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徽因:不慌不忙的坚强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4章 烟雨潇潇,炼就一颗莲花心(3)

康桥烟雨——从未贪恋

许多年后,当“康桥”二字再次在她脑海里闪过,那一抹淡色的甜蜜已不在,只剩一些支离破碎的斑驳掠影,等待一切尘埃落尽。仿佛,那康桥烟雨中的匆匆一瞥,只是一场缥缈虚幻的梦。在梦里,她爱过、怨过、念过、欣喜过、盼望过,却从未贪恋过。

那是一段清浅的时光,它的名字,唤作“康桥”。康桥,唯有这样唯美而诗意的字眼,才配得上那场倾城之恋。

康桥的雨雾,从来无须约定,常常不期而至。谁也不曾想到,一场异国的偶遇,竟让两个年轻人在这里找到了相似的自己。

假如我是一朵雪花,

翩翩的在半空里潇洒,

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

飞扬,飞扬,飞扬,——

这地面上有我的方向。

不去那冷寞的幽谷,

不去那凄清的山麓,

也不上荒街去惆怅——

飞扬,飞扬,飞扬,——

你看!我有我的方向!

在半空里娟娟的飞舞,

认明了那清幽的住处,

等着她来花园里探望——

飞扬,飞扬,飞扬——

啊,她身上有朱砂梅的清香!

那时我凭借我的身轻,

盈盈的,沾住了她的衣襟,

贴近她柔波似的心胸——

消溶,消溶,消溶——

溶入了她柔波似的心胸!

这首《雪花的快乐》是徐志摩写给心中一位少女的诗,她,就是林徽因。

他遇见她,爱上她,好似如梦初醒一般,原来,她才是那个与自己灵魂相惜的伴侣。他们之间有许多共同语言,而不是像徐志摩与张幼仪那样,相对无言。

他谈自己的求学经历,政治理想;他们讨论着济慈、雪莱、拜伦和狄更斯,丝毫不觉时间飞逝,光阴流转。此刻,时间之于他们是静止的,那一刻,他们在各自的灵魂里看到了壮美的天地。

伦敦烟雨蒙蒙,笼罩着少女湿润的眼睛,看不真切却无限动人。这对年轻人漫步在康河畔,听着教堂里飘出晚祷的钟声,悠远而苍凉。金发白裙的少女坐着小船从桥下穿过,青春的笑声撞开了雾和月光的帷幕。像所有坠入爱河的年轻人一样,她是他心里一道温暖的溪水,浅浅流淌,驱走了所有的阴冷灰暗。

只是,天不遂人愿。就在一切看似花好月圆时,林徽因却不辞而别,选择跟随父亲回国。就这样,徐志摩与林徽因走向了命运的分岔口,那些曾经缱绻婉转的黑白剪影,被遗失在过往的岁月,渐渐模糊。

想起古欧洲的贵族之间曾流行一种圆舞,每个人都要绕过好大一圈,兜兜转转,走过许多人,经历许多时间,才能走到自己的舞伴面前。它就像生命的隐喻,旅途中有人走近,有人离开,我们只能在自己的世界里,等待人来人往,接受命运的派遣。

人间情爱大抵莫过于此。当年的落花流水,情意绵绵,到底谁有意,到底谁无情。又或许,本就没有过情意之说,不过是时间虚惘的角落里,滴落的时光。是残骸,是碎片,拼不成一段完整的情。

“他如果活着,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事实上太不可能。也许那就是我不够爱他的缘故,也就是我爱我现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确证。”林徽因说这番话时,康桥之恋已经过去十一年,她的生活已然平静安稳。也许,她的骨子里还存有少女般的浪漫,梦里,她可以比谁都诗意,一旦天明,又比谁都清醒。

我们倾其所有,总希望能在爱情里修得满分。然而,世间圆满不易寻,缺憾倒俯拾即是。

总有尘埃落定的一刻,你有你栖息的心田,我有我停靠的港湾,爱情原本就是这样清洁,互不相欠。转身天涯,各自安好,世间就算烟火弥漫,也不会再有伤害。

离开是一个人的决定

遇见是两个人的事,离开却是一个人的决定。林徽因的突然回国让徐志摩的心情跌进了谷底,此时的他就像一只落单的候鸟,焦急地拍动着疲惫的双翼,却终究得不到任何回音。

认识林徽因时,徐志摩已是有妇之夫,他早在19岁那年便与张幼仪结为夫妻,并育有一子。只是,他对妻子并无感情可言,甚至认为张幼仪是自己这次理想爱恋的最大阻碍。于是,为了挽回那段单纯而美好的康桥之恋,徐志摩毅然地成了“中国第一个离婚的男人”。

1922年9月,徐志摩乘坐日本商船返回上海。六个月前,他写信给妻子张幼仪,开诚布公地谈了自己对婚姻和爱情的理解:

真生命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幸福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恋爱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彼此前途无限……彼此有改良社会之心,彼此有造福人类之心,其先自作榜样,勇决智断,彼此尊重人格,自由离婚,止绝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

不久,徐志摩就同张幼仪协议离婚。

此时,这个男人已经为他的所爱抛下了一切,即使顶着抛妻弃子的罪名,也在所不惜。这或许就是爱情盲目的一面,在它炫目的光芒下,人们失去了理智,迷失了方向。

为何恋爱中的人总是陷入不可救药的无理性状态之中?因为当下,他们只看得见,并且只想看见自己想看见的东西。徐志摩也是这样。当他中了名为“林徽因”的毒时,便只看得见她对自己的倾慕,却看不到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在第一次面对男性追求时的懵懂与迷惑。所以,他的爱因她的倾慕而更加热烈。

只是,该去的都去了,该来的能如期而来吗?

不久,恢复单身的徐志摩抵达上海。刚刚下船,他就接到了一个宛如晴天霹雳的消息:林徽因和梁启超的大公子梁思成将缔结婚约。顿时,徐志摩呆若木鸡。耐不住这份煎熬,一个月后,徐志摩坐上了北上的火车,他一定要亲口向林徽因求证。可是,他并未在林家见到她,而是看到梁思成与林徽因独处时,一张贴在门上的便条,明言勿扰。一时间,徐志摩心里的哀伤在眉宇间蔓延开来。

不久,徐志摩的恩师梁启超从上海寄来一封长信。梁启超一直以为徐志摩和张幼仪彼此再不能相处,所以也没有反对他们离婚。但他听张君劢(幼仪哥哥)说,徐志摩回国后和张幼仪“通信不绝”,“常常称道她”,觉得很奇怪。梁启超给了学生两条忠告:万万不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弱妻幼子之上;真爱固然神圣,但可遇不可求,不可勉强。信写得情真意切,语重心长。当即,徐志摩给梁启超回了一封慷慨激昂的信,其中一句便是:“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但凡爱情,都有保质期,如同鲜花,该谢的时候就会谢。有时候,缘分无法捉摸,也许你还爱着,对方却已转身,珍惜曾经拥有的缘分,缘分尽了就放手,哪怕是流着泪,哪怕还需要更久的时间去疗伤,也不要将曾经美好的回忆都化作虚无。若分开,便是缘分还不够,那就选择随缘吧,将那些悠然的往事留在记忆的彼岸,等待时光将它遗忘。

这一段感情,于林徽因而言,是少女温柔的爱情之梦,之于徐志摩,则是诗人浪漫自由的理想之爱。然而,对于张幼仪来说,却是人生里最痛苦无助且无法磨灭的煎熬。

对于已经不再爱的那个人,有人选择还是朋友,有人老死不相往来。这两种态度不能说谁对谁错,因为性格决定人生选择,想要以何种关系继续以后的生活,就要保证自己不被那种关系所扰乱。林徽因和徐志摩此后一直是好朋友,因为林徽因够理智够清醒,她知道自己的心已经给了梁思成,再无可能与他分开,所以才能坦然地与徐志摩相处。

人的一生终究是一个人的一生。不是说要孤独终老,而是大家各自有所追求,有缘分就相遇,有缘无分,情深缘浅是常事,分开也未尝就会痛苦得无法自持。人生如戏,一场落幕下一场又要开始,自然也不必过分耽于昨天。你记得也好,你忘记也罢,生命本就如轮回一般,来来去去,何曾为谁有过丝毫停歇。

刹那惊鸿,一切只是刚刚好

感情之事,向来亦无道理可言。有些人注定没有感情的交集,纵使才情翩翩的富家公子与端庄善良的大家闺秀结为连理,也丝毫泛不起半点情之微澜。徐志摩与张幼仪便是如此,因为无法在彼此的生命里根植爱情与惬意,所以,一路颠沛,终于失意。而有的人,则是无涯的时间荒野里,缘分注定的相遇,如同林徽因与梁思成,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一切,只是刚刚好。

十四岁那年,林徽因在教会女校上中学,一天,一个文质彬彬的少年到林家拜访。他戴着眼镜,却眼神坚毅,只是神态有些局促不安,这让林家大小姐觉得十分有趣。林长民曾告诉过她,这个少年是他的好朋友,鼎鼎大名的维新派领军人物梁启超的长子——梁思成。

梁思成走后,林徽因的二娘程桂林打趣地说:“宝宝,这个梁公子怎么样,你爹爹打算招他当女婿呢。”听完这话,徽因立刻羞红了脸,低头跑开了。二娘不会无缘无故说这话的,林长民跟她走得近,必然跟她提起过什么。

对于父亲第一次见到母亲的情景,梁思成的女儿梁再冰在《回忆我的父亲》中写道:

门开了,年仅十四岁的林徽因走进房来。父亲看到的是一个亭亭玉立却仍带稚气的小姑娘,梳两条小辫。双眸清亮有神采,五官精致有雕琢之美,左颊有笑靥;浅色半袖短衫罩在长仅及膝下的黑色绸裙上;她翩然转身告辞时,飘逸如一个小仙子,给父亲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

梁思成对林徽因可能并非绝对的一见钟情,但定然是有好感的。从梁再冰的记述可以看出,林徽因和梁思成身边的女孩儿都不一样,或许,正是这股特别的清新气质,使他对这个女孩儿有了格外的好感。

只是在那天后,林徽因的父亲再也没在女儿跟前提过梁思成。她与那个少年的再次相遇,是在三年之后。

1921年10月14日,结束了一年多的欧洲游学,林徽因和父亲乘坐“波罗加”号邮轮从伦敦转道法国,踏上归国的旅程。回国后,父亲留在上海,她回到北京的教会女中继续上学。

之后,她与梁家的来往越来越频繁,在谈到各自的理想时,梁思成说,他将来或许会跟他的父亲梁启超一样,从事政治。对此,林徽因不以为然,她说:“从政需要磨炼,也需要天赋,古往今来,把政治之路走得顺风顺水的不多,即使我的父亲,也许还有尊驾——不好意思,唐突了,不过这不是我操心的,我感兴趣的是建筑。”

这话让当时二十岁的梁思成感到惊讶:“建筑?你是说,盖房子,女孩子家怎么做这个呢?”“不仅仅是盖房子,准确地说,是architecture,叫建筑学或者建筑艺术吧,那是集艺术和工程于一体的学科。”林徽因对此解释道。

她异于同龄女孩的开阔眼界、敏捷思维以及优雅的谈吐和出落得越发美丽的容貌,打动了梁思成。回到家后,他跟父亲确定了两件事:第一,他要把建筑作为终生的事业和追求;第二,他想要约会林家大小姐。

对此,梁启超十分赞同:“徽因这孩子不错,爸爸早就支持你们交往,其他的,就要随缘分了。”这是当时梁启超希望看到的情况:父母留意,确定人选,然后创造适当的机会让两人接触,经过充分的了解,自由恋爱后的结合是最好的,这是这位维新派大人物心目中的“理想的婚姻制度”。

梁家的大小姐梁思顺就是父亲“理想的婚姻制度”的实践者。梁启超选定的得意女婿周希哲,原本出身寒微,但后来成为驻菲律宾和加拿大使馆总领事,对梁思顺和梁家都很好,这是梁启超一直引以为傲的。1923年11月5日他给女儿写信说:

……徽因我也很爱她,我常和你妈妈说,又得一个可爱的女儿……我对于你们的婚姻,得意得了不得,我觉得我的方法好极了,由我留心观察看定一个人,给你们介绍,最后的决定在你们自己,我想这真是理想的婚姻制度。好孩子,你想希哲如何,老夫眼力不错罢。徽因又是我第二回的成功。

对于梁思成的追求,林徽因并未拒绝。日后,他们时常在环境优美的北海公园游玩,一起逛太庙,偶尔也会去清华学校看梁思成参加的音乐演出。或许,与诗人徐志摩相比,梁思成少了些浪漫温柔,却多了一份踏实稳重。更重要的是,梁思成与林徽因年龄相仿,他们之间的交流很轻松愉悦,而不是那种混合着忧愁与负罪感的沉重。

事情进展颇顺,这对金童玉女相处愉快,彼此渐生好感。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一方面看好梁思成,一方面也希望女儿早日断了对徐志摩的念想。

不久,林徽因同梁思成一起赴美国留学。

病榻相守,不离不弃

爱情,是一段漫长的旅途。相识、相知、相恋、相爱,不到最后,谁也无法参透故事的结局。而这沿途的风景,无论美丽与厚重,已是旅途的意义。

内心温良的女子,只想在天地里寻得一处,与相爱的人,携手一生,安稳度日。这平常女人的美好希冀,林徽因都得到了。这终是她想要的,拥有浮世里最安静的烟火,感悟生命里最难言的幸福。她,正朝着自己想要的生活,缓步而去。

和徐志摩分开后,林徽因回到国内潜心读书。在那段清净的时间里,她好好地审视了自己的感情和未来的婚姻。论才华诗情,她更倾向于徐志摩,这一点,她的父亲林长民也同意。但两个姑姑坚决不同意。