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
观众:观察者的位置
电影是为观众拍的。
但电影界的精英阶层往往对观众不屑一顾。
一幅画哪怕只要找到一位顾客就可能世代保存下去。一首诗哪怕被一家最名不见经传的出版社发行,最终都可能被大众咏颂。
但电影却行不通。
流行艺术的对象是普通大众。为了真正达到它的自然目的,电影需要各种群体的组合,不是一个观察者,而是一大批各式观众,要让所有这些人聚集在一起,观看一部以稳定单一速度播放的电影。
电影没有观众就如同电影根本不存在。当然,它可能在一些技术形式上是客观存在的——一些由卤化银感光乳剂形成的物质,电影胶片上一些光与影的图案。但无论如何,一部电影没有观众,其效果和此电影从没有被拍摄一致。它不触动任何人,没有令任何人感动。如果没有观众观看,所有倾注其中的天赋和辛劳,所有艺术和工艺,加在一起等于零。
因此,没有哪一位影视编剧可以忽略观众。
想象一下,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有一个信号覆盖范围有限的广播站。一个孤独的人主持着他的深夜爵士乐节目。节目只有一小撮听众。
有可能在一天夜里,或者某个时间,甚至连一个听众都没有。
这种情况下,主持人实现传播了吗?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查看一下“传播”一词的意思是什么。当今人们对传播这个词有众多花哨、令人费解的、新发明的解释。但没有人阐述得比两千年前的亚里士多德更为确切。他说,传播要求三个要素:1.信息源;2.信息;3.接收者。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传播就不会发生。
我们孤独的主持人在他遥远的没有听众的广播电台里没有完成传播,因为没有听众。当然,他在广播时并不知道是否有听众。他只要盲目地相信,也许有几个爵士乐迷夜里失眠睡不着,在收听广播,他就会开始播放音乐。主持人说着该说的话,播放着唱片磁碟,从来不曾真正了解他的音乐和他喋喋不休的讲解是在自己独享呢,还是在跟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听众们分享。无论是哪种情况,他做的事情都是一样的。
如果是后一种情况,他实现了传播;如果是前一种情况,则没有。他的传播能力不仅取决于他自己,还依靠听众存在。
剧作家面临相同的问题。亚里士多德传播法的三要素:信息源、信息、接收者中,我们称编剧为信息源,剧本是信息,观众是接收者。没有哪个编剧可以肯定自己的剧本一定会被投拍。这对最谦虚的新人编剧和最经验丰富的作家来说都一样。即便是已经被高价购买的剧本都不能百分之百地确定会被投拍。
电影公司文学部门的架子上堆满了剧本——买下版权的、委托授权的、已经购买的……但都还没有投资拍摄,甚至在开拍的剧本中,就算是电影已经制作完成的,也还有很多没有在电影院上映。原因很多,比如,它们可能在发行渠道上遇到了麻烦。这种情况下,还是相当于编剧从未写过剧本,而卖出去的剧本绝大多数也是这种命运。
我们只能对这样的事实视而不见。影视编剧必须想当然地强迫自己相信,他笔下的人物会由演员扮演,电影会由摄影师拍摄,素材会由剪辑师剪接,然后呈现给观众。这样想是有好处的。
为此,我们才可能对作家提出第一条,也是最后一条,更是唯一一条要求:写出值得观众去看的剧本。好的电影是值得五花八门的观众群花费时间、精力去看,去思考的。写一个从头至尾都不枯燥的电影剧本,观众们会自觉排队排到街口;他们会在寒冷的户外站好几个小时,花钱买票,只是为了观看作家编造的持续一百多分钟的幻想。
原理6:影视写作牢不可破的原则:不能乏味。
如果对成功剧本的要求仅仅是避免让观众厌烦,那为什么只有人数不多的编剧勉强能够维持中产阶级的生活呢?为什么没有成千上万或上百万的作家出现?无非是让观众在一两小时里不感到厌烦,那有多艰难呢?
影视写作实际上的确极其艰难。
要编造一个值得关心的故事,还有各式人物,给他们配上行动和对话,让观众从晚上8点一直到9点40分始终对他们保持兴趣,这是一件真正艰巨的工作。
电影应该令观众值得花时间、金钱、精力去看,这个结论不应该引发任何争议。然而,为数众多的学者和批评家都不屑甚至辱骂这个观点。他们抱怨说,试图吸引观众是一种讨好和迎合,而真正的艺术家,是丝毫不关心观众的。他的任务远比迎合最大多数的观众群要高尚。优秀的作家并不关心他们的作品是否会在偏僻的皮奥里亚上映。他们进入一种快乐、神魂颠倒、精神恍惚的状态,任凭自己的创造力如琼浆喷涌,想象力展翅翱翔。
我们被告知,除此以外,再没有更多。
当我在1970年代进入UCLA电影学院的时候,对作家来说,排在第三位的坏事就是写一个剧本并把它卖掉,因为这样做是为了臭钱而玷污了艺术。第二坏的事情是编写一个剧本,不仅卖掉,还被拍成了电影。如此他就成了这个体制的一部分,为体制工作,成了腐败堕落的资本主义机器上的一个齿轮。
那么,对编剧来说,最坏的事情是什么呢?就是写一部大红大紫的电影剧本。专家和学者们认为,观众不聪明,他们是愚蠢的。为什么那么多学者把自己标榜为马克思主义者,却表现得那么讨厌群众?
20世纪60到70年代,在UCLA,真正的电影艺术家们丝毫不考虑观众。你背上便携式摄影机,拍下任何让你心里一动的东西(我称之为电影艺术的花洒学派),然后你做出来的什么都是漂亮的,因为你很漂亮。
当然,这是自我陶醉的哗众取宠。
原理7:观众不愚蠢,他们很聪明。
几千年的历史已经证明,观众具有一种不可思议的能力,可以找到有价值的东西。这并不是说所有流行电影都是好的,而不流行的都是坏的。我的意思只是说,为了让作品流芳百世,电影需要在艺术和商业上均获得成功,二者缺一不可。
提供好作品的责任在于艺术家,而不在于观众。蔑视观众、对公众缺乏敬意的艺术家,应该放弃任何为银幕写作的野心。
剧作家首要、基本的任务就是为普通人在每天按部就班、不可避免的沉闷生活中提供消遣。如果说我们对艺术作品的最高期待是彻底改变我们的生活,那么我们的最小要求是,至少别让我们瞌睡。
即使观众所喜欢的历代作品不乏肤浅和愚蠢之作,但在漫长岁月中,观众也证实了自己有能力识别出公认的伟大作品。被记载下来的最早的大众艺术,就是古希腊经典作品,它们代代相传,历经无数个世纪重复演出。没有一部剧不为当时的观众所熟悉和喜欢,也没有一部作品在作者的有生之年未能与观众见面。
《俄狄浦斯王》并不是默默无闻,被放错了地方,蜷缩在索福克勒斯的旅行箱里,等待着引起有勇气的研究生发现才能被拿去做专题研究。《哈姆雷特》也不是在莎士比亚时代被忽视,最后才侥幸被现代学者和批评家挖掘出来。莎士比亚最好的作品在他自己的年代就已经取得了辉煌的、盛极一时的成功,从最早的演出开始,观众就已经成群结队、反复多遍地观赏过。
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观众越多电影的质量就越好。连亚里士多德都承认有不幸的事情存在。就单部电影来说,为何不同观众只能跟某些影片触碰出火花,始终是个很神秘的现象。但是,电影作家永远不需要因为吸引了观众而感到抱歉。相反,一部没有在它所属的时代赢得观众的电影,无论其本身是好是坏,都始终是一个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