后没有选择出逃,而是留在那个让她伤心欲绝的地方,成为了一个名扬乡里的乡村女教师。

看到这则由本地媒体报道的新闻后,本能地觉得是一个好选题,符合《冷暖人生》栏目“寻找宏大历史社会背景下个体命运抉择”的定位。所谓“宏大社会背景”,指存在于事发地河北曲阳县下岸村并非罕见的妇女拐卖问题:被拐妇女被迫成为生育工具,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后,多数人选择逃走,因此村里留下不少没有母亲、父亲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另一个宏大社会问题是指乡村代课教师的处境问题。所谓“个体命运的抉择”,是指对于当事人郜艳敏来说,这是一个关于“当尊严被碾碎,生命又将如何重生”的故事,是自我救赎的艰难历程。

最早发现这个选题的是当地的一个农民摄影家,他也是当地一份报纸的通讯员。最早的报道也是以图片报道的形式出现。通过这位朋友(也是后来引发争议的后续报道的记者之一)的帮助,我们联系到了这位郜老师。当时,除了首发的本地媒体外,还没有其他媒体跟进,因此我们的采访初期联系很顺利。

几周以后,我们摄制组一行三人就驱车从北京来到了河北曲阳县下岸村。当时,郜老师正在村里的学校上班,我们决定先拍摄一些教学的纪实镜头再做采访。

学校就是下岸村村东头不远处的两间平房,村里所有的小孩不分年纪都在一个教室中就座,分成不同年级坐在不同组里。由于下岸村地处偏僻,最近的一所小学也路途遥远,所以这里的孩子上学一直是个问题。加之贫穷,据说之前来过的代课教师都待不下去而很快离开。整个学校也只有郜老师一个人。

她的代课教师工资是1000多元人民币,一年。

课间,郜老师带着孩子们围成圈做活动。正当摄像师全身心投入拍摄的时候,郜老师脸色突然阴沉下来。我们这才发现,离学校不远的村洞口的树下,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蹲着几个村外的人。这几个人蹲着、一边抽烟、一边远远地注视着我们。

没多久以后,那些人应该是得到了指令后,就一拥而上,阻拦我们拍摄,并且动手抢我们的摄像机。本来在户外跟郜老师做游戏的孩子们吓得哭成一片。郜老师赶紧把他们带回教室,自己出来帮我们说话。

我们出奇地愤怒,不仅在于正常的采访被暴力中止,还在于这些暴行就发生在一班孩子们的眼皮底下,全然不顾他们的号啕大哭。

撕扯中,摄制组的人或多或少都被划伤了手臂。虽然奋力保护,但是究竟寡不敌众,机器设备连同磁带都被抢走。这群人把我们“护送”出村。在村口,一个领头模样的当地干部对我说的话,荒诞至极:

“记者老弟,人跟人的生活就像平行线,我们在这里交汇也算是有缘分,不要互相为难。”

我当时觉得在一番撕扯后说出如此人生哲理,真是啼笑皆非。只想要回机器,只好问:“机器怎么办?”

“平行线哥”说:“明天中午12点,到车站附近。到时候会有人联系你们。”

走之前,郜老师偷偷塞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东西在我这,放心。”后来我才知道,郜老师以为别在她身上的小蜜蜂无线麦是磁带,让孩子藏到屋后。

这张皱巴巴的纸条在之后一直留在我的钱包里。

第二天中午,我们按照约定时间开车到车站附近。因为对方没有说定具体地点,我们只能开车围着车站兜圈,怀疑对方是不是在耍我们。在一个红灯路口,我们停下车。这时候突然有一个人不知从哪儿冒出来,拍打我们副驾驶的车窗,我们正奇怪,摇下车窗的时候,这个陌生人把我们昨天被抢的机器递了进来。挥挥手,意思是你们可以走了。

我们一车三个人瞠目结舌。红灯停车不过几十秒。我们的一举一动早已被对方了如指掌。

这是我在凤凰卫视工作后的第一次采访,就在如此曲折中结束。我们推测对方如此大动干戈的原因在于他们料想到采访肯定多少会暴露出当地拐卖妇女问题严重的事实。

这里要补充一点背景信息。

第一,被拐卖的妇女往往来自更加贫穷的地方,人贩子认为这样他们被拐后才不会想跑。郜艳敏的老家就在河南许昌农村,家庭条件非常贫困,为了能改善经济状况,1994年18岁的她第一次走出家门,从老家来到河北打工,还没有找到工作就在车站遭遇到人贩子;第二,拐卖多伴随人贩子的强暴等犯罪;第三,郜艳敏当时为了尽快逃脱人贩子的施暴,自己甚至用藏在鞋底的钱补足了买家与人贩子要价之间的差价!

我们陷入了一个困境。我们料想到可能会发生的事情:地方上肯定会对下岸村严加盯防;郜老师的处境会变得更加糟糕。当时能帮到她的唯一方法,就是待机再次采访,让节目顺利播出。在这个事件中,我们能想到的对郜老师最好的保护是公众的目光。

若干月以后,我们再次来到下岸村。在我们采访失败后,村口每天都有人来“上班”。于是我们选择“日落而作,日出而息”的方法。前一天等天黑以后,悄悄进村。在郜老师家住了一夜。就着火炕,跟郜老师聊了很多此间的曲折。第二天一早,郜老师为我们炒了一大盆蛋炒饭,放了四个鸡蛋。我们赶在大亮之前完成了纪实拍摄。在村口“上班”的人到岗之前就已经离开。

几周后,我们顺利地把郜老师接来北京,完成了全部的采访工作。节目顺利播出后,海内外反响强烈。那是一个还没有社交媒体的时代。节目组的电话被打爆。在表达愤怒之外,要求捐款的海内外观众络绎不绝。许多观众也明确要求拒绝任何中间方式,直接捐款给郜艳敏本人。我们也拿到并公布了郜老师的账号,郜老师也几番推托。

后来,下岸村发生了几件事:

1.当地有关部门据说多次找郜老师,要帮她成立一个基金,妥善保管和处理捐款问题。

2.郜老师被评为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

3.郜老师带着孩子们又来了一次北京,看了天安门升旗仪式。

4.郜老师的故事改编成了电影,叫《走出大山的女人》。

郜艳敏生过两个孩子,两次自杀,并没有死,她被赶来的村民救了起来。被拐一年后,买家同意由郜艳敏的“丈夫”赔她回一趟老家。突然见到失踪的女儿,父母和郜艳敏不禁抱头痛哭。郜艳敏希望能够留下,但在同样贫穷封闭的家乡,摆在她面前的命运,也许比作为一个被拐女终老他乡更加灰暗。因此无奈的父母能劝她的只有两个字:认命。

个体命运的无力只能通过荒诞的自我建设完成救赎。而对宏大社会问题的探讨却会被暴力阻挠。要知道,在郜艳敏之前和之后,存在无数被拐妇女的个人与家庭悲剧。

未曾想到的是,事隔九年以后,郜老师再次走进公众视野。

2006年初次去河北曲阳县下岸村,最深的印象是一路上的石料加工厂和漫天的粉尘。

村里的男人都在附近的采石场敲石头,到了30岁还讨不到媳妇的光棍很多。因此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当地村里就有了“买媳妇”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是具有传染性的。

郜艳敏被人贩子囚禁后,每天都遭受折磨和性侵犯。每天也都有人来“看货”。因此当下岸村的刘老汉夫妇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某种程度上视他们为自己逃出人贩子魔掌的希望,乃至当双方价格因200块钱谈不拢的时候,郜艳敏从自己鞋底掏出来藏着的钱自己补足了差价,就为逃离人贩子。

这也造成了她与“买家”复杂的关系。当我们见到郜艳敏的时候,她对老夫妇的称呼早就是很自然脱口而出的“公公”、“婆婆”。郜艳敏还一直说,其实公婆对她不错。

1994年端午节的那一天,正在山里打石头的刘家老三得知父亲帮他买了个媳妇,便匆匆赶回家来,郜艳敏在接受采访时回忆说:

“他(刘老三)就(问我)说你是不是不同意?你不愿意跟着我,你可以上别处睡觉去,要不我上别处睡觉去,以后彼此都是清白的。我不敢说话,不敢相信他是真的。我哭了,他也哭了。他说我送你走。但是他说我也有点不忍心。炕挺大的。他在炕那边。我在炕这边。当时他也很绝望。”

郜艳敏曾经回过一次老家,她的老家更加贫穷、更加封建。在当地一些人看来,被拐本身是女人无奈的所谓“污点”,所以劝她认命。哀莫大于心死。

结束采访时候,印象最深的是:我们摄制组早上8点不到出村,开车回北京,下午两点车就行驶在北京的西三环路上。从河北曲阳下岸村到北京,抬头看着两边高耸的建筑物和几个小时前满天风尘的荒瘠,感觉从一个世界来到了另一个世界。而两者却相隔如此之近,又如此之远。

当我们后来得知她被授予各种“荣誉”时,只能苦笑,心里只能期望:这些虚幻的光环至少可以成为对她的一种无奈的保护吧?

后来听说她的故事被改编成了电影,只能苦笑,心里知道她的故事当然是可以被改编成电影,但绝对不是假意的心灵鸡汤。

2015年,郜艳敏突然在网络中再度热议。9年前,我们通过博客发布文稿,通过电话热线接到观众反馈;9年以后,舆论的声音通过微博表达。舆论的议题也从8年前单纯的捐款援助,到如今的打拐、女性权益等问题。9年间,虚拟的世界也是沧海桑田。

而对于郜艳敏的个体命运来说,过于宏大的叙事,遥不可及,追究人贩子的责任也过于久远,几成天方夜谭。或许一份正式的教师工作对她来说是生活下去最好的慰藉。

当时改变郜艳敏命运的恰恰是那些由于母亲逃跑的留守儿童,包括她二姐家的孩子,她觉得这些孩子是无辜的。她也知道如果这个地方不改变,世世代代也都会重复买媳妇的命运。所以才同意留下来做代课教师。这也可以让她摆脱“被拐女”这个梦魇般的标签,在一个痛苦的地方艰难地重生。

公安部、民政部等多部门《关于做好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相关条款指出,被拐卖时是少女,现已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本人又愿意与买主继续共同生活的,应当依法补办结婚登记和户口迁移手续。

每个震撼人心的社会事件事实上真的很难有同一个目标和出口,捍卫法律的人看到整体,创作者和共情者看到细微,都没有错,因为它复杂,层次与面向丰富。所以它难,残忍又荒诞,还自圆其说。

2015年8月

于通惠河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